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聞《重病小伙吃不起進口葯 買原料請獸藥廠加工造葯》?
新聞來源重病小伙吃不起進口葯 買原料請獸藥廠加工造葯,對此說明是不是我國知識產權方面有些方面是不是過重了?有一些是過輕了?我進一步想問的是,對於一些救命葯而處於貧困線或者完全自己的收入無法負擔的救命葯?這部分國民有沒有豁免權?國家葯監局審批葯的過程是否有巨大的體制上的問題?
一個新葯的研發成本超過十億美元,題主可以想想這需要這種葯在市場上有多大的銷售額才能使研發企業盈利?當然可以抨擊說商人唯利是圖,但請不要忘了,若非這樣的天量利潤放在他們面前,他們何來的動力先行砸下十幾億乃至幾十億美元的資金?讓這新葯從實驗室研究開始,走過一二三期臨床試驗?這中間的巨大風險,又得誰來承擔?三期臨床未通過,數億美元頃刻間灰飛煙滅的故事太多太多了,哪個葯企不是自己承擔這些?然後終於成功了,卻又有一大波人跳出來,說你們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你們賣的這麼貴窮人吃不起了……抱歉,你們說的都對,但麻煩認識清楚,葯企的責任,從來不是讓每個人都吃得起或者說吃的上某種葯,請轉身撕醫保,而非專利保護制度。這是基本的遊戲規則。在這聖母婊泛濫的時代,類似這樣的問題想法越來越多,確實不是什麼好事,還是勸誡聖母婊們醒醒吧,否則等到哪天,你會驚奇地發現,那些曾經為捍衛人類健康而奮鬥的企業消失了,但不幸的是,除他們之外,沒有其他任何組織還有進行新葯研發的實力與體量。於是再當疾病來襲時 不知聖母們那時會有何感想。ps:那家獸藥廠制售假藥,專利侵權,望好自為之。
如果告訴這些覺得救命葯太貴的人,假想自己被判死緩了,花十萬塊打點關鍵人物就可以改無罪釋放,是不是會覺得這錢花的很值?
我們潛意識裡寧願把同樣多的錢用來支持貪官,也不願意把錢用來支持付出智慧研發藥物推動人類科技進步的人。所以我們這沒有自己研發的原創葯,所以需要救命葯的時候才發現格外貴,we deserve it。小夥子很不幸,為求生自己造藥物也是不得已。但如果不從根本上加強醫保和對知識的尊重而是想著靠強迫藥廠低價賣葯解決問題,類似悲劇會越來越多。這篇新聞很有意思,題主也問了很多很有價值的問題,我嘗試著回答其中一部分。
1、對於一些救命葯而處於貧困線或者完全自己的收入無法負擔的救命葯,這部分國民有沒有豁免權?曬一下我投稿中的一篇文章中的部分結論:北京市常駐人口2000萬左右,2013年貧困人口為16.37萬人,以糖尿病為例,服用二甲雙胍每天只需1.5元,在不考慮醫保報銷的情況下,這區區1.5元的支出會導致北京市會新增11.27萬的貧困人口,而從數字上看,這十餘萬人還不足1%。中國的人口太多了!題主所說的「救命葯」,我猜一定是比這個1.5元貴得多的,如果政府豁免,那麼需要付出多大的財政成本?我國的醫療保險起步很晚,發展也很不均衡,最近才剛剛準備消弭城市醫保與新農合之間的鴻溝。醫保不是無底洞,我國醫保還處在「保基本」的階段,直接對這種高消費進行補償,並不是一件有效率的事情。前幾年的「冰桶挑戰」,讓「罕見病」這個概念進入了大眾視野。罕見病患者的生活很悲慘,即使市場上已經有了相應的治療藥物,但也很難在經濟上負擔治療成本。很遺憾,我國的醫保目前也是無法覆蓋這一領域的。據我所知,罕見病領域的經濟援助,主要依靠的是民間團體社會籌資。2、國家葯監局審批葯的過程是否有巨大的體制上的問題?
新葯審批是一件很謹慎的事情,一旦通過,葯監局要向全體國民負責。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都是要通過嚴密的臨床試驗來驗證。特別是考慮到我們與歐美人群之間的人種差異,我們的葯代動力學體征與歐美人群也會存在差異,還記得「小馬過河」的故事嗎?所以絕不可能一個新葯在歐美上市,立刻被我們拿來使用。事實上,新葯審評的體制不但不死板,反而充滿了變通。不論是美國還是中國,都有著「加速審批」、「快速通道」、「突破性治療藥物」、「孤兒葯」等多種加速途徑,對於治療以前從未攻克的疾病的、或能大幅改善現有治療效果的、或治療罕見病的等「優秀」藥品,葯監局都會按相應程序進行加速審批,允許在給出確切臨床證據的情況下,讓藥品提前上市。當然,上市之後,葯監局和企業也要密切監測這一產品,並且繼續進行相應的臨床試驗,已驗證其安全性、有效性。其實我覺得像新聞中這樣,國家對小夥子這種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挺好的,自求多福,國家也不必承擔責任。當然,我也非常佩服這個小夥子,知道自己製藥的風險,並沒有將自製藥品擴散出去,不然估計早就被抓了= =藥品在生產中需要嚴格的專業控制,新聞中也提到了,小夥子直接服用原料葯,連緩釋都沒有,十分危險。所以這個新聞只是個幸運的個例,千萬不要隨意模仿,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最後,題主的第一個問題「是不是我國知識產權方面有些方面是不是過重了?」,希望有專業人士結合「多哈宣言」談一談。我對這一領域不熟,就不亂插嘴了。轉一個, 此前,外界盛傳黃峰平因涉葛蘭素史克(GSK)商業賄賂案而落馬,他有近親屬在葛蘭素史克公司任職,妻女家人已移居加拿大。然而,28日的庭審中,自始至終未出現葛蘭素史克的字眼。-------本身這個就不是一個知識產權的問題,而是利益集團的問題,壟斷的問題,黃這種人控制著社保目錄就是控制著葯價,控制葯價就是控制人命。葛蘭素的拉米夫定也是重要的抗病毒藥物
題主,現在偉哥這葯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了。是不是我們就可以隨便仿製?
開玩笑!
就以前有家企業,做頭孢黴素中間體。花了千萬買的專利,花了幾千萬蓋廠房設備等等。從河北某企業,純粹的按照那邊的工廠移植過來。專業的技術人員指導,建造直至投產實驗。花了五年試生產,陸續投資幾千萬。然後呢?現在全包打水漂。整個廠房都封存,新引進的設備。能退的都退了,不能退的全包放在裡面生鏽。為什麼?因為生產出來的產品,拉到頭孢黴素廠家低於市場價一半的價格使用。結果,生產出的頭孢黴素根本不合格。五年,整整五年,近乎上億的投資。如果這個企業的頭孢中間體成功,那麼恐怕頭孢黴素市場將會有一次價格跳水。現在全國有在生產的廠家,只有四五家而已。當年一建廠,就導致這個市場價下跌上萬元每噸。只能說,國人運氣不好。而這就僅僅是一個技術成熟的,頭孢黴素中間體。請問藥品仿製呢?更不用說是只知道專利上的配方。這期間,需要重新模仿各種原料的配比,實驗數據。到最後臨床數據,恐怕得十來年的時間。投資是以億為單位的。
所以,一般的企業真心不敢去仿製。最後,這各種可憐的人海了去了。但是國家眼下連交醫保的人,都快負擔不起了。呵呵,不知道將來,我交的醫保能不能用上呢……
與其考慮別人的生死,還不如多考慮自己的未來重要啊。你自己過不好,哪怕是有國際共產主義精神。你也心有餘而力不足,不是?
活我幹了,鍋我背了,政府甩的一手好鍋
不是,這隻能說明我國的社會救濟不夠,慈善機構沒有真正的發揮效能,現在總有人覺得因為存在著社會弱勢群體,看不起病,吃不起葯,上不起學,所以醫生,老師就應該累死累活無私奉獻,企業產品不該賣那麼貴,賠錢賣都不行,最好免費。我能說都是放屁么,醫生看病,老師教書,就已經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了,弱勢群體,貧困家庭這些應該是社會和政府福利機構應該管的。
假新聞!
這新聞寫,「小馬最後找到武漢一家生產農藥、獸葯的化工廠,聯繫人看到他提供的分子式,很快就回復了他,合成達卡他韋只要4步,但是合成抗病毒藥物哈瓦尼中的雷迪帕韋要39步,達卡他韋的價格比較便宜,「10克8000元,如果我要能買10公斤,就只要50元一克。」
做個算數。8000/10=800(元每克)有哪個藥廠會缺心眼便宜到50元每克?!就算是50元每克。10kg=10000克,也就是500000元即50萬!小馬有這麼多錢嗎?答案是否定的。【經過我自己測量,用挖耳勺挖一小勺正好是10毫克,我就在一個膠囊里放六勺粉末,最後一勺去掉一點,怕超量!」】10毫克啊!該是多少呢?這大神用挖耳勺就能一次剛剛好!我去。。。。我的物理老師表示不服!廣州日報,真的是畢了狗了!一下為添加
達卡他韋 化學名稱 N,N"-[[1,1"-聯苯]-4,4"-二基雙[1H-咪唑-5,2-二基-(2S)-2,1-吡咯烷二基[(1S)-1-(1-甲基乙基)-2-氧代-2,1-乙烷二基]]]雙氨基甲酸 C,C"-二甲酯 英文名稱 Daclatasvir/Daklinza 英文別名 N,N"-[[1,1"-Biphenyl]-4,4"-diylbis[1H-imidazole-5,2-diyl-(2S)-2,1-pyrrolidinediyl[(1S)-1-(1-methylethyl)-2-oxo-2,1-ethanediyl]]]biscarbamic acid C,C"-dimethyl ester CAS RN 1009119-65-6(1214735-16-6);1009119-64-5 分子式 C40H50N8O6.2(HCl) 分子量 738.88
網上有賣原料的,上個截圖。HCV的新一代口服抗病毒製劑國外2013年已經上市,國內迄今未獲批,連上市申請都還沒有能遞上去的。所以在國內再有錢也買不了,只有到國外去。至於為何如此,去問cde吧。
因為中國的屁民們,失去組織已經很久了。
的確是這樣的。我覺得我們應該向印度學習,但是統治者在乎嗎?
即使本國葯企沒有能力,也可以部分開放市場啊!!!藥品的定價不會考慮無購買力的需求,無購買力的需求也不會影響葯企的利潤,指望通過維持高價促進研發,恐怕得不償失吧。
中國人的人均收入遠遠低於發達國家人均收入,承擔的社會責任也應該遠遠低於發達國家,葯價卻基本一致,這對中國人是沒有公平性可言的。現有的法律已經不符合本國國民的利益。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主要問題是葯價是誰定的。
如果是研發企業定價我無話可說,因為本來這個病你連葯都沒得吃,你的病就是沒辦法,這個時候多少錢的定價都是適合的。
如果是銷售商再定價,就應該有一個合理區間,如果太低就沒人給你進貨了,如果太高等同謀殺,這種時候應該可以存在多個銷售商,通過市場競爭來抵消太高的。如果是進口關稅,區分進口葯和國產葯,我也就呵呵不想說什麼了。所有正當的知識產權都應該尊重,不然以後誰還給你製藥~
格列衛,瑞士產的一個療程兩萬多,印度仿的幾千多,瑞士產的中國可賣,印度仿的僅限印度,國際不認可知識產權,與題有點不搭,不過也是不可能人人有錢買的起瑞士的,一般得病的人買不起瑞士的,又買不到印度的。。。
我不了解國外。但我覺得應該相似。多賺點錢然後享受更好的醫療資源吧。經濟條件有限的話,只能找各種途徑給自己續命唄。醫保+大病醫療,再不行找渠道搞印度仿葯,國內仿品渠道拿葯,原料葯(?),反正是續命。14億人,人太多。降到1.4億,該稀缺的資源還是稀缺的。你這邊說的是知識產權葯,我那邊還想說外科一把刀呢。
為什麼不想想那些上基本藥物目錄的廠家不研發這些葯?因為研發成本太高??
讓我想到了 達拉斯買傢俱樂部
我們先來討論一下一個問題
每一種的療效取決於很多因素原料 晶體大小 產品批次
沒錯 就是產品批次哪怕是同一家公司 同一種配方都不是同一個味道 同一個療效這個小夥子是哪來的自信一個獸醫藥廠 可以做出他需要的葯純度差 效果差 過敏多表示懷疑這個的真實性和後續很多片劑差不多就是原料葯(有效成分)加麵粉。藥品研發很高深很費錢。等研發完上市了分子式一出來,找幾個本科生就能合成,然後再拌麵粉,就是葯了。買原料葯買太多根本吃不掉啊,買個幾十克就夠了。真的沒錢的話,還真可以走這條路,幾萬塊能買到夠吃一輩子的葯了,但是找農藥廠沒必要,直接找原料葯小廠就是了,或者那種搞定製合成的實驗室。
甚至可以自己添加輔料,再花幾千塊買個壓片機,壓成藥片吃。反正吃進胃裡的,臟一點沒事。。。當然了,劑量掌握好,不然被毒死。。。還有,自己吃就行,別拿去給別人吃。。。
利益面前,你們人類終究還是狹隘啊
對於一些救命葯而處於貧困線或者完全自己的收入無法負擔的救命葯,這部分國民有沒有豁免權?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這就是在瞎扯淡,中國這麼大的人口基數在那裡,需要救命葯的人多了去了,政府有那個財力?新葯研發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投入多周期長,一味的道德綁架葯企,讓其降低價格,那以後誰還會去研發新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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