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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價值到底是在於社會的肯定還是自我的肯定?

人生價值


拋磚引玉一發,我站自我肯定。

為什麼人應該以自我肯定為主導?因為社會評價判斷具有不確定性,古有王安石變法失敗,近代有梵高鬱鬱而終,現今更多的是身懷理想抱負而不得志的人。這些人大多時候靠的是社會肯定?不,他們得到的大多是惡評、漠視,支撐他們的是心裡不得舒的氣和他們對自己的肯定,他們堅信自己是對的,堅信自己所作所為必將展現出價值。

而後世對他們的改觀,並不關他們自己的事,王安石提出了超前的制度,梵高畫出了一個時代的先鋒藝術,可那是後來人的說辭,在他們苦難的時候這些後來人救不了他們,他們只能自己救自己。

中國有句古話,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

和謂無愧於心?無愧乎誰心?答曰,己心也。自己肯定自己做的事,自己肯定自己的意義,自己對得起自己。

當然,有人會舉例一些醜惡現象,恬不知恥的審丑網紅,毫無自覺的各路二代,並且冠以過度自我肯定之名。對嗎?不對,自我肯定是肯定自己的做法,肯定自己的所為是對的、好的,而上述的例子是這類情況嗎?如果是,那麼那些審丑者迎合市場賣力討好賺了錢何必整容出國竭力洗白?那些二代入獄拖累爹娘以後何必後悔流淚?他們自知不對,這不叫肯定,這叫膨脹。

當然,並不是說片面強調只依靠自我肯定,畢竟如果一個人的自我肯定根子上是歪的,那就會催生出邪教狂熱者、恐怖分子、反人類反社會者。

怎麼避免這種現象?既是社會規範,社會對嚴重不利於集體的行為進行懲罰甚至消滅,然後那些無傷大雅的,就自生自滅,只有那些在一定時間段內符合一定數量社會成員期盼和需要的會得到鼓勵,這就是社會肯定。而如開頭所說,社會肯定是不確定的,從漢到唐,美女瘦了胖了,從唐到今,她又瘦了,你能說一定時期社會的提倡就一定對嗎?不能。

只有一種東西是自古至今連綿不絕的,既人性,這種向內的聽起來最普通又最深奧的東西,人的一切制度本質上都基於人性,法律、政治、道德,歸根結底就是一場盛大的全體博弈,目的就是互利共贏。而一個人的人性是社會給的還是自己給的?

當然是自己。

一個人如何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自己想別人對自己做的,自己明白對別人和自己都有益的,該做,自己不希望別人對自己做的那些有害的,不該做。由此一個人會有對自己行為最早的指導和肯定,由此一個人的價值得到了自己最初的許可,然後在社會環境中,他的作為滿足了別人的期待,進一步得到了社會肯定和因此帶來的好處。

這是一種由內而外,自發的向善,而如果以迎合別人為出發點,則不免失於本末倒置。人,顯然應該在肯定自己的作為的基礎上探索進一步的意義。

至於那些所謂的亂象,竊以為這不該歸咎為過度自我肯定,反而該說,真是因為這些人得不到自己的尊重和肯定,反而在社會的嘈雜里失去了自尊和自覺,然後隨波逐流。

——————接下來是站社會肯定的分割線———————————————

人是什麼?字體上看是一撇一捺,互相支撐為人,人在社會裡不是分割出去的個體,除非避世隱居,否則,人的一切行為都會和他人產生關聯並造成影響。那麼人該負責的首要對象是自己還是社會?不矛盾的情況下,兩者都可以,人生價值的取向多元,但矛盾的情況下,個人就理應為社會所讓步,這不僅關乎社會的肯定,也關乎個人的存亡。

舉一個例子,一場戰爭開始了,你是一個不喜兵戈戎馬的文人,你對自己的肯定和驕傲都來自於筆杆子,可現在,你的家人朋友里年輕人都響應社會的需要當了兵,你只有兩條路,一,放下自我的需求,為了得到社會肯定而拿起武器;二,為了自己對自己的價值的肯定和認同,遠離戰爭,繼續以筆耕耘。

這兩條路各自通向什麼?我們可以合理的想像下,第一條,你或許會死,會陞官,會默默無聞的活到戰爭結束,但你是別人心中報國的英雄;第二條,你的理想或許實現了你成了文豪,你或許什麼都沒有,可你的家人朋友眼裡,你永遠和懦夫掛鉤。

如果第二條路,你成功了,你或許會得到一些肯定,會挽回一些失去的聲譽,而如果失敗了,你很可能萬劫不復,被固有的環境排斥。

明白了嗎?社會肯定是一種導向,是人與人漫長博弈後得出的結果,你去按社會的需要做,或許不會有太大的好處,可你始終是安全的,是不會被排斥甚至消亡的,可你如果完全不顧社會肯定,不顧社會對你的看法,那麼迎接你的必然是苦難甚至滅亡。

太平天國起事,民心所向,洪秀全對自己所作所為何等肯定?然後呢?逐漸膨脹的野心讓他站到了社會的對立面,失去民心的太平天國大廈傾覆。

還有,本拉登作為恐怖主義代表人物,何等驕傲?對自己的評價如何不是解救苦難中同胞的鬥士、領袖,然而他的作為又如何不是殘酷、邪惡?他不顧國際社會的眼光,不顧全人類里善良的大多數的情感,悍然發動對無辜民眾的襲擊。

如果從他個人的角度看,他如何不肯定自己的作為?這是為了政治,為了多麼崇高偉大的使命?可是從人類社會的角度看,他就是一個喪心病狂的瘋子,不顧一切的野心家。於是他滅亡了,帶著他的自我肯定和理想,並且永遠不會從人類的恥辱柱上放下來。

如果說自我肯定是人價值實現的基本形態,那麼,社會肯定就是一種更高級的形態。人要感動自己容易,但要能得到社會的認可和尊重無疑很難。

用低的標準要求自己,人顯然容易犯錯,而用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即使犯錯,也很難錯的那麼離譜。


人生是自我肯定,價值是社會肯定。


人生的價值來自人對人生的解釋;

人生的價值在於社會或自我肯定來自人的滿足取向。

自大的人的人生價值來自自我肯定;

自卑的人的人生價值來自社會肯定。

你的人生價值來自哪裡,端看你看了我的回答點了贊以後,更願意向外或向內尋求滿足。

這過程很苦,倒不必勉強。


我們被有常所迷惑了,思維和行動都不敢偏離有常。有常也叫確定性,普通人不會按照不確定性的生活。

我們每個人都在努力成為別人眼中優秀的樣子。

小時候我們努力扮演著一個好孩子,在學校里我們努力扮演著一個好學生,工作之後我們努力扮演著好員工,結婚之後我們努力扮演著好丈夫、好妻子,生了孩子之後我們努力扮演著好爸爸、好媽媽,最後確定性的死去。

確定性讓普通人不敢突破思維的束縛。行動上中規中矩,避免顯得怪異。

只有真正明白了不確定性,你才能從容駕馭感情這種極其不確定性的東西,你才能不必擔心你在別人眼中是好還是壞,你才能徹底消除死亡後不確定性帶來的恐懼。

一切現行皆是人生的價值!


我個人倒是覺得:

社會的肯定是活下去的必要條件,自我的肯定是活得快樂的必要條件。

因為社會的肯定往往會以名譽、榮譽、物質、金錢等形式存在,這些往往是一個人在社會中立足的保障;自我的肯定則一般與自尊、自信、自愛聯繫在一起。

所以兩者其實都不能缺少,只不過不同人對兩者的需要的量不一樣,兩者都有一個限度。有的人需要社會肯定多一些,那麼他可能會為了一個名揚四海或者金錢百萬的機會做有損於自我肯定的事,但也會有個限度,不會完全拋棄自我的肯定。有的人需要自我肯定多一些,那他就會寧願清貧的生活也要做自己熱愛的事,從中獲得滿足感,但對於快餓死的人,妥協也是一定的。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有人落水了,你會游泳,你是先跳下去救,還是先找一大堆人贊同你再跳下去救呢?前者是自己肯定自己,後者是社會肯定你。


人生價值認知有一個突破的界限,該界限又分兩條:一條是當前社會認知評價的水平線,一條是自我認知水平的覺醒界限。自我認知水平的覺醒界限基本是恆定的,完全取決於個人的內在因素,即不管你處於什麼環境當中,只要你達到自我認知的覺醒,就能實現自我認知,該水平只與個人的哲學素養水平有關;當前社會的認知評價水平界限則是取決於所處社會環境,總體在人類歷史上是穩步提升的,但在不同的人類社會中又有不同的波動。這兩條界限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社會環境中針對不同的人是互有上下波動的!如果沒能覺醒自我認知水平界限的評價就完全取決於社會評價;當實現了自我認知覺醒則取決於當前所處社會評價水平。若當前社會評價水平低於自我認知水平,則優先於實現自我評價,因為社會評價無法企及自我評價而給出評價。若是社會評價高於自我評價,就取決於自我選擇,但主流標準會產生巨大的強制效果。所謂的有思想的失敗叛逆者就是這一類了!


我看題主你自我不能肯定,自我能肯定就不會來這問了,你還是需要社會肯定的。


人生價值如果按馬克思的定義來講是由社會定義。我們所說的你的人生有價值是你對於社會所做貢獻得到大家的認可。一個人單方面認為自己人生有價值,更合適的說法是人生追求。我想這個問題或許換個說法更有意思「實現個人人生追求與實現人生價值該如何權衡。」另外,把實現人生價值作為自己的人生追求,就可以認為是奉獻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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