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撿到近8公斤狗頭金,歸誰?
牧民撿到近8公斤狗頭金,歸誰?
已經有良心法律專業人士澄清過了。國家立法保護礦產、水源、森林等自然資源的初衷是防止濫砍濫伐、過度開採等「公地悲劇」現象。從這個角度說,國家關於自然資源產權立法是沒有問題的(雖然實際上地方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很嚴重,但那是執行弊病,不能算是立法缺陷)。
狗頭金事件中:
牧民無主觀採伐行為(不構成非法侵佔自然資源事實),
拾取物自然形成並裸露於環境中(不同於文物和礦藏),無明確產權歸屬(拾取黃金時並非處於私人或者機構地產上),
拾取行為未引發對環境破壞的結果。故牧民不存在上繳義務。從法律層面看,這跟揀了一個垃圾沒有區別。不能說垃圾就該歸個人,黃金就該歸國家。前幾天做司法考試題目遇到過類似問題。在河裡撿到美麗的鵝卵石歸誰,司法考試專家也就是司法部公布的答案為:個人所有。
具體解釋如下:
《物權法》第46條規定,礦藏,水流,海域屬於國家所有。先佔是指最先佔有無主財產。先佔必須在事實上佔有物,這種佔有要有取得所有權的意思。司法實踐中承認依先佔取得物權。裸露在地表的狗頭金是獨立物,無主物,並非礦藏的組成部分。村民有取得狗頭金所有權的意思,符合先佔的構成要件,因而可以先佔取得所有權。
才疏學淺的司考狗,希望能給題主提供幫助一天竟瞎扯,這個問題,不是礦石資源,不是文物,按無主物品處理先到先得,牧民合法佔有就這樣,你們別在瞎扯了。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受國家保護:
(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
(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
(三)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四)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
(五)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文物認定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
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礦產資源是指由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液態、氣態的自然資源。
礦產資源的礦種和分類見本細則所附《礦產資源分類細目》。新發現的礦種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
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國務院授權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全國礦產資源分配實施統一管理。
3,《礦產資源分類細目》
(一)能源礦產
煤、煤成氣、石煤、油頁岩、石油、天然氣、油砂、天然瀝青、鈾、釷、地熱。
(二)金屬礦產
鐵、錳、鉻、釩、鈦;銅、鉛、鋅、鋁土礦、鎳、鈷、鎢、錫、鉍、鉬、汞、銻、鎂;鉑、鈀、釕、鋨、銥、銠;金、銀;鈮、鉭、鈹、鋰、鋯、鍶、銣、銫;鑭、鈰、鐠、釹、釤、銪、釔、釓、鋱、鏑、鈥、鉺、銩、鐿、鑥;鈧、鍺、鎵、銦、鉈、鉿、錸、鎘、硒、碲。
(三)非金屬礦產
金剛石、石墨、磷、自然硫、硫鐵礦、鉀鹽、硼、水晶(壓電水晶、熔煉水晶、光學水晶、工藝水晶)、剛玉、藍晶石、硅線石、紅柱石、硅灰石、鈉硝石、滑石、石棉、藍石棉、雲母、長石、石榴子石、葉臘石、透輝石、透閃石、蛭石、沸石、明礬石、芒硝(含鈣芒硝)、石膏(含硬石膏)、重晶石、毒重石、天然鹼、方解石、冰洲石、菱鎂礦、螢石(普通螢石、光學螢石)、寶石、黃玉、玉石、電氣石、瑪瑙、顏料礦物(赭石、顏料黃土)、石灰岩(電石用灰岩、制鹼用灰岩、化肥用灰岩、熔劑用灰岩、玻璃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築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飾面用灰岩)、泥灰岩、白堊、含鉀岩石、白雲岩(冶金用白雲岩、化肥用白雲岩、玻璃用白雲岩、建築用白雲岩)、石英岩(冶金用石英岩、玻璃用石英岩、化肥用石英岩)、砂岩(冶金用砂岩、玻璃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磚瓦用砂岩、化肥用砂岩、鑄型用砂岩、陶瓷用砂岩)、天然石英砂(玻璃用砂、鑄型用砂、建築用砂、水泥配料用砂、水泥標準砂、磚瓦用砂)、脈石英(冶金用脈石英、玻璃用脈石英)、粉石英、天然油石、含鉀砂頁岩、硅藻土、頁岩(陶粒頁岩、磚瓦用頁岩、水泥配料用頁岩)、高嶺土、陶瓷土、耐火粘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膨潤土、鐵礬土、其他粘土(鑄型用粘土、磚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紅土、水泥配料用黃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溫材料用粘土)、橄欖岩(化肥用橄欖岩、建築用橄欖岩)、蛇紋岩(化肥用蛇紋岩、熔劑用蛇紋岩、飾面用蛇紋岩)、玄武岩(鑄石用玄武岩、岩棉用玄武岩)、輝綠岩(水泥用輝綠岩、鑄石用輝綠岩、飾面用輝綠岩、建築用輝綠岩)、安山岩(飾面用安山岩、建築用安山岩、水泥混合材用安山玢岩)、閃長岩(水泥混合材用閃長玢岩、建築用閃長岩)、花崗岩(建築用花崗岩、飾面用花崗岩)、麥飯石、珍珠岩、黑曜岩、松脂岩、浮石、粗面岩(水泥用粗面岩、鑄石用粗面岩)、霞石正長岩、凝灰岩(玻璃用凝灰岩、水泥用凝灰岩、建築用凝灰岩)、火山灰、火山渣、大理岩(飾面用大理岩、建築用大理岩、水泥用大理岩、玻璃用大理岩)、板岩(飾面用板岩、水泥配料用板岩)、片麻岩、角閃岩、泥炭、礦鹽(湖鹽、岩鹽、天然滷水)、鎂鹽、碘、溴、砷。
(四)水氣礦產
地下水、礦泉水、二氧化碳氣、硫化氫氣、氦氣、氡氣。,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5,狗頭金
狗頭金是一種含雜質的自然金塊,多來自於富含金質的流星隕落、黃金雨地質時期形成的富金礦礦石,這種自然金因形狀酷似狗的頭形,故名狗頭金。
結論
狗頭金是否為文物有待商榷,可狗頭金屬礦產資源證據確鑿。
所以對於狗頭金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我依稀記得是地下的,例如礦產和文物歸國家,地上的不了解了,不過有磚家出來做解釋了,說這是礦產屬於國家財產,@雲紋 說給了國家以後國家必須給錢是沒有根據的
扯到狗頭金所有權話題,俺願意啰嗦幾句。物權理論就扯遠了,俺不是磚家,腦子裡亂七八糟的,而且理論也沒啥效力,就算了。物權法應該是適用的吧。物權法第45條規定,」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從46條到57條列舉(!)了若干國家所有的情形。對於該等條文的理解,不妨提出一個假設,即,法律沒有規定某物屬於國家所有的,不必然導致國有的結果。這個假設是否成立,則需要認定狗頭金是否屬於物權法列舉的屬於國有的諸多規定之任一款,換句話說,是否能夠將那些「國有規定」排除。和狗頭金最密切的是「礦藏」二字。至於狗頭金是否為礦藏,猶如俺是否是人民,白馬是否為馬一樣,在法律和邏輯上允許有爭議的,俺接著以為,這個爭議並不可能通過協商溝通妥協甚至嚇唬解決(否則還有是非么?),現在,拾得狗頭金的牧民仍在實際佔有,在講依法治國的今天,如果國家認為應國有,應該派代表通過法律程序即打官司(而不是通過行政輿論手段)去確認狗頭金的所有權。
要是漢族人撿到這東西肯定保不住,但是少民例外,他們就是爺,一貫有特權
如果是我撿到,就用王水溶了,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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