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東收房租,和萬惡的舊社會的地主收地租的區別是什麼?

一夜回到解放前是什麼意思


這個問題其實不能隨意比較。

1、

地是生產資料。

房是生活資料。

消費資料,亦稱「生活資料」或「消費品」。用來滿足人們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那部分社會產品。按滿足人們需要層次分,有生存資料(如衣、食、住、用方面的基本消費品)

2、

房屋和土地價值問題。

以前土地名義皇帝所有,但是很多都是荒地,隨便找個地能蓋房子(或者窩棚),凝聚在房子中的價值很低。

現在地雖然不稀缺,但是合適的土地就稀缺了,而且用地費,拆遷費,建造費用也高,凝聚在房子中的價值高。

耕地則是相反,因為田有好壞,在缺乏化肥和水利的時代,好田就和現在的好房一樣稀缺——這就是題主希望比較的原點。

3、

行政法律問題。

現在的房主,和以前的地主不同,以前的地主往往掌握私人武裝,有一定的審判權和行政權。

甚至說不僅是官,甚至是匪,截殺,綁票之類的問題很多。

個人覺得有相似也有不同。

總之,私有制的剝削總體來說變得略顯溫情了一點,但是這種進步(不是那麼殘酷,但還是剝削)也要拿出來展覽的話。

挺不要臉的。


簡單說 都是不勞而獲的食利階級 只不過地主地租是封建生產關係下的產物 房東的房租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下的產物

相對地主的地租來說 房東的房租 從生產關係上說 是更進步一些的。


本質上都是剝削,另外衍生的問題是:現代地主剝削到的這些錢不會像資本家一樣拿去搞實業提高整個社會的生產力水平,通常是繼續拿去買房,也就是古代的土地兼并,獲得更多的剝削利益。所以說中國也不能算資本主義,應該叫社會主義封建經濟。


謝邀

現在你有的選。這家貴,換一家租,這個城市貴可以回老家。

解放前你沒得選,哦,不,還可以選乖乖餓死或者扛著鋤頭造反。


本質上沒有區別


提醒部分回答者,房租實質上租的不是房,還是地,從經濟學意義上這兩種都是地租。當然,社會不同了,政治上地主和房東的勢力區別還是挺大的。

最初出現的地租是奴隸制地租,以勞役地租為基本形式。

封建制度時期,地租反映的是地主剝削農民(農奴)的生產關係。在人身依附和超經濟強制下,地租包含了直接生產者(佃農)的全部剩餘生產物。封建地租在前期以實物地租為主後期出現了貨幣地租。

資本主義時期,地租以貨幣地租為主要形式,不再是佔有直接生產者的全部剩餘生產物,而僅是其中的超額利潤部分,平均利潤部分由產業資本家佔有。


區別是你不用喊人少東家。


扶植資本發展是統治階級的必然。只能說到這兒了。


沒區別,都是收入的一半。剝削又回來了。


呃,我覺得找二者的共同之處,會更清楚些,比如都是「租子」。

另外,題主當真知道解放前是什麼樣么?當真知道解放前的地主是怎麼收的租子么?


當然不一樣,交房租屬於市場經濟行為,而地主的地租屬於強買強賣。你可以不租,可以回農村,可以回到你的18線縣城,可以跟你兄弟姐妹一起擠30平,這都是你的選擇。但是在地主的地租不交會餓死你的。任何否認天賦人就是本來就是智力低,你跟智障兒童不能跟享受同等的教育?殘疾人為什麼不能跟劉翔在奧運會同一個比賽賽跑?其實,你不是有什麼理想,而是你眼紅,那怪你投錯胎嘍?況且,國家政府還一直在壓制對於財富方面的天賦。


你不租地主的地則會餓死,你不租房東的房,房東會愁死!這就是區別


哈哈 挺好玩的問題。下面很多評論也蠻逗。

我家爺爺那輩子是貧民,沒任何門路,從一個警員自己破案子當上了公安局長,但是就是出身如此「清白」,那個瘋狂的年代也被拉出去遊街關過的。

我死黨太爺爺是個X黨的軍官,退役後在舊社會算是個大地主了,然而在當地卻算是比較良心的地主了,不過瘋狂年代依然被人刨了祖墳,把他們家大部分遺產(金條)都被搶走了(她太爺爺當時已經不在),我死黨當時還是個小女孩,瞬間從千金小姐變成破落戶,全家租很破的房子住,以致於現在都經常覺得沒有什麼安全感,小小年紀就幫著父母努力賺錢攢錢。

所以房東有坑有不坑,舊社會也並非全都是糟粕,問題的這個比喻我不太喜歡。因為我覺得早晚有一天我也會買房子,可能還不止買一套,那麼我收租的時候,我難道就是萬惡地主了嗎?房價又不是幾個房東能挑起來的,如果不是一些權利方和利益方的相互勾連,以達到所謂的共贏,房價不會每年只升不降。

最後說點區別,地主收租不給就搶喜兒抵債,房東收租不給可以寬限或者請走,然後他再找租客,不要你的喜兒,哈哈。

而且現在這個社會和國情,尤其是一線城市和一些直轄市,房價早已不是個小數目。不是幾袋大米幾個童養媳就能抵償的了的。如果你能找到自己花錢甚至要還房貸才買了房子裝修好之後,還讓你白住不收你房租、不跟你算折舊的房東,那麼可能只有你爸媽了。

唔,反正我爸媽肯定不會這樣,我媽在我大學時候就跟我明令說好:畢業找到工作,如果在家住,交房租。哈哈,所以我跑來上海了。不過可能她當時只是想逼我去考公務員而已~可憐天下父母心咯。


生產水平 差距比較大

以前生產水平低 農民生活水平低 地主其實也說不上多麼高的生活水平。所以 以前的人不給地主種地 有餓死的可能 因為不存在其他謀生的技能

今天的人去經濟發達地方打工 是為了更好的生活 當然不去的話 一般,也不至於餓死

但是從本質上來說 沒有太多區別 都屬於剝削 都屬於既得利益者群體。

不過tg從造反的變成了統治者 自然變成了維護既得利益者群體的人


一個可以選一個不能選


從擁有的資產上來看,二人有相似的地方。都擁有貨幣,不動產和為其服務的僱傭團體。

不同的地方是,地主在中國屬於封建社會的判定。土地如果不改朝換代地主基本是永久佔有,房契與地契是兩種。而資本家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企業家除住宅以為的用地都屬於工業、商業用標準。

封建地主對於人口可以買賣抵押,資本家不可以。地主的租有活租與死租,在清朝還有良賤區別。活租就是佃戶,屬於僱傭關係,死租就基本等同於奴隸。像是劉姥姥雖然沒有烏進孝有錢,但是不是榮寧二府的奴隸。資本家破產了,只能抵押財產,不能抵押員工。資本家做房東,你能做配偶,長工佃戶只能做小妾。地主家的奴才生的兒子有可能依然是奴才。奴才被打死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

大概就這些區別。


1地主收的是銀子,或者實物(小米,麥子等)。房東收的是紙幣。

2地主一般按年收,似乎特別喜歡過年的時候清帳。房東一般是三個月,半年收一次。

3地主很有可能是文化人,房東很可能沒文化。

4地主的地一般百分之百是自己的。房東的房不一定是房東的,很有可能有貸款。


解放前你不種地會98%餓死。

現在你會嗎?你跟我說說


現在的房東收的房租根本抵不上房貸。從租售比上來說,其實是房東給租客在打工補貼房租。


過去是你交不起地租要賣兒賣女賣身為奴。

現在是你交不起你可以回家在爹媽身邊啃老,或者去便宜地方住。

猜測提問者是混的不如意或者還是個孩子,才有此一問。

任何時代都有過的好的和過得不好的,規劃好人生加油幹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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