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是不是只是付出的一生,生而為人是不是只是為了服務他人?
媽媽對我特別好 願意付出一切的那種 我現在交了男朋友 即使男朋友對我特別好 我也總是控制不能對他好超過父母 總覺得這樣對男朋友不公平 但是一對他特別好就對父母感覺很愧疚 有犯罪感
【姑娘啊,你是個好姑娘。你寶哥哥很喜歡你。】
我沒有見過你長什麼樣,也沒聞到過你的味道,但是聽你問題里的介紹,已經挺喜歡你了,喜歡你這個人。
曾經,我有一段熱戀期,對象很愛我,喜歡膩在一起。我們就這樣如膠似漆的過了兩年,給人多人留下了連體嬰的印象。到了第二年臨近我們戀愛紀念日的時候,她偶爾在和我膩著的時候問了我一個問題:
你最愛的人是不是我?
我幾乎脫口而出,
不是。
她問我,那你最愛的人是誰?
我說,第一愛的不知道是我爸還是我媽,第二肯定是他們倆中的一個,第三才是你。
她不悅的表情馬上就展現了出來,自此,她深沉了很多,而其實她本身是一個傻白甜的姑娘。
不能說我打開了她思考愛情意義的大門,但我確實讓她開始嚴正的審視愛情、親情之類的感情。
她表現不悅以後,說,我最愛的人就是你。
我問她,愛我勝過愛你爸媽?
她表示肯定。
我回問,那你認為世界上最愛你的人是誰?
她說不是嗎?
我說:不是,世界上最愛你的人是你的父母,我將對你的愛全部歸攏也難及他們的千分之一。所以,你最愛的人應該是你的父母,不應該是我,只有這樣我跟你在一起才有安全感。如果你說你愛我勝過愛你的父母,我會覺得你這人很不靠譜要麼就是純粹的虛情假意。
從此以後,她不再像以前那樣在父母面前大大咧咧的坐過來我的身邊,握緊我的手,幸福的對父母笑。每當我去她們家的時候,她都待我如賓客,幫父母在幹活兒。她確實變了,變的原因不是為了討好我的這套理論,而是確實明白了我們生而為人,父母對我們來說如神明般的意義所在。
自此,我和我愛的姑娘之間,有了她所信奉的神明。她對我如何,她神明的說話是非常有分量的。
這下我確實有安全感了,但之前的愛戀恍如隔世,我好想換了個對象似的,但人還是長那樣兒。
基於這種理論,我有我的一種精神潔癖:就是,沒有對爸媽好過的程度,絕對不能給對象施與。比如,我手裡有幾百塊錢,突然想給對象買個包兒,在快要付錢的一剎那臉龐突然就凝住了,我想:「我給爸媽買過這麼好的東西嗎?」
對象有一天網購了橄欖油,馬上就躺在床上說,來,小寶,給我足個療。我說好~~~嘞,挽起袖子就準備打開水給她泡腳洗腳足療。突然又想起,我給我爹媽足療過嗎?
諸如此類。
回到你的問題:人的一生是不是只是付出的一生,生而為人是不是只是為了服務他人?
而你的介紹說,你母親對你很好很願意付出,你的男朋友對你也很好,但是你不能待男朋友如待媽媽好,在此基礎上還覺得這樣不公平,有負罪感。
先回答你的問題,人的一生是不是只是付出的一生?絕對不是,人們的一生都在尋求內心的滿足與快樂,有的人是以作踐他人為快樂,有的人是以虐待自己為快樂,有的人以服務別人為快樂,有的人是在對特定對象付出的過程中有極大的快樂和滿足感。前面兩個有統一稱呼:邪惡,或者壞。後面兩個寬泛定義的話是偉大,或好。
生而為人是不是只是為了服務他人?我認為不是,就我個人的想法,生而為人的核心任務是還生命的債,爸媽給我生命,我也給我的後代以生命,對於這個家族而言我從這個家族得到了生命,也還給家族生命,基本核心任務就完成了。外圍任務由自己定,我認為生而為人除了核心任務以外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充分的感受這個世界:踩在不同的土地上,呼吸各個地方產生的空氣,飲用各種各樣的飲料,接觸異性並感受TA們,咀嚼吞咽各種各樣的食物,玩兒各種好玩兒的,見各種沒見過的。
最後,有關你的負罪感:其實有個度存在,並不是絕對的,並不是說對男朋友好了就等於對母親不好。你可以將對別人的好量化、程度化、表格化,就像用戶等級。如果你是迅雷,你男朋友就是普通用戶,你母親是VIP超級白金年費用戶。你男朋友跟你訂婚了,行,你男朋友是月費會員。領結婚證了,是年費會員。辦婚禮了,是年費超級會員。生了孩子了,行,他就成VIP超級白金年費會員,給你母親徹底的管理員許可權。
不一樣的會員之間,許可權也是不一樣的。普通會員不能開加速,開也只能開試用加速。而阿姨不一樣了,各種加速和寬頻提速都有。
不知道我這樣說你能不能理解,這是可以調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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