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羅一笑事件後的還在捐款給羅爾的捐款者?

這兩天羅一笑事件反轉後,羅爾騙子的罪名坐實。

捐款者受到了無情的嘲弄,但是據最近兩天消息,羅爾微信下每天還是有大量的捐助,羅爾還是日進五萬,我想問下大家如何看待這些捐款者,他們到底是善心人士?罪惡的幫凶?吃瓜群眾?還是僅僅只是有些人認為的傻逼?


南京扶老太太的鬧劇判決後。記者問苦主是否後悔扶起老太太。

苦主回答:再遇到我還會扶的。

罪惡最終會被犯罪者帶走,行善者處之泰然。

回答完畢。


作為羅爾事件的所謂「捐款」者,當然有知情權和對捐款流向的干預權。不過這個前提是有問題的:

首先,羅爾一開始是讓別人替他捐款嗎?這有點動機論,我們先假設他不是,如果他真的是要捐款,為什麼不通過官方捐助渠道(什麼基金,什麼十字會啥的)而是自己的微信公號半私密性質的打賞?

這一行為首先不符合對捐款者的知情權,打賞是什麼?打賞是讀者看到一篇文章寫得很棒,自主自願的小額支付行為,後來羅爾妻子也這麼認為:她說大家打賞的那幾百萬是對羅爾文章的稿費,有錯嗎?我認為沒錯。微信的打賞功能是給優秀文章作者的鼓勵,沒說是對奉獻愛心的捐款。

其次,假設羅爾是通過這個打賞功能騙取社會公眾的同情心,這也不成立。首先,他並沒有通過公共渠道去吆喝,他只是發在微信公號里?公號是什麼?公號也是個半隱私的地方,騰訊一開始對公號的定義是每個人社交圈的個人品牌(也就是說,你的社交圈越廣,你的公號才有可能做得大),沒有明確在公共渠道上的傳播,何來的社會公眾?

羅爾如果要反駁,他完全可以說這是他私下跟幾個哥們的遊戲,只不過文章寫得太好,引起了社會上的強烈共鳴,大家自主自願打賞我文章了,干捐款何事?

最後,關於那些打賞的人,我覺得更多是一種同情心萌發(當然不是壞事),而不是捐款,因為還是上面說的,這根本不符合捐款條件嘛,「在既沒有知情權又沒有對捐款流向的干預權的前提下,就敢把錢通過微信公號的打賞功能捐給對方」!喂~~哥們,醒醒,你沒有把什麼東西吃多吧。。。

至於他們為什麼後來又改口稱自己為「捐款」的人,很簡單嘛,看到羅爾竟然有幾套住房,呵呵……此處少略一千字。。。。

總之,這是一件被疾病、小女孩、關愛、好文章、感動、溫暖等等元素包裹的私人領域的私人事件,被無限放大了幾萬倍後,突然上升到了一次全民聲討「類「紅十字會的詐捐」行為」,這都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哪兒跟哪兒啊。

然後就是打賞的人覺得自己虧大發了,做媒體的人覺得這是煽風點火吸引粉絲的又一最佳時機,其他一些不動腦子的「熱心腸們」,又開始彈起了憂國憂民的老調調……什麼「社會信任危機」又來啦、「社會道德底線」又滑坡了、我們不能袖手旁觀,我們要………

當然,你們當然可以要……不過我總覺得你們要什麼之前,能夠自覺的審視一下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是最有必要的。


是傻呵呵的善心人士。

善良本事是好事,然而錯誤判斷基礎下的善良就容易是錯事。

你看,不盲從多重要啊


很簡單,好不容易有個可以體現善心的機會千萬抓住,什麼?你說羅爾三套房比我無房的還有錢?管他呢反正我只是為了行善而施善反正有人病了。 哇塞我又去捐款,我真是個大善人,真好!


羨慕他們還能這麼迅速地表達善意,我當時第一反應就是想到「看起來好像是騙人的」。但是世界上還是他們這樣的人多一點比較好。


應該是比羅爾更有錢很多很多的人


大概是金額到一定地步,方便立案吧。

有錢任性。


捐款者並沒錯啊,當看到有人生病的時候能伸出援手很難得啊,我也捐了,但苦於自己錢不多捐了5元,這說明大多數中國人都是有良心的啊,你問這個問題應該去針對羅一笑父親去問,到底是為了炒作還是給孩子治病。不是昨天捐出去的錢都已經退回去到捐款者的手中了嗎,現在再討論這些有啥意義


嘲笑?!沒捐錢的人誰有資格嘲笑他們?他們給錢的時候讓你知道了嗎?他們給錢的時候大聲嚷嚷著「我捐錢了,你們要記住我」?當別人有困難的時候,他們伸手幫了一把,然後發現被人騙了,就因為這樣你們就去嘲笑別人?你們又什麼資格?一群鍵盤俠!別人就算是傻也比你們這群事後冷嘲熱諷的人強!

最無辜的就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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