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與責任的關係是什麼?


愛情中一定是包含責任的,缺少責任的愛情算不上愛情。

因為愛是一種主動的給予和承擔,當你愛一個人時會自然而然地想去「負責」。

不想承擔責任只想享受快樂,那只是激情,不是愛情;你只是在愛自己,不是愛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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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補充:

鑒於這個問題又被頂上來,然後看著答案里那些認為愛與責任無關、愛就是慾望、愛就應該盡情享受、責任的沉重會傷害了愛等等觀點,不由得再次想起艾?弗洛姆的那本書《愛的藝術》,還真是如作者所說:很多人渴望愛,但是他們並不會愛。他們認為愛只是一種快感,認為愛是簡單的,相信愛的問題就是愛的對象的問題,而不是愛的能力的問題。

書中認為,愛是一種積極的活動,並不是一種被動的情感,它是主動地「站進去」(standing in)的活動,而不是盲目地「沉迷上」(falling for)的情感。如果用最通常的方式來描述愛的主動特徵,那麼,它主要是給予(giving)並不是接納(receiving)。

當然,作者這裡所說的給予指的是一種積極的參與和體驗,而不是自虐的放棄和犧牲。

也正因為愛是積極的,所以愛還包含了關心、責任感、尊敬和了解這些基本因素。

愛會讓我們主動去關心自己所愛的對象。

關於責任感,我們今天談到責任常常是指職責,即外界強加於人的某種東西。但是,責任感本質意義上,是一種完全自願的行動;是對另一個人直接或間接的需要作出的反應。「負責」意味著能夠或者樂於「做出反應」。在成人之間的愛中,責任感主要是指關心對方心理方面的需要。

如果沒有尊敬,責任感會退化成一種支配和佔有。

如果沒有了解,又談不上尊敬,同時關心和責任感也是盲目的。

所以,如果愛情與責任毫無關係,那是不是我們無需對戀人忠誠可以隨便劈腿?無需關照對方的心情只要自己高興?無需理會對方的困難只要自己順利?無需分享對方的快樂只因與己無關?無需考慮兩人的未來只管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責任與愛情從來就不是互斥的,把責任看得苦大仇深,大概是沒有愛過或者不會愛,因而不能理解彼此「負責」的愛情會讓兩個生命變得多麼豐富和富有希望么?

如果堅稱自己愛這個人,但是還不願意付出一點責任感,對不起,你那真的只是在愛自己。


反對贊同第一的那個答案(by 尹詞),其實把責任的定義偷換了。

要說清愛情和責任的關係,首先要知道什麼是愛情,什麼是責任。

根據百度百科,愛情的定義是:人與人之間的強烈的依戀、親近、嚮往,以及無私專一併且無所不盡其心的情感。而責任的定義是: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可以發現,要談責任,首先需要確立一種社會契約。在這種契約內,去符合雙方約定,社會既定規則就是所謂的」負責「。而沒有成功履行這種契約,承擔懲罰等負面後果也是責任的一部分。責任具有強制性特徵,受到社會文化影響(不同時代負責的內涵不同)。而愛情,是和他人產生浪漫關係的強烈衝動和行為。愛情具有自主性,獨立性,不受社會文化改變而改變(任何時代都有愛情,只是交往的方式在改變)。

說談愛情要負責的人,其實是把愛的感情和愛的關係搞混了,說得更具體點,就是把愛情和婚姻等同起來了。婚姻作為社會契約,具有法律效力,完全符合責任的特徵。但是愛的情感本身,則是自由獨立的。你不能因為自己為對方付出而去強迫對方喜歡你,ta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是說愛的關係,那就複雜一些。感情需要經營是常識,依照人性的規律,去改善兩人的關係,讓對方感到幸福值得提倡,但這也說不上責任,因為它不是強制的。這種交往中的付出還是基於自主自願,而不是遵循事前約定。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事先有承諾,比如婚姻。

我討厭把愛情和責任掛鉤;除了反感把愛情和婚姻劃等號的典型思維外,更討厭用責任去脅迫對方的潛意識。責任總是和權利對應的。對方的責任往往是自己的權利,或者通過自己主動負責,去裹挾對方對自己負責,這些做法都是不合理的。感情里不要有」應該「的思維,當你開始計較得失的時候,那就變成利益交換了。最純粹的感情是我一心為對方好,以至於對方能把自己的福祉交託給我;對方也一心一意地對我好,以至於我也能把自己的福祉交託給對方。互相為對方負責是愛的結果,而不是愛的動機。維繫感情的是自主的信任,感動和不舍;而不是強制的責任,義務。


國人太壓抑了,似乎每種感情都有目的。好嚮往老友記里朋友們的擁抱啊。穩固的愛情本就是友情的深化,我們的I LOVE YOU 太累人了...捆綁了太多,傷了愛情,更傷了青春和歲月的不可複製。


愛情跟責任沒有什麼關係。但情人之間也不止有愛情一種情感聯繫。


何苦糾結於這種問題?愛是一種感情,責任是一種態度,二者本無聯繫。只是,你若愛上了一個人,就會自然地想給他/她未來,去在乎他/她。你若不愛,又何苦去糾結於愛是否必須負責?世上現有了這種情感而後人們名之曰愛。一切順著自己心去走,不要靠字典里的解釋去經歷和定義愛情。你會發現,等你真的遇到那個人你才會明白,愛與責任本身根本不需要你去定義,是愛如何不是愛又奈何?把對方放心上,好好去經歷屬於你們的人生,這便是愛的真正意義。


知乎上倍受推崇的愛情,是自然的心心相印,命中唯一,毫無芥蒂。我覺得雙方都得是很厲害又幸運的人,才能擁有這樣的愛情。

像我這樣子的大俗人,智識不夠,情商不高,又不夠努力,要努力維持一段平凡的愛情,這段愛情里,兩個人三觀不一,性格迥異,喔~ 天吶,他居然吃甜豆腐腦!我們在隨便一處地點隨便的碰到,想來也算是緣分,一起走過這荒山野嶺,這海市蜃樓,做個伴,也是極好。(姑且稱它是一段愛情罷),僅僅是耐心、忠誠、熱衷於溝通了解都是不夠的。

最需要負的責任是:多讀書,多實踐,多思考,讓自己的腦子靈活一點,用一種更聰明更讓人感到舒適的方式來愛人。這也是像前面說的那種愛情的過渡,或者說進修。

你愛蜜糖,不要以為他也愛。

他一吃蜜糖就拉肚子,你就莫要傻乎乎地把蜜糖塞到他嘴巴然後還覺得自己好棒,把這麼好的東西分享給他。

我們都要努力不自以為是啊~~~難。


如果相信婚姻是合法的賣淫,婚姻沒了責任

如果相信愛情是無責任的,愛情沒了責任

如果相信父母生下我們不是我們所願意,這層關係我們也沒了責任

每個人都想擺脫責任,甩開包袱,沒有人願意去負責。那我們還有什麼活著的責任,我們對生活不負責任了,生活也會毫不客氣對你不負責。

一個對別人不負責任的人都是人渣,和人渣談責任是談不通的,你敢做,你就得責無旁貸,勇於擔當。

我很懷疑,為什麼當愛情談到責任時,為什麼就不是愛情了呢?難道愛情不需要責任,難道你希望對方對你不負責任?!

我不相信,如果有人說我對你不會負責,但是我要和你談戀愛!!我覺得這是可笑的,也是可恥的!

敢問題主!!是出於何居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你是想拜託責任,還是想和他分手出於責任愧疚?我問你,你敢把你的問題給你對方看看??還有那些贊同戀愛無需責任的贊同者。

失態了,不喜請噴,最好噴的猛些,,,,,,,


愛情就是愛情。需要用責任去肯定的愛情,那得多麼蒼白缺乏魅力。

責任只是契約的伴生品,是一種主動承擔的關係。如果是被動承擔,只不過是道德綁架。

忠於自己的內心,對自己負責,方是心智的體現。


我永遠忘不了,分手的時候,初戀說的那句話:愛情,本來就是不需要負責任的。


當愛情要談到責任時.它就再也不是愛情了


蟹腰……

愛的時候就要盡情的去愛……這才是享受人生……

責任這件事,等到婚姻來解決吧……

PS:

不管愛不愛都要保護好自己,這是人對自身的第一責任!


對愛情的執著就是責任的體現


愛情是我愛你,願意和你一起,一直在一起,無論貧窮富貴,無論風吹日晒,甚至願意做你的炮友,無名無份的,只要和你能在一起,給你打電話你會接就好。責任,牽了手,就不會在別人的窗前停留。


在相處中,如果讓對方承擔的責任過多,就是剝削,就是不愛。


愛情的存在讓責任變得不是一種壓力的存在,責任的存在讓愛情不會如過眼雲煙,最終由婚姻到親情。


有愛情才有責任,也因為愛情才有不負責任的


愛情本身與責任無關。

只有婚姻才與責任有關。

愛一個人不一定會步入婚姻,不步入婚姻也就不用談責任。反之。結婚對象不一定是你最愛的人。

愛情與責任之間雜質太多,如對婚姻的恐懼,社會壓力的增加,雙方思想的差異,都會使越來越多的愛情逃離責任感。


歌詞寫得好!如下:

愛情 愛情

原本就是一個人的事情

一個人動情 一個人平靜

一個人付出 一個人任性

愛情 愛情

慢慢變成兩個人的感情

一個人發瘋 兩個人心疼

一個人犧牲 兩個人相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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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是在黑楊冪


愛情是一場不帶大腦的旅行,而責任是一種理性思考的結果。


愛情可以暫時沒有,但是責任必須時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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