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各地區對逃兵是怎麼處理的?

我比較好奇韓國、台灣、中國、以色列、美國、俄羅斯等地的逃兵處理,如果說韓國的話可以因為軍隊嚴苛的生活而理解,那麼類似美國這種自願加入的軍隊是為什麼出現逃兵,美軍又是怎麼處理的?


說點美軍對逃兵的處理吧。美國把逃兵行為根據嚴重程度分為

  • Missing moving(缺勤: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 (UCMJ))、

  • AWOL(擅離職守:UCMJ Article 86: Absence Without Leave)

  • Desertion(逃避:Desertion in the Military)

其中,缺勤屬於紀律處分,AWOL和Desertion都屬於罪行,Desertion是可以被判死刑的。

我們中國人常說的逃兵屬於Desertion,根據美國軍規,

Any person found guilty of desertion or attempt to desert shall be punished, if the offense is committed in time of war, by death or such other punishment as a court-martial may direct, but if the desertion or attempt to desert occurs at any other time, by such punishment, other than death, as a court-martial may direct.

逃兵應該被懲罰,軍事法庭對於戰時逃兵可以判處包括死刑在內的刑罰,非戰時逃兵不判死刑。

美國一直存在逃兵(含Desertion和AWOL)的情況。以最近的伊拉克戰爭為例,根據五角大樓的統計,2003-2004年,有超過5500名的逃兵(Deserters: We Won"t Go To Iraq),2006年第一季度達到8000多名。

二戰期間美軍的官方數字是至少有2萬名以上的逃兵。不過美國作家查爾斯·格拉斯出版的《逃兵們 :二戰一段隱藏的歷史》(http://www.nytimes.com/2013/06/10/books/the-deserters-a-world-war-ii-history-by-charles-glass.html)一書披露,二戰期間累計有多達5萬名美軍士兵開小差當逃兵。

美國歷史上,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的逃兵不少,僅以二戰為例,就有48名逃兵被判處死刑,不過,整個美軍歷史上,通過軍事法庭正規流程被判處死刑並被執行死刑的逃兵卻只有一位,就是下面這位:Eddie Slovik(Eddie Slovik - Wikipedia)。

沿著這個話題談談美軍對於違反軍規且被法庭判罪的軍人的處理吧。在法國Oise-Aisne戰爭公墓,埋著6012名在一戰中陣亡的美軍官兵,另有241名失蹤的無名英雄。

他們被埋在A、B、C和D四塊區域中,其實,在這個一戰墓地,還有個E區域(Oise-Aisne American Cemetery Plot E),就是下面紅圈處的隱秘處。

這兒埋著94名二戰中因為違反軍紀被處死的美國軍人。根據規定,美國國旗不得通過這個區域,另外,這些罪犯都是臉朝下被埋葬的。

上面提到的那位Eddie Slovik曾經被埋在這兒,1987年,應後人要求,經過美國當時的總統里根特批,這位逃兵的屍骨被移送回美國。

有朋友邀請回答:為什麼逃兵是可恥的? - 歷史 - 知乎,這裡簡單談談個人的觀點:

老蔣認為:任何由於個人私利逃避軍人職責的行為,都是可恥的、應該受到懲戒。

註:上圖來自服從是軍人的第一職責:

一方面,社會應該給予軍人最大的尊重和支持(軍人優先購票時被後面排隊的人說「當兵的了不起啊」,當事人應該如何解決? - 蔣校長的回答 - 知乎),另一方面,軍人不能夠因為個人私利而逃避應有的職責,那樣,不配做一名軍人。

最後,向中國軍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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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回答所有圖片均來自其他網站,所有能找到原始出處的均已標明出處,所有照片的版權均歸原作者所有,侵權必刪。


在我服役期間,身邊發生過3起逃兵事件。從一個基層的角度,先說說我當兵時我國的情況(僅限於2009-2011年)

案例一

09年12月我入伍,那年我17歲。當時叛逆不想讀書,於是我跟我老爺子說:「我不想讀書了,我要去部隊鍛煉兩年。」就這樣,我成為了一名「光榮」的中國人民解放軍……

新兵排里有來自山東的、四川的、河南的、廣州的、還有我湖南的。

戰友里大部分都是十七八歲的孩子,沒吃過什麼苦,家裡逼著來的,當然也有一些是自己想來歷練歷練的。

剛入伍的時候,基本沒人體能能達標,每天開飯前清一色的吊杠,晚上加班訓練。

(相似的網路圖片,我們當時是有一個人在後面拖著腿,抓不住了就從上面掉下來,再上...)

(我們當時身下每個人會有一張報紙,報紙沒有濕透不能睡覺,冬天)

其實訓練強度並不是多大,只是因為身體還不適應所以這個階段特別難受,再加上大家都很年輕,受不得委屈,所以隔壁一個新兵排的戰友在一個夜晚悄悄溜走了。(還未授銜)

跑了2天被逮回來了,當時都以為他要遭殃了....都沒想到,一點事沒有-_-。只是班長盯得嚴了,僅有了一點點自由進一步被限制了。

案例二

剛授完銜沒幾天,前面一個連的戰友的娃就出生了,再加上各種原因,死活要回去。沒辦法,打回原籍,在當地通報,罰款....

案例三

我第二年的時候,我們連有個新兵不太會做人所以過得會比較憋屈,後來一氣之下逞上廁所跑了出去,沒幾個小時被抓回來了,「教育」了一頓,關了三天禁閉.....


高中的美國老師說過,越戰看到電視上抽到了他的號碼,他連夜逃到了加拿大去UT讀書了


2016年4月9日更。

我春節過年回家,問了一個堂叔,當年抓我爺爺壯丁的是馬步青的部隊。

爺爺屬羊,生於1919年,卒於1998年,享年79歲。爺爺育有六個兒女,一生辛苦貧窮。在我小時候,他曾告訴過我這麼一件事:在他年輕時被抓過壯丁。大概被抓一個月後,他和幾個同伴夜裡偷偷用碎瓷瓦片撬開窗子,逃了回來。時值隆冬,鞋跑爛了,回家後十個腳趾的皮膚全部脫落。

我那時候太小,沒有問是哪一年,屬於哪一支軍隊,是打抗戰還是打內戰。現在想想,哪怕問了,他也說不明白。現在清楚那段往事的人都不在了,估計將是個永遠的謎了。

我後來一直在糾結,爺爺這樣做是不是有悖于軍人的責任?是不是沒有民族觀念?是不是不局國家大局?

我現在釋然了,他逃跑,沒有錯!

他不是軍人,他只是一個農民,每天辛苦地在貧瘠的土地上勞作,為家人謀取口食。有一天,突然來了一群他不認識的人,不由分說,把他抓去了。沒有任何教育,沒有任何培訓。他只是低著頭,跟著人家走。他對這些人沒有任何義務,他只是想回家。

他是沒有國家觀念,因為像我爺爺那樣一代的老農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國家。

沒有接觸過那一代老人的人無法想像,他一字不識,除了那次抓丁,活動的範圍大概不出方圓50里。從我記事起,我沒有從他或者任何那一代老人口中聽過任何「國家」、「中國」或者類似的字眼。當年的他,知道自己是XX村人,知道自己是XX縣人,也許自己知道是中國人,也許不知道。「國家」二字是那麼的抽象,神秘。也許抓他的人教育過他,「我們是為國打仗。「但這類的話,他是聽不懂的。

日本人沒有打到我們那裡,我想爺爺當時能接觸到的政權代表最多是個」保長「」甲長「之類的。

都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但我想,首先得讓匹夫知道什麼叫天下。

若國無恩於民,則民無義於國。


是時候貼出這個案例了

原文地址:山西壽陽開出逃避服兵役嚴厲罰單

山西壽陽開出逃避服兵役嚴厲罰單

山西壽陽開出逃避服兵役嚴厲罰單 最後一條:向全社會公布!

關於對李宇拒服兵役行為的處理公告

李宇,男,1995年6月出生,壽陽縣濱河管委會青年,共青團員,2015年9月自願報名參軍到部隊服役。但在服役期間,因怕苦怕累、不願受部隊紀律約束,拒不參加正常的訓練和操課,以種種理由逃避服兵役。縣人武部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先後多次前往李宇所在部隊耐心談話、教育引導做工作,但該青年拒絕思想教育,拒絕繼續留隊服現役,態度極其消極,並以絕食等極端行為相要挾,在部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直至被部隊按思想退兵做出處理。李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經構成了拒服兵役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山西省徵兵工作實施辦法》和《山西省義務兵徵集和優待安置條例》,經縣徵兵領導小組會議研究,並經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給予李宇以下處罰:

1、按照2015年城鎮戶口義務兵優待金(57346元)兩倍的標準(114692元)給予經濟處罰,由壽陽縣人民政府委託所在的濱河管委會執行。罰款上交縣財政,列支民政優撫安置款項。如當事人拒不執行,移交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不得將其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全縣所有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學校不得招聘和錄用。

3、兩年內公安機關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4、兩年內教育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升學手續。

5、三年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6、三年內銀行系統禁止向其提供各種貸款業務等。

7、三年內全縣所有私營企業和全體單位不招聘錄用此人。

8、開除李宇團籍。

9、將李宇列入《壽陽縣2015年拒服兵役人員黑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通報。

今後凡出現思想退兵,均按照此決定執行。

壽陽縣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參軍光榮,逃避服役兵,可恥


服役期間碰到某位大神老鄉。當兵年共逃跑3次。第一次,第一年兵,去沿海地區訓練,該大神逃跑,被連長帶全連找了一天抓回來。第二次第一年兵,逃跑回家,歷時三天,被部隊打電話告知父母,父母哀求回來。第三次,第二年兵,距離退伍還有三個月,逃跑至北方會女朋友,被部隊及某些部門定位抓回來,送其勞教兩年..........

當了五年兵,見過好幾例逃兵,大多都是沒兩三天就被抓回來,然後關緊閉。說實話,新兵的時候我也想回家,就是怕苦怕累不習慣部隊里的生活,但一想到沒來幾天,退回家家裡面子掛不住呀。特別是中途有位來了三天的老鄉(又是老鄉,沒錯又是老鄉)熬不住,絕食,自殘要回家,在某個清晨上廁所時那位老鄉靜悄悄地(新兵情緒還沒穩定習慣軍營生活是不給我們吹牛侃大山的,你要說瞧瞧話被發現會被*飛起來的)和我說他馬上可以回家了,當時說真的心裡也動了一下,我也想回家。但想到親戚朋友同學歡歡喜喜的送你,沒幾天你就回家了?這臉估計都得丟光了,還有父母被別人笑話怎麼辦?還是咬牙堅持再堅持一下吧。沒想到一下子就當了五年兵,

今年也已經退伍三年了,還是很懷念部隊的生活,有時候想想如果還在部隊,這個時間點我應該在做什麼?桂花開了,老兵又要走了!我走的時候有你們送我,不知你們走的時候是誰送你們。


各國對逃兵是怎麼處理的?

別的國家我不知道。共產黨的兵與國民黨的兵相比,國民黨的逃兵多,為什麼?共產黨的兵是自願報名出來的,跑了家去村裡再把他送回來,軍隊給他記在檔案上,終身背著。國民黨軍隊士兵 跑回家沒有人管,可以再掙錢出買壯丁。

上戰場 3--4人一個戰鬥小組,你盯著我、我盯著你,誰的舉動全知道,無法裝死、逃跑。


說一下我聽說的一件事吧,我沒有親身經歷,因為當時我是2000年12月退伍的,當事者是我退伍後才入伍的01年的新兵。我們連隊是師屬通信營通信連。連裡面有個摩托班。對,就是開著三輪摩托車傳遞文件的。每年全師都會搞一個摩托集訓隊,對象是各個團屬通信連挑出來的一兩個新兵。集訓的目的也是讓集訓隊的新兵們掌握三輪摩托的駕駛技能和簡單的維修維護。說實在話,當時我是新兵的時候還是蠻羨慕參加這個集訓隊的戰友的,因為我們在辛辛苦苦爬桿收放線的時候,他們大部分時間卻是開著摩托車在外面訓xia練guang,哈哈。

但是在我退伍後的那年,這個集訓隊卻出了件大事,兩個新兵竟然開著一輛三輪摩托跑了!!!跑了!!跑了!當我那個沒退伍轉了士官,在這個集訓隊做臨時教員的老鄉時隔幾周打電話和我聊天的時候,仍然一臉懵b的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這是這個摩托集訓隊有史以來,甚至是我們連隊甚至我們營都從來沒出過的事情。而且這兩個傻B跑就跑吧,還好死不活的把部隊的摩托車給騎走了。這就不是簡單的逃兵行為啦!本來一般的逃兵處理就是開除軍籍,通報戶籍所在政府的武裝部來把人領走就完事啦。但這兩個傢伙卻因為多了個盜竊軍事裝備物資的罪名,多吃了幾年牢飯才滾蛋回家的。你說傻不傻!


竹馬去當兵

思想波動性太大,逃避訓練,想當逃兵

他爸媽連長怎麼勸他,都沒用

後來,我媽讓我給他寫信,教育他

於是我熬夜寫了幾千字的信

半勸慰半威脅

他收到之後。。。

目前為止,很乖


如果是戰時,會在後方交通線上設立檢查站篩查逃兵。

抓到士兵送回去,補充到部隊中(不一定是原來那個),或者送到專門的懲戒營。抓到軍官,送軍事法庭或者當場斃了。

其實這主要看規模有多大,零星的逃兵,有空的話送法庭都行。大規模的逃兵,就按上面的處理。


韓復渠直接放棄泰安,使防線漏出一個大窟窿,日軍勢如破竹

還發電報嘲諷蔣介石「全面抗戰,何分彼此。南京已失,何守泰安」

被斃了


去年新兵連,隔壁連有個兵,逃跑三次,被捕兩次,自首一次。

第一次逃跑,夜黑風高,借著夜色,帶著身上僅有的一點現金,直奔火車站,因沒有身份證,在火車站逗留兩個來小時,當時全營三個連,除了每個連留倆班長留守,其餘所有連指導員,連長,班長,全部出動,地毯式捉拿,終於在事件過去四五個小時後,將逃跑者捉拿歸案!

至於後果,就是派人看著他。三個連的排長、班長、兵各一人,輪流看守,24小時不間斷,倆人在屋裡,一人在外面,鐵通式看管。

看管一周左右,釋放歸班,沒消停幾天又跑了....


逃兵之所以成為逃兵,可能因為自己,可能因為家人,可能為了保全整個部隊的士兵。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溫萊特接替麥克阿瑟成為美國駐菲律賓總司令。在彈盡糧絕之後為了士兵的生命,向羅斯福發出最後一封電報後投降日軍,之後長期被關押在中國東北的日軍戰俘營中。我們不能說他怕死,也不應該指責他在關鍵時刻做了逃兵,他用自己的屈辱保護了7萬多美菲聯軍的生命!後來,他在麥克阿瑟將軍的邀請下在密蘇里號戰艦見證了日本的投降,而且,他在戰後被美國奉為英雄。的確,如果不是他,那七萬士兵有很多都會成為炮灰。

相較於當時的美國,蘇聯對於逃兵戰俘的態度卻很極端。 二戰結束後,拒絕回國的蘇聯公民高達45萬,可以說,他們是懷著對國家政治的恐懼遠離母邦和親人的。對於投身衛國的蘇聯士兵來說,能迎來最後的凱旋當然是最幸運的,可是一旦淪為戰俘,逃兵,則等於被打入了地獄。即使被釋放,餘生也將陷入黑暗與困頓之中,他們不但沒有得到撫恤,反而倍遭歧視與人格傷害。

- 圖片均來自網路


看了大家說了這麼多,有點心塞。說說自己的故事吧,也給大家一個新的角度。

我是高考畢業考入某軍校入伍的。提前批,八月份開學。當時收到錄取通知真的好開心,因為從小就有將軍夢,覺得自己遲早能實現自己的夢想。自己也可以賺錢自己花,讓父母過的更好了。

結果開學了,發現和自己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樣。紀律的確森嚴,每天的體力訓練真的讓人很難受。十天左右瘦了十幾斤,整個人都渾渾噩噩的。每次的訓練自己都是班裡倒數第一第二,讓自己很難受。從小自己都是尖子,對自己要求一直很好,從來沒有如此失敗過,不知不覺對自己的能力越來越厭惡。班長,指導員經常開導我,勸我不要這麼想不開,會慢慢補上來的。但是訓練的時間慢慢往後,自己的差距和戰友們越來越大了。

後來訓練時候不知道怎麼回事會突然全身僵硬,抽搐,學校醫院都是一群獸醫,無論什麼傷都只開創可貼,最後沒辦法去大醫院查身體,都不知道到底什麼原因。軍校紀律比較嚴格,晚上不能在外留宿,而且不能隨便外出,就這樣去了好幾次醫院都沒有用。醫生甚至說可能是是精神病,誒。

當時整個人都要垮了,一邊體能訓練不能停,一邊有可能自己真的有疾病,實在沒有辦法,讓父母從老家叫來,帶我去仔細查查。看到風塵僕僕的父母,真的忍不住哭了。我不想讓他們挂念,說自己沒事的,可以堅持住。但是父母當時看見我哭,說沒事的,我們帶你回家去,大不了復讀嘛。他們抱著我哭了很久。

當時一個人抉擇了很久。後來我退縮了。我真的慫了。我就是個惜命的膽小鬼,我怕自己會死在學校里讓父母孤獨終老,我怕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

最後,交了幾千塊錢的違約金,我還是退校了。當了個逃兵,班長和老兵都告訴我,要好好對待父母,回去也要好好學習,爭口氣。流著眼淚,我和班長,戰友們告別,回去了。我知道,這一去,恐怕回不來了。

後來省軍區按照政策給自己安排了個地方二本算作安置吧,眨眼現在已經大三了。這幾年受盡了冷眼和嘲笑。我也不想多提,只能默默承受。路是自己選的,不能責怪別人。

心中一直對父母有愧疚之心,大學也曾努力兼職賺錢,現在在努力考研,希望能給父母一點慰藉。是我自己太無能了,讓他們平添了很多苦惱。

扯多了。最後說一段自己的見解吧。

國家目前是志願入伍,真心準備好去入伍之前,多聽聽退伍老兵的意見,可以在家測測自己的體能。不要作出讓自己後悔的事,不要因為自己的盲目,讓那些愛你的人一起承擔本不該屬於他們的罪過。


我當兵時連長講:戰場上衝鋒命令一下達,就是往前沖,鞋掉了都不能提,要是有趴在地上裝死的,後面督戰隊的上去就是一槍。評烈士還是逃兵就看身上的槍眼,前面有槍眼的評烈士,後面有槍眼的是逃兵。


同事早年間是練體育的,升青年隊趕上職業化,八一不能請外援,足協要求各地青少年隊上貢好苗子。同事不想去八一(當時太陽神許給他工資是700一個月)。扛不住,一怒之下退役,回去讀重讀高一了。最後考了個師範體育系。


想起了管子先生的著名事迹。。


其他國家的不太確定,但是朝鮮應該是很確定的。


死刑


我太爺爺,從金門游回來的,算逃兵不?

不複製答案騙贊了,直接貼鏈接吧,大時代里小人物小家族的歷史片段。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6880691/answer/5470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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