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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面積是哪個國家發明的?

以前一直都沒注意,以為全世界都是一樣用建築面積來買賣房屋的

這次去一個國外同事家才知道,人家根本沒有建築面積一說。剛才也在網上查了一下,很多國家都用房屋的實際面積來買賣的

請問建築面積這個概念最早是由哪裡來的,現在國際上房屋買賣是「建築面積」用的多還是「實用面積」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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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詳盡的回答!

但是有幾點要澄清一下:

1. 我提問中說到的「實際面積」絕對不是「建築面積」,即肯定不包括公攤面積和外牆所佔面積,至於內牆所佔面積我不確定

2. 我說的「人家沒有建築面積一說」指的是房屋買賣中不使用「建築面積」這一概念,所以對於普通居民來說沒聽過「建築面積」,但在建造過程中是否使用」建築面積「我不知道

3. 要是有可能的話我建議取消」建築面積「這個概念。不是說這樣可以降低房價(如果用「使用面積」來代替「建築面積」,那單位面積的價格肯定要是要提高的),但是至少可以減少房屋銷售中的貓膩


受邀。

這個問題放了好久才回答,抱歉。主要是被問懵了,花了些時間去找資料。

建築面積,一般翻譯成英文GFA(Gross Floor Area)。其確切定義、計算方法以及是不是房屋售價的計算依據,全球各地都不一樣。

實際面積,我們稱為使用面積,英文NFA(Net Floor Area)。

兩者的關係簡單地說:(用住宅作例子)單幢樓建築面積=該樓各戶使用面積的總和+公攤面積。

其實「使用面積」這說法概念上有矛盾,因為使用面積到底應該不應該算戶內隔牆?不算,因為隔牆佔據的地方我沒法擺放傢具;算,因為有隔牆才有卧室的封閉性……總之有點糾結。大體上使用面積尤其是談論一間房間的使用面積時,不包括牆體面積。

中國大陸基本上通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是《房產測量規範》(GB/T 17986-2000)以及其它一些規章。這是推薦性規範(GB/T,T=推薦),不是強制性的。但各省各市甚至各縣級市,對面積計算都有自己的規定,細則很繁瑣,不過還是不能全面覆蓋各種情況。

LZ說的國外沒有建築面積一說,是不成立的。因為面積是一件事物的屬性,一塊土地必然有面積,就像一袋水果必然有重量一樣,一幢房子也肯定有「建築面積」。否則從何比較兩幢房子大小?

從你後面的話也能看出來,最終當地選擇了「實際面積」。在這個意義上,當地的「實際面積」即我們現行的「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的起源我沒有找到資料。

我推測,面積的起源怕是有好幾千年了,有私有制、有農業就有了,因為要測量土地。所以很容易把這個概念推廣到建築上。至於到底選擇類似我們現行的「建築面積」,還是LZ說的「實際面積」,這不是一個技術問題。

我們之所以採用「建築面積」,我推測是計劃經濟時代遺留的產物,或者是照顧施工結算的原因。

我們現在也可以改為按照「實際面積」售房,但是總價不會有任何鬆動(不牽扯其他方面),因為開發商完全可以抬高單價以保證總價和「建築面積」時沒有任何區別。


建築面積就是中國的zf合夥開發商來坑買房的人, 在澳大利亞這裡都是實際使用面積, 所有的電梯,樓梯等公共部分都是不能拿來算面積賣的。而且澳洲的公寓都不是按平方賣的,而是一套房一個價, 重來沒有1平米多少錢的演算法。

世界上還有一個地方是按照建築面積 賣房的, 那就是香港, 這也是一個和大陸一樣政府控制所有的土地供應的地方。

如果說學, 那就是應該學的香港。


在福利分房的年代,用建築面積可以把房子說得大一些。到現在房屋相關的稅費(如契稅)也都是根據使用面積來徵收,相當於變相降低起征點。所以對於政府來說,肯定願意採用使用面積


在中國,例如重慶,高層住宅按照室內使用面積賣。 重慶的北碚區,卻又是按照建築面積賣, 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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