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時代,手機廣告價值是否更大?

騰訊PK李彥宏,關於移動互聯網廣告,李認為「屏幕小,碎片時間多」,所以商業價值小於PC互聯網騰訊劉成敏認為「小的優點是集中,眼睛和時間在這裡,時間分配在這裡。統計數據顯示,擁有智能手機的人平均 6 分鐘就要看一次,大家都在看郵件,看簡訊,看微博...因此,移動互聯網時代,廣告可能價值更大,空間更大。」


李彥宏是站在被競爭者的立場上講話的,
他的論據相當於說「這姑娘長了幾顆雀斑所以嫁不出去」,不值一駁。

移動營銷,藍海是肯定的關鍵在於廣告形式是否有吸引力
垃圾簡訊也可以叫「手機廣告」啊,你會看嗎?刪都來不及煩都煩死了。

要麼你的信息有娛樂價值,要麼你的信息有實用價值簡單粗暴促銷簡訊是不行的。

【娛樂方面】移動營銷的3G是經過實戰檢驗的:girl(色情),game(遊戲),gambling(賭博)girl(色情)方面的應用不在這裡延展。game(遊戲)方面,比如可口可樂,不妨投資PopCap Games合作開發有趣的小遊戲,可樂的產品線多,企業實力強,「快樂」品牌調性也與玩遊戲十分匹配。汽車呢,可以開發賽車遊戲。寶潔可以開發一些教小朋友洗手刷牙的親子互動遊戲。gambling(賭博)方面,非常適合零售連鎖店、品牌專賣店,比如外婆家那樣的店,排隊那麼長,閑著也是不耐煩,何不在LED大屏上掛一個推幣或者老虎機的互動遊戲,任何在場的智能手機都可以簽到、排隊賭玩,可以贏得免費小菜或者大菜獎勵(獎勵每天限用一例,當月有效),伴隨著顧客頻頻中獎,現場狂熱氣氛一波一波高漲,不光帶動了人氣,也增強了顧客體驗。……

【實用方面】我們可以考慮把手機廣告植入某種實用應用。像丁丁網,是把商家促銷信息掛在免費的LBS服務上,這就不錯。 又或者,我們是不是有可能做一個車位引導系統的免費應用,為車主提供全城停車場的位置、價位、實時空置數量等信息,只要大眾願意使用這個應用,我們再順水推舟推薦周邊商鋪也就順理成章了。:)

移動營銷可以是很有趣的事情,也是很有前景/錢景的事情。
但是目前移動營銷在實踐中又諸多障礙,個人感覺,這和線上廣告從業者畏懼線下的事情很有關係。線上廣告從業者似乎都是技術宅太過著迷於對自己的技術崇拜對於如何走進終端、如何貼近實體商業環境有專業障礙/心理障礙。這一點,不利於移動營銷實現O2O
或許移動營銷公司應該拓寬思路,引入一些跨界人才,累積實體商業渠道資源(聯動)。
(剛才外婆家的例子、丁丁網的例子、和車位引導系統的例子,都是要掌控實體渠道資源的)
今天單純靠技術吃飯的,風險比較大,明天隨時可能有新應用搶走你的用戶,公司的核心價值就蒸發了。從歷史經驗看,還是掌握了實體陣地(就像掌握了土地一樣)比較踏實
所以,將來吃到大蛋糕、而且長遠發展的,一定是在實體渠道有掌控力的移動營銷公司

本人是做線下廣告的,以上亂彈貽笑大方之處還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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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2012年寫的,看來我當時沒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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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eixin.qq.com/r/k0iguBjEYkUdrVzb9x2B (二維碼自動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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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話短說,廣告的本質在於通過某種媒介向用戶傳遞你所希望的信息,比如產品比如品牌比如事件。

光從移動平台本身的媒介屬性上看,肯定是非常好的廣告載體,在本質上契合廣告的媒介需求。 在真正的移動互聯時代里,手機廣告的價值應該略高於傳統媒介。但需要說明的是,現在只是移動互聯時代的準備階段而已,移動互聯時代遠還未真正到來,目前能夠極大改變人們生活方式的移動互聯技術都尚在原型研發階段,比如整合便攜終端(google glass這樣的)、全息投影、虛擬操作界面等。

這裡有一個悖論,在手機上,屏幕更小+用戶使用頻率更高,因此廣告對用戶的推送強度更大,價值更高但同時, 屏幕更小+用戶使用頻率更高,使得廣告信息對用戶的正常信息展示空間佔用更多,騷擾頻率也更高

如何處理好上面的悖論問題,才是解決之道。之前看過一個對於google glass的廣告構想,在google glass的增強現實地圖中,當用戶搜索餐館並且視野移動到某個餐館時,就顯示該餐館的打折信息或者招牌菜信息,這就是一個雙贏的廣告解決方案,廣告主的廣告可以精準到達目標用戶,而這個廣告信息對目標用戶是屬於有價值的可以滿足其需求的信息,而非騷擾信息。


我在想在知乎上是不也是回答越長越容易得到贊的?不明覺厲?哈哈哈~~

我輕輕點幾個點吧。我認為移動端廣告比桌面端廣告更有前(錢)景。

主要是兩點:

1.投放精度

2.使用場景

理論上來說,因為手機是隨身帶的東西,可以收集巨量的用戶信息,然後具現化出一個更真實的個體。從而在他最需要的時候,投放他最喜歡的廣告產品。

桌面端的廣告更多的是告訴用戶有這個產品,以及這個實際形態、心理形態。但是,有個最重要的問題!用戶知道有這個產品,而且也認可他,是不是要現在就踏出家門去買?這個就很糾結了,為了一個東西特地換衣服坐車去買,值得么?可是現在不買,明天他可能還會看到其他產品的廣告,如何保證他不被其他產品吸引從而改變購買意向叻?

移動端廣告在應用場景上就更為之靈活,甚至於可以理解為將用戶直接帶到購買地點去,讓用戶在購買衝動最頂峰的時候就立馬消費掉。是不是更爽?

從這兩個維度可以想到很多案例去支持移動端廣告的實用性優勢,在這就不擴展開來了。


手機終端大屏化是背景,

不說別的,就一個基於地理位置服務這一點就會比pc的廣告市場大。

pc是通過ip來判斷地域,而且並不準確,一般來說只是城市判別。

但是移動終端可以精確到一條街道,附近的商戶信息都可以被推薦給你。。。

還要繼續說下去嗎?


我們天天說廣告,好像很懂廣告是什麼;其實不然。

廣告是什麼,99.9%的人並不懂。

我對廣告的定義:廣告是將信息植入消費者頭腦中,並影響其觀念和行為的行為

政治廣告是將候選人信息植入投票人頭腦中,並影響其觀念和投票行為的行為。

商業廣告是將產品信息植入消費者頭腦中,並影響其觀念和購買行為的行為。

信息要發揮作用,關鍵是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針對合適的人。

傳統廣告是不知道合不合適的時間不知道合不合適的地點針對不知道合不合適的人,攤大餅,命中率低。

智能手機預期可同時解決這三個問題: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對什麼人投放合適信息。

在高速路上尿急,投放廁所;

在大學畢業時焦急,投放工作;

在豆瓣上清新,投放陳綺貞。

__________UpDate___________

相比蘋果微信的討論,我們更應該理解智能手機的哲學意義:人與人,連接,組合。

10! = 3 628 800

54! = 2.308 * 10^71

100! = 9.332 * 10^151

隨人口加入增多,組合核爆式增長,棋盤下半場呼嘯而來,超越人類,揚塵而去。


廣告的商業價值取決於屏幕上的信息能給人帶來的影響。

首先排除開設備覆蓋度的影響,僅就單個個體討論。

屏幕的大小並不是其影響力的決定條件,廣告的影響分為以下幾個流程,看見記住去做

一條條的來分析,首先是看見,看見的本質是博取用戶的注意力,在手機屏幕上顯示的廣告信息能否博取用戶的注意力呢,因為屏幕小人們就看不見廣告信息么,因為屏幕小就會忽略突兀而來的消息么,在人們注意力集中在某一細小領域(空間)的時候,發生在這個空間的任何細微變化都會引起人們的注意,恰恰相反,當屏幕過大,人類的視覺敏感空間是有局限性的,只能集中在其中一小塊空間,此時廣告對用戶注意力的吸引其實相對嬌小。手機廣告的真正的缺點在於狹小的空間內完整展示你的信息。同時展示量也小於PC端,但其高效可以彌補這一缺憾。

再來說「記住」,記住是在上一步「看見」完成之後,即用戶的注意力被吸引之後所進行的下一步,在用戶的腦海中形成短暫記憶並將之深化,那麼移動廣告相對於PC廣告誰更容易讓人記住呢,就從李先生所說手機的兩個弱點來談吧,屏幕小和碎片化時間,屏幕小其實已然在上一步,看見裡面分析過了,並不是其缺點。碎片化時間是相對於整塊時間的,先不談我們在手機和PC上花的時間長短和變化趨勢,僅就現在而言,整塊的時間當中我們面對PC是在為別人而工作,而面對手機的時刻確是在為滿足自己的需求,在繁忙的工作狀態當中廣告給人的影響相比於在為獲取自己所需的過程中的廣告影響,影響力孰大孰小,應該會很明白了。

最後說「去做」,同上而論,基本上完全取決於前兩步的實施狀況,以及廣告本身的設計。

綜上而述,手機的廣告價值很大,相比於PC端而言,擁有時間和空間自由度的優勢,個人只見,其價值更大。


移動互聯網和PC互聯網價值的差別,現階段恐怕還不是體現在在載體上,而是體現在廣告精準程度上

—PC互聯網裡:

——可以是在新浪首頁花高價掛一個無差別的廣告,在QQ彈一次窗,男女老少一次性通吃;

——可以在百度買一個關鍵詞,為每一個潛在客戶的搜索買單;

——可以通過百度谷歌精準廣告,根據用戶的搜索內容分析找出更準確的潛在客戶。

很明顯,後兩者的轉換率是遠高於前者的(日化用品行業除外)。

—移動互聯網裡:

——可以根據信號覆蓋區域來一次無差別的簡訊轟炸;

——可以根據APP對應的用戶群體來一個彈窗;

——也可以根據從不同的房地產、傢具、婦嬰等行業收集到的訪客資料(這種通過來店時登記的資料,已經被各種交流各種出售了)進行精準簡訊廣告。

同樣,這三種方式的轉化率也是遞增的。

那麼...

哪種最划算呢?不得不看的精準簡訊。

哪種覆蓋面廣呢?無差別的互聯網廣告和簡訊轟炸。

哪種市場份額大呢?這個等明年3.15吧。

如果是客戶會怎麼選?據我所知,碧桂園最喜歡精準廣告簡訊,但他們會儘可能地使用所有的廣告形式。

最後是我個人的觀點:用戶不會因為QQ彈窗而刪掉QQ,但大部分人都會因為彈窗而放棄一個APP。移動互聯網廣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目前很難說更大,這就好像問一個兒子在從事父親的行業能否實現超越一樣,這個還是過十年再討論吧。

單憑什麼精準、碎片就能道出哪個價格更大,我感覺有點過分了。


理論上是這樣,但廣告的單位時間數量受限,而且手機廣告不好加。


目前的移動廣告價值是小於web廣告的,但那個價值更大,這個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未來兩者之間的差距有多大,1000億和900億的差別呢?還是1000億和10億的差別?問題中兩個人不能給出答案。

即使移動廣告價值真的小於web廣告的價值,但除了APP Store和遊戲,移動廣告是目前唯一能讓應用開發者將流量變現的方法,也是這個泡沫的行業中,唯一能拿到客戶的錢,養活著行業中的上上下下(廣告的錢是不夠的,還得加上投資者和web互聯網公司等往裡投錢)。即便現在價值不大,廣告也是移動互聯網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環。

現在都是按照web廣告的模式來做移動廣告,但未來肯定會有更適合移動互聯網的方法出來,那個時候問題中兩個人的觀點又要變了。


手機是一個私密性很強的媒體,所以對廣告有天然的對抗性,如果廣告能提供很有就價值的信息就可以做一定程度上的彌補,所以我覺得手機廣告如果想真正的實現自身的價值,就不得不出讓價值,與用戶共創價值,這樣才能實現雙贏。


現在來看這個話題又有一番不同的感受啦~

1609年定期報紙誕生到1925年電視出現花了316年,報紙被邊緣化;

1925年電視到1990年第一個網站出現花了65年,電視被邊緣化;

1990年到1998年google誕生只花了不到8年,google將所有網站收入囊中(後來眾所周知的是goolge在2013年廣告營收就超過美國所有紙媒的總和!);

現在,Facebook正在崛起.....

未來一定是社交類廣告的時代,你看現在自媒體蠶食了多少廣告份額,且大部分都是暗裡的,未來諸如薪客、享推、新榜等等做自媒體傳播的平台應該會有很不錯的發展。


目前對於移動互聯網廣告代理來說,最重要的是要有流量,移動終端的流量都是緊俏商品啊。目前更多還處於只單純投放的階段,對於精準的需求才開始剛剛開始關注吧?


他們家是做移動廣告的,http://www.zuanl.com


看誰佔用的消費者的時間最多,消費者在你平台上逗留的時間越長就越有價值,否則一文不值;移動互聯網時代賺的是人氣的錢


有人關注的地方就能夠做廣告。只是看方式的問題


即使移動互聯的流量上去了,其轉化率並不必然有相應比例的提高,這和用戶使用移動互聯時重實用、目的性較強的習慣是分不開的。所以要我說,單論廣告價值,移動互聯網並不一定強過傳統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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