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美國眾神》這部小說?
談談你對這部小說的理解吧
人之黎明 神之黃昏/The Dusk of God The Dawn of Man
序言/Prologue
「神會死去。而當他們真正死去的時候,是無人哀悼、無人銘記的。想法遠比人更難殺,但最終,它們同樣可以被殺死。」——《美國眾神》[1]
《美國眾神》這部小說誕生於一個夢。
在這個夢裡,一個男人急匆匆地穿梭在機場中,他已經經歷了糟糕透頂的一天,現在又快要趕不上航班,由於天氣狀況非常糟糕,他乘坐的飛機還迫降到了另一個機場。經歷了千辛萬苦後,他終於找到了登機口,在最後一刻登上了飛機,但此事他卻發現由於超售的原因,自己的座位上已經坐了一位乘客。空姐很貼心地幫助他升艙,而當他在頭等艙的空餘位置上坐下後,旁座的男人突然轉過頭來,對他說:「你來晚了。好了,我想給你份工作。」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作者尼爾·蓋曼[2]的腦海中只有這個夢,頭等艙中的兩個男人形象,一個源自是《計程車司機》時代的羅伯特·德尼羅[3],另一個則出自尼爾在將自己與泰瑞·普萊契合著的《好兆頭》[4] 改編成電影劇本時遇到的一個名叫雷普·湯恩[5]的演員。曾有人問尼爾是否有什麼好點子可以給德尼羅來演,尼爾雖然表示欠奉,計程車司機特拉維斯[6]的形象卻進入了他的腦海,成為《美國眾神》男主角影子·月亮[7]的靈感來源;而雷普·湯恩別緻的口音則為小說另一位主要角色星期三先生[8]奠定了基調。但在此時,不論是影子還是星期三先生都遠未成型,尼爾仍忙於創作自己熟悉的奇幻作品,當然,在連載長達八年的漫畫《睡魔》[9]大獲成功後,他正在將自己的創作中心悄悄向文學轉移,接連創作出了《好兆頭》、《烏有鄉》[10]和《星塵》[11]三部小說,也獲得了不小的成功。
但尼爾在自己的心底深知,如果他的下一部作品仍然選用類似的幻想題材,即使大獲成功,人們也會徹底為他貼上幻想文學作家的標籤,從此釐定屬於他的創作園區。而在為《閣樓》[12]、《惡棍》[13]等雜誌撰寫知名作者系列專訪時,他已經充分見識到了眾多成名作家因自己的成功而固步自封,迫於生計與出版商的壓力,不斷重複過去的自己,最終失去創作活力的悲劇。正如在經由美國漫畫行業的「英國入侵」大潮聲名鵲起後決定轉向文字創作一樣,在幻想文學類型中嶄露頭角後,尼爾也在醞釀著自己的下一次躍遷。
從英國搬到美國生活後,尼爾對於這個國家的認知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來到美國之前,他自以為對其無所不知,在一段生活後,他卻突然意識到在好萊塢電影以及電視劇中呈現的美國與現實天差地別,自己對真正的美國所知甚少。在庸常生活的外表之下,流淌在美國血液中的、蘊藏於美國魂魄中的,是身為英國人的尼爾所無法去形容的一種「古怪」[14]。縱然在跨越重洋之前尼爾就已經做足心理準備去迎接這種「古怪」,但它的古怪卻與他腦海中所設想的絕然不同。
這六年中,關於美國的所思所感依附在尼爾腦海中的那個夢逐漸聚攏、不斷延展,並在一次長途旅行中最終成型。其時尼爾剛好在旅行代理的建議下前往冰島一覽,但時值夏季,當地每天午夜十二點方才日落,凌晨三點便又日出,縱使在這三個小時所謂的「夜晚」里,天空也仍然亮如白晝。可憐的尼爾輾轉反側不能成眠,這時他的目光移到了在當地隨手買到的一件貝雕,刻在上面的圖案是維京探險家萊夫·埃里克松[15]抵達北美洲(比哥倫布早500年)後與印第安土著交戰後不敵退卻的故事。此時在他的腦海中一個問題冒了出來,並久久未曾消散:「我很好奇的是,他們(指萊夫)是否將自己的神帶到了北美洲,又是否將它留在了那裡呢?」
這個念頭最終進入了《美國眾神》,成為書中多段「前往美洲」插敘中最短的一段,但正是這段夜不成寐的旅程,讓他得以重新拾起那個不曾忘卻的夢,將迄今為止關於美國的所思所想凝結於一處。他拿起筆,用三頁紙梳理出了整部小說的提綱,給他的編輯寄了一封信,並在信中暫擬了一個書名:《美國眾神》。不久後他收到了編輯寄來的已經繪製完成的封面:在漆黑的夜中一條公路筆直延伸到天際,路的盡頭一條閃電倏然劈下,而在封面底部則寫著《美國眾神》。沒什麼理由再重起一個書名了,尼爾心想,現在封面已經有了,我要做的只是把這本書寫出來。
眾神之戰/War of Gods
「從來沒有任何一場真正的戰爭不是發生在兩撥深信自己正確的人之間的。那些真正危險的人相信他們之所以如此行事,純粹只是因為那是正確且當為之事。而正是這一點讓他們變得如此危險。」——星期三先生
《美國眾神》是一部怎樣的小說?它是一部非常流行的小說,也是一部極難定義的小說,這從它所獲的獎項可見一斑。這部2001年出版的作品,在2002年以科幻小說的身份拿下了雨果獎[16]、以恐怖小說的身份拿下了星雲獎[17],又以奇幻小說的身份拿下了布萊姆·斯托克獎[18],似乎各個獎項的評獎嘉賓們對於這部小說究竟應該劃入哪個類型都無法形成統一的結論。這其實並不出奇,正如《美國眾神》本是尼爾跳出自己熟悉的奇幻題材、圈出更寬廣的題材範圍所做的嘗試,這部作品本身也融合了各種敘事類型。
你可以將它看作是一部公路小說,因為隨著主角影子的腳步,我們可以抵達美國諸多各個不為人知的所在。故事中的大多數地點並非虛構,如「岩石上的房子」[19]和石頭城[20]都是現實中存在的景點,你完全可以自行駕車前往,但諸如「美國的地理中心」[21]、「湖邊鎮」[22]和「世界之樹」[23]等地,想要找到恐怕就要費上一番周折,因為尼爾在描述中故意進行了一些模糊處理,以避免小說會給當地人帶來困擾。這場漫長的旅行也在各個方面改寫了影子的命運,讓他從一個僅具人形卻被動空虛的存在,逐漸成長為一個擁有自由意志的人。
你也可以將它看作是一部罪案小說,因為自故事的中部開始,相當多的篇幅都集中在美國中西部的「湖邊鎮」以及常年發生在鎮中的兒童失蹤案件,直到故事的結尾,影子才如偵探一般破解此案、找到了真兇。回頭去看,這段情節雖然並未褪去尼爾那一以貫之的神秘驚悚色彩,但若掀開這層面紗,仍然可以將其視作一個相當完整且精彩的推理故事。
你還可以將它看作一部短篇小說合集,因為在主線故事之外,還有這若干講述在人類歷史的各個時代,隨移民抵達美洲的神祇的經歷。每當影子的命運走到轉折點、不知何往時,尼爾就會暫時止筆,轉去寫一則「來到美國」的故事,在完成一個短篇後,影子的命運走向則會在他的腦海中再度清晰起來,讓他得以重新回歸主線敘事。這些行文風格近似散文的片段或短或長,卻均從側面進一步交代了美國眾神的生存現狀,補完了主線敘事不易囊括的背景知識。
但貫穿小說始終、最為重要的一條故事線索,仍然是那一場新神與舊神之間的曠世之戰。
在《美國眾神》的世界中,神是以人類形態行走於凡人之間的。他們因人類的想像而誕生、以人類的崇拜和信仰為生命源泉、也會因人們的背棄與遺忘而衰弱、甚至同樣可能如人類一般死亡。與此同時,他們又是與人類截然不同的存在,每一個神不僅在肉身背後都有著真正的形態,更有著不可思議的獨特能力:來自愛爾蘭的小妖精[24]瘋斯威尼[25]贈予影子的金幣讓他的妻子勞拉[26]以屍體的形態復活;來自德國遠古部落的地精亨澤曼[27]保護著「湖邊鎮」,讓其可以在周邊諸鎮日漸衰敗的同時仍舊顯現出勃勃生機。而主角影子與各個神祇之間的相遇和互動,則構成了這部作品的核心魅力之一。
但在另一層面,神與神之間的衝突、以及發生在故事結尾處的那場眾神之戰,才是這部作品真正的敘事主軸,甚至可以說主角影子在絕大部分時間內,都只是這件事的一個旁觀者。既然是一場戰爭,自然要有對立的兩方,美國的神祇大體可以分為兩派:一派是所謂的「舊神」,他們大多是被移民從舊家園帶至新大陸的,其背後往往與宗教儀式、自然規律以及人類的生老病死緊密相關;另一派則是「新神」,這些神的背後烙著兩個字:「現代」,他們成型於美國獨立之後,與科技發展密切相關,諸如信用卡之神、高速公路之神、媒體之神,還是所謂的「黑帽黨」[28],都代表著美國民眾在現代社會下新生的信仰,這種信仰固然與面對老神時的宗教感有所差異,但媒體之神與影子之間的一段對話,卻揭示出了不同形式之下的相同本質:
「電視即是神壇。人們則向我獻祭。」
「他們獻上什麼?」影子問道。
「大多數情況下,是他們的時間,」露西說。「有時,則是他們彼此。」
進入現代後,民眾對於過往神祇的信仰早已大不如前,新鮮事物不斷興起,不斷侵蝕著屬於舊神的生存空間,而舊神的影響力也隨之日漸衰微。自非洲遠道而來的示巴女王[29]不得不屈尊從事一份妓女的工作,通過與男人交合併吞噬對方來維持自身的存在;而來自中東的火精靈伊夫里特[30]則成為了紐約的一名計程車司機;雖然如黎明女神[31]這樣的主神仍然可以勉強度日,近況也早已今非昔比。等待一眾舊神的命運雖尚不清晰,不斷衰落消亡的趨勢卻不言自明。
與此相對的,則是新神的快速更迭。每一位新神同樣面臨著困境,他們一方面以其所擁有的大量信徒而洋洋自得,另一方面也清晰地意識到了終有一日,自己終將如老神一般被這些民眾所遺忘。只不過在我們所處的時代,從興盛到覆滅的持續時間只會越來越短,今日高高在上的手握權力者,明朝就可能被他者取代,新神們同樣面臨著一場生存危機。然而民眾的信仰終究是有限的,在同一口井中汲水的新神與舊神必然存在著利益的衝突,而在星期三先生、也即來自北歐的主神奧丁的煽動與密謀下,雙方的衝突不斷加劇,最終將生存在這片新大陸上的神祇全部囊括其中,一場曠世之戰迫在眉睫。
新舊神祇的對立影射著人類生存境遇的激變,以及人類對此艱難而又迅速的適應。一方面,科技的急速發展讓人們對這個世界的認知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在尼采於《快樂的科學》[32]和《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33]兩本書中反覆提出「上帝已死」[34]這句話之時,他想要表達的並非「神的死亡」這一物質層面的理解,而是闡釋了人類在精神層面失去賴以棲身的宗教信仰之後,必定會遭遇的信仰真空。如果我們拋開基督教的宗教特徵來看,它對於大多數人類而言還有著另一層身份,那就是一切社會秩序的根基。在上帝死後,隨之崩潰的還有人類對於舊秩序的信仰,此後一部分人轉向虛無主義,而尼采自己則提出了「超人」的概念,認為舊秩序的終結意味著人類終於可以正視自己的創造力。
另一方面,在《美國眾神》中,我們卻親眼見識到了蘊含在「超人」這一概念內部的天然悖論,人們在釋放出看似「無盡」的創造力後,甚至可以極速改變地球的面貌,但也正是這些「超人」陷入了對自我造物的崇拜之中,每一位新神的誕生都源於某一個體或群體的發明與創造,但對於社會中絕大多數人來說,科技本身仍然如同一個神秘的黑匣子,在經歷幾百年的高速發展後,呈現在人類面前的科技,是一個雖由人類整體驅動,卻依稀像是在以自我意志不斷增殖的巨大黑匣子。即使個體能夠依靠學識來打開最外面的一層,在匣子里的仍將是一層又一層如俄羅斯套娃一般的複雜機理,當人類的知識總量遠遠超過某一人類個體終其一生所能窮盡後,科技在普通人的認知中,也就隨之漸漸呈現出一些與宗教極其近似的特質:儀式化(術語與學術規範)、非生活化(與日常生活拉開距離)、真理化(拒絕普通人的質疑)。
換言之,《美國眾神》在敘述這場眾神之戰時,也同時在以頗為戲謔的口吻調侃著人類自己:我們自以為擺脫了愚昧的過往、參透了宇宙的至理、終有一日可以進化成為尼采口中那創造力四溢的「超人」,殊不知隱藏在你我靈魂最深處、那對於逾越個體意志的超自然秩序的嚮往,會驅使著我們創造出屬於新時代的信仰,打造出屬於工業時代、信息時代的新一代神祇,並以一種更為隱蔽的方式、甚至是在潛意識中對其「頂禮膜拜」而不自知。
而隨著故事末尾藉由影子的努力達成的新神與舊神之間衝突的和解,尼爾也在另一層面完成了對虛無主義的反抗和超越。如果說星期三先生意欲挑起兩派神祇爭鬥時所利用的理論,在某種程度上與人類進入現代後長期賴以建立自信的達爾文進化論如出一轍的話,那麼影子用以說服兩派止戈的,就是其對信仰本身提出的質疑。前者將新舊對立開來,暗示長江後浪推前浪,在人類不斷發展的趨勢之下,舊神必將遭到徹底遺棄;然而後者則指出了人類信仰在任何年代、任何地域的共性,正如在他揭發奧丁與洛基的詭計時所說的:
「我更想做一個人,而不是一個神。我們不需要任何人來相信自己。我們只是繼續活下去。這就是我們該做的事情。」——影子
影子對於詭計的描繪更像是一個故事,但在故事結束後的這句話,才是真正打動了在石頭城頂摩拳擦掌準備一決生死的諸神,並讓它們自發散去的關鍵所在。而他所表達的意思其實非常簡單:人類的信仰是神無法去干預的,是這些信仰催生了神的誕生,也唯有信仰的消失才可能導致神的覆滅。山頂諸神看起來威嚴而有力,其生存卻維繫於渺小人類的涓滴信念,而正如星期三先生的死,並不會導致奧丁的消亡,畢竟人類對於戰爭的慾念是貫穿其發展歷程從未斷絕的,縱使人形肉身磨滅,只要信仰仍在,神就會存在。山頂這一場諸神之戰或許會讓石頭城血流成河,但唯一得以從中漁利的,將只有策劃這場「諸神的黃昏」,從諸神的混亂與犧牲中得到獻祭的奧丁與洛基。
不論舊神還是新神,當他們終於意識到束縛著自己存在的悲劇之後,一切自相殘殺也隨之失去了半點意義,畢竟對於他們來說,一切死亡盡皆虛幻,決定其命運的唯有信仰。在《美國眾神》之中,尼爾以一種顛覆性的眼光對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進行了重新解讀:在他的眼中,人或許是渺小、空虛、甚至在大多數時候缺乏自由意志的螻蟻,但當一個人決定站起來為其行為負責,自主決定命運走向的時候,他將無需藉助任何外力便可以成就自我;而神或許是全知全能、高於人類的存在,但若穿透這層表象,便一定會觸及信仰的本質,那為人類以恐懼、貪婪、野性以及希望編織而成的一場幻夢。
而既然是夢,便終有清醒之時。夢之不存,神將焉附?
僑居之神/The Immigrant Gods
「所以你不是美國人?」影子問道。
「沒有任何人是美國人,」星期三說。「最初都不是。這是我的觀點。」
在《美國眾神》的世界中,某一個神可以擁有不同的人形化身。影子在阻止諸神之戰後,他離開了美國,開始環遊世界,當他抵達冰島後,遇到了奧丁位於北歐的原始化身。當影子質問他為何設計自己、謀劃諸神之戰時,奧丁的回答卻令人茫然若失:「是的,他是我,但我卻不是他。」這句話起先看來令人費解,畢竟雖然擁有不同的肉身,但其精神卻終要歸於一處,但若細究,仍可看到這一明顯自相矛盾的表述背後的深意所在。
在談論到神在不同地域的化身時,雅克爾先生[35](也即希臘掌管死亡與木乃伊製作的阿努比斯神[36])曾經對影子說過下面一段話:「沒錯,基督在這兒(指美國)幹得不錯。但我遇到過一個傢伙說,曾看到他在阿富汗的路邊想要搭車,可沒人願意停下來載他一程。你懂了么?一切都取決於你身處何地。」如果我們結合《美國眾神》中的人神關係來理解,這句頗似笑談的話就顯得異常合理了。神以信仰為食,但隨著人類的遷徙與族群的分化,在不同地域的神面對著截然不同的供養,其間必有富足者,亦必有貧弱者,也許居於北歐的奧丁化身無需催動流血紛爭便足以安然度日,而身居美國的星期三先生卻不得不催動戰爭才可能從寡淡的庸常中解脫出來。這固然解釋了為何冰島的奧丁口中自相矛盾的話,也同時點出了《美國眾神》這部作品的一條核心議題:在美國這個移民國家中,信仰所面對的巨大衝擊。
如果主線敘事說對這一議題的展開受制於篇幅未能過於深入,仍然只是展示了冰山一角的話,錯落有致地穿插在影子行程之中的眾多「來到美國」短篇則對這一點進行了更為細緻的描繪。在每一個短篇中,尼爾都選擇了一個經由移民的信仰而被帶到美國的神,通過描述其與人類個體的互動,展示這些神祇的生活狀態。
前文已述及的示巴女王是第一個出現在小說中的短篇故事,史載的示巴位於當今衣索比亞附近,而女王因為垂心於彼時以色列的所羅門王,不惜紆尊降貴前往提親,並在身懷六甲之後被以色列人趕回了自己的祖國。在《美國眾神》中,她成為了情慾的化身,卻過得落魄不已,甚至要靠出賣肉體為生,而她在交易過程中以生殖器官吞噬男性顧客的一幕,不僅令人目瞪口呆,也暗暗指向過度沉迷於情慾會給人類帶來的毀滅性後果。但更值得我們注意的卻是完成交易前後兩人之間的交流,這個男人是一位製作人,對妓女充滿蔑視,他不僅對來到示巴女王的房間內不情不願,甚至聲稱第一次看到她時,還以為她是個男人。在進行交合儀式之前,男人手裡拿著的兩件物事是錢包和手機,而在被吞噬殆盡(注意他在意識到即將降臨的悲劇時,是選擇了坦然接受的)之後,手機響起,示巴女王接起手機,告訴來電方男人已不在這裡。男人從蔑視、質疑到驚喜、崇拜的轉變向我們展示了深藏於人類個體內心對於肉慾的渴求,但同時也展示著完成這一儀式本身所需要付出的巨大努力,唯有在這陰暗封閉的房間中,她才可能藉由這見不得光的手段收穫屬於自己的祭品,縱然得償所願,卻也時時刻刻面臨著現代信息生活(也即新神)的干擾,如果電話早一點響起,恐怕這樁生意就此告吹。
伊夫里特的故事則以更大的篇幅描繪了移民在美國的生活,展示了「移民」所必須面對的生存困境。薩利姆[37]自阿曼首都馬斯喀特[38]來到紐約販賣銅製紀念品,在他與控制紐約一半以上紀念品生意的布蘭丁先生的會面過程中,這種困境得到了淋漓盡致的展示。由於薩利姆販賣的紀念品是以各國知名建築為模型、並無任何特色,銷路自然遲滯(但諷刺的是,街面商店中所售與薩利姆手中的貨色別無二致),但更令人難堪的是布蘭丁先生對他的無視態度。他不僅完全忽視與薩利姆預約的會面,更未給予任何解釋和告知,而是讓薩利姆白白等待一天。這絕非足以令人奮起抗爭的蔑視,卻是一種更深層次的傷害:對你作為人類個體的存在予以否認。薩利姆每天都生活在西亞家人的質疑與紐約對他的視而不見之中,無法承受卻必須承受的生命之重、與拼盡全力卻不得不面對的存在之輕,讓他陷入了深深的危機之中。
更有趣的是,他並不是唯一一個所面臨如此困境的人。在一次打車回酒店的路上,他於交談中辨識出來這位戴著墨鏡的計程車司機實際上是來自其故鄉的炎魔伊夫里特,在共度一夜春宵之後,薩利姆發現這位計程車司機已經將制服、證照和車鑰匙留在了酒店房間中,並取走了他遲遲無法賣出的銅製紀念品。兩人完成了身份的互換,薩利姆終於擺脫了移民的身份,擁有了一份不再被人無視的工作,得以融入紐約的生活;而伊夫里特也終於得以回返阿曼並避開即將降臨在這片土地上的眾神之戰。
表面上神與人均得償所願,但在這短短的一則故事中,尼爾已展示出為何「美國對神來說,可算不上是個好地方了。」雖然美國敞開了大門歡迎世界各地的有志之士前來共同生活,但想要在這個國度生存下來卻並不算容易,薩利姆顯然是一個缺乏生存競爭力的移民,他缺乏經濟頭腦、沒有技術優勢,想要在這裡存活下去,就只能穿上伊夫里特留下的制服,拿起車鑰匙,以出賣自己的苦力維生。而正如伊夫里特自己所言,雖然他身為精靈,卻無法實現人們的願望(如果能心想事成,他又怎會淪落到開出租呢?),這也就是說,面對這片新大陸的嚴酷競爭,舊神祇不僅無能為力,甚至自身難保。而若是連神對這個國家都束手無策,又如何能夠期盼這些為神所庇護的移民延續他們的信仰呢?
眾神之父/The All-Father
「我說過我會告訴你我的名字。他們如此稱呼我。我被稱為戰爭之興,冷酷之人、襲擊者,以及第三人。我是獨眼人。我被稱作最高之人,真正的猜謎人。我是葛林姆尼爾,我是頭戴兜帽之人。我是眾神之父,我是手持岡德里魔杖之人。我的名字如同風一樣多,我的頭銜如世上死亡之法一樣多。我的烏鴉叫做福金和霧尼,分司思想和記憶;我的戰狼是庫力奇和基利;我的戰馬是加洛斯。」——星期三先生
面對信仰的崩潰,各路神祇自有應對之策,除去密謀掀起戰爭之外,星期三先生(也即奧丁)其實是舊神中生存相對遊刃有餘的一個。他雖然自稱之所以取這個名字,是因為影子與他相遇那一天剛好是周三,但這個名字並非無源之水。英語中的「周三」(Wednesday)源自古英語的「wōdnesd?g」,奧丁在古英語中的名字是「Wōden」,周三正是奧丁之日。
作為眾神之戰背後真正意義上的「反派」,奧丁從出場的一刻起就已展露出其作為詭計之神的魅力,不僅以不請自來、毫不避諱展示自己神力的方式闖入影子的生活,硬生生將自己的工作交給他,還在極大程度上左右了整個事件的走向。可想而知,若非黑帽黨一員的鎮先生未能自抑以世界樹的樹枝刺傷了吊在樹上九天九夜的影子,讓他如當年同樣曾經倒吊樹上的奧丁一樣獲得智慧(奧丁在九天九夜後習得了符文文字)、並進而參透了整個騙局,將沒有任何人能阻止這場眾神之戰的發生。
而這位眾神之父,以戰爭為食之神,在這部作品中絕大多數時候,卻展現出了並不冷酷,亦不嗜血的狡詐一面。這其實也與北歐神話中奧丁的性格相匹配,只不過傳說中他之所以在戰爭中反覆無常,只是為了讓更多偉大戰士的靈魂進入英靈殿(瓦爾哈拉),為「諸神之黃昏」積聚兵力,但對於星期三先生來說,舊神新神之戰,就是屬於他的「諸神之黃昏」。他冷靜而耐心地謀劃著這一盤綿延數十載的大棋:從影子的出生到入獄、出獄,到為他所雇之後的一次次被俘與釋放,都在他與洛基的謀算之內;與此同時,他又以影子為軸施展障眼法,將眾神的視線從自己身上拉開,方便計劃的籌備並打消眾神的疑慮;但他做的最為精妙的一件事、也最能體現其老狐狸個性的,恐怕還是與影子相遇之初的那場不動一槍一彈即告完成的銀行劫案。
星期三先生將自己打扮成一個形態臃腫的退休警察形象,穿上保安公司的制服,站在被他自己用橫幅(上面寫著「機器故障,正在搶修」)圍起來的ATM機前,手中一副手銬鎖在手提箱上,等待著人們前來存款。儘管影子向他指出絕大多數人來到ATM機都是為了取錢而非存錢,但當他目睹絡繹不絕的人群排隊將自己的積蓄存入星期三先生的手提箱,同時自他手中拿走一張手寫的收據後,影子終於意識到在星期三先生真正的神力所在。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個騙局都是漏洞百出、風險重重,但星期三先生偏偏就能將它順利地執行到底,恐怕除了歸因於其詭計之神的魅力,並無其他解釋吧。(雖然尼爾自己對能夠編出這個騙局頗為自豪,但恐怕他自己都沒想到,在加拿大的一位讀者竟然照方抓藥,真的用星期三先生的「ATM戲法」騙走了三萬美元之巨的現金。)
這個出現在小說前半部分的橋段看似無關緊要,至多是展現了星期三先生狡詐而神妙的一面,但若對照著「眾神之戰」騙局中各個角色的位置,就會意識到「ATM騙局」中星期三先生與影子所扮演的角色,與其後牽涉整個美國眾神的騙局形成了呼應。在「ATM」騙局中,行騙者是星期三,望風者是影子,但所謂的望風並非見到警察後提示行騙者,而是吸引警察的注意力,為行騙者爭取騰挪的空間。而在「眾神之戰」騙局中,兩人的身份同樣如此,由星期三犧牲自我以激起一眾舊神同仇敵愾之心,而影子則再度擔任望風的職責,將一眾新神的注意力牢牢吸引住。在某種意義上看,這個小騙局既是對其後更大規模騙局的預言,也是星期三對影子的一次考驗,而影子則在不知不覺中完美地完成了自己的角色,進而成為星期三未來計謀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但要想讓「眾神之戰」這騙局得逞,只布下影子這枚棋子遠遠不夠,星期三仍須付出極為沉重的代價,那就是他的生命。北歐神話中奧丁曾倒掛在世界之樹上長達九天九夜,身受長矛刺傷,他以自己為祭品獻祭給自己,以求得符文的智慧;在《美國眾神》中,星期三所經受的傷害則更為慘烈,在與新神的談判中,黑帽黨一槍崩掉了他的半個腦袋。星期三的死自然讓舊神意識到即將臨身的命運,也讓新神再也沒有迴旋餘地,但在真相揭曉之前,不論影子還是讀者,都會為星期三的死感到悲痛,從這層意義上看,星期三騙過了影子,尼爾則騙過了每一個讀者。
如果單純從字面內容去重讀神話與童話,很容易被瑰麗而繁複的意象所迷惑,忘記締造或記載這些神話傳說的,仍然是人類自己。隱藏在字裡行間、留待我們去理解和剖析的,其實是人在敬畏自然與探索未知的過程中,對自我的反視,而這也是神話之於現在的讀者最大的意義所在。若我們只在神話中看到神,神話對我們便一文不值,而尼爾所做的,就是將他在神話中看到的人性,以虛構寫作的方式表達給我們。
神怪與精靈之屬是尼爾最為擅長的描繪對象,從《睡魔》起,他筆下的處理過的此類角色數不勝數,從七位無盡[39]到《烏有鄉》中地下倫敦的一眾居民,從《星塵》中墜落人間的星星,再到《美國眾神》里行走於人世之中的神祇。雖然自小泡在圖書館中大量閱讀相關領域的內容,但尼爾所做的卻決非將故紙堆中的內容整理給現代的讀者,而是從中汲取養分,以現代人的視角、或者說,從人類的視角出發,去還原神話的本質,而星期三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縱使影子藉由黎明女神的幫助,在死而復生後參透了奧丁的計謀,大多數讀者恐怕也很難將星期三先生與這一卑劣、惡毒、貪婪的密謀聯繫起來,甚至早就愛上了這個帶著幾分神秘、總能僅靠言辭便說服身邊一切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又幾乎可以在每個緊要關頭想出破解之法的老頭。又有誰不會愛上他呢?他可以讓自己看上的每個女子都垂心於自己,也可以讓人們心甘情願地排隊將自己的積蓄交到他的手中;他可以只手撕破現實的帷幕、帶領影子進入隱藏其下那「原本的世界」;在舊神面臨「威脅」時第一個站起來振臂高呼的人是他(雖然沒有一呼百應)、在影子遭遇威脅之時為他尋找藏身之地的也是他、單刀赴會前往敵方陣營進行談判的還是他。如果說我們是隨著影子的腳步進入這個不可思議的世界的,那麼星期三先生就是這個世界的源頭,因為奧丁本是眾神之父。
尼爾對星期三先生的描繪固然充滿趣味,卻非無源之水:在神話中奧丁本就是反覆無常,依據個人喜好在交戰雙方中不斷變換立場;也非常喜歡化為人形漫遊塵世之間、依自己的目的穿上不同的服飾;他身兼戰爭之神、知識之神、詩歌之神、絞刑之神等名,卻從不親自參與任何爭鬥,只是以戰略和計謀引導戰爭的走向。當我們對比星期三先生與北歐神話對於奧丁的描述時,就會驚訝地發現兩者之間的一一照應,但尼爾並未停留在此,而是更進一步透過影子的視角對奧丁所代表的一切進行了重新的解讀。
雖然身兼多職,但對於奧丁來說,戰爭帶來的血腥殺戮才是最為緊要的供奉,為此他不得不獲取知識、布下詭計、施以酷刑。而這種對於暴力的渴望,是深深植根於每一個人內心深處的野性本能,也是讓我們得以存活於這個世界之上的根本驅動力,即使現代社會規則嚴格限制了肉體層面的衝突,但這種野蠻卻並未消失、只是變幻了形態,體現為殘酷的社會競爭與精神層面的信仰衝突。「眾神之戰」固然是星期三先生編織出的彌天大謊,若無真實的生存困境與新舊神祇之間的敵意作為支撐,也不可能勸服眾神投身其中,表面上尼爾在講述舊神與新神之間的衝突,而一旦剝去這層惑人的表層,就會發現他仍然在講人類本身:舊人(移民)與新人(土生土長的美國人)之間的衝突;舊時代(以人力為軸)與新時代(以技術為軸)的衝突;宗教及信仰(人與自然的關係)與科技(人類自主發展)之間的衝突,這一切都蘊含在眾神之戰中,等待著讀者的咀嚼與理解。
健忘之人/The Oblivious Men
「我該走哪條路?」他問道。「那條路才是安全的?」「選一條,就不能再選另一條,」她說。「但每一條路都不安全。你想要走哪條路——殘忍的真相之路,還是美妙的謊言之路?」
「真相,」他說道。「我一路走到這裡,不是為了更多謊言。」
站在神對面的,永遠是人。
在《美國眾神》中,真正的人類所佔的篇幅卻相當有限,而這些角色大多在故事的後期集聚在「湖邊鎮」,這其中有當地的警長查德·穆里根[40]、報紙編輯瑪格麗特·奧爾森[41]、也有因某些神秘力量而被召喚至此,與影子曾有關聯的兩人:他在逃出「黑帽黨」手心後結識的少女薩曼莎[42]、以及曾在故事開篇的葬禮中短暫現身的影子好友羅比[43]之妻。但在故事中佔據絕大部分篇幅的,除了各路神祇,便是兩個「非人之人」:影子·月亮和他已過世的妻子勞拉。
在故事開始,影子尚在獄中服刑期間,就已經收到了妻子的死訊,但在葬禮上影子投入棺木中的那枚附著太陽之力的硬幣,卻將勞拉從死者的國度召回。她一次次出現在影子面前,也一次次將他從危難之際拯救出來,然而這枚硬幣的力量並不足以令她徹底復活,僅僅允許她以死者之身行於明靄人世。如果要用一個頗為流行的詞來形容勞拉的生存狀態,我想應該是「行屍走肉」吧,只不過她與殭屍的區別在於她仍然保留了生者的記憶與意識。
勞拉與影子的愛情故事並不算複雜,兩人經友人介紹相識,沉默寡言的影子與活潑又熱愛生活的勞拉一拍即合,但在影子入獄後,她難忍寂寞、與影子最好的朋友羅比產生私情,並在最後一次與其同行時車禍身亡。在影子回復自由、開始旅程之前,勞拉就已經死去,而在參加葬禮得知兩人私情後,留在影子記憶中的勞拉,以及進入讀者腦海中的勞拉,是一個相對複雜的形象:她仍舊愛著影子,卻也同樣忠於自己的感受;影子仍然記得與她相處的一切美好,但與此同時,失去摯愛與遭遇背叛的痛苦也嚙噬著他的內心,以至於當勞拉再次出現在他的面前時,充溢內心的思念卻讓他倍感沉重。
「我想念你,」他承認道。
「我就在這兒,」她說。
「就是這時我才最想念你。當你就在這裡的時候。當你不在這兒的時候,當你只是過去的一個鬼魂或另一段生命的一個夢的時候,一切都會輕鬆許多。」
直到星期三先生的騙局被戳穿,我們才終於意識到影子終於一生都身處他人的設計之中,這也就包括了他與勞拉的相遇、為她參加銀行劫案而鋃鐺入獄,以及勞拉的出軌及她如此戲劇性的死亡。而此時再去看死後的勞拉對於影子全心全意的保護、甚至為此不惜與整個「黑帽黨」作對,直至犧牲自己、殺死「眾神之戰」騙局之後的另一籌劃者洛基[44],我們才突然意識到勞拉對影子的愛,是多麼地真誠、可貴、「至死」不渝。
可悲的是,直到失去硬幣後的她再次死去,讀者們才可能意識到這一點,而在真相揭曉之前,在讀者、甚至影子的眼中,她都是一具不忠、不幸、不死的行屍走肉。沒有人知道她為何重返人世,而日漸腐敗的軀體也讓她的每一次出現都給讀者帶來不適的感受,尼爾將整個故事中最為濃烈的情感傾注在了這具屍體身上,利用預置在讀者心中的偏見將這份至真至性的愛情隱在腐爛的肉體與變質的關係之下,進而為揭曉真相的一刻創造了出足夠的情感衝擊力。
如果說勞拉是在世的亡人,那麼影子則是已死的活人。
自登場起,影子就以一種極為被動的態度面對著自己的人生,他只想低下頭,挨過屬於自己的刑期,期盼著有朝一日能夠回到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去,回到勞拉的懷抱。自小隨重病的母親輾轉歐洲的生活,讓他無法與同齡人建立起任何長久的情誼,也讓他形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而單親家庭中父親保護與教育的缺位,更讓他不得不獨自面對來自外界的侵擾。勞拉是他生命中最為陽光的那一部分,他為她身陷囹圄,也唯有靠著對她的想念,才能熬過獄中的三年。隨著勞拉逝去,影子的心也隨之徹底破碎,在遇到星期三之前,他雖然活著,卻已經成為一個無心的空殼。
與此同時,影子還有另一個讓他與人類徹底區分開來的身份:神之子。在小說的中段我們得知他的父親正是星期三先生,而從眾神口中透露出影子的真名則是巴德爾[45],這本是北歐神話中奧丁與神後弗麗嘉[46]之子,光之神的名字。從這一點看,影子與勞拉其實恰好對應著以凡人為限、向上下延伸的兩個非自然狀態,向下是行屍走肉、向上則是半神之身,只不過影子直到整個故事的結尾,在冰島的奧丁化身面前玩弄硬幣魔法時,才真正顯露出一點神性。但這絕不是一場由人到神的旅程,而是影子從僅存一具軀殼的無心之人,重新尋找到自由意志的過程。
壯碩的身軀幾乎是每個影子遇到的人對他的評價,也時刻呈現在他的自省之中,然而在故事中這股蠻力卻幾乎毫無用武之地,面對瘋斯威尼的挑釁他固然能夠取勝,但面對技術男孩[47]與「黑帽黨」的屢次綁架,他不僅毫無還手之力,也在心理層面延續了服刑期間的被動隱忍,即使他心裡如明鏡般清楚,這不過是新神們的一次次挑釁罷了。
生活背叛了影子,而影子則躲避著生活,或者說,躲避著新神們所代表的現代生活。
在跟隨星期三先生尋訪各位舊神的過程中,影子其實並沒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明確目的,但接觸過各種信仰之後,在他靈魂深處卻有一些東西慢慢驚醒。他親眼目睹了這個世界的里側,見識到了因人類的信念而生的諸神,也漸漸意識到,在我們完全依賴自身的感官去感知這個世界的時候,往往會被自己蒙蔽。除了存在於眼前、耳側、鼻下、口中、肌膚之上的物理世界,還有一個棲居於人們意識中的世界。
影子遇到了行走於人世的亡妻,看到了坐在世界上最大的旋轉木馬上諸位舊神的真身;他與掌管黑暗的斯拉夫神下棋賭命,在埃及死神經營的殯儀館打工;他和愛爾蘭的妖精角力、收下午夜之星女神自月空中徒手摘下的硬幣;他攜手奧丁一同犯下無人在意的銀行劫案、和洛基在同一牢房服刑;他拒絕了化身肥皂劇女星的媒體之神,卻甘願為相識時日不長的星期三先生守夜,即使對只擁有凡人之身的他而言,這與自殺別無二致。
對人世早已無欲無求的影子,反而在眾神的身上重新發現了人性。在近距離的接觸中,他看到了這些本應無所不能、隨心所欲的神最為脆弱的一面:他們的生存建基於人類的信仰之上,而這些神本又是人性的化身,他們的艱難求生,在某種意義上不過是人類生存困境的一種折射和放大。舊的信仰已經逐漸消亡,新的信仰變幻不定,居於夾縫之中的人類,到底能夠相信什麼,又應該相信什麼?
同樣的問題,也在影子的心中久久不散。在親眼目睹星期三先生被射殺之後,他在殯儀館兩位埃及神祇的幫助下逃出生天,此時他喝下蜂蜜酒與星期三先生定下的契約已經失效,只要他選擇回歸入獄前的平靜生活,就可以徹底遠離一切紛爭。但星期三先生卻無論如何也沒有算到,影子選擇了為自己守夜,這個凡人,在生存與死亡中選擇了後者。
這是影子在整本書中作出的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自主選擇,在此之前推動其命運的永遠是外力:不論是星期三先生與洛基聯手定下的連環計,還是「湖邊鎮」地精亨澤曼的驅趕,也不論是新神百折不撓的追殺、還是舊神一次次伸出的援手,影子一直如一片墜入湍急水流中的落葉,身不由己地隨波漂流。但這一次卻不同,這一次,他終於以自己的意志作出了選擇。自由意志讓影子終於擺脫了「影子」的身份,也同時賦予了他智慧,遍佈於這次旅程之中的蛛絲馬跡在這一刻串聯在了一起,影子參透了奧丁的騙局,及時趕到石頭城頂那位於世界裡側的戰場,阻止了「諸神的黃昏」降臨。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當眾神均為奧丁與洛基的詭計所欺瞞之時,阻止悲劇發生的人,恰恰是影子與勞拉這兩個經歷過死亡的「凡人」,這也許同樣暗示人類只有在經歷精神層面的死亡和重生之後,才可能迎來屬於自己的時代。
而與「活死人」勞拉、「死活人」影子形成對照的,是整部小說中一個雖然著墨不多、卻色彩鮮明的凡人:少女薩曼莎。她膽大妄為,在不知影子底細之時就敢搭上他的車;她又是個敢愛敢恨的角色,來到「湖邊鎮」後,不僅極力撮合瑪格麗特和影子,還在酒吧里影子身陷險境之時挺身而出獻上一吻。
「他曾經聽過一個傳說,很久以前,在他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故事講述一個旅行者滑下了一個懸崖,上方有吃人的老虎,下方則是致命的墜落,他在懸崖側坡上勉強止住了墜落,緊緊抓住自己珍貴的生命。在他身邊有一簇草莓,而在他上下都是必死的境地。他該做什麼?問題就是這個。
而答案則是,吃掉草莓。
這個故事對於那個還是小孩的他來說從來講不通。但現在他想通了。」
這既是即將被警長穆里根帶走的影子在親吻薩曼莎時的心理活動,也是人類困境的絕佳寫照: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自出生的一刻起,就一直面臨死亡的威脅;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如何尋找到自己的生命意義,則是人生的另一重挑戰(儘管這意義本身,也可能只是個偽命題)。被夾在死亡與意義缺失(在信息爆炸的現代尤為嚴重,因為你的一切成就都會被放到整個世界的標尺下遭到檢視)之間的人類應當如何面對自己的生命呢?
答案很簡單,吃掉你眼前的草莓。
薩曼莎幾乎以一人之力穩住了整部小說的根基,將讀者從眾神所處的世界裡側,重新帶回到現實世界之中,並以振聾發聵的聲音大聲地喊出了人類所面對的困境。在「湖邊鎮」與影子的一次對話中,她用一段長達數頁的獨白告訴了影子所有她願意相信的事情。
「我能相信那些真實的事情,可以相信那些不真實的事情,還相信那些沒人知道是真是假的事情。我相信聖誕老人復活節兔子瑪麗蓮夢露甲殼蟲貓王和艾德先生。聽著-我相信人們可以變得更完美、知識是無窮的、而這個世界被秘密銀行壟斷聯盟運行,還有外星人定期到訪,有好的看起來像是皺巴巴的狐猴,也有壞的會把牛剁碎,想要我們水源和女人。我相信未來糟透了,也相信未來棒極了,我相信有一天白皮膚的水牛女人會回來踢每個人的屁股。我相信所有男人都是發育過度的男孩,有著嚴重的交流問題,而美國美好性生活的減少與每個州中汽車影院的數量下降是同時發生的。我相信所有的政客都是毫無原則的片子,但我仍然相信他們比沒能當選的那些要好得多。我相信當那個巨大的東西來臨時,加利福尼亞將會沉入海底,而弗羅里達則會陷入瘋狂,充斥鱷魚與有毒廢料。我相信抗菌香皂正在摧毀我們對污垢與疾病的抵抗力,有朝一日我們會被感冒一掃而光,就像《世界大戰》中的火星人一樣。我相信上個世紀最偉大的詩人是伊迪絲·西特韋爾[48]和唐·馬奎斯[49],玉是幹掉的巨龍精液,而在千萬年前的某個前世里我是一個獨臂的西伯利亞薩滿。我相信人類的命運繫於星辰之內。我相信糖果真的在我小時候嘗起來更添一些,而從動力學角度去看大黃蜂是不可能飛起來的、光既是波又是粒子,還有一隻在箱子里的貓,在同一時間點既已死去,又仍然再生(當然如果他們一直不打開蓋子喂它最後只會有兩種不同的死法),在宇宙中友協星辰甚至比宇宙自己還要老上數百萬年。我相信有一個屬於我自己的神關心著我、為我憂心忡忡並監視著我在做的所有事情。我相信有一個不屬於個人的神在催動宇宙運轉之後就跑開去和她的女朋友們玩了,並不知道我還活著。我相信一個空白、無神的宇宙充斥著隨意的混亂、背景雜訊和純粹的運氣。我相信任何說性被過譽的人只不過還沒找到恰當的做法。我相信任何一個聲稱知道有什麼事正在發生的人也會在哪些小事上撒謊。我相信絕對的誠實和必要的社交謊言。我相信女人擁有選擇權、小孩擁有生存權、而金冠所有的人類生命都是神聖的,死刑也沒什麼錯,前提是你可以隱忍地相信司法系統,而只有一個傻瓜才會相信司法系統。」
這段獨白里的每一句話都以「我相信」開頭,而在這段氣勢磅礴的「我相信」之後,她說道:「我相信生命是一場遊戲,相信生命是一個殘忍的玩笑,也相信生命就是當你活著的時候所發生的一切,而你最好躺下來享受它。」
薩曼莎不是神之子,她沒有經歷過死亡、更別提重生,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不久,就像一顆鮮翠欲滴的草莓,她仍然願意相信一切不可相信之事,仍未被這個世界的現實所擊倒。但與此同時,她又是無比獨立、無比勇敢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從未將自己的命運寄托在任何人身上,也從未屈服於任何人的威脅,並在每個轉角處都時刻將身邊的人放在心上。儘管同樣迷惑、同樣面臨著每個人都不得不面對的生存困境,但她的青春和生命力卻藉著這段獨白幾乎衝破紙面噴涌而出。
而在這段對話的最後,面對影子道出的「眾神之戰」,薩曼莎的回答一語道破天機:「為什麼要有一場戰爭?感覺有些多餘啊。有什麼可贏的嗎?」可嘆星期三先生那籌劃數十載、細緻到密不透風的詭計騙過了舊神也騙過了新神、騙過了勞拉也騙過了影子,卻沒能騙過薩曼莎這個再平凡不過的少女的直覺。
在影子被懸在世界樹上九天九夜之後,他作為凡人的一生已經結束,經由黎明女神復活的是奧丁之子。他固然在這一過程中知曉的便只有自己半神的身份,但讓他得以參透「眾神之戰」與「湖邊鎮」秘密的,卻並非在這次守夜中所獲得的任何知識。尼爾將揭露事實真相的線索散落在故事的各個角落,埋在神與人那或漫不經心、或閃爍其詞的話語中,而重生後的影子所做的,只不過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將它們拼湊到一起,將事實還原出來。這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塊拼圖,不正是薩曼莎那再原始不過的直覺嗎?在以死亡為代價深挖出蘊藏在自己體內的神性之後,影子作為一個人類個體也終於擺脫了支離破碎的命運,重新變得完整。這又是否是尼爾在告訴我們,我們之所以能夠以自己的信仰編織出五彩斑斕的神祇,是由於真正的神性本就是人類的一部分呢?
美國之心/The Heart of America
「這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星期三說,「會擔心自己身份的國家。」
「什麼?」
「剩下的國家知道它們自己是誰。人們不必去搜索挪威之心。或是尋覓莫三比克之魂。它們知道自己是誰。」
除了眾神,這部小說里還有美國。
但你不會在尼爾的小說中看到自由女神像(雖然星期三先生說過:「自由是個婊子,只睡在以屍體編織而成的床墊上。」),也不會看到總統山(影子與星期三先生曾駕車路過一個指向總統山的路牌),因為美國真正讓他感興趣的,並不是這些眾所周知的地標或景點,而是一些你可能從未聽過的地方。在他看來,諸如「岩石上的房子」、「石頭城」、「美國的地理中心」、「湖邊鎮」這樣的地方,才是真正能夠代表美國的場所,而這些地方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古怪」。
在「岩石上的房子」七轉八回的洞穴中,隱藏著一座世界上最大的旋轉木馬,尼爾先後三次來過這裡,而只在最後一次接受《娛樂周刊》[50]的採訪並在此地留影后,他才能夠勸服自己這個地方真實存在。不論是旋轉木馬的尺寸,盛放木馬的房間的尺寸,還是景點運營方為了防止大量遊人在此處停留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而放大到噪音層級的背景音樂,都給這個地方帶來了一份超現實的氛圍。這是個古怪的地方,但又是現實存在的,而也正是因為它的古怪,人們才會如同朝聖一般絡繹不絕地前來此地,付錢參觀這個並無任何人文歷史、全然由現代人打造的詭異景點。
「這是個神聖的地方,」星期三先生說。「這就是美國的方式——他們需要給人們一個借口前來崇拜。這些日子裡,人們不會沒事兒來看一座山。於是就有了卡曾·波格蘭[51]創作的巨型總統臉。一旦它們雕刻完成,就相當於被授予了一張許可,人們紛紛駕車前來親眼觀看這個他們早在一千張明信片上看過的東西。」
然而美國不也同樣如此嗎?只是人們用另一種方式解釋了它的合理,用科技的進步和人類的發展來將這種「古怪」合理化,並以極高的熱情擁抱著這種「古怪」。在拉什莫爾山被賦予了四副面孔之後,這原本並不出奇的山也就隨之擁有了獨特的身份,成為人們公路旅行不可或缺的一站(且不論將總統的臉刻在山上這種行為是否「古怪」)。美國實在太年輕了,移民們在這裡遍尋不到可供崇拜之物,便唯有將總統們刻在山上,通過拉伸空間的衝擊力來代替時間的深遠綿長,就像尼爾所說的那個笑話一樣:「美國是這樣一個國家,對它來說一百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而對英國來說,一百英里已經是段很長的距離了。」
當我們剖開所謂的神性去嘗試理解人類的信仰,也許會發現藏在一切「宗教」、「神話」甚至是現代世界的「科技」背後的共同點:與現實生活的距離感。人們需要跳出日常生活之外的、與現實格格不入的東西,不論是教堂、眾神還是拉什莫爾,來形成與乏味生活的對照,由此形成可供自我定位的坐標。我們需要去相信這個世界有著不為人所知的部分存在,這樣我們才能在「存在」的同時保有一份微茫的希望,而不至於被這個世界的混沌徹底逼瘋。
「湖邊鎮」是在整部小說中佔據了極大戲份的地點,對居於其中的各色居民的詳盡描繪,也讓《美國眾神》難以在嚴格意義上被劃入「公路小說」這一類型之中。如果說如「岩石上的屋子」這樣的景點是美國人自建信仰之所在,「美國的地理中心」是美國人信仰消亡之地,那麼「湖邊鎮」就是對美國式信仰最為確切的描繪。
這是一個安靜而富足的小鎮,儘管位於中西部氣候相對惡劣的地區,但「湖邊鎮」卻獨樹一幟,在周邊城鎮盡皆人去樓空繁華不再的情況下,全然未受影響,仍舊保持著相對平靜而富足的狀態。惟一略顯詭異的便是每年都會出現的男女少年消失事件,事情並沒有嚴重到引起警方的注意,人們只是失蹤,從未有人發現屍體,而「沒有屍體,就沒有犯罪」。星期三先生之所以遣影子來此避難,也正是看中了將此地籠罩其中的那層名為「無動於衷」的迷霧。
在與鎮上眾人的交談中,影子漸漸意識到在這份平和的表面之下,小鎮實則暗流洶湧。在遍尋不到與自己一同抵達「湖邊鎮」的失蹤少女之後,影子遭人設計入獄,隨後便前往世界樹守夜,並在石頭城上阻止了「眾神之戰」,當他死而復生、重新回到這個小鎮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憑著自己的直覺發現了失蹤少女屍體的所在地:位於讓「湖邊鎮」得名的那片湖結冰的湖面上,一輛老舊的汽車後備箱里。裝扮為老頭亨澤曼的地精以類似彩票的方式讓每個鎮民付款10美元買下一個長達五分鐘的時段,如果結冰的湖面破裂、汽車沉入湖中的時刻距離誰購買的時段最近,他就能拿到五百美元,如果汽車墜入的瞬間剛好落入某個鎮民購買的五分鐘內,他就可以獲得一千美元。
失蹤少女的屍體就盛放在這輛車的後備箱里,而車子則停在冰面上一整個冬天,沒有一個村民想到去檢查這輛車,即使是在少女失蹤後組織的救援隊,也只是向著小鎮的四周推進搜尋工作。沒有人想到少女已經被謀殺,更沒有人料到屍體一直就在他們眼皮底下,只是每個人都拒絕去思考它的存在。
這個世界本沒有如童話一般的平靜生活,在每一分平靜之下,都潛藏著十二分的血腥氣味,而更為可怖的是,失蹤少女、以及每年消失在「湖邊鎮」的少年們,正是保證這座城鎮能夠富饒安寧的祭品,甚至就連「湖邊鎮」的「湖」,也是地精亨澤曼為了隱藏自己的秘密而創造出來的。雖然他最終被警長所射殺,但我們真的能將一切歸罪於他嗎?與他簽訂契約,以祭品換取平靜生活的,難道不是每一個對著冰面上的破舊汽車視而不見的鎮民嗎?
這段類似偵探小說的橋段乍看起來與貫穿作品始終的「公路小說」結構格格不入,但兩者卻在更深層次尋得了統一。在漫長的旅程中,影子見識到了人們對於神的嚮往隨著時代變遷的不斷演進,而在「湖邊鎮」平靜的血腥氣味中,我們終於意識到了信仰的殘酷,以及人們不得不付出的沉重代價。
是的,人遠比神更加殘忍。
「人們相信,影子想。這就是人們會做的事情。他們相信。但他們不會為自己的信仰負責;他們以咒語召喚出事物,卻不願相信咒語本身。人們以鬼魂、神明、電子、傳說填滿了黑暗。人們想像,人們相信:正是這相信,這堅如磐石的信仰,讓一切成真。」
而在一切成真之後,人類卻選擇了忘卻,他們留下神祇孤獨地遊盪在這個失去信仰的國度,他們自己則毫無意識地繼續享用著眾神的庇護,甚至麻木不仁地獻上自己的骨肉以換取一份安寧。「湖邊鎮」同樣是美國的縮影,只不過它位於恢宏壯觀的拉什莫爾背面,那永遠被人們忽視的里側。在建起總統頭雕之前,拉什莫爾是一座不分正面反面的山,而在總統頭雕完成之後,就再也不會有人關心頭雕背面,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壯絕人世的雕塑所吸引,拉什莫爾在世人眼中也就此只剩下一面。當混沌為神跡闢為表裡之後,漸漸消失於人們視野之外的一切,並沒有真正消亡。在目力不及之處,那曾經高聲吟誦的希冀漸漸化作柔軟的呢喃,癲狂的舞蹈為遲滯的凝視所取代。
只剩下微茫的血痕仍然清晰。
結語/Epilogue
「你們人類談論生與死時,就像它們是兩個相互之間互不相關的類型。就像一條河就不能同時是一條路,或者一首歌就不能同時是一種顏色。」
「不能,」影子說。「不是嗎?」回聲將他的話低語著,越過水池傳回他的耳中。
「你需要記住的是」,伊比思先生不耐煩地說道,「生與死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就像一枚25美分硬幣的正面和反面。」
「如果我有一枚兩邊都是正面的硬幣呢?」
「你不會有的。它們只屬於愚人,或是神明。」
硬幣魔術貫穿了整部小說,甫一開場影子的手中就耍弄著一枚硬幣,儘管磨尖邊緣後,任何人都可以用一枚硬幣劃破他人的喉嚨,但硬幣對此時如同空心人一般的影子來說,只是一個打發時間、分散注意力的工具。但隨著故事不斷推進,硬幣魔術在敘事中所佔的地位,也漸漸重要起來:影子向瘋斯威尼學會了硬幣魔法,也拿取了那枚讓勞拉重返人世的硬幣;老謀深算的資深騙術師星期三先生定下的「雙人騙局」,其內在原理與施展硬幣魔術時需要完成的要點完全一致,兩者都必須能夠準確地引導觀眾的注意力,而影子正是星期三先生用來讓新舊神祇分心的那枚籌碼;在故事的最後,面對冰島上的奧丁化身時,影子手中所耍的,也終於不再是魔術,而是貨真價實的魔法。
也許在經歷了死亡之後,蘊藏於他身體中奧丁之子的神性終於被激發了出來,又或許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份神性,而影子不過是找回了自己遺失已久的人性,重新成為了一個人,也才由此尋回了屬於自己的身形。不論如何,當他最後將硬幣拋向空中,頭也不回大踏步走開的時候,我們終於可以說,影子不再是故事開始那個將頭深深低下、唯唯諾諾的囚犯,經歷過這場貫穿美國的旅行之後,他雖然仍舊寡言少語,但這份沉默卻已與恐懼和麻木再無干係,這個挪威移民已經在這個嶄新的國度重新發現了他自己。
這就是美國,一個曾經作為殖民地存在的附屬,一個充斥著被流放之人的大陸,一個為眾神所唾棄的國度;也正是在這裡,人們放下過往的信仰、重新審視自己,創造出了屬於自己、這片大陸、這個時代的全新神祇;縱然在這片土地上仍舊不免犧牲與獻祭,但影子的公路之旅,終究徹底改寫了他的命運。
「我們唯一需要相信的,是我們的感覺,我們利用它們來感知這個世界:我們的視覺、我們的觸覺、我們的記憶。若是它們向我們撒謊,那麼一切都隨之變得不可信。然而即使我們選擇不去相信感覺,它呈現給我們的道路也是我們前行的唯一選擇;而我們務須沿此路前行到底。」——影子
尼爾之所以創作這部小說,在某種意義上講,是試圖去描繪這個巨大、古怪、不可理解的國家。他試圖將自己每日生活中遇到的那個美國還原出來,告訴世人真正的美國並不像好萊塢中所描繪的那樣充滿浪漫、自大、奇遇以及爆炸。但在寫完這本書之後回望,他才發現自己所寫的美國,並不是自己每天生活其中的那個真實存在的國家,而是一個存在於他腦海中的美國,一個理念中的美國。只不過他未曾料到,這個美國反而比任何語言所能描繪出的美國,都要更為真實。
至於美國到底有沒有神明存在,我想還是讓尼爾自己來回答吧:
「我想我們可以確信在DC宇宙中有神的存在。我不會站起來擊鼓宣稱神存在於這個宇宙中。我不知道,我猜幾率大約是50/50。
這對我來說,其實並不重要。」
[1]: American Gods
[2]: Neil Gaiman
[3]: Robert De Niro
[4]: Good Omens
[5]: Rip Torn
[6]: Travis
[7]: Shadow Moon
[8]: Mr. Wednesday
[9]: The Sandman
[10]: Neverwhere
[11]: Stardust
[12]: Penthouse
[13]: Knave
[14]: Weird
[15]: Leiv Eiriksson
[16]: Hugo Awards
[17]: Nebula Awards
[18]: Bram Stoker Awards
[19]: House on the Rock
[20]: Rock City
[21]: The Centre of America
[22]: Lakeside Town
[23]: World Tree
[24]: leprechaun
[25]: Mad Sweeney
[26]: Laura Moon
[27]: Hinzelmann
[28]: Black Hats
[29]: Queen of Sheba
[30]: Ifrit
[31]: Easter
[32]: Die fr?hliche Wissenschaft
[33]: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34]: Gott ist tot
[35]: Mr. Jacquel
[36]: Anubis
[37]: Salim
[38]: Muscat
[39]: Endless
[40]: Chad Mulligen
[41]: Marguerite Olsen
[42]: Samantha "Sam" Black Crow
[43]: Robbie
[44]: Loki
[45]: Balder
[46]: Frigg
[47]: Technical Boy
[48]: Edith Sitwell
[49]: Don Marquis
[50]: Entertainment Weekly
[51]: Gutzon Borgl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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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期待已久的《美國眾神》的電視劇版就要上映了,我也趁著聖誕假期再次配合著有聲書溫習了一遍原著。記得當年第一次看翻譯版時,其實並沒有太深刻的印象,直到看了原著才發現,我勒個去,不僅翻譯版有許多錯漏的翻譯,一些比較『基情』的情節就乾脆直接被『咔嚓』掉了。比如原著第七章里有一段情節,描述了伊斯蘭教的薩里姆初來紐約遭遇到很多挫折,偶然遇到開計程車的沙漠火焰精怪,一人一怪同病相憐,一見鍾情,並在旅館共度了一場激情之夜。在翻譯版中,對這段的描寫非常單薄:
第一次讀到這個情節時,我還是一個懵懂青年,無論是對伊斯蘭教還是對同性戀都幾乎一無所知,看到這段情節時就如同感覺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大霧)……那時只有一個念頭:尼爾蓋曼太敢寫了!卻沒有發現情節過渡中存在的不自然。如今十年過去了,重溫這本書的原著我才知道,當年的我是多麼naive。原來翻譯版在這個地方整整刪掉了138個詞,並用一句『他們擁抱在一起做愛』代替了所有這驚心動魄的過程。以下是原著的描寫(未滿十八歲的知友請自覺跳過!)「我不會替別人實現他們的願望。」伊夫里特悄聲說。他丟下浴巾,輕柔地,但也是不可抵抗地,將薩立姆推倒在床上。
他們擁抱在一起做愛。有一刻,薩立姆意識到自己在哭。伊夫里特用灼熱的嘴唇把他的眼淚輕輕吻干。
『I do not grant wishes,』 whispers the ifrit, dropping his towel and pushing Salim gently, but irresistibly, down onto the bed.
It is an hour or more before the ifrit comes, thrusting and grinding into Salim』s mouth. Salim has already come twice in this time. The jinn』s semen tastes strange, fiery, and it burns Salim』s throat.
Salim goes to the bathroom, washes out his mouth. When he returns to the bedroom the taxi-driver is already asleep in the white bed, snoring peacefully. Salim climbs into the bed beside him, cuddles close to the ifrit, imagining the desert on his skin.
As he starts to fall asleep he realizes that he still has not written his fax to Fuad, and he feels guilty. Deep inside he feels empty and alone: he reaches out, rests his hand on the ifrit』s tumescent cock and, comforted, he sleeps.
They wake in the small hours, moving against each other, and they make love again. At one point Salim realizes that he is crying, and the ifrit is kissing away his tears with burning lips.
這裡具體的內容我就不翻譯了,大家可以自行領略。但只要稍微比較一下就能發現,和那句乾癟的『他們擁抱在一起做愛』相比,原著的情節非常細膩和生動,這樣的發展才能和之後『伊夫里特用灼熱的嘴唇把他的眼淚輕輕吻干』形成自然的情感銜接。
如果說這樣的錯誤可以被理解為是為了出版而做出的犧牲的,那麼翻譯版中一些非常明顯的漏翻就顯得有些難以自圓其說了。比如翻譯版中描寫主角亡命天涯時第一次來到一個新的城鎮,看到了如下景象:
然而原著中的描寫卻比這細膩得多:一隻孤獨的海鷗沿著河岸飛行。
這裡孤單的海鷗和影子並不孤單之間形成了一種鮮明的對比。但翻譯版里漏掉了『影子發現並不孤單』這句話。這次閱讀體驗讓我更加確信了一件事情:原著的魅力是譯本無法傳達的,而不恰當的翻譯更是會毀掉原著本該帶給讀者的樂趣。因此這裡也建議有能力的讀者盡量選擇原著閱讀,如此才能品味到尼爾蓋曼時而狂野時而浪漫的文筆,和《美國眾神》這本被認為是21世紀最重著名的奇幻小說之一的作品本該具有的魅力。A lone seagull was gliding along the river』s edge, flipping a wing to correct itself as it went.
Shadow realized that he was not alone. 一隻孤單的海鷗沿著河岸滑翔,輕拍一隻翅膀調整自己前進的方向。影子發現自己並不孤單。
最近聽聞《美國眾神》的電視劇版製作方從HBO更換到Starz電視台,又啟動製作了。印象中這個項目停擺很~~~~久了——這是誇張,HBO於2011年宣布拿到《美國眾神》電視劇改編權,後來就沒聲音了。如果一切順利,電視劇最遲可能在2017年播映,藉此機會介紹一下這部小說。
當年《科幻世界》大力安利之,中文單行本一出版我就入了一本。《美國眾神》是都市奇幻小說類別代表作,星雲雨果雙獎作品,出版時引起很大反響。我個人認為將時代背景置於現代的奇幻小說的創作難度比史詩奇幻難度大,因為它必須將超現實的「第二世界」融入我們熟悉的現實世界中,更考驗作者的創意構思能力。當然,有一些取巧的辦法,比如象哈利 波特系列,將兩個世界涇渭分明的隔絕開(某種穿越);或者象暮光系列,走跨種族愛情瑪麗蘇路線。但真正出色的都市奇幻,既有獨特的創意,又能實現兩個世界的合理/完美交融。《美國眾神》即是這樣的作品。
《美國眾神》是一部融合驚悚、情愛、偵探、冒險、歷史.....等等等等要素的...公路小說。主人公影子跟著星期三在美國大地漫遊,懵懂無知中闖入眾神的世界。他的所見即讀者之所見:光怪陸離的超現實世界展現在影子/讀者面前,逐漸揭示新舊神大戰的真相,順道還解決了一樁謀殺案....這裡有兩個點值得一提:作者蓋叔尼爾 蓋曼是腐國人,卻寫了一部徹頭徹尾的美國小說,並且大受美國人歡迎。多年後我看何偉的《尋路中國》,就想到《美國眾神》——都是一國人寫另一國,都是「走走看看」。美國是典型的移民國家,各國眾神隨著移民進入美國:北歐、阿拉伯、巴比倫、古埃及、西非、斯拉夫、愛爾蘭....如樓上所說,它反映了「移民大熔爐的價值焦慮」。小說穿插了不少中短篇小說,描述了美國建國早期甚至建國前眾神通過信徒如何進入美洲大陸。這些中短篇小說擴展了世界觀。HBO曾打算將小說改編為六季每季十二集,第一季按照小說內容拍攝,剩下的,我想就是擴展內容。
另一個點是這樣:蓋叔在我心目中是一個膩害的第二世界設定者,但不是出色的小說家。《美國眾神》中,神的力量來自人類的崇拜/信仰;舊神失去信徒便失去神力,與常人無異,甚至跌至社會底層。這一設定使現實世界和幻想世界完美交融,令人拍案叫絕。不過書中迴避了三大宗教——以其信徒人數及虔誠程度,上帝安拉佛祖的神力會強到破壞平衡性吧。蓋叔寫作有結構鬆散的老毛病,而以公路片串聯全書,正好規避這一缺陷。《美國眾神》缺乏所謂的「高潮」也是公認的,不過我能接受最後的結局,實際上還有意猶未盡之感。如今蓋叔快成為兒童文學作家了喂(《墳場之書》、《穿梭異界》、《車道盡頭的海洋》這幾部長篇),近年鮮有具有影響力的作品。
題外話。史詩奇幻是奇幻文學市場的大頭,但除此之外也有其他類別的奇幻作品值得關注。我現在對都市奇幻、或者說「背景置於現代」的奇幻小說更感興趣。蓋叔曾和特里?普拉切特合作了《好兆頭》,是對經典恐怖電影《凶兆》的惡搞。喬納森 卡羅爾是重要的都市奇幻作家,但國內引入的作品太少。今年《科幻世界 譯文版》登載的《上帝的圖書館》非常有趣。現在,「新怪潭」作者柴納·米耶維風頭正勁——到底神馬是「新怪潭」,我一直弄不清楚——他出版於2010年的長篇小說《城與城》是雨果獎獲獎作品,不過可能不太符合國人口味,請降低期待。反映了移民大熔爐的價值焦慮。諸神都在被遺忘,想像性的生產會產生新的崇拜儀式。不同的地方在於,技術徹底重構了人們看待的角度和信仰內容。正如阿倫特在《人的境況》所概括的:技術為人類提供了一個從宇宙角度出發,在地球之外撬動地球的阿基米德點。祛魅,新生,遺忘,不安。
看的時候感覺有點像村上春樹的風格。最喜歡的還是這段:
「日你媽。」烏鴉說。一人一鳥一起穿過樹林,它再也沒說一個字。
你問我們國家的疆界,先生?這個嘛,先生,在北部,我們緊靠著北極光;在東部,我們緊靠著東升的朝陽;在南部,我們緊靠著晝夜平分點;而在西部,我們緊靠著最終審判日。
美國的歷史並不長,建國至今也只有二百多年的歷史,但是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美國容納著來自世界各地的不同人種、不同種族、不同信仰的人,他們一同生活在北美洲的大地之上,也因此,美國宗教繁多,無論是大的、小的、一神的、多神的、合法的、非法的、文明的、野蠻的,不管是怎麼樣的宗教,都能在美國找到。從史前時代開始,一批批的新移民來到美洲大陸,也帶來了他們的宗教,他們的神,隨著時代前進,新神誕生,舊神被新神所取代,之後新神又被取代,如此循環往複,從冰河世紀到現代,一萬年來一直如此,神在不斷地更替變更,而不變的是人們一直在前進。
是先有神還是先有對神的信仰?這看起來又是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一般我們都認為,是先有了神,才有了對神的信仰,但是在尼爾?蓋曼構築的這個世界裡,神之所以為神,是因為人們的信仰和獻祭,有了信仰和獻祭(想一想你平時在這些科技上所耗費的時間和金錢,那就是對他們的獻祭),即使是互聯網、信用卡、高速公路這樣的現代科技也可以為神,但若沒有了信仰和獻祭,曾經高高在上的神就會跌下神壇,像是奧丁只能靠四處行騙為生;阿努比斯則開了一家殯儀館;岑諾伯格靠著自己的力氣去屠宰場工作;比奇絲只能去當妓女;而雷神托爾,他1932年就自殺了。尼爾?蓋曼的《美國眾神》所描述的就是新舊神之間的戰爭的故事,而這場戰爭中的雙方,便是以奧丁為代表的舊神,和以互聯網、電視為代表的新神。
我從沒有想過互聯網、電視這樣的高科技產品也會成為神的一員,但是回過頭來仔細想想,他們實際上和傳統意義上的神並沒有什麼區別,都是人所創造出的,都是人所依賴的對象,甚至有一些神本來就是古代的科技,只是後來逐漸演變到了精神的層次。這樣想來,電視、互聯網成為神也不那麼令人驚訝了,他們現在還沒有加入傳統的神的行列,或許只是因為誕生的資歷尚淺,還沒有從實體上轉化到精神上,或許在幾千年後,我們在遙遠的其他星系的後人,會對著從銀河系帶來的古老電視、手機,頂禮膜拜,唱起對「Television」神和「SmartPhone」神的讚歌呢。從前祈禱是睡前的最後儀式,而現在則往往是手機伴人入眠。
《美國眾神》的故事,是圍繞著影子和星期三(他正是奧丁)的橫跨了大半個美國的旅程展開的,在不同文明的神話中,要達成某個目標,往往都需要一位英雄踏上漫漫征途,在這個故事中,影子就是這位英雄。影子是一個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假釋的前幾天,因為妻子車禍過世而提前出獄。他先是被妻子去世的噩耗打擊,緊接著又得知自己的妻子與好友有染,剎時間影子變得無處可去,而星期三則在這時出現,提供給他一份工作,讓他陪著自己上路,作為一個普通人,影子就這樣被捲入到了新舊神之間的戰爭中來。將故事沿著旅途展開,讓小說成為呈現出一種類似電影中「公路電影」體裁效果的「公路小說」,尼爾?蓋曼的寫作手法可以說是巧妙至極,要知道,一直以來,尼爾?蓋曼都被人詬病說故事支離破碎,並且在《美國眾神》之前,他從未寫過長篇小說,通過「公路小說」這種體裁,他完美的將自己支離破碎的寫作特點和小說合二為一,要是讓他用一般小說方方正正的敘事手段來寫,那這部小說一定會失去許多魅力,並且,公路電影起源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可以說是最美國的電影體裁之一,作為一個英國人的尼爾?蓋曼以一群最不美國的神袛為主角,用最美國的體裁來講美國的歷史,精妙絕倫,這或許是尼爾?蓋曼故意設計的小小玩笑,一想到這一點,就讓人不住想發笑。
除了主線故事本身以外,在小說中,偶爾還會插入一些名為「來到美國」的小故事,讀完全書之後,你會發現,這些故事實際上是圖特所記錄的,而圖特則是埃及神話中的智慧之神,傳說是他發明了古代埃及的象形文字,在小說中,圖特和阿努比斯(埃及神話中的死神)、芭絲忒(埃及神話中的貓神、守護神)還有荷魯斯(埃及神話中法老的守護神)一起經營著一家殯儀館,作為發明文字的神,記錄歷史是圖特的日常興趣,在圖特記錄的這些故事裡,有橫跨白令海峽登陸美國的原始部族,有乘長船而來的維京武士,有被流放至此的英國犯人,也有被販賣來的黑人奴隸……在這些故事裡,神祇對他們而言並不僅僅是用「信仰」一詞就可以概括的,而更像是一種生活方式,他們生來便遵循的生活方式,神祇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當來到這一塊陌生的土地時,他們延續著這種生活方式,神祇也因為這種羈絆,來到了這片陌生的土地。透過眾神,所能看到的是眾生,舊神祇的消亡和新神祇的崛起,正是用一種超越現實的方法來記述這片土地上眾生的思想轉變。
這是一部有些晦澀的小說,小說中充滿了隱喻、神話、支離破碎的語言,尼爾?蓋曼想要表達什麼?就我而言,我覺得這部小說雖然以眾神為題,但是實際上真正所描寫的是人的偉大,無論是新神還是舊神,他們的能力或許有強弱之分,但是他們都需要人類的獻祭,他們不畏懼死亡,但是他們懼怕遺忘,死亡對神來說不是終結,而遺忘對於神來說卻是不可承受的。人依靠希望而生,神仰賴信仰而活,由此人勝過神的地方就出現了:神不可無人而活,人卻可以拋棄神繼續向前走。至於失去人信仰的神,到頭來也只得以凡體肉胎活於世上,像人一樣生活。人只要有路可走,就可以一直前進,就算沒有路,人也會自己開闢出一條,人就是這樣的生物。正如影子對眾神所說的:「我想我寧願當人,也不願意當神。我們不需要任何人相信我們。我們只是無論如何都要繼續前進,我們就是這樣。」
由《美國眾神》這部小說改編的美劇馬上就要上映了,出乎我意料的是,在電視劇中,影子竟然是一個黑人,在我的腦海中,影子的形象一直和尼爾?蓋曼的成名作《睡魔》中那個身著黑色風衣,有著星辰般雙眼的憂鬱男子的形象相重合,但是從預告片中,我看到的形象和我腦海中的印象差距實在是太大,對於這部電視劇,我依舊抱有期待,但是在我的心裡,它絕對不會完美了。按照設定,世上奔沒有神,人類的信仰造就了神,人類獻祭的時間和生命維持了神的存在…這麼一想…那麼…可能…難道…
我感受到只有真實。
現在我聽老輩人講過去的事,就常常感覺幾十年前我們的這片大地也是神靈出沒的時代,現在那些神靈都去了哪裡呢?大概也只有清晨在河邊沐浴的人才能偶爾看見曾經在這片土地上呼風喚雨的神靈吧。你真的了解《美國眾神》嗎?我們來仔細捋一捋~
要理解《美國眾神》這本小說,先了解一下作者的背景是十分重要的。作者尼爾·蓋曼在世界範圍內的知名度還是不錯的,尤其在美國,他好萊塢金牌編劇的身份以及成名作《美國眾神》讓很多人誤以為他是美國人,事實上他是個英國人。
那麼問題的關鍵出現了:《美國眾神》其實就是作為英國人的尼爾·蓋曼移居美國後,對於美國當下的社會,移民文化衝突的觀察和表達。簡單的說:是一個新移民的文化焦慮。這本書在他移居美國9年後才出版,所以,他對於美國當下社會移民問題的體會,是具有深厚的現實基礎的。
來到美國的蓋曼和所有移民一樣,產生了困惑——眼前所見的美國和書中讀到的並不相同。他將一個移民對陌生國度的重新認識過程寫進了書中,他認為這本書是個人化的書,也是關於政治的書。
在美國,蓋曼發現,「人們來到美國之後,就會努力成為美國人」,而在他的老家英國,所有移民都不會成為英國人。他把各種美國移民的老祖宗——神靈帶進故事了,他說:「這就是我希望寫的,而神和神話是很好的表達方式。」
所以雖然《美國眾神》屬於幻想題材的小說,但它是政治的,是現實主義的一個映射。雖然無論是美劇還是書,都有很多黃暴成分,讓人看起來像勁爽無比,但小說的內核其實是嚴肅的。
蓋曼也在新版的《美國眾神》序言中交代了他寫作此書的一些細節。他在芝加哥到聖地亞哥的火車旅途中,寫完了《美國眾神》的第一章,一邊旅行,一邊寫作,沿著鄉村小路開車從明尼阿波里斯到弗羅里達,他不寫任何他沒有親身經歷過的地方。在寫作《美國眾神》時,蓋曼一度逃到北歐神話的源頭—冰島去尋找靈感。
這本小說一經出版,橫掃了6項世界級幻想文學大獎:雨果獎、星雲獎、軌跡獎、斯托克獎、SFX獎、格芬獎……在全球發行了30多種語言、將近200個版本,當然也很快被引進了中國。距離它在國內首次出版,也已經過去了十年。今年終於出了新版《美國眾神》,還增加了一萬兩千多字的新內容。舊版早就斷貨,個人還挺喜歡這個新版本的,有新內容還非常漂亮。
最後再來點八卦~
個人對於尼爾·蓋曼很佩服,他跨界真心不是一般的廣。寫過長篇小說、短篇小說、童話、漫畫、歌詞、劇本……在各種領域都非常成功,就不一一細說了,總之他屬於幹啥啥成的類型,可能是因為長得帥吧。他還和「墨鏡王」一樣,有一個標誌性的形象,一年四季都喜歡穿一件阿瑪尼的黑色夾克,酷得少女看了都想嫁!不過人家結婚了,兒子都已經是Google公司的程序員了。講真,對於長得這麼帥的同性,我只想把他打得和我一樣丑!
再爆個料,他當初之所以移民美國,是因為和廣大苦逼的中國青年一樣,在倫敦買不起房子!!!所以就一家人去美國碰碰運氣,他也算大器晚成,一直到27歲,才因其《睡魔》系列漫畫成名,對,他的成名作是漫畫。後來就一發不可收拾,在小說和編劇領域大(zhuan)放(qian)異(wu)彩(shu),媽媽再也不用擔心他買不起房子了。
他後來住在明尼蘇達州一棟哥特式宅院中,養了6隻貓、1條狗,小日子過得有聲有色,太勵志!他以前還來過成都,曾經和張紀中合作,成了《美猴王》的編劇。在美國眾神里其實有提到一個中國的神,原型是沙僧。他還在採訪中提到會在第二部嘗試加入更多的中國元素,希望他不要只顧養貓養狗,趕緊出《美國眾神2》吧。
先碼,在看,覺得很有趣等看完了再來評價。
喜歡這本書的應該也會喜歡羅傑澤拉茲尼《光明王》,推薦一下。已閱,很喜歡的故事和內涵。
想到這麼一句,一個人真正死去是當沒有人再回憶起他時。(好像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里的話,不過make sense)同理,一個語言消失是沒有人在使用它時,一種信仰不再存在是它的眾神都被人所遺忘之時。眾神代表的可以是信仰,是傳統,是文化,是風俗,是習慣。人們不再在意這一切的時候,內涵也就喪失,失去了意義。體現在故事中就是神力因失去信奉者的供奉而流逝。書中的矛盾換成並非神話的方式來理解就是:現代生活中的高科技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生活,衝擊了過去的傳統和習慣和信仰。書中的信用卡之神,電視之神代表的現代生活和奧丁阿納西代表了傳統可能還有些落後的信仰風俗,這兩者的衝突體現在對於人們信仰也就是占生活中比重的爭奪。但這兩者本身是可以沒矛盾的,這也是shadow最後阻止了戰爭所蘊含的含義。還記得的一個段落是當影子和星期五找到復活節女神伊斯特的時候,討論到人們已經忘記了復活節的內涵,在眾多慶祝復活節活動慶典的背後是對於復活節由來和真正傳統的漠不關心。shadow自己是奧丁之子巴爾德,代表純潔善良和正義的神。下次想到了繼續尼爾大神的神作。。。
一開始沖著Gods去看,最後發現看的其實是American。
前兩天熬夜看完了《美國眾神》這本小說,熬夜到兩點,可見這本書有多麼好看。
講了一個什麼故事?
主人公叫影子,入獄三年刑滿釋放當天,卻被告知自己的妻子勞拉車禍死亡,原因是勞拉跟自己的好朋友在車內做羞羞的事情,導致車禍。
影子拿著機票準備回家,在飛機上遇見了「星期三」,並成為他的手下,拿錢辦事兒。
料理完妻子的喪事,影子就跟著星期三遊走,這時候影子發現生活中發生了很多沒有辦法用常識去理解的事情,比如勞拉成為了殭屍,還解救了被綁架的影子,並殺掉了兩個人。
後來隨著對星期三的了解愈多,影子發現星期三就是北歐神話中的主神「奧丁」,還發現了他的標誌物「鷹」、「狼」等,以及其他一些來自印度、拉丁美洲、日本甚至是中國的神。
然而這些舊的神明日子過的並不好,為什麼呢?
原來,神是存活在人類的思想中的,人類對於神越信仰,用各種各樣的東西去獻祭,神才會越來越強大。反之,如果沒有人去信仰神明,祭拜神明,神的力量就會越來越弱。
於是星期三到處說服這些舊的神,一起團結起來去抵抗新的神明:高科技之神、高速公路之神、城、信用卡之神、媒體之神等,以及新的神明的老大 - 世界之神。
儘管這些舊的神明雖然日子過的不怎麼好,但是並不願意聽從奧丁去與新的神明為敵。
新的神明想著除掉星期三,於是約星期三去談判,並在談判現場殺掉了他。
舊的神明憤怒了,他們聚集起來,打算和新的神明來一場惡戰。
在戰爭一觸即發的時候,影子在幹嘛呢?他正倒掛在世界之樹上,為星期三守靈,說白了,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去為星期三獻祭。為什麼呢?因為這是星期三在生前要求的,而影子答應了他的要求,於是在實現諾言。
星期三的守護者鷹找到了復活女神,讓她把影子復活,讓他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因為影子發現了星期三的一個大秘密。
什麼秘密呢?原來這一切都是星期三設計的騙局。
星期三作為舊神的主神,眼看日子不好過,就跟弟弟邪神洛基一起策划了一場謀殺。他讓洛基偽裝成世界之神,混到新的神明裡面成為了老大,跟舊的神明為敵。然後自己則作為舊神的老大,到處遊說舊神去反抗,後來就發生了星期三被新神謀殺的事情。這樣就會導致新神和舊神之間的一場大戰,而洛基會把這場戰爭獻祭給奧丁,這樣星期三就能夠復活並且更強,而以騷亂為食的洛基,力量也會變得更加強大。
這就是為什麼星期三要把自己弄死的陰謀。
當然,在影子的勸說下,戰爭沒有爆發。
好,說到這裡,大家一定會有疑問,為什麼眾神之主奧丁會選擇影子呢?哈哈,很簡單,因為影子是奧丁跟人類生的兒子,而讓自己變的更加強大,沒有比讓自己兒子去獻祭來的更爽的了。
好了,陰謀結束。
講的可能太亂又不夠好,不過沒關係,現在電視劇也上映可以看了,懶得看書的話可以去看劇啊!
真的很好看,再三推薦!
讀《美國眾神》的時候,還在高中,爾後重讀2、3遍,至今一些細節難忘。
曾經高貴的女神靠著皮肉生意維繫自己的神力
和善的老人家竟然是謀殺兒童的真兇
奧丁詐死,洛奇卧底,掀起了新舊2代神明的戰爭
以及一些重口味環節......
- 雅典興盛一時,希臘語、希臘文化也水漲船高(即便是羅馬的奴隸,也是懂得希臘語的家庭教師身份最高);羅馬鼎盛時期,文明遠播,世人奉羅馬的文化、法律為圭臬;日耳曼人登上歷史舞台,英語漸漸成為了世界的官方語言,同樣成為了文化傳播的重要媒介……
- 於是月份刻下了羅馬的印記(如August來源於奧古斯都),星期打上歐洲的信仰(Wednesday,意為Woden『s day,Woden即Odin奧丁,北歐神話的主神,Shadow的老爹)。
- 神明的力量,即是信徒的力量。(文化亦然)
那麼回到美國眾神,在我看來,一方面是移民文化的寫照(對於美國的新移民,融入新文化、新信仰的開始,也是遺失傳統、放棄舊大陸神明的開始);另一方面,則是反映文明、科技發展的思索、焦慮(舊神被新神取代,高速公路奪去了山川、琥珀……)
最後男神鎮樓
一場美國大地上舊神與新神的戰爭。
影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服役三年即將刑滿釋放的前兩天,因妻子勞拉意外死亡,得以提前兩天出獄,但卻失去了妻子、朋友、工作、家庭。
回家參加勞拉葬禮的路程中,被星期三先生(奧丁)強迫為其工作。
參加葬禮遇到朋友羅比的妻子奧黛麗·伯頓,才知道勞拉與羅比偷情,且是偷情時出車禍而雙雙死亡的。影子將斯維尼的金幣扔到勞拉的墳墓中,勞拉因此而復活,成為行屍走肉。
歷史上人們移民美國時,也帶來了他們信仰的諸神。但世易時移,舊神的信仰日益減少,他們也益發虛弱,與凡人無異,淪落到社會底層,掙扎求生。另一方面,汽車之神,互聯網之神,媒體之神等新神崛起。神因人類的信仰而存在,新神一方面想把舊神掃進歷史的垃圾堆,另一方面新神被人們遺忘的速度也越快,擔心舊神的今日就是他們的明日。人們的信仰有限,故為了信仰,為了力量,舊神與新神的戰爭一觸即發。
影子隨星期三先生到美國各處,勸說各地的舊神團結起來,和新神一戰。比如岑諾伯格、卓婭三姐妹、伊斯特、南西等。影子以受岑諾伯格一錘為賭注,與岑諾伯格一勝一負,岑諾伯格答應參加神戰,但影子在事情結束後也將受他一錘。
舊神第一次集會時,被新神圍堵。影子被抓住,幸得勞拉解救。
為躲避新神,星期三先生安排影子隱居湖畔鎮。湖畔鎮是周邊所有城鎮中唯一還保留繁華的鄉鎮,但每年都有人失蹤,今年失蹤的是女孩艾麗森·麥克加文。因誤被認為是殺人犯,影子被湖畔鎮警察逮捕並準備移交上級。岑諾伯格假扮警察帶走影子,此前星期三先生正好去與新神協定和平相處,卻被爆頭而死。
影子為星期三先生守靈,被吊在樹上九天九夜,但卻在此過程中知道自己之所以能看見神靈,是因為自己是奧丁(星期三先生)之子,是半神。並最終了悟新神舊神紛爭的因由來源。
原來星期三先生以戰爭為食,影子的獄友狡詐之神洛奇以混亂為食。故星期三先生與洛奇合謀,以自己為犧牲獻祭,徹底引發新神舊神的戰爭。此戰勝負對兩人並無所謂,眾神在戰鬥中每倒下一個,就會獻祭給他們一份力量。期翼以此戰為食,讓自己重新強大起來,以擺脫目前的虛弱。
影子趕往神戰之地岩石城的途中,勞拉拿著洛奇希望得到的樹枝先一步抵達。勞拉假意把樹枝獻給洛奇,卻在洛奇靠近時,大叫「我將死亡獻給影子」,用樹枝刺穿自己胸膛並刺穿身後的洛奇(世界先生)。
影子對眾神道出真相,眾神明悟此戰根本不是新神與舊神的紛爭,而是星期三先生與洛奇的陰謀,不管勝負,得益的都是他們兩,故眾神紛紛散去,神戰就此落幕。
影子扯下勞拉脖子上的金幣,勞拉終於擺脫行屍走肉的狀態,徹底死去。
影子回到湖畔鎮,發現失蹤的艾麗森·麥克加文的屍體就在湖面上用來判斷湖面是否融化的汽車的後車廂。此時湖面承受不住車子和影子的重量,影子隨車一起沉入冰冷的湖中,腳也被車子壓住。影子掙扎求生,好不容易把腳從車底掙脫,浮至水面卻是冰還未融化的部分,慌亂中用拳頭砸冰以破冰而出,感到絕望時被赫因澤曼恩所救。
影子疑惑赫因澤曼恩為何會救他,因為影子已經猜到是赫殺了艾麗森。原來赫是這個小鎮的神,給湖畔鎮帶來繁榮,但人們每年冬天都要獻祭一個孩子。
影子隨後赴岑諾伯格之前的賭約,受他一錘。但岑只是用戰錘輕輕碰了一下影子的額頭。
影子隨後離開美國,各處旅行,在冰島遇到了另一個奧丁(星期三先生)。「那時的他就是我。但是,現在的我並不是他」。
全書對沒有各種神話背景的人感覺有點枯燥。其實就我看來,就三個問題:
1. 信仰。神因人類信仰而生,因信仰而強。殺死神的,只有人類(沒有信仰,神即死)。牽強的說,狐假虎威,太依賴他人,始終受制於人。但如今社會單打獨鬥已經太難成功,很多億萬富翁,就是因為跟對了人,比如蘋果、微軟、阿里的持股元老。
信仰,類型各樣,即使沒有信仰的人,也會有信仰而不自知。舊神,我們往往獻上豬牛羊等犧牲,甚至童男童女;而對新神,如手機之神、互聯網之神,我們往往獻上的是我們最寶貴也最廉價的,時間。
2. 自由意志。影子大多數時候就是星期三先生的影子,去哪、住那、幹啥都取決於星期三先生,有時連反抗都無力,如星期三先生假扮銀行人員收款時,影子雖然什麼也沒做,但卻被動的為其掩護。
影子自由選擇做的事,都是在星期三先生自我犧牲後,可歸結為4件事:1)自願為星期三先生守靈;2)勸阻神戰;3)調查艾麗森死因;4)赴恩諾伯格賭約。其中守靈和賭約也可認為影子很有契約精神,及對契約的無力。
因此,即使想要自由,也得有相匹配的能力,並擺脫束縛。
3. 婚戀觀。若愛人出軌,是否原諒他/她?若否,那如果只是因為他/她多情,而你又長期不在,忍不住寂寞呢?若還否,那如果就算死也要為你擋住一切傷害,為你而死呢?
因此,戀愛或婚姻中不要作,不要以距離或時間或其他形式考驗,即使真愛有時候也經不起考驗。另一方也得認真考慮自己的忍受度,在誘惑越來越多的今天,你會僅僅因為綠帽就離開他嗎?
主題是文化的變遷吧?
思想會衰亡,傳說會失落,但是儀式與神性的魅力永遠不會消失,他們會誘惑著我們無限的深挖下去,我覺得最棒的一段是勞拉將死亡獻祭給影子,那一段神與人,生與死相互混雜一統升華,充斥著神性的魅力。說回來百度吃棗藥丸,貼吧裡面一堆說舊神垃圾,新神牛逼,這小說破,瞎吹中國神的傢伙 簡直手動再見高考結束那年我賣了這麼一本書,除了之前零零散散買過的科幻世界,以及很早以前當名著看的凡爾納,這是我第一次花錢買的科幻小說。當年把書看了好多遍,直到來到美國之後,還偶爾回憶起某些書里的故事。
這本書的主線在我看來實在是一般。一個莫名其妙的陰謀還夾雜了太多的獨立故事。整個情節發展的讓我提不起精神,節奏有點太慢了。也就是當年還算是比較有耐心,不然現在的我很難讀下這樣的小說。果然是退化了。
感謝我年少時的堅持,不然可能就錯過了這樣一本有意思的書。裡面各種神明的故事共同描述了一個眾神隕落的時代,神靈們住在陰暗的街區,做著社會底層的工作,想設法得到人類越來越少的供奉。本來都是執掌一方的實力派,被信仰自己的人帶到新大陸,然後被人拋棄,在新神們的淫威下做著各種坑蒙拐騙……中間還要背野心家們利用一波。
偶爾想到,我是不是也可以坐在街邊的咖啡廳里通過想像就能製造一次暴風雪。或者把圓月當成硬幣摘下來。每次坐飛機的時候,都要把票根保存幾天,萬一有人來要我這幾天不再場證明呢?這些想像都來自現在還在某個書架第二層正在積灰的美國眾神。轉自公眾號「厲害的小豬熊」(微信號:「fyqdfc」),一個沒有前途的個人原創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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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re what you worship。
你信仰什麼,你就是什麼。
今天我們來講講神們的故事。
在美洲這片神奇的大陸上,有無數的神祇,他們隨著遠古的信徒從四面八方而來,或漂洋過海,或跋山涉水,最終在這片曾經屬於水牛人的土地上紮根。他們與虔誠的信徒共同書寫了美國的歷史,也一起被不斷進化的新時代所改變。
漸漸地,諸多神祇混跡於美國的芸芸眾生之中,他們像凡人一樣生活,外表也與普通人無異,除了百毒不侵的體質、綿延千年的壽命,異於凡人的就只剩下無數歲月沉澱下來的智慧,和那點聊勝於無的魔力。
「對神而言,這是一塊糟糕的土地」。舊神慢慢喪失了遠古時代的一切特權,沒有繁複的儀式,沒有繚繞的煙火,更沒有鮮血的獻祭。
於是,他們跌落神壇:北歐眾神之父奧丁全知全能,卻儼然似一個江湖騙子流落人間;阿拉伯的示巴女王搖曳生姿,但只能依靠站街和社交軟體尋求溫飽;斯拉夫的死神揮舞鐵鎚,敲碎的竟只是牛的頭骨。
舊神以信仰為食,他們是親切的導師,也是殘酷的命運。對於他們而言,形神俱滅、煙消雲散的末日,就是他們那批賴以生存的信徒悄然散去、神格被人逐漸遺忘的時刻。
新時代人們有了新的「信仰」,科技、工業、媒體都有它們的「信徒」,新神逐漸崛起。新神以人們消磨的時間獻祭,他們是不會枯竭的永動機,也是致幻的海洛因。
我們追求物質的繁榮,潮流的興盛。伴隨著工業革命、科技革命、互聯網革命,引領潮流的時間越來越短。而決定潮流的主角卻不是新神,而是人類的需求,新神只不過似一件工具,被動接受人類的使用:新神更加依賴人類而活,他們無法對人類做出指導,他們比舊神更容易被取代。新時代的神外表光鮮亮麗,同時也是外強中乾的典型。昨天的鐵路大亨還抽著雪茄,今天就得給汽車、飛機之神讓出一席之地;高科技小子目空一切,一旦陷入黑暗反而手足無措;媒體之神無處不在,卻時刻恐懼舊神魚死網破的反戈一擊。
時代在進步,舊神的力量在緩緩走向衰退;時代在進步,新神的更替如潮水涌動般頻繁。這個時代,對推崇原始崇拜和信仰至上的舊神來說,並不友好;同樣地,對於新神而言,這個時代也令他們感到焦慮。
作為一個大部分群眾都屬於無神論或者泛神論的國度,我們也會向神明祈福,向神明禱告,然而更多的時候是有所求有所望,所謂的敬畏,也不過是數千年延續下來的傳統的一部分。與其冀望信仰神明來約束自己,我們更願意求諸「道德」等形而上的準則,這也是一種信仰,但更多時候我們稱作是一種追求,沒有具象化的神明意象。我們有需求,我們會訴諸行動,我們強調主觀能動性,有些情況下我們甚至會說人定勝天。
神明早已不再高高在上。「神是偉大的,但是人心更加偉大。神明來自我們的心,也將回歸我們的心······」
舊神垂垂老矣,被遺忘在時間的角落;新神快速崛起,又快速沒落,湮沒在瞬息萬變的時代洪流中。奧丁和洛基聯手策劃的最大騙局、妄圖挑起的諸神之戰的獻祭,都是垂死掙扎而已。新舊神祇之間其實並沒有本質的衝突,他們並不存在你死我活、一方取代另一方的矛盾,因為雙方都在不停地被同一事物所取代——那就是人們自己,從文藝復興開始就覺醒的「人本主義」。
正如水牛人在夢中對主角所說的那樣,為什麼這些形形色色的神祇會踏上這片美洲大陸?因為這片土地需要他們,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對他們有所求。
神祇誕生於人類的需求,也終於人類的需求。
人類在歲月的洗禮中已不再蒙昧,舊神和新神在新的時代卻越發地難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這是諸神的黃昏,更是人類的黎明:
我們不再恐懼未知和虛無,不再盲從權威和力量,不再壓抑自己的情感和需求。
人也好,神也好,做好自己,求諸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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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拉已經很虛弱,但是由於金幣的緣故仍舊沒有死去。影子:我一定能找到復活你的方法。勞拉:我希望要一個相反的方法,這是我掙來的,我付出的努力值得你這麼做。你明白嗎?影子:我不想這麼做。勞拉什麼都沒說,靜靜地望著他。影子說:我不想這麼做。勞拉什麼都沒說,靜靜地等待著。影子說:好吧。勞拉很自豪:這才是我的好丈夫。影子:我愛你。勞拉:我也愛你。影子掐斷了掛著金幣的項鏈。勞拉再也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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