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的起源是什麼,未來會消失嘛?

婚姻制度明顯不符合自然規律,它是在什麼背景下出現的呢?現在發達國家離婚率越來越高,未來的某個時間,婚姻制度會不會因為某種事件或者自然消亡呢?


婚姻制度是一種經濟制度發明,在生物學遺傳的基礎上建立起緊密相關的婚姻制度,將遺傳的意義通過經濟學從生物學延伸到了社會學,讓人類社會可以在家族結構的基本單元上穩固發展

在母系社會之前,人類社群類似獅群,以小社群為單位,交配繁衍圍繞男性爭奪群體交配權為核心,這個時期是沒有婚姻概念的,完全是強者競賽,社群地位較高的男性獲取在社群內的絕大多數交配權

母系社會時期,由於農牧業的發展,人類漸漸定居,社交能力更有優勢的女性因為掌握了後代撫養權,繼而比男性更容易掌控社群資源,男性因而邊緣化。如同象群社會,形成女性為主的定居部落和男性小集體流浪遊走穿梭於各定居點的狀態,古老的走婚出現了,女性掌握著繁衍的主動權,同時也就控制了社會財富的遺傳和分配。走婚制下,女性更好的掌控了繁衍哺育的節奏,進而使得人類數量激增

男性融入社會最主要的原因是人類數量激增導致的有限環境資源緊張,人類定居點之間矛盾加劇,開始以部落為單位互相搶奪地盤,此時男性的鬥爭天性顯現出相對女性的優勢,重回社會權力的中心。由於此時單位人類社群的人口多到部落首領不可能同時佔有全部女性,加上之前母系社會的發展產生的女權使得遺傳競爭不再僅限於男性之間,一種以壟斷資源分配為主要目的的婚姻制度在少數有權有勢者身上產生了,繼而族群內部產生了家族。這個時期的婚姻制度男女兩性分配模糊,可能一男一女,也可能N男N女,與性甚至與繁殖的關係都不緊密,而更多的關心如何在大部落內行成較為穩定的小群體,更有利於生產生活的進行。時至今日我們還能在有著部落文化痕迹的少數民族中看到「試婚」。人們為了增強集體實力需要人口,對性和繁殖是肆意鼓勵的,婚姻在這種環境下對性和繁殖並不是專制的,而對社會資源專制。家庭概念出現之初,家庭內部穩定的性和繁殖只是作為「共產共妻亂交」的補充存在著,即便男性漸漸主導了社會生活,也只是關心家庭子嗣是否能為家庭謀福利,而非家庭子嗣嚴格意義上是否都是自己的生物學遺傳。實際上也只有較為富裕的家庭會擁有更多的子嗣,當時人口是一種財富資源,而每個孩子也都希望吃飽穿暖,不排除偷跑加入富裕家庭的情況,拼爹不是今天才有的

生產力進一步提高後,人類不再需要「亂交」來刺激繁殖,而男性也可以奢侈到只為自己的基因遺傳著想,高度穩固家族為單位的利益集團的團結。於是現代婚姻制度的第一個雛形——一夫制出現了,至於有幾妻……當然是越多越好,可惜後宮三千足以讓任何一個男性壽命減半,更別說什麼三千萬了

可見,從一開始,婚姻就是社會財富的象徵,是少數人的權利,產生出的家庭和家族凝聚了社會財富,邊緣化了被優勝劣汰的矮窮挫。很顯然這個時期也是奴隸制大行其道的時期,人類社會一方面通過婚姻這種經濟制度壟斷了生物學和社會學遺傳,另一方面用奴隸制壟斷了沒有遺傳權力的人口資源,方便集中力量辦大事

之後,窮人向富人的時髦看齊,隨著生產力進步,越來越多的窮人也能結婚了!當然,大部分只娶得起一個,奴隸可以生產小奴隸……

一夫制一直強勢的延續到等級社會瓦解。由於等級社會不利於人力資源在社會結構中的流動,什麼人權民主人人平等這樣的演算法開始刷新了社會生產力,一夫一妻制貌似更有利於這個演算法在形式意義上的推廣。遺憾的是,雖然一夫一妻制也有數百年歷史,但其實際上不如表面上宣傳得那麼運行良好,或許我們得說,現代文明總體上是個一夫1.N妻制的社會。這不是個值得男性自豪的事實,因為小學生都看得出來,男性在生物學遺傳上的淘汰率明顯高於女性。男性是選擇進化的消耗品

人們通過婚姻制度建立起一系列社會制度,婚姻使得人高度社會化,更加緊密的捆綁到社會人際的利益網路上。可以說婚姻正式的將自然人格式化成了社會人。數百年來,年輕人都是利用婚姻來繼承父輩的社會財富,建立獨立的社會地位,連接更多的社會資源。所謂「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娶妻娶妻,吃飯穿衣」。更重要的,婚姻讓社會學財富穩定的通過家庭遺傳,這種家庭環境給孩子成長帶來了大量資源

進入人類文明全球化多元化的21世紀,現代婚姻制度出現瓦解的徵兆。顯然這又是因為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讓人們更加奢侈了。雖然在當今天朝還是有大量的人通過結婚讓父輩給自己買房付首付,甚至有人靠騙婚分財產生活,但是越來越多的人奢侈到可以輕易結婚又輕易離婚,只顧及到表面形式上的美學意義,完全沒有體現出婚姻制度的社會學功能。數百年來人們為了生存下去而結婚,為了堅定的生存下去而不斷賦予婚姻以美學意義,而這種美學在蒙蔽了一雙雙天真的眼睛後,帶來了婚姻基本功能被忽略的風險。另一方面,在重視婚姻社會學功能的人群中,由於奢侈度提升,越來越多的人給婚姻附加上越來越多的附加值期望,從而使得婚姻從一個簡單的社會經濟學制度進化成一個奢侈的個性化藝術品,最終導致這個奢侈的藝術品無法被製造出來。早婚早離、大齡未婚、不婚獨身,我們可以統計如今社會形態中的「圍城」內外人口比例,卻很難統計歷史上各個時期遊離於婚姻之外的人口佔比。雖然因為貧窮不婚和因為奢侈不婚的性質不同,但是只有比較了兩者具體數據後,才能描繪婚姻制度的發展曲線

所能確定的是,婚姻對於性和繁殖的控制歷史只是從農耕文明開始的,並不長,其文化上偉光正的壟斷地位也在這個時代走了下坡路。由於女性力量在現代社會中再一次進入強勢期,單身母親數量激增,婚姻與生育的聯繫不再緊密,性、戀、婚、生呈現互相獨立化的趨勢。可以預期,婚姻制度仍然會為相當一部分社會資源的遺傳延續保駕護航,但由於社會進化出了更多從生物學、經濟學到社會學以及各種知識技術遺傳的方式方法,比如棄嬰島、孤兒院、基金會、遺產稅、文化產權制度、網路學術機關等等等,如同新物種推翻舊物種的生態統治,婚姻制度的美學面紗可能也要飄下了

縱觀歷史,婚姻制度的形態與男女兩性在社會中的相對地位有一定關係,男性在社會中處主導地位時,婚姻制度更保守更私有化,而當女性處主導地位時,婚姻制度則更開放更自由化。從生物學角度說,男性是天生的自私獨立生物,偏向於個體遺傳,女性則天生社會性強,偏向於集體遺傳

回到當下,任何社會學制度都是通過社會規則來保障支撐的,社會規則包括法律道德以及社會利益鏈等等社會公共力量。其中婚姻法是專門保障現代婚姻制度的規則,或者說婚姻法就是天朝設計的婚姻制度本身。很顯然婚姻法並不保障婚姻,而只能保障經濟利益或者說規範婚姻過程的經濟分配。由於天朝是個文明悠久的地方,不像美國作為一個高純度移民國家幾乎完全依靠嚴密細緻的法律來規範遊戲運營,故而婚姻也如同天朝中的各種事情並沒有完全進入天朝最新法治的軌道。於是我們看到有很多辦了喜酒不領證的,以及未滿14嫁人生孩子結果老公被當強姦犯刑拘的,可見風俗是歷史更悠久的原始的不精確社會制度,表現出的社會學屬性仍然是人際利益鏈形成的社會利益網路

順帶的,請不要過度仇視體制,體制不是一堵牆,體制也是社會利益網路的體現,而社會利益網路是由人組成的,所以你仇視的不是體制,而是包括自身在內的人際網路。要改變什麼的話,從自己開始


《易經》的《序卦傳》裡面曾經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 這是我們古代哲學家所推向的社會根源。

人類男女之間,本來是沒有什麼禁忌的,但是後來的社會逐漸有了組織,根據年齡年幼分別輩行。與此同時,同輩之男女,可以為婚,但是異輩行禁止。更進,於同親族之間加以限制,後來至於母系的兄弟姐妹,都不準為婚,形成所謂的氏族。此時的異氏族之間,男女為群婚,一群男人都能夠成為一群女人的丈夫。這個時候出現了一妻多夫。

再過一段時間,婚姻關係變成一個男人,有一個正妻,一個女人,有一個正夫。逐漸成為後世的家庭。

以上是從社會制度方面簡述的婚姻的起源。

後面的啥時候有心情再答。


恩格斯有本書《家庭、國家和私有制的起源》,書特別薄,但就觀點表達寫得很詳細,並且邏輯清晰。


人類啊,吃棗藥丸。哪有那麼多的理性人


女人的經濟地位的演變,導致了婚姻制度的進化。它從以前的包辦,三妻四妾,變成了2個人自願的,自由的結合。其基本特徵是:締約,既是個人決定,也負有互相的責任和義務,與他人通姦是違約,離婚可在與結婚相同的條件下達成,不再是男方主宰一切。

可現實是婚姻不再含有過於老朽迂腐的特點了么?好像不是,就算是現代婚姻,也含有不朽的內生的「對2性而言截然不同」的特徵。

婚姻對男/女仍是超級不同的存在。從歷史上看,男性被看做完整的人,因為我們泛指"人「的時候用」他「」Mankind",女性被看做從屬於男人的客體,是因為有男性這個主體對照才能給予定義的「客體」。男性是生產者,女性是生育者。在封建社會,女性要是不結婚,是被視為寄生者和賤民的,因為她不提供生育就被視為沒有社會價值。

這個問題的本質在於一種社會共同意志——女性和社會結合的唯一手段是婚姻。語言文字反應社會價值認同,看看就知道了——女性是被娶,被嫁出去;男性是娶妻,女被動,男主動。

前面說了,男性的主要角色被社會定義為生產者,丈夫是必須超出家庭利益,為社會利益服務的。男性是性意義上的超越者,征服女性和自然。而女性被定義為內在者,主要角色是延續生命和作家務事。在現有社會環境下,男性是婚姻中的優勢方,因為婚姻滿足了男人內-外2種需要,在男人精力充沛時,他可以在職業和政治活動中,讓自己進化,不斷擴展自己生命的豐富程度,在男人疲勞時,又可以回家享受包容照顧,停泊在家的港灣,溫馨,補充精力。而女人則被限制在家裡,只能保存既定的東西——打掃,照顧孩子,女人沒機會去世界上拓展她們的外延/廣闊程度。

20幾歲的女性首要人生目標是結婚,而幾乎沒有同齡男性會把結婚當成第一目標,第一目標是事業-社會地位。這反映出什麼價值取向?女性的社會地位=她愛人的社會地位。

45歲的有錢成功男,喬治克魯尼,小李子,是王老五,還是吃香;同齡的女人再有錢,劉若英,舒淇(剛剛),林志玲,也是沒男人愛的,「老處女」,可沒人會形容「老處男」即使真是處男。

為什麼男性會越來越少,晚結婚?因為婚姻帶來的好處減少。居所可以自己有,打掃做飯可以通過僱傭勞動力/外賣滿足,性可以通過AV/炮友/道具解決;婚姻的束縛反而更多。而女性?可能是因為對女性而言,「婚姻是最好的職業」。

所以女性為了找到有經濟優勢的男人結婚,寧可放棄職業。那些網紅臉,PS女,嫩模,明星,整容的,追星的女孩,女生,女人自己都沒有認識到一個暗喻(或者認識到了她們也說「這是我現在的最優選擇啊,是客觀現實逼我的」)——她們在利用滿足男人性快感為籌碼,交換男人提供的經濟庇護。

這裡暗藏著一個社會認知。為什麼相親,父母建議的結婚對象可以忽視女生的「視覺-性方面的感受」,因為既然性行為是提供一種服務-換取回報,那女生的主觀感受是次要的,就像你工作換取工資你也覺得不爽啊,白拿錢多好但是不可能。

可是就連女人自己都選擇,說「誰對我好,我就嫁給誰」。看看,她們自己都放棄對個體的判斷了,失去愛的個性和自由認知。換個說法,女性放棄自己對單個男性的性慾,以減少自己出軌的可能性,女性不關心自己與配偶的(個體-個體)的獨一無二的關係,首先在乎的是她是不是發揮了女性的社會功能。

你知道是什麼深層的性學隱喻導致的嗎?——女性的生殖功能可以脫離性快感存在,即使沒有達到心理高潮,也可以懷孕。而男性必須有性衝動才勃起。

所以,你知道我對白百合事件的看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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