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分能脫離相分獨立存在嗎?
01-02
我怎麼覺得成唯識論在描述真見道的時候有問題,成唯識論說真見道只有見分沒有相分,這個說法不就違背緣起了嗎?見分怎麼能不依相分而獨立存在呢?有見分必然有相分,怎麼可能出現獨立的見分?
瀉藥。
哎…本來吃完飯想繼續當個阿宅看動畫的,結果十二點半才更新。正好群里也閑扯了一下,就隨便說說這個問題吧。分兩點來說:一:
見分,相分,自證分,證自證分這四分呢,雖然在邏輯展開上,四分是最為完整沒有問題的。但是呢,實際上後三分都可以歸納到見分上去,這個在成論講四分的部分有說,一則我記不得具體的了,二則引文也好麻煩,我就不引了。但是總的來說呢,四分的展開和收縮呢,都是要說明唯識無境(外境)的道理的,收縮和展開到不同的層面,都對應著不同的理論延伸方向。哎……其實現在做現象學的,有一批人是更贊同三分說的。這個嘛,雖然一般都說護法是正義,不過這個話對不對,放回到印度佛教的背景下,還能不能這麼說呢?也是個問題。所以總的來說呢,一般的說法就是,四分最完整,但是一二三也都行。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呢,見分可以單獨的拿出來說,但是單獨的拿出來說,不代表說,見分可以脫離相分獨立存在。Po主的題目呢,可能是我沒看的太明白的原因吧,我覺得可能是有點問題的。其次呢,提問的內容裡面,Po主說的緣起是什麼意思?對此我表示疑惑。所以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Po主的意思呢,還請包涵。但是呢,成論畢竟是以護法說為正義的,這裡是一個下面第二點的一個前提哈。二:
針對於真見道位的問題,護法說的意思呢,八識都各自有相見二分,此外呢,真見道位的時候,就是初地菩薩的時候呢,是斷了人法分別的,但是沒有斷俱生人法執的。所以呢,由於沒有斷俱生,而是斷了分別呢,我們可以說,前六的分別執著不在了。但是七八,尤其是指七的我執還在,七的我執是因為七執著八的見分而成的我執。所以,在真見道位的時候,說沒有相分,是針對前六斷了分別我執而說的,因為前六顯相粗重嘛。但是七八的相分還在,但是依照成論的說法, 七八的相分是微隱難知的,這個時候方便說沒有相分也是說的過去的。但是呢,見分畢竟還在,因為還沒有斷俱生嘛。所以,綜合以上兩點來說,這句話就是這個意思,最準確的表達,確實是只有見分沒有相分。
說沒有見分是錯的,因為沒有見分就相當於能所雙泯了,那就不是菩薩位了,是佛位了。說有相分也是錯的,因為要和之前的未登地之前的區別開來。時間倉促,就不廣引博征了。哎…和某個人不知所云的,無意義的答案擺在一起,想到估計拿到的贊還要遠遠的少於其人。有點無可奈何。見分以相分來證明自己。有的經稱之為能見與所見或能、所,能所俱寂。
見分和相分是方便說,即是方便說就不可取,於不可取處又怎能繼續深究兩邊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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