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還不能給警察全面配槍?國家這麼缺錢?
看了那個關於警察的問題,感動之餘發現很多基層警察反映都是沒有槍的,沒條件配,拿著各式棍棒甚至空手上的,這明顯降低了對犯罪的震懾力度,無形中增加了這份本身就高危職業的危險性,為什麼不能給基層警察全面配槍呢?我看新聞里老美的警察連交警都帶槍啊,更別說好多其他國家的警察直接背著長槍的,咱們警察也太可憐了吧,摸著空槍套,提著棍子去跟歹徒拚命,國家這麼有錢,為啥不給警察配槍呢?
這個問題問的真好,正好我一直在思考這樣的問題,所以斗膽回答一下。
一、警察用槍的目的。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定暴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這一點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但是警察用槍的目的和軍隊用槍的目的除了震懾作用外,是完全區別開的。軍隊用槍等武器的目的是為了殺人,是為了在戰爭中造成敵方戰鬥或非戰鬥性減員,以贏得戰爭(反恐、禁毒戰爭也是戰爭,這一點和警察、武警重疊)。而警察用槍(其實無論用什麼都是)的目的是為了制服,什麼叫制服,就是在執法過程中徒手、使用警械、使用武器使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或被動地停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以違法犯罪行為停止為限。所以,警察用槍的目的不是為了殺人(因為警察一旦選擇開槍,除了狙擊手外,警察是控制不了致死還是致傷的),而是為了迫使違法犯罪人員喪失行動能力,並且束手就擒,也就是制服。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7條最後一款規定: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為限度;當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制止時,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11條規定: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犯罪分子停止實施犯罪,服從人民警察命令的;(二)犯罪分子失去繼續實施犯罪能力的。
這裡提一句,警察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持槍警戒,法律中規定的武器的使用是指開槍,不是掏槍或持槍。
二、過去我國警察普遍不配槍的主要原因。(特地強調一下是過去)
1、人口基數大,不方便用槍。
中國人多,在車站、機場等人口密集場所,以及發生突發事件時,很容易造成人員聚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10條第二款規定:第十條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二)犯罪分子處於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除外。
所以一般警方會考慮到人員聚集情況發生的可能性,這種情況下,除非嫌疑人正在殺害無辜者或者持炸彈相要挾等「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情況,否則警察是不能用槍的,而我國又是一個治安形勢較好的國家,這種特殊情況發生的可能性非常小,一年365天很甚至一天都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所以警察會很少配槍。
2、警察素質偏低,基本的槍支訓練很少。
廣西警察酒後槍殺孕婦,這就是典型的警察做為一個人的基本道德、法律素質低的例子。
河南警察槍指女子稱「打死你也是白打」(圖)|河南警察,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警察職業、技戰術素質低的例子。
中國的警察有那麼一段時間,大概在90年代到本世紀初的這麼一段時間,無論從警察招錄、訓練、教育、管理哪個方面看,都非常的,算是落後吧,你問一個四五十的警察他接受過系統的槍支訓練嗎,除非軍隊轉業的警察,否則一般都沒怎麼接受過訓練,更別提最基本的警察教育了。讓一幫沒怎麼練過槍的人用槍,風險挺大的。
3、「維穩」思想過於嚴重,法制建設程度低。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15條規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無辜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由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這條法律在以前真的是很少用到,即使警察依法使用槍支,一旦要有什麼損失,那就是各種上訪各種鬧,一般的公安機關承受不起,所以乾脆就不給警察配槍,警察也不願意配槍,所謂的「多做多錯,不做不錯」。
4、槍支技術比較落後。
這點我就不多說了,大家自己瞅瞅就行了。92式手槍(尤其是其9毫米型號)性能究竟如何? - 軍事,警察為什麼配發左輪手槍? - 軍事,警用2005式轉輪手槍和傳統軍用手槍相比在警務工作中有哪些優勢? - 軍事
擊發是否流暢、裝填是否便捷、威力是否合適、槍支是否容易走火、有些槍都沒有空倉掛機等等等等問題,比較普遍吧。
5、最關鍵的是沒錢。。。
其實上邊說的那麼一大堆,什麼警察的教育訓練、警力的配置、警用裝備的配備,亂七八糟的東西,哪個不需要錢,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嘛,有錢了,就有人才了,就有設備了,啥都慢慢就有了。(當然我這個想法比較簡單啊,實際肯定更複雜)
三、現階段我國逐漸開始給警察配槍。
隨著法治社會的建設不斷推進,國際、國內反恐、治安形勢不斷加深,經濟建設也上了一個新的層次(有錢了),我國越來越重視警察警械、武器使用的訓練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配槍的範圍也越來越廣。
以北京為例,現在車站、機場、廣場、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在節假日、敏感日期等時段已經開始有持槍警察站崗巡邏,尤其是大量的持槍特警、武警,他們的訓練更專業化,遇到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更強。
當然這些圖片中警察配槍更多的是起到震懾的作用,但是我們對比下面兩個視頻就會發現現在警察配槍的重要性和規範程度。
北京天寧寺橋闖卡案一審宣判 被告獲刑4年4個月,這是警察對應的警用裝備不足。秒拍視頻,http://weibo.com/5031100920/DbSOp1c5M?type=comment#_rnd1452396986267,成都雙流警方開槍抓捕盜車賊。(說實話這視頻裡面警察持槍手的食指一直在扳機環外面,讓我挺欣慰的,說明警察練過了,哈哈)同樣面對駕駛車輛的嫌疑人,規範用槍的重要性就非常大。—————————————————————————————————————當然,我說這麼多,不是說以前警察不怎麼配槍,現在就要啥事兒都用槍,那就成矯枉過正了。警察無論使用何種程度的武力,其目的都是制服、制止違法犯罪,警察使用武力要遵循兩個原則,一個是加一武力原則,一個是最小武力原則。加一武力原則,是給警察執法設置了一個上限,即對方用嘴,警察最高程度可以徒手制服,對方徒手,警察最高程度可以用警械制服,對方持械,警察最高程度可以用武器制服。
最小武力原則,是給警察執法設置了一個下限,比如一個人持刀砍人,這個時候來了十個警察,並且警用裝備充足,這十個警察可以使用警械制服他,就最好不用武器,但是如果此時只有一兩個警察在場,使用警械不能有效制服,那就得用武器。
所以警察配槍這事兒也是如此,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規的程序來用,把人、財、物、法這幾方面做好了,警察配槍就會成為常態化,我國建設法治社會的步伐就會更進一步。@張飛(重名太多找不到)的回答已經十分完善了,補充一點話題以外的內容。
「而警察用槍(其實無論用什麼都是)的目的是為了制服,什麼叫制服,就是在執法過程中徒手、使用警械、使用武器使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或被動地停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以違法犯罪行為停止為限。所以,警察用槍的目的不是為了殺人,而是為了迫使違法犯罪人員停止,並且束手就擒,也就是制服。」
但要記住,殺人也是制服的一種手段。目的是制服而非殺人,並不代表不應該死人;警員開槍制服犯罪人員結果造成對方死亡,不代表警員就一定具備了殺人的主觀惡意。買槍倒沒幾個錢,訓練保管撫恤監管公關安撫上訪每樣都蠻花錢的
如果你是警察的領導,警察開槍打死人了你會被輿論轟炸,你那點貪污腐敗的老底立馬會被揭得一清二楚,你很可能因為手底下人合法或非法開槍將牢底坐穿(徐純合案那副縣長);而警察因為沒槍被人打死,你就是英雄烈士的領導,接下來你要寫心得體會,到處去演講告訴大家你怎麼培養英雄的。所以,如果你是警察的領導,你會怎麼做?
我爸那一輩人,不說軍警,群眾手裡也有槍。那時我爸還從部隊扛衝鋒槍回家玩,我爸和我叔還經常把廢槍自己組裝成好槍整天背著玩。還用來打鳥,是的,用真槍打鳥。哪家哪戶沒幾把槍啊。
至於為什麼後來軍警用槍嚴格了,神州大地禁槍了。原因全是嗶嗶嗶。
至於現在,配什麼Luan槍,丟了就是丟飯碗。況且還是愛喝酒的人。父親是部隊轉業到地方公安的,前年市裡組織射擊考核,一幫警校畢業的還沒我爸十幾年沒摸槍的射的准(父親在部隊也是文職工作,不經常碰槍),他說很多人持槍動作就不規範,警校里沒學好,配槍也是白瞎。
確實是沒錢,或者說用到這方面的錢不夠,聘用高素質的政府僱員,給以充足的訓練和保障,包括作靠譜的社會調查進行立法準備都是要花錢的。
有槍不會開,有槍不敢開,不是有槍沒槍的問題。
先拋觀點,應該給警察配槍。
一般的警局一般至少會配一把槍,但是一般不會使用而且有嚴格的保管措施。
那個說有槍不會用的大概也是自己臆想的吧。每年警察都有大練兵之類的項目,別的省份不清楚,江蘇反正都是有的,打靶又是其中之一,所以不存在不會用的情況。
記得幾年前看的新聞,細節記不清了。就是新疆那邊查到一幫人疑似暴徒,然後警局出警結果被打死了十來個警察。後來聽說他們就一把手槍。
可能有人說對付這樣的暴徒應該有武警應該有軍隊。武警本身也是軍隊的一部分。生活中大部分的情況都是靠警察來維持秩序的。高票答案舉例那個河南警察並沒有說服力,什麼樣的隊伍都難以保證每個人都具有道德。
你要知道我們的安全還是靠警察維護的。雖然你們有時候覺得他們不作為。但警察從來都是個高危職業。有把槍威懾到的是歹徒而不是我們。而且財政雖然會有一筆支出但也絕不是難以承受的。
國家只是想控槍便於管理便於所謂政權穩固。(可能要被不宜討論的政治內容了╮(╯▽╰)╭)帶槍丟了怎麼辦
事實上是因為很多時候佩槍的好處都要遠小於佩槍的風險。
中國的法制建設差太多,無論從警察執法還是從公民守法的角度都有很大的缺陷,警察看似處於暴力機器的地位,實則處於社會輿論和當前警察體制弊端的擠壓中,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實體人治的社會少能有實體和程序的雙重公正,警察配槍是趨勢,不管是社會矛盾激化還是執法環境好轉,社會大環境的轉變只能直接影響上層決策,警察作為統治工具的性質永遠不會改變。目前中國警察不配槍是迫於無奈的選擇,輿論和一些個人左右司法的事件雖然日漸減少,但是實踐中仍然大肆出現,在輿論和人治的體制下,警察只是炮灰而已
手機,匿了。首先,現在的環境是社會上槍很少,混混之間鬥毆也就是管制刀具的水平,警察去抓人也不是一個盯一個,槍沒必要帶,打死了攤事,萬一槍被搶了那真是呵呵了。
當然這個環境是指普通人能接觸到的地方,農村不知道,就說城裡,以前我爸單位國企,保衛科就有一堆槍和子彈。後來就通知熟悉的警察來拉走了。大家都高興。大概十幾年前吧,市局的槍有問題了或者校槍都得去我爸單位找人去,有個靶場,隨便打,子彈又不值錢。我敢說我爸的槍法比不少他這歲數的警察還好。因為本市發生過最惡劣的案子(報的)好像就是有一陣不少計程車司機被殺,還是用的刀。
現在一些老資格混社會的手裡可能還有槍,也就是手槍,甚至自製的,估計沒有用的時候了。私人礦上通常有槍,我同學的爹礦上有護礦的,就是花錢養了幾個敢開槍能跑路的,我倆去玩的時候他帶我看過噴子(我真不知道啥型號,黑的,跟運鈔的拿的有點像)。再有就是那些幫人要債的了。沒有這玩意誰跟你講資格,都以為自己是老炮兒么?除去張飛說的各種原因,我再補充兩點。1,警察帶槍,使用之後的麻煩程度不堪忍受,各種報告,表格什麼的手續繁瑣,導致警察不愛用槍2,美國警察的環境更惡劣,畢竟人人有槍。在中國你想弄到槍還是要費點功夫的
題主你一定沒去過UK…
武警,特警是幹啥的?還沒錢。。。解放軍那麼多閑置的軍火還不夠造嗎。說到底,基層陪槍是嫌警察跟人民群眾的矛盾不夠大啊?
三顆子彈就是三條人命,要是職業殺手,一槍兩個,就是六條人命。一槍三個,就是九條人命。
私以為,警察全面配槍,固然可以提高威懾力,在特殊緊急時刻可以擊斃或擊傷匪徒,解救受害者。但是,另一方面,就目前來說,國家對警察槍械的管理還需要加強,在偏遠地區,有槍基本就是土霸王了。然後,基層警察對於能否開槍的判斷能力,還是值得商榷的。罪犯的生命也是生命,不能輕易就被剝奪。另外,對於出現警察對受害者或人質或民眾的誤傷或誤殺時,如何處理?要是大面積出現呢?還有就是,對於開槍的授權問題,槍支彈藥的配發和管理及運輸容易被人盯上,從而被偷盜和打劫,反而危害社會穩定。
風險大於收益。
說的都挺好簡單說兩句 國民素質和警察素質都達不到配槍要求題主應該還年輕,不知道九幾年警察是有槍的吧?別說警察,法警,檢察院。個個都有槍,知道後果么,知道國家後來為什麼不給警察配槍了么?答案是,控制不住,知道那時候槍支襲擊的案件有多少么?警察素質沒提上來,提前配槍,帶著槍幫人打架的,報仇的,喝多了槍殺貧民。這些你現在可能在網上搜不到,但是都是上過報紙新聞的,如果你願意可以去檔案館核查或者隨便找家裡老人問問. 不是危言聳聽,現在人們都覺得警察應該配槍,但國家之所以禁止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在血的事實上檢驗出的真理。
國家現在對警用槍支管控這麼嚴格還是會出現濫用時間,比如前兩年喝多了槍殺米粉店懷孕老闆娘打傷老闆的警察.無冤無仇的,就因為要的東西沒賣的就殺人. 這素質當警察可惜了,應該當土匪.這就是缺乏對槍支,甚至於對法律的認識,怎麼給他們配槍.而這樣的警察在中國不是少數,招收的時候門檻太低尤其是協警無法確定人格健全與心智健康。
前兩年某自治區還出現過公安局長槍殺市長,局長都這水平,全部配槍該政變了。總的來說,我沒看到任何中國警察需要配槍的理由。一,貧民沒有槍支,與美國不同,警察不配槍就等死了。二,由於貧民不可以持槍,所以涉槍案件在全國都是大案,情節嚴重的都要在公安部挂號,這就是為什麼流氓就算有槍火拚也不敢用。打架鬥毆情節也不重,有槍就不一樣了,而且你所說的不成立,在抓捕要犯時警察是配槍的。預測火力有懸殊是還可以叫特警武警支援下。警用槍支現在規範多了,子彈用在哪了都得說清楚。三,警察素質無法保證,不得不說也許大多數警察是合格的,但是當警察的應該更清楚中國警務人員的現狀素質低下法律意識淡薄的警察不在少數。四,有條件翻牆的可以看看,美國警察槍殺集錦,不只是黑人。統計數據是八分之一的美國人曾受過被警察槍殺的威脅。如果在一個全民持槍而沒有動亂(試想中國全民持槍什麼樣)警察素質嚴格要求的國家,警察濫用槍支的情況都這麼嚴重,中國讓警察配槍?早了不止十年。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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