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醫生多點自由執業對於現有醫療體制意味著什麼?

深圳試點背後有哪些不清晰的地方?有哪些政策需要更周詳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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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央視一套的電視劇時段經常播出一種政論劇。當時國企改革的話題比較紅,政論劇熱衷營造這樣一種語境:雖然國企改革脫困很困難,但是我們有股份制之類的妙招,一招就靈,只要一招。

事實跟電視劇里有沒有出入我就不展開了,如今在醫改的話題下,一些聲音對多點自由執業的追捧,像極了當年的政論劇。下個月,多點執業就開始了,且看能否「一招就靈」。

拙作以為,多點執業落地難,遠沒有「一招就靈」。

4月1日施行的醫師註冊變革,對醫生有哪些影響? - 來自知乎專欄,作者: 醫聯APP https://zhuanlan.zhihu.com/p/26037414

總之,多點執業對醫生來說未必是好事,對醫院來說未必是壞事。

4月1日的改革馬上來了,但沒有足夠強的個人實力和個人品牌,缺少對自己勞動的議價權力,勞動者仍然只能聽任老闆的派遣,距離真正的「多點執業」,也許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醫生自由執業會推高醫療行業新人的進去門檻,自由執業後醫院不會再願意花時間和成本培養醫生(醫院之所以會願意培養有潛力的新人,是因為培養好了後不用太擔心流失到競爭對手的醫院,培養醫生的隱成本很高,比如培養一個經驗豐富的主刀醫生需要不斷用患者的身體來練習,只要培養主刀醫生時一次醫療事故,醫院就付出高達幾十萬的培訓代價。)

如果醫院意識到自己培養醫生的成本太高,就會把培養任務轉移到學校, 學校教學任務加重後就會通過提高學費來轉移成本,最後醫學院的學費會很高,這也就為啥美國醫學院的學費很高的原因。 ps:即使有醫院會花錢培養新人,但醫院會和醫生簽署長期合同,比如在醫院辭職後5年內不得進去其它醫院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 現在飛機駕駛行業就是這規矩。

如果真開放醫生自由執業,估計以後醫生的孩子多半還是醫生,醫生這職業的代際流動性會出奇的低。


1,醫療資源是稀缺資源,在任何國家都存在,只是中國的問題更突出

2,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效率最高,這個是基本的原理

3,醫生自由執業可以提高醫生之間、醫院之間的競爭,合理配置資源,讓醫生的經濟和社會地位達到合理的水平,吸引後續優秀人才加入,根本不用擔心帶教問題

4,對病人來說,費用會不會更貴?不會,因為自由執業會促使競爭,競爭的結果會倒逼國家要麼提高醫療投入,要麼引導大家買商業保險,事實上現在每個人的醫療保險如果拿去購買商業保險,完全能夠覆蓋大部分的疾病了。

5,自由執業阻力在於衛生主管部門,為什麼自由執業開放了幾年都沒有動靜?因為衛生主管部門規定要想多點執業必須取得原單位同意,這個最混蛋的規定導致了幾乎沒有多點執業的醫生。現在自由執業出來以後,衛生主管部門明白,如果醫生自由執業,會直接導致優秀人才向私立醫院或者其他經濟待遇高、保護醫生好的醫院流動,最終會給現在的醫療管理部門巨大壓力,所以他們會設置一道道的障礙阻止自由執業的實施。

6,自由職業會不會導致公立醫院喪失公益性?就像前些年的國企一樣,有人說國企改革會導致人民失業下崗,失去國企的公益屬性,但是現在看,改革後結果是民營經濟迅速發展,國企變成了效率低下、腐敗滋生的代表。同樣的問題來看醫療,如果允許自由執業,公立醫院數量會迅速減少,國家只要把醫療投入的錢放在每個地方的幾個公立醫院,保證公立醫院的公益屬性,其他私立醫院自生自滅,只要符合管理標準就可以了,實際上這事對公益性最大的促進。

7,自由執業的好處:綜合一點來說自由執業可以促使醫院之間、醫生之間合理競爭,促進整體醫療水平和醫療質量,理順醫患關係,最終受益的不僅是醫生,最大的受益者其實是普通市民,而醫療主管單位,其實他們也是最終的受益者,只是要經歷短暫的陣痛而已。

8,為何自由執業受到阻礙?目前的體制對衛生主管部門最為有利,對醫院、市民和醫生都是很不利的。因為醫療投入少的可憐,衛生主管部門要求醫院自負盈虧,所以醫院被迫各種收費,但是某主管部門當了BZ還要立牌坊,又不許醫院按照市場價格定價,所以導致了衛生行業價格畸形,醫院給醫生下指標逼著亂檢查,醫生為了完成指標就以犧牲醫療質量為代價完成各種指標,消極應付,導致了各種疑難或者危重病人大家都相互推諉,沒人願意接手,因為一旦遇到刁民鬧事,衛生主管部門會說醫院你們自己搞定,醫院會說醫生你們自己科室搞定,到最後變成了醫生自己吃虧,所以大家相互推諉病情複雜的病人,受害者變成了市民。

9,如果自由執業,醫生會選擇那些經濟待遇好,遇到醫療事故可以為自己說話的醫院,可以全心投入臨床工作而不是要求各種檢查各種科研文章的地方,唯一需要操心的是自己的臨床水平要不斷提高才能被續聘;醫院也會選擇那些臨床水平高,能給自己帶來最大收益的醫生,給他們合理的待遇,讓他們安心臨床工作為自己賺錢;這樣的醫院不會聽衛生主管部門的話,也不會接受那些根本不合理的檢查啊,指標啊這些勞民傷財的東西,而且因為這些醫院的發展會越來越好,會倒逼衛生主管部門改革,不改革就會承擔巨大壓力,這才是現在衛生主管部門設置障礙的最大原因。


今天補充一些自由執業的試點情況和第二點的c。

在「自由」這個詞被熱捧之前,早在3年多前國內部分地區已經開展了所謂的多點執業試點,這個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贊同的。但是目前試點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反對者除了患者以外,更多的則是醫療機構的管理人員和答案中很多人為之喊冤的高水平醫師。

廣東省衛生廳主管醫改的副廳長廖新波是個激進改革派,就深圳這次的事件,他自己也承認:「從多點執業跨越到自由執業,這個路的確是一步跨得非常的大。當然,我們實際想像當中應該說是比較漫長的,因為這當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在這些沒有解決的時候,那麼就跨越到自由執業,會不會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和後果呢?」

那麼參與者的反對理由是什麼呢?通俗的來說就是——

患者:找不到負責醫師

管理者:沒辦法管理好多點執業的醫師,醫療責任不清晰

醫師:執業中的醫療風險如何規避

以上均是實務操作方面的問題,在第四點中我已經做了詳細闡述,為什麼小清新們總以為自由執業就是醫生多拿錢,患者看好病、管理者不用瞎操心那麼簡單的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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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鮮明地反對當前階段全面推行醫師自由執業!但是毫無疑問地認可未來中國醫師自由執業一定是醫療環境中的普遍生態。為達到這一未來生態,尚需穩紮穩打逐步試點。我認為排名第一的答案太不負責任,文字頗具煽動性個情緒化,不是一篇應該得到高票的答案,醫師自由執業更多地需放在大環境下來分析,而非著眼於醫師個體。

我想從幾個方面談這個問題,以下基於當前環境

第一,醫師自由執業不解決醫療資源絕對不足,甚至可能惡化原本脆弱維持的醫療資源分配問題

目前我們國家的醫療投入資源是什麼一種情況呢?這裡有2010年的數據,該年度國家對醫療的投入僅佔GDP的4.3%(最新數據是前衛生部部長陳竺2012年夏季達沃斯論壇上說的5.1%),低於WHO推薦的下限(5%)。同事,這4.3%的分配中還存在者農村-城市、西部-東部、特殊集團-普通人的差異,

國內醫療資源的現狀是絕對不足,更為嚴重的問題則是,這種絕對不足中,還存在著很嚴重的因分配問題導致的失衡(下詳述)。在這種資源決對不足又分配失衡的情況下,顯然是沒有辦法通過自由執業來調節(增加)供給(雖然有利益驅動)的——這一點看看日益惡劣的門診醫師的勞動強度就可以知道了。不僅如此,對於以固定執業方式脆弱維持的目前醫療資源分配體系來說,自由執業也許是一個潘多拉魔盒。注意,這裡的前提是,「自由者」勢必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僅是經濟自由化,還包括諸如工作條件的自由化,誠如排名第一答案中說的,更好的辦公桌、不用打地鋪、合理的勞動量等等。

於是,導出我要說的第二點。

關於第一點的特別說明,用於回應其他答案:所謂的「絕對不足」是指投入的絕對不足,包括對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投入不足和基礎醫療規劃建設的不足,因此市場化不投入資源沒有辦法解決(至少打個問號)。第二,醫療服務確實是商品的一種,一定程度上符合商品經濟規律,但是這是一種特殊商品,不會因為市場化而加大供給,一個靠譜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和一個賣茶葉蛋的區別就在於前者的資源(成本)投入顯著更高,其中包括時間和經濟成本,因此還是要回到了資源的絕對不足上。

第二,醫師自由執業在資源不足情況下的道德陷阱

什麼是道德陷阱?道德陷阱是指因制度設計而引起或驅趕個人違背一般社會道德規範而做出符合經濟理性的舉動。人一定程度上是經濟理性的動物,也就是作為經濟決策的人都充滿理性的,即所追求的目標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對此,醫生概不除外。在排名第一的答案中,作者也反覆強調了醫師的「更大獲益」(以及繼而通過市場化競爭使患者獲益)。

顯然,醫師自由執業可以解放醫師,使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動力得以釋放。可以設想,醫師極有可能出現(特別是高水平醫師)大幅度的流動,以追求他們的最大化利益。這種流動又會因醫療資源的分配不均而出現集中趨勢——在更多金、更舒適、更輕鬆的環境下執業。如此,我認為一定存在下面兩個道德困境:

a. 自由執業的受益者不可能是患者

由於集中趨勢,或者說由於醫師的經濟理性行為,固然可以造成競爭提高醫療服務的品質,但是這種集中卻極可能造成「貧者愈貧」的局面,導致市場機制調整下的資源二次分配不均,這種情況下,「貧困地區」患者的健康權是否會受到影響?在一次分配已造成不公的情況下,他們有何種資本來競價市場化後的醫療服務產品呢?病無所醫,這種情況目前已屢見不鮮,在社會保障制度不不完善的情況下,大範圍推行自由執業,可能會加劇這種情況。相比激進地實施自由執業,小範圍試點並國家購買醫療服務(引入並規範民營資本)可能更有利於保障患者的健康權(也許只是最低限度的)。

b. 自由執業下的受益者不可能是醫師

考慮一下自由執業狀態下的主要受益人群。市場化條件下,肯定是質優者受追捧(這也是排名第一答案的一個要點)。如此,必然是作為骨幹的高水平醫師醫師必然受到追捧,這裡請注意醫學其實一種一定程度上的傳承學科,在純理性經濟行為的驅動下,缺少高水平醫師的代教是否不利於學科的發展?若出現最壞的情況,低年資醫師顯然不可獲益,同時遠期來看,患者亦受害。

有人要說,不是有教職么?事實上接受過國內教育(不一定是醫學教育)的同僚都知道,所謂教職,很大程度上形同雞肋,否則也不會公布行政命令來要求教授必須開課講座了。執業自由之後,對於醫學院教授們(在目前體制下,他們至少是高水平醫師的大部分)而言,就處於一種十分尷尬的地位:自由化的職業身份和封閉化的體制身份。在沒有理清身份定位之前,難以想像實務操作上的順利過渡。

c. 當前資源分配情況下,醫生難以真正接受/享受「自由」,甚至可能反對「自由」

目前所謂的名醫一定程度上是和所在機構、地區、身份所綁定的。「名」醫因其在大醫院、大地方(北上廣)而出名。這個很好理解,即便是你不怎麼關心醫療圈子,說起某某在地段醫院工作還是在瑞金醫院工作,抑或是赤腳醫生還是教授,你對他的水平會作怎樣的潛意識判斷?事實上,目前很大一部分患者確實是向著大醫院走,而不是向著醫生走。如此,一般非大牛級別的醫師(大牛才多少?),他甚至可能抵觸會「自由」,因為「自由」也許會挑戰他們的既有利益,同時還會引發「身份焦慮」。要克服這種情況,首先就是對醫院管理層的高要求——他們必須搭建一個好的醫療服務平台吸引醫生/患者,同時又要改善目前醫療服務的弊病,比如重檢查、重藥物、輕醫生價值。資源的進入有助於改善這種情況,比如放開民營資本,剩下的事,除了體制改革以外,都可以交給市場來做,這個大家可以部分參考@佟浩功 的答案(但是我不完全同意,可能是他沒有醫學背景的緣故)。

有個很有意思的消息可以給到大家,我今早剛剛看到。國家衛生信息統計中心發布的《2013年10月底全國醫療衛生機構數》顯示,全國公立醫院13440個,民營醫院10877個,與2012年10月底比較,公立醫院增加92個,民營醫院增加1563個。可以看到國家層面確實在探索引入民營資本。

接下去談談道德陷阱的必然性。

第三,道德陷阱是當前醫療服務購買力差異造成的,不能因此進一步激化醫患矛盾

固定執業的一個國家層面考慮點就是(最低限度地)保證公民的健康權。這個是有特定國情的,其中的一個關鍵點是醫療保險制度(下詳述)建設缺位:如缺少多元化、多軌制等等。

《對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評價與建議》指出:「與一般消費品不同,大部分的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質。具有公共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幹不了、干不好或不願乾的。同時 ,也是個人力量所無法左右的。因此 ,必須而且只能由政府來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就一定要出問題。SARS 所暴露的公共衛生危機以及其他諸多問題的出現已經充分顯示出問題的嚴重性。」

不知道大家對這段話的看法如何,至少我一定程度上不認可。首先SARS是公共衛生建設的問題,而不是醫療市場化的原因。其次,個人認為醫療服務的本質應該是「需求導向型」的——哪裡有病人,哪裡就有醫療服務需求 ,哪裡就有醫療服務提供。那麼為什麼會出現資源獲取不平等(乃至有病不醫、自醫)的現象?其直接原因不在於市場化,而在於醫療保險制度的不健全,是它加大了醫療服務購買力的城鄉、地區和階層差異。

這也就是醫患矛盾的根本原因。《阿拉木圖宣言》指出「政府為其人民的健康負有責任」。但是我國政府在福利性政策和醫療保險制度方面卻多有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放開自由執業意味著政府放開調節醫療資源的最後一個手段,很有可能加重患者感覺到的「看病難(資源不足)、看病貴(資源市場化,特別是優質資源)」現象,進一步激化醫患矛盾。只見樹木,不見森林,自由執業呼籲者多為圈內人士,真以為自由執業是醫生一家的事,不是真傻難道是裝傻(利益訴求,下述)?

除了政策層面之外,具體實際操作上也有不小的問題,接下來

第四,在現有法制情況下,自由執業模糊了醫療責任的歸屬

首先,執業醫師法中相關條款實際上構成了自由執業的限制,需要修正,比如:

第十四條:「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第十九條:「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

其次,則是責任歸屬問題。目前沒有專門法對自由執業下的責任進行界定(包括自由執業的醫師、機構的責任劃分)——尤其是涉及多點執業的情況下責任如何界定?這裡一個特別要點是,醫療責任到底是不是一種無限責任(誰來承擔這種無限責任,機構還是個人?)?具體不展開了,本人不學法,說不清楚,需請教法律專業人士。

最後,醫療責任險的問題。關於此點的法律規定,國內分布很散,主要可以在《保險法》和《侵權責任法》中陸續找到一些,但是均缺乏針對性。購買責任險中的責任劃分沒有缺少法條的調整。所以在具體法律實踐上,勢必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這個答案寫了很久、看了很多,感覺尚有欠缺,估計是所看不多的原因,有些邏輯鏈上還有缺漏,待我不定期補充,謝謝。


1. 我國醫生是怎麼執業的?

-中國醫生的醫師資格證書幾乎全都扣押在醫院行政部門,中國法律規定醫生只能在一個醫院內行醫。極其個別的優秀醫生會在跟自己醫院打招呼的情況下到別的醫院做手術,俗稱「走穴」。也有不打招呼走穴的。

2. 中國醫生的單點執業有什麼壞處?

-單點執業把醫生死死限制在一個醫院,該醫院和醫生的關係不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而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醫生的醫師資格證書被扣押,即便想跳槽也無法跳槽。因此醫院便有恃無恐,對醫生極盡壓榨。比如大部分醫院的醫生辦公環境極其惡劣,十幾個人擠在一個屋子辦公、破爛的桌子、午休沒有床只能打地鋪等等,比如對醫生在經濟上極盡壓榨:欠費病人逃跑,由主管醫生自己掏錢填補欠費;病歷稍有不合要求就扣錢;有醫療糾紛了不管醫生有錯沒錯先扣錢;周六日無償加班沒有一分錢加班費;值夜班一晚上夜班費20塊錢(省會三甲大醫院);等等。比如對醫生精力上極盡壓榨:一有重大災情,所有醫生不得離開本市,手機24小時開機隨時待命奔赴災區;救災任務、非典任務、出國支援任務都是政治任務,一旦在這些任務中表現不積極,永遠被記上這個帳。

說了這麼多,對病人有什麼壞處?對醫生的壞處就是對病人的壞處。醫生得不到應有的經濟回報,得不到應有的休息,其壞處都會不自主地在病人身上體現出來,比如過度勞累造成的診斷失誤手術失誤,比如經濟被過度壓榨造成靠回扣補償自己,比如辦公環境惡劣造成對待病人態度不好,等等。

對病人還有什麼壞處?單點執業造成一些大醫院牢牢把持優秀的醫生資源,使得這些大醫院形成壟斷:這些病、這些手術只有我這個醫院(的醫生)可以做,我禁止這些醫生在別處看病做手術,那麼你們病人就必須來我醫院。如果你們別無選擇只能來我院,我就毫無改進服務的動力,比如幾十年不變的8人間病房、沒有空調電視,幾十年不變的繁雜的住院手續、繁雜的做檢查流程、繁雜的看病流程、惡劣的服務態度、不斷上漲地住院費用,等等。

3. 多點執業有什麼好處?

-多點執業最根本的就是:使得醫院和醫生開始了市場化競爭。在多點執業環境下,醫生可以根據待遇、工作條件等自由選擇醫院,這樣醫院就必須優待醫生,以便吸引優秀醫生。醫生得到優待,病人才能得到醫生地優待。

-醫院之間為了爭奪醫生展開競爭,壟斷局面將大大減少,那麼醫院為了吸引病人就診,就必須提供更好的病房條件、簡單方便的看病流程和相對便宜的診療費用。

-醫生由過去的「終身服務於某一家醫院端著鐵飯碗」變成了「和醫院簽訂合同」,沒有了鐵飯碗,就必然要和其他醫生競爭以獲得更好的飯碗。所以醫生就必須要用更好的服務態度,更精湛的醫術來吸引病人。

綜上所述,多點執業對病人幾乎全是好處幾乎沒有壞處。

4. 中國多點執業地阻礙是誰?

-是病人?肯定有一些病人想不清楚這個道理。看了我的分析應該能想明白了。

-是醫生?對於醫生來講,儘管多點執業讓醫生失去了鐵飯碗,但是給醫生帶來的經濟回報、工作條件回報是無可比擬的,所以醫生總體來說歡迎多點執業。

是醫療衛生的行政主管部門?對。對於大醫院來講,醫生的自由流動使得他們失去了壟斷地位,必須進入市場費心費力地實打實地做事、競爭,它們不願意;對於各級政府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它們鉗制醫生的殺手鐧-你不聽話我就讓你沒有工作-被粉碎了。對失去權力的恐懼,使得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對「多點執業」有著本能的恐懼,將其看做洪水猛獸,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緊急」撤回相關文件的原因。它們所喜歡看到的,就是現在:患者對醫療服務不滿意,就去砍殺醫生;醫生對工作環境、患者不滿意,就到網上罵患者。真正該對此負起責任的他們躲在幕後看著。一旦發現苗頭不對、廣大患者有點把矛頭從醫生指向他們時,他們就發動媒體報道幾個醫療糾紛,重點描繪醫生多麼多麼「無恥」,然後看著廣大群眾恍然大悟「原來看病難看病貴都是醫生弄的,跟政府無關。兄弟們別誤會政府了,跟我上咱們砍醫生去!」。。。


我只想說,為什麼不能試試呢?試點本來也只在深圳一個城市搞,如果搞砸啦,再不吝再退回去嘛。如果搞好了,就是給全國積累了良好經驗,解放全中國醫生的偉大畫個圈。就好比山西翼城的二胎實驗,不也沒出多大點事。

說白了還是政府缺乏改革動力,不改不會失去什麼,改了萬一出問題就可能丟了烏紗帽。既得利益者是大醫院的管理層和權貴,他們當然不願失去手中的優質資源。沒有人為醫生帶鹽,沒有人為患者帶鹽,都是政績工程。而醫療領域的複雜程度註定改革推進困難,周期長。就好比都知道足球的關鍵在青訓,可誰也弄不好。


反對多點執醫的主要論點:步子大了容易扯到蛋。

支持多點執醫的主要論點:見下

這事情就好像是高考的應試教育,大家都知道不對,可都沒法改革。

個人認為實現多點執醫會導致醫療行業的洗牌和陣痛,最終有利於廣大人民群眾能享受到更優質的醫療資源。但是多點執醫政策出台與否根本與醫學,與是否有易於病人無關。相關的考量點只是「是否會導致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是否有利於政權,等等」。所以,本著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誰願意在自己任上搞「醫改」這個不出政績的事情。


先不說對誰好對誰壞,作為一個不是醫療行業裡面的人,我覺得當前的規則是不對的。

政府只應該管理一個醫生是否有行醫資格,而不應該管他在哪裡使用這個資格。


簡單的說一句,按照現有體制,你家裡有個醫生,嚴格得說,離開醫院後,他(/她)在家裡給家人看病都算非法行醫。


自由執業的前提是社會自由、資源自由,缺失了這最關鍵的根基,起不到應起的作用。


個人認為這是醫療市場化的前兆,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

有的回答里會說醫生自由執業不能解決醫療資源短缺的問題,這種答法是錯的。現在醫療資源的短缺完全是因為看病太便宜造成的。價格越低,需求越高,同時供給越少,這是常識。國家把醫療價格定的如此之低,想購買醫療服務的人就會非常多,而願意做醫生的人就會非常少,所以才會短缺。就醫從來都不是什麼天賦的權利,有錢你可以看病,沒錢就看不起病,這是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不能因為有些人看不起病就破壞這種規則。醫療是個好東西,人類歷史上所有好東西剛創造出來的時候都是很貴的很稀缺的,不可能所有人都用得上,那則么辦呢?誰有錢誰先用。如果想讓窮人看的起病,國家可以想辦法發展醫療保險,而不應該搞價格管制。

醫療和教育是兩個最應該市場化的領域,教育涉及太多意識形態問題,政府不會鬆手的,所以醫療很可能是未來十年內最先實行市場化的保守行業。允許醫生成為自由職業者,就是鬆手的標誌。我相信還會有更多新政策出台的,下一步很可能是全面放開私立醫院的准入。


感覺沒抓到7寸。

深圳醫療水平低,一方面是醫生緊缺,一方面是大醫院吊高進人的門檻(加劇了前一方面的問題,相當於是設租、尋租!)

多點自由執業,大醫院不樂意,很容易卡住醫生,醫生在自己名氣極大前,根本不敢得罪大醫院(福利好而且穩定)。

深圳近10年的改革都是蝦扯蛋,完全是利益既得者的敷衍搪塞或加劇撈錢。


先搬運執業醫師法規定(非精確)\醫生應當以醫療機構的名義執業,並由醫療機構指派;私下為病人診治屬於非法行醫;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由個人承擔責任。並會受到衛生行政處罰,甚至於吊銷執業證。\

就我上周一的個人經歷來說,到某醫學院附院看病,因為各種預約、各種vip插隊,我早上不到7點(寫著的是7:30開始挂號)挂號排號拿到的15號,我真正來到醫生面前的時候,已經3:00pm。

醫生看病過程幾乎沒有技術含量:

先開單驗血(排隊繳費抽血等結果)耗到了5:00,醫生一看,指標正常;

然後開單做彩超,彩超現實一切正常!

然後醫生跟我說還是有點##綜合征啊~還是得開點葯「調理」下。

本人從初中高中生物奧賽拼下來,大學還報的醫學院校,說到綜合征,我只能呵呵地說一句「純忽悠」!

我離開醫院的時候已經是5:50pm。

為什麼看個牙醫診所能那麼方便快捷高效滿意?而去個醫院會讓人那麼身心疲憊?好吧,我那麼多行醫的同學們,這狀態下只能祝你們出入平安了。


多點執業,自由執業。能起到什麼作用?

目前唯一的作用是予以中層,或者原本在外界影響力較小的高層除去賺外快的機會,僅僅是機會,或者是個由頭。

省級醫院,知名教授,到下面醫院手術,坐診,遠程會診,電話會診。現在少么?一個外科權威只要想,幾乎每周都可以飛來飛去做手術。手術費用從3k-10k或者更高。這種情況是一直有的,那麼解決了看病難了?現在把這些搞個新的名字解決不了什麼事。

為什麼說只是個中層的獲利的由頭或者僅僅是個機會。首先說下能力,多點執業最少要資深副高以上,不然一個本來的二級醫生,借著這個機會就能成為更為甩手的四級醫生,臨床基本工作丟給研究生,進修生,其他更高級的工作丟給上級。說實話現在中層的人的負責態度遠遠低於上下倆級的醫師。當然,你們生活壓力大,晉陞,科研,教子,社會關係。這些壓力比其他人要大。但是多點執業給你能帶什麼?技術,專業的提升,不如在醫院管好自己的病人。手術風險你能自己抗么?你的基本手術比下面主任醫師高么?當然很多優秀的人確實很好,但是下面醫院的配套設施,擦屁股的手法,醫患關係,很上

面不一樣。

各地區醫院主任與知名專家很熟,二者之間有的不僅僅是所謂技術交流的關係。


意味著有錢人有權人可以光明正大的享受醫療資源了,知乎上的很多人不用和草民們擠多人間,也不用看脾氣臭臭的醫生和拽的258萬似的護士了,就醫體驗會有質的提升。但清請務必務必早早把醫保買好!切記。

對醫療系統來說,物競天擇,馬太定律罷了,太陽下面能有什麼新鮮事?


我一直說全國各大三甲醫院的院長們才是醫生自由執業的最大阻力。


多點自由執業,會有些作用和改善,無非是允許有能力的,混出來的醫生可以多貢獻點自己的醫療能力。但對中國這麼大體量的醫療需求來說,起不到毛作用。最根本的改變需要公立私營充分競爭,嚴格監管,加強醫生成長通道的打造。


廖新波,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巡視員,曾擔任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廣東省人民醫院副院長等職務。

這是一座牢固壟斷體制所築成的高壩,水壩里盈聚著龐大的醫療資源,但無法釋放到市場之中;水壩下面卻旱得寸草不生,公眾苦於看病的不便與昂貴。掌握醫療資源的人們,比如院長和名醫,猶如螞蟻搬家一樣把資源搬運過壩,變現成為外快和人情。而水壩的設計者和管理者們,則忙著一件叫做「醫改」的事情,希望能夠打開那已經銹死的閘門,有序地釋放壩內所聚集的巨大勢能。這種狀況如何打破?我個人認為,互聯網+最大的一個作用就是促使「水壩泄洪」,就是通過解放醫生,通過社會價值的一種認可,使醫生資源能夠流動。

在中國,「醫生」就在醫院裡,而且在人們的心目中,似乎都在大醫院。在他國,「醫生」都在社區,醫生與患者的距離並不是這麼遙遠和「多層化」。相較之下,為什麼國人心目中的醫生就是在大醫院工作的人?這並不奇怪,因為「有能力」、「有本事」的人確實在大醫院,他們也只有在大醫院才能顯示其才能與本事,而且一旦離開大醫院,能力與本事似乎就不被待見,漸漸失去所謂的「優勢」。在他國,「有能力」和「有本事」的人一般都在診所,因為他們是在醫院經過多年訓練,甚至是被喻為「煉獄」之後出來「創業」的一群「能人」,而大醫院的專家更多的是從事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研究、教學以及解決部分疑難問題。

在中國,確實在醫院、甚至在大醫院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因為他們虹吸了大量的資源。即便如此,也不能說只有大醫院才能解決很多問題。其實,有很多疾病根本沒必要在大醫院通過住院來解決。在美國也好,在英國也罷,絕大部分的疾病是通過門診來解決的。我們現在也有不少縣級醫院的服務能力在逐步提升。有很多疾病即使是住院,在「日間病房」也可以解決。殊不知,我們現在的醫聯體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相反,醫聯體更加鞏固了大醫院的地位,拓寬了大醫院的病源。目前,大醫院分科越來越細,很多制度性和技能性的原因使得患者看病多費周折,更多問題不可「一攬子」解決。

目前,中國醫生的回報無非就是「低得可憐的基本工資+高得『出奇』的附加收入和灰色收入」。醫生背上了制度的黑鍋,忍受民眾的罵聲。這種狀態也只有中國醫生才「享有」。所以要改變這種狀態,就要推行醫生多點執業,就必須促使其他各項改革同步推進。現在,福利逐漸社會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開,對公立醫院擴張的控制越來越嚴厲,各項促進基層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也陸續出台……這些政策無一不是在推動醫生多點執業。

我一再提出:不要將醫生多點執業局限在「多點」兩個字上,它將會撬動、倒逼我們整個體制的改革,意義深遠。從根本上講,醫生多點執業要衝擊的就是現有的薪酬分配製度!其實,醫生願意如此勞累奔波嗎?只有中國醫生才會去「多點」炒外快!有醫生反映「沒有這麼多時間去多點」,實際上是習慣了「薄利多銷」的舊體制,而且也給「多點」兩字「誤導」了。我之所以要力挺國家這項政策、力推多點執業,不是要求醫生亡命地「掙外快」,而是要改變中國醫生如此勞累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尊嚴與回報的現狀。

在互聯網時代,我們有很多觀念需要轉變,不是不能為,而是我們如何為?如今,國家大力推進互聯網+,這個理念也被帶到美國,尋求的既是如何發展國內互聯網,也是如何使互聯網走向國際。而在醫療衛生領域,互聯網+也將大有作為。

早在2012年,我就提出網路全科醫生的概念和一些可行的辦法。網路全科醫生,其實就是把我們現有的全科醫生制度網路化。全科醫生做什麼?為什麼本來很多可以在網上做的但不在網上執行呢?我們應該通過互聯網還全科醫生自由。

網路醫生完全可以成為一條可行之路,一點政策的障礙都沒有。只是我們的觀念沒有轉變,或者說某些人認為不行。如果網路全科醫生以一種執業狀態出現,那麼就是一種制度,通過認證制度來認定網路全科醫生的資質,並由政府來監督,由支付制度來保障。

目前的新常態就是市場方面儘管現在有所開放,但還沒有使醫生真正地自由流動。要破解這樣的一種狀態,我個人認為互聯網+醫生自由執業、互聯網+支付制度的改革就是互聯網醫療的一種突破。

我最後有一句話要告訴已經走出體制的醫生和即將走出體制的醫生:政策已經制定了,能否走出體制,在於你的實力和你的自信;能否站穩,在於你的品牌是否建立,而品牌除了實力,還需要營銷。

至誠金方,由一群愛中醫、懂中醫的鐵杆中醫組成。由國醫大師鄧鐵濤教授制定品牌發展戰略,與至信葯業、中醫藥高等院校、多位國醫大師和中醫名家達成合作關係,特聘全國權威中藥專家把控藥品質量,憑藉著強大的中醫藥專業優勢,為廣大患者提供一個「線上+線下」的健康服務平台。


個人感覺深圳的這一規定出台,就等於把醫生多點自由執業變成了醫生自由執業。然後上面覺得這個步子邁的有點大了。

個人感覺新的政策相對於原有的就好比直接放開香港口岸一樣,雖然現在也能去香港旅遊,但是要受限制。

新的政策只要求醫生報備就可以了,不需要所屬的原醫院同意,相當於完全自由放開,感覺理論上醫生拋棄原醫院理論上都成為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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