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經營不好人流量少,基本每家店鋪都是虧損的,但是又不讓店鋪關門撤攤怎麼辦?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可以來多言的答一下,僅憑社會經驗閱歷而答,望能給到一點幫助。

一、首先,進駐商場都是簽商場的甲方統一合同,這點全國基本如此,合同內容基本統一印刷版本,早被律師修整的完完整整的,乙方通常是弱勢。從合同上動腦筋基本沒啥活路。

二、其次,如果是扣點制的商場,基本商場與你一樣在虧,你的虧損比不會大過商場的虧損比,如果你是代理的品牌,可以跟你的代理公司談,要他們收回直營。如果一直談不下來,你可以增開其它有業績的新店,把這個店的大部分貨和人都調去新店,一般按合同是不允許大量調出的,這就需要公關下招商經理與樓管了。這樣,你這個店僅掛少量商品就好,留一個員工看下貨,上個半班加多幾百塊工資給她就好。當然,要寫個書面申請給商場,喊苦叫天的,作用你懂的。

三、如果是租金的店,這個就非常嚴峻了。通常要了解各品牌的負責人,多認識下,斯文的做法是組織下抗租談判。不斯文的做法是:花錢找記者報料、拉橫幅維權,顧些人搞得有點聲勢,僅靠幾個做代理的老闆是不行的。這樣,很快商場只能正面回應。舉例:08年金融風暴時,廣州正佳廣場一二樓,平均店租一百萬左右一月的店都快倒了,就是橫幅拉到商場內外,鬧的業主、租商都多,保安不敢管,上了廣州地方某熱報頭版整版。次日,免租一到三年的政策就下來了。現在正佳己然是成熟又效益好的商圈。


謝邀。

做生意沒有隻賺不賠的,該止損就止損吧。

商鋪經營很依賴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行就是不行,除非換人,否則一般沒有爛盤子復活的先例。你們是一群小業主搞業委會那套說不定還有一線生機。

不管物業再爛,小租戶你是干不過物業公司的,就算打贏了一個半個官司,物業公司要是不想讓你經營下去,你實際面對的問題還是客觀存在的。


謝邀。

取曖費要不請除我之外的其他人代交?


不邀自來。

看你們跟商場的合同如何約定,尤其是關於提前解約的約定。

實踐中商場與商戶之間的合同即使存在對商場的傾斜,也很難被認定為可撤銷或無效的格式條款。再加上商場所屬公司通常是當地房地產或者其它行業的地頭蛇,小品牌跟他們打官司勝算不大。

建議:

1, 評估繼續經營下去的損失,與押金相比,孰高孰低。考慮付出押金成本,及時止損。就當自己當初進場時判斷失誤。

2,聯合其它品牌商戶與商場談判。這種事情,會鬧比法律管用…


你們抱起團來一起去諮詢律師,專業人士詳細分析合同才能提供建議,這裡信息不足.


瀉藥。感覺你這問題關鍵在於止損,就像炒股被套!


不請自來。

我想問LZ在乎的到底是什麼?是暖氣費?還是想撤場?還是想不花錢最後在商場耗一年?

以下是正經嚴肅的答案:

不論商場的人氣怎樣,作為租戶只有兩個選擇,要麼老實交齊所有費用安心做生意,要麼滾蛋。滾蛋又分為被攆走和逃跑。

如果你不交暖氣費,或者任何其他費用保潔費電費等等,就算只欠一毛錢都屬於拖欠賬款的行為。按照我所在的商場的租賃合同(具體每個商場的合同可能不一樣,你最好回去翻一下你當初簽的合同),在拖欠3個月之後仍不繳清賬款的,直接鎖大門讓你關店。同時沒收你的合同保證金,正常情況下(即你的合同保證金無法抵扣欠款時)沒收你店鋪內所有東西作為抵扣賬款用。如果抵扣欠款後還有剩餘,可能會把一些東西還給你,但一般情況下店鋪剩餘的東西都是當垃圾處理不太會有剩餘。(我曾處理過一個店鋪,號稱一百多萬裝的,最後就賣了幾千塊。)

換句話說,你不交錢,這個店鋪最後就不是你的財產了。

如果你想撤場,商場不讓你關門撤場?

怎麼可能不讓你關門呢?你是說不讓你在退回保證金的情況下讓你撤場吧。

大家都是出來做生意的,你簽合同說要做兩年,現在一年不到你就走了,商場的損失也不會比你小。只不過商場相對個體商戶來說承受風險的能力更大。

其實你想撤場,隨時可以撤場。一覺醒來,直接不派人開店。商場的任何電話不接,任何信息不回復,坐等律師函通知你你所擁有的店鋪被商場收回即可。(相信我,這個真的發生過。)

這種辦法俗稱跑路,棄場逃跑。

記住,做生意一切行為都是有成本的,你進場裝修有成本,跑路也是有成本的。不要妄想還拿回合同保證金,你都毀約了憑什麼拿回保證金?那個錢就是商場為了防止你跑路預留的。

同時,個人建議也不要妄想個體戶打官司能贏商場。再怎麼對方是有專業團隊的,你有信心么,你耗得起么,你確定你在當地的關係硬過了城市的規劃發展?

咬牙堅持和棄場跑路,你並沒有太多選擇。(不得不感嘆,和感情的道路是如此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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