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魅族科技通過新浪微博官方,從網友手中強制收回微博昵稱「@黃章」的這一事件中,如何評價各方的行為?

大體就是本來有喜歡魅族的網友註冊了黃章的ID並使用魅族logo作為頭像,前一段時間黃章本人要復出,在原ID所有人未同意的情況下,聯繫新浪微博管理員尋回了自己實名ID的使用權。

具體事件見帖子:

【真相】一件事還原魅族真實嘴臉,所謂的黃章真性情。

相關問題:

黃章通過什麼手段得到這個新浪微博名字的?


在了解了事件的前因後果之後,我認為:魅族官方要回賬號的理由方式並無不妥。

一、理由

@知會 質疑魅族科技為什麼在沒有經過他同意的前提下收回賬號,魅族科技給出的理由是:

即:你的微博賬號在使用了黃章這個名字的前提下,同時使用了魅族科技的微博頭像。構成侵權。魅族通過正常投訴的途徑,拿回了賬號。

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你叫黃章,你玩微博用自己的名字,這完全沒問題;如果你是普通魅友,你用魅族科技的頭像,這也完全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你用了黃章這個名字,同時還使用了魅族科技的頭像,這兩種做法一加起來,無疑會對不知情的微博用戶產生誤導

二、方式

首先,在取回賬號之前,魅族已經用官方賬號與你溝通過,並且你還截到了聊天記錄。這說明在溝通之後你依然可以登錄自己的賬號,而不是像你所說的:

隨即我的號碼已經不能登錄,就像是早有預謀的發生,我失去了和魅族溝通的機會。

其次,如果這個賬號是你平時記錄生活所用的「大號」(即微博內容為原創,頭像沒有誤導性),那麼要想拿到這個ID肯定要徵集你的同意;可惜,你的微博不僅內容都與魅族有關,頭像也是魅族科技的。黃章手一揮讓魅族的微博運營人員以 「冒充我」 為由舉報你,豈有不成功之理?同時,也請你告訴我,這樣舉報哪裡不妥?

——————————— 下面是陰謀論時間 ———————————

在百度貼吧的原帖中,你開頭的描述是:

我當時是鐵杆嘛…

…很崇拜

頭像也是魅族…

在簡介中特意註明是魅友…

從來沒以黃章口氣發過微博…

可以得出以下幾條信息:

1.其實你自己也知道這種做法會對不知情的魅友造成誤導

2.但你在盡量避免這種誤導(你可真夠糾結和蛋疼的)

3.黃章這個微博並沒有為你帶來過什麼利益

但是,根據知友 @冉江 扒出的信息發現,你本人貼吧ID的地理信息為「上海市 黃浦區」,而你註冊的黃章ID的地理信息為「廣東 珠海」。 ( http://zhi.hu/01mU)

根據以上推斷,我覺得你的描述很可疑既然明知會誤導不知情的人,為何你還要將所有信息都往魅族的黃章身上靠呢?

我沒有被投訴過,但我本能認為,被投訴以後,簡介依然是可以更改的。所以當事人所謂的「一直在簡介中自稱自己是魅友」也變得可疑。

再看看你結尾的表述是:

我要求給我一台MX3作為補償。

呼應一下前面的

我當時是鐵杆嘛…

呵呵,真的是很有意思。


蟹妖

處理完全沒問題,符合規定,就算普通人,達到這個標準照樣處理,就別說這是什麼底線低的問題了。

本來覺得這問題沒什麼好說,但是看到 @pansz先生可能對新浪怨念頗深,冒昧希望能討論一下。

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個小問題,

1.冒充需要不需要處理

2.處理冒充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第一個問題:

冒充應該不應該被處理?

比如我起名叫周杰倫(當然這個實際上是註冊不了的),放個周杰倫專輯比如JAY封面做頭像。結果會怎樣?

再或者我起名叫北京政府(還是假設我能註冊),頭像就隨便放個天安門(總之能代表北京的元素太多了)。

會不會被人誤解,會不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甚至如果其人用心不良,很可能造成很壞的影響沒錯吧?特別是渣浪微博這種名人眾多的網站,好多人都有了電視看到個名人,就去搜他有沒有新浪微博的習慣,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加以規範,必然會被營銷號等利用這個漏洞。(看看爸爸去那兒那幾個小童星,每個人都有幾十個被冒充的賬號)

所以冒充這事是早就有的規定,不是給黃章開的特例。

第二個問題:

不是特例,那麼這個處理是否符合規定?

其實這個只要關注下新浪處理結果,就知道個大概了,按照新浪的規定,當一個用戶在姓名、頭像、簡介、發布內容4項中的2項達到冒充的標準,經「本人」或「代理人」舉報,即可處理。

一項可以說是偶然——可以有人審美接近用同一個頭像,也可以同名

但是兩項,用偶然就說不過去了。比如這位,叫黃章,又用魅族的logo,(還把所在地改在了珠海,發布內容都和魅族有關)咱不說他本人有沒有這意思,但是肯定會被不少粉絲當成黃章本人是吧。

這和有幾位舉的例子是不一樣的,比如星巴克中國沒用上星巴克、噹噹網李國慶沒用上李國慶

——只有一項符合。

說個有意思的,很多營銷號,甚至會搶注本地知名企業,比如伊春光明傢具廠這種名字,然後什麼也不幹,也不用頭像,就等著對方需要註冊的時候聯繫去賣這個微博名(利用的就是至少要兩條以上才能處理的漏洞,只有一條不予處理。)

如果這位真的叫黃章,但是頭像簡介發布內容和魅族沒關,也不至於被處理。但是偏偏這位,完全符合了新浪微博認定冒充的標準。所以就被處理了。

關於這位煤油希望得到一台mx3作為補償的事兒, 還是找@李楠 總評價吧。

利益相關——本人系新浪微博工作人員。


通過題主給出的貼吧鏈接,查詢到如下信息,發帖人信息:

發帖人發布的被舉報信息:

可以發現,發帖人使用的帳號地址為上海-黃埔。而他被舉報的帳號地址設置為與魅族科技一致的廣東珠海。從這一點來看,我覺得並不像他自己解釋的那樣!


前面的答案太卷故事男主面子了。

我看到的事實是:公司老大,魅族科技創始人黃章,在2014年2月13號,用自己實名認證的新浪id,發了第一條微博。

本題標題「強制剝奪」、「未經同意」、「強行佔有」、「手段」這些詞,是用以屬於自己東西為前提的,而故事男主,他顯然是知道自己不是魅族創始人黃章的,事實上也不是。(由於問題與事實有較大出入,並與新浪微博實名認證規定條款不符已經申請修改問題)。

男主只是曾經因為太喜歡黃章和魅族科技、喜歡珠海這座魅族科技座落的城市,才把自己賬號設置成和真黃章一樣的。他真的不是因為錢或者其他來抱怨的,畢竟也失去了用了好久的別人真名的id和頭像。

後來在貼吧看到故事的男主也和《北京愛上西雅圖》里的湯唯mm一樣的不喜歡包包(其實魅族小編打算送男主那個電腦包包也挺貴的。)我知道你想要mx3,可是你凶小編,不還給黃章id,新浪平台也有審核的,就像知乎也是有編輯審核的,你先註冊,你編輯問題,可是你人不是真的,問題與事實不符的時候,就會比較被動了。

(微博私信截圖,閱讀順序從下至上)

可是親。。。黃章 魅族創始人,董事長兼CEO ,這些都是真的啊。

id沒法子給你,mx3也是公司的財產,手機不是小編她想送,想送就能送哇。

何必這麼動氣呢。。。輪家自己要回自己的id,還要被你這樣到處說,你是壞人!


樓上都各種論說了。

這樣的事情,確實讓人傷感。

明顯冒充並且對於一個企業存在著風險。魅族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都需要接受大眾的批評?

到底,網路是怎麼了?

今天有人用了你的名字和你的頭像,在你的朋友圈裡說話,這事你介意不介意?

如果你們總是覺得用戶就是弱者,企業就是強者,那麼你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會覺得世界對你們不公平,哪怕全世界都碰你們做爹,你們也要當上爺爺才覺得平衡?

今天這事是因為維權方是魅族黃章,所以才給了你們攻擊的理由。

如果這事是普通人呢?還是那句話,有人用了你的頭像跟名字在你生活的圈子裡晃來晃去的,你能不能容忍呢?同名是同名,那接下來的第二項第三項呢?

這種事情,都值得拿來討論。這事是怎麼啦


這事與魅族有毛關係,純粹是新浪的事好吧!

新浪重視的是大V,根本不在乎你一個普通賬號的。

魅族不掌管新浪的伺服器密碼,他想收就能收?新浪要是不批准,魅族能強搶?

要維權,也是該找新浪。還是先維權再發帖吧。

不謝邀。

補充:

也許 @荊楚書生 說的真是對的,有些互聯網企業只考慮自己有沒有權力,根本沒有理解如何尊重用戶,如何改善用戶體驗。如果獲得有價值客戶心中的信任,所以浪費時間解釋這個問題沒有意義。因此我關閉了評論。

以上。


因為 @pansz 提到的問題而來。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首先分清楚,魅族拿到的是昵稱,而不是賬號。

事實上。這個問題裡面包含了很多有趣的小問題。

1. 提到的http://apple.cn被註冊域名和蘋果公司的假設例子。 在一般情況下,蘋果公司會先嘗試購買,如果要價太高(比如幾千萬或者更多),蘋果才會轉換策略。 就一般意義的法律來說,因為http://apple.cn本身是個通用詞(蘋果單詞,而不是創造詞),不應該被視為商標。(這點和一般的商標區別很大),蘋果公司是沒有理由要求http://apple.cn屬於自己的。

但是,如果http://apple.cn有惡意使用的嫌疑,就可能被蘋果從法律渠道仲裁等獲得域名。比如,http://apple.cn聲稱自己是蘋果公司的官網,上面銷售或者類似銷售蘋果的產品,那麼就有明顯的惡意使用嫌疑,很容易被仲裁。仲裁費用一般為幾千元。算上律師費也才幾萬元。

2.具體到黃章微博這個事情,從法律意義上來說, 魅族並無不當。 新浪也無不當。(個人判斷而已),從程序正義上,他們都走到了。基本沒有什麼可挑剔的。

魅族有權利申請索回這個「昵稱」,從公開的情況來看,也沒有什麼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

新浪根據這個申請,(假設為了現金利益也好,為了微博影響力,易用性也好,我們都先不管),再根據新浪自己制定和公示的規則來, 原「黃章」昵稱的賬號確實是惡意註冊和使用的,比如使用相關的魅族科技頭像,圖片等騙粉。(如果事實不是這樣,請指出。)

所以,從法律或者規則的程序正義來說,魅族完全是對的,值得支持的。 新浪也沒有犯錯。 拿回昵稱是完全合乎程序,規定的。

3.並不是新浪每一次拿走賬號都是對的。 新浪(無代價)拿走賬號昵稱,為了自己競爭力,而且還不付錢,毀了很多弱勢者的微博,本身的做法一直欠妥。 但是,就這一案例, 新浪並無不妥。

4.騰訊微博沒有真正做起來(儘管是第二名),其實很大的原因是騰訊微博的規則有很多很大的錯誤設定。 比如,昵稱名字可以重複就是很重要的一點。雖然這避免了騰訊得罪普通用戶,但是,使得賬號失去了唯一性,在微博傳播信息流中其實這是大忌。

另外錯失http://weibo.com的域名,也是騰訊微博嚴重的損失。一般人認為新浪微博崛起是因為用做媒體的思維拉了名人,才做成的。 不說這樣認為的對錯,起碼很片面。http://t.qq.com 子域名本身已經足夠好,但是,在最尖端的競爭中,域名也會成為左右勝負的一點力量。雖然本身騰訊不需要購買http://weibo.com 但是,新浪微博本身的域名很爛,是http://t.sina.com.cn 如果騰訊在域名專業的意識強一點,搶先購買http://weibo.com 的話。 (在騰訊微博規則不是現在這樣爛的話)那麼新浪微博很可能難以成為微博的代名詞。而且自身的域名難用,會在用戶海量增加以後,產生很大的拖後腿作用。假如當初的騰訊微博拿到http://weibo.com域名,不給新浪這個機會, 其實會佔據很大的優勢。

當然,不是每一次競爭都需要購買域名。 比如,其他行業辭彙,作用遠遠沒有這樣強烈。無論是團購,視頻,頁游等行業辭彙,作用都沒有這樣大。 所以,域名是一門很專業的學問,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很多大公司不懂得這個道理。

總得來說,我認為魅族拿到這個賬號是合乎規則的,合乎情理的。 甚至是新浪這次也完全合乎自己制定的規則。 當然,目前我還是比較看好小米手機的發展。魅族目前還沒有真正透露出,自己具有競爭力的一面。 而微博這個事情,只是開始吧。


什麼怎麼看,就是他想坑個MX3,魅族就說:我去年買了個登山包。然後他惱羞成怒就跑到貼吧發水貼。


難道這是遇到專利流氓了么?專門註冊專利,但是實際的東西又做不出來。等人做出來了,就說自己已經註冊了這個專利。然後要求拿錢解決,估計就是這種情況


知乎在魅族的勢力範圍里,估計知乎輿論傾向明天就變成黃章真性情,搶得好了。


還記得,當初新浪微博「李國慶」id持有者找到噹噹網李國慶,提出只要花錢,就可把該id讓給他。噹噹網李國慶拒絕了。


就此看來,噹噹網李國慶不用拒絕啊,直接開搶就可以了。看不慣就滾,黃章真性情!


新浪微博很清楚,黃章先生這種招口水的大V才是平台價值的根本,做事風格當然傾向於站大V這邊;

所以,也無怪普通人洪水一般從微博流失到微信,在朋友圈收贊找存在感了~


Twitter 官方在至少兩年的時間裡沒有特意打擊假冒名人身份的賬號。2008年首創的「認證賬號」政策,當時已經被認為足以起到指導作用。但還是冒出了幾個非認證身份,造成巨大影響的賬號。

可能是因為美國職業棒球隊聖路易斯紅雀的老闆托尼·拉盧沙(Tony La Russa)起訴Twitter討回被冒充的賬戶,Twitter才決心開始核實賬戶,讓我們可以放心那些名人賬戶到底是不是真的。2009年9月Twitter更新的服務條款已經明確表示:「不得通過Twitter服務冒充他人,有意誤導、混淆或欺騙他人。」(外刊列十類用戶將從Twitter消失:連環轉發者)

此前,李開復跟Twitter協商,成功索回了@ kaifulee 帳號。(李開復索回Twitter帳號始末)隨後其實仍有假冒賬號出現,比如假的喬布斯(Twitter用戶假冒喬布斯 賬戶遭關閉)。

本來加V就是為了讓用戶不受誤導,但加V從來就沒有實現這個初衷,甚至在新浪微博上反而變成了一種身份象徵和特權。這道防火牆在國內外的普遍缺失,才讓企業最終不得不申訴,走拿回帳號的最後一步。

基本上,如果你選擇了仿冒他人的id,(不只是名人,包括仿冒任何一個人),其實你id的命運就是由被仿冒者決定的。他大度,你可以繼續;他不幹,自然可以收回。

不管是Twitter處理以上id的案例,還是新浪處理現在這個題目id的案例,應該說都經過了足夠充分的溝通,盡到了告知義務。當然,新浪微博以前也確實存在沒有充分告知當事人的情況,但本題的id不在此列。

個人認為,不管對魅族還是黃章本人,如果對此事處理不好,給人落下口實,收拾起來都挺麻煩的,得不償失,沒有必要在程序上偷這個懶。


很簡單的一件事為什麼被某些利益集團搞的這麼複雜且LOW,最可悲的就是那些不明事理的糊塗人,知乎上還不少,當然現實中更多。


真人來了,冒假者當然得走!


這是魅族有點動靜,知乎就吵起來了。
是想一下,如果這個人用的名字是習大大,頭像是國徽,理由是我愛國。和政府官博人員說,我想要一輛防彈紅旗……


這件事情,我認為,顯然是新浪微博為了大V偏袒了魅族,錯在新浪。

更可悲的事情是,在註冊協議裡面,新浪微博就把強拆的權力給自己留好了,新浪既是法律的制定者,又是法律的執行者,有足夠的理由和辦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被其他粉絲誤解 @ 知會 冒充侵權,這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情形

  • 粉絲想怎麼誤解就怎麼誤解,你還什麼責任都怪在我頭上?!粉絲誤解我,我就有罪了?!如何防止粉絲誤解,應該是新浪的責任!

  • 侵權,應該是@ 知會 做了冒充 黃章的事情,而不是用了什麼圖片做頭像,發了相關微博等等這些。(我做個網站,上面有魅族手機的圖片,文字,有黃章的名字,就是侵權了???)
  • 即便是侵權,應該針對侵權本身進行制止和懲罰,不能剝奪用戶最基本的利益和權利。

即便是@ 知會 冒充黃章,那應該對他的侵權行為進行懲罰,比如刪帖,封號,等等處理。

但昵稱作為用戶數字財產,被用戶正常使用後,不能找這種理由收回。

就像法律不能規定說,你犯了某個錯誤,我就可以任意處置你的財產和生命。

拿用戶協議、法理來說事的,簡直就是欺負普通用戶嘛。

現實社會中的強拆,哪次不是有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呢?

任何ID在被註冊前,都是任何人隨便可以佔用的。一旦被佔用,就歸當事人所有,至於它的價值,那也應該歸當事人所有。當事人有權利提出交易的條件,要錢要手機都是正常的合理的。

如果你以 魅族受損失了,這不合理為前提,就覺得,魅族有權拿回昵稱,那也太霸道了。魅族受損失跟其他人有啥關係?是魅族和黃章自己沒及時做好品牌相關的保護工作。

除非當事人主動放棄昵稱,否則沒有人有權力奪得那個昵稱。

另外,新浪微博做這種事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我之所以看到這樣的問題會激動,因為我擔心,我用的id,不知道什麼時候,新浪微博會找個什麼理由給奪了去,我就只能自己哭了。(我苦心經營的粉絲。。。雖然沒多少)

我更不想,我家房子被強拆。

但是看了那麼多支持新浪微博和魅族的答案,我覺得這個世界好可怕。。。

補充:

希望有一天,我們互聯網行業,能夠有一種很好的方式,在註冊的時候,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將用戶的權利情況醒目地告知用戶,讓用戶心裡有數,而不是形式上給用戶一篇又長又難懂的法律文書(註冊協議)

希望有一天法制能夠健全,保護用戶的應有權益。


廢什麼話,如果原主覺得他占理以及有權利和需要繼續使用下去,直接找新浪投訴就好了,幹嘛恬不知恥的要台MX3?還有我想知道原主現在收沒收魅族的包,如果已經收了還跑來唧唧歪歪,那他就只是個無賴而已,有什麼可評價的?如果沒收,那就向新浪投訴或者直接起訴新浪啊,有什麼可唧唧歪歪的?


冒充就冒充還jjww7里8里...你開個公司別人用你的名字和公司logo每天發這發.這行得通.?


我覺得三方都有道理

對於新浪,對於魅族,對於受害者,都沒有錯

但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爭議?

原因很簡單,就是一句話:態度。魅族對待用戶的態度從來都是高高在上,一副盛氣凌人目空一切的感覺,非常讓人反感,比如說「黃章本尊」這個詞,簡直令人作嘔!

針對這個ID,如果說魅族與受害者溝通,提出要麼收回這個ID,要麼你就不要用和魅族相關的圖片做頭像,我相信受害者是不會有這麼大的反彈的。

然而,魅族一直以來對待用戶的態度都是一致的:不溝通、不理睬、不聽取意見。

總之吧,我覺得,各家的做法來看,誰都沒錯。

但是從各家的嘴臉來看,魅族是最糟糕的,噁心。


這個應該是新浪微博的問題吧?站在魅族的角度向新浪微博投訴維權是正常合法的舉動,同時更是在收回之前通知使用者,這種做法並無不妥。如果使用者覺得有問題完全可以向新浪微博申訴,提供自己不是冒充者的證據。而不是去到處散播魅族將你如何如何,要挾要補償。


說來說去說破大天不還是一台MX3的事情么…

一個大公司,一個是鐵杆的「煤油」,你在我手裡拿東西到買東西,然後協商未果,直接強佔

一台手機又算得了什麼呢?不要說貪婪之類的,從一台手機討價還價到一個背包,魅族公司是你自己把正義送走的,你不也貪婪外加小氣嗎?!你要是一直堅持選擇,堅持新浪處理辦法,你又何必送出背包呢?

。。。。。。。。最後,跑個題。。。。。。。。。。。

這個黃章微博有什麼意思呢?

放個屁接下來就是無盡的沉默!

共贏的口號喊的多麼響亮,有啥用?又是新一輪降價!

現在連口號都被小米公司完全借鑒過去了,人家還給出了實際行動,從八點到現在,出數字公司之外的所有互聯網公司什麼的……不多說了。

從豬一樣的營銷到現在蠢豬一樣的營銷,我是煤油,我看不下去了。。。

不不,也有可能我的境界不行…

利益相關:MX2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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