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客戶」與「用戶」的區別?


客戶是為產品或服務買單的人。

用戶是使用產品或服務的人,和產品或服務產生直接的交互過程。

客戶是對產品或服務形成服務請求和達成買賣關係的人或實體。也可以說是對產品或服務購買有決策權的相關人,這裡包含技術決策者和業務決策者等系列人。

客戶一般關注的是價格和效果,效果包括了產品使用後的工作效率提升,也隱含了領導的業績提升。有的時候客戶既不關心價格也不關心效果,他關心自己的個人利益。所以找到客戶的真實意圖是拿單的關鍵所在。

用戶對產品的關注點是好用,簡單,提高效率,帶來便利。產品最終是為用戶服務的,即使產品被客戶買單,但最終用戶用不起來,那麼這也是個失敗的產品

所以,產品被用戶認可,使用後能提升工作效率,同時給客戶帶來利益,這才是雙贏的局面。


購買者和使用者的區別。

又購買又使用的,即是客戶又是用戶

光購買不使用的,純客戶

不購買光使用的,純用戶


客戶是產品的真正需求者(這裡的產品可以是服務產品),他們決定產品的導向,也是產品最根本訴求和願景的提供者。所以,他們一般是買單的人。

但是只取悅客戶,不取悅用戶的產品,通常會成為一個失敗的產品,因為會在推行時遭到排斥和抵制,只有客戶對用戶有著極強控制力和引導能力的時候,只取悅客戶,不取悅用戶的產品才能成功,例如SAP。

用戶是直接接受產品的服務,或者享用產品功能的人,他們會決定產品的細節,但是不左右方向,不決定根本。

只取悅用戶不取悅客戶的產品,要麼夭折,要麼叫好不叫座,最終黯淡收場。

很多時候,客戶和用戶也是重疊的。

舉些用戶客戶不重疊的例子:

B2C領域: 新浪微博的客戶是廣告主,用戶是大眾(要是新浪微博不能夠找到好廣告模式,或者其他盈利模式/客戶,前景堪憂)

B2B領域: 通常甲方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是客戶,而甲方的廣大員工是用戶

B2B2C領域:甲方是客戶,但是甲方的客戶是用戶。例如餐廳里的板凳座椅,例如APP STORE中大量免費用於企業宣傳和營銷的APP,再例如第三方幫助企業建立的網站什麼的。

在B2B2C領域,有大量客戶用戶不重疊的例子

最後舉一些客戶,用戶都不買單,或者客戶不買單,但是用戶買單,但是兩者不同的例子:

教堂: 客戶是上帝,用戶和買單的人都是信眾

天朝許多所謂的「非官方機構」,例如中國足協


我敢給用戶提供一個他們沒想過、甚至抵觸過的解決方案,只要我堅信這個是對他們有利的。

但我不敢給客戶這麼一個方案。我必須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去說服他們先。

說穿了,提供客戶想要的,提供用戶需要的。


很多人將「用戶」和「客戶」混淆在一起,以為二者並沒有什麼不同。其實不然,雖然二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內涵卻大大的不同,所以,不同的立足點也就帶來了不同的經營理念。

用戶是產品的最終使用者,而客戶卻不一定是最終的使用者;用戶關心的是使用價值,而客戶關心的更多的是價格;與客戶的關係是基於交易,而用戶則不一定是產品的買單者;以客戶為嚮導,營銷策略是有效的,而以用戶為嚮導,體驗才是最為關鍵的。

用戶思維和客戶思維有著極大的不同,在互聯網的商業世界裡,用戶是主角,消費者由貨幣選民變為用戶,商家、企業和消費者形成了一種獨特、自由和平等的關係鏈。誰也不用去討好誰或依附誰,他們是因為產品的魅力才互相吸引,因真誠而互相交流,因信任而結成新的商業社群。

通常,用戶思維有以下三大特徵:

特徵一:用戶思維是一種打動思維,而傳統的客戶思維則是告知思維。客戶思維通過大量的廣告和促銷手段來告訴客戶,我的產品怎樣怎樣好,快來購買我的產品吧,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電視購物。這種告知的思維方式是以直接形成交易為目的,至今還有很多企業採取這樣的方式:製造產品、新聞發布、放置廣告,等等。以這樣的方式促成的交易不僅缺少溫情,而且存在著大量的欺騙性。

而用戶思維是一種打動思維,相比淡漠、強制性的客戶思維模式,用戶思維是把每一個消費者都當成朋友,產品是他們產生關係的唯一媒介。

特徵二:用戶思維是信任與認同的思維,打動消費者只能算是個開始,想讓消費者成為忠實的用戶,還需要帶給他們認同感和信任感,只有這樣才算是真正的用戶思維。要想獲得用戶的信任,就要讓產品體驗超出他們的預料之外,即在滿足用戶的基本訴求之外,還能帶給他們極致的產品體驗和身份認同。

用戶的思維和認同會帶來一種什麼效果?比如,你購買了華為、聯想、HTC的手機,這三者會讓你產生什麼不一樣的感覺?沒有,它們基本上是雷同的,但如果你買了小米或蘋果手機,那你的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因為小米和蘋果代表了一種生活方式、一種價值觀。你在感覺到它可以信賴的同時,還可以感覺到對自己及身份的一種認同——小米和蘋果存在著一種情感認同,無論是蘋果的品質生活,還是小米的極客文化。

特徵三:用戶思維是社群營運思維。傳統的客戶思維體驗是客戶與商家發生了交易之後才產生的,而用戶思維則是從你開始關注時,體驗就已經產生了。只要發生關係,比如,你在關注微博或訂閱官方微信時,就已經成為了用戶。用戶思維模式,就是通過持續不斷地體驗,讓你從關注到產生興趣,再到成為使用者,然後變為粉絲,最後形成社群。

社群是用戶思維模式運營的最高級形態,如果想要知道社群會形成多大的力量,只要想像一下宗教和信仰的關係就可以了。商業社群觸發於產品,深化於體驗,成型於產品的獨特魅力。產品有多極致,體驗就有多完美,對社群的感召力就有多大。

移動互聯網,特別是微信、微博的出現,讓社群組織變得更容易,微信可以讓一群有著共同興趣、愛好,相互間高度認可的人自發形成一個組織,形成一個社群。


查理芒格講過一個故事,說他看到有個賣漁具的製作了許多綠色紫色閃閃發亮的魚餌,他就問:魚會喜歡這些魚餌么?那人說:我可不是把魚餌賣給魚的!


廣告公司面向客戶;

互聯網公司面向用戶。

客戶直接給你錢。

用戶間接讓你賺錢。


客戶是產品的購買者

用戶是產品的使用者


舉個例子吧,新浪的客戶是廣告主,用戶是網民。雞的客戶是嫖客,同時用戶也是嫖客。客戶和用戶不是以給不給錢劃分的,要看業務模式。


客戶是客戶,用戶是用戶,有時候一致,有時候分離,這是我們首先要搞清楚的。

產品為最終用戶設計,需求的功能轉換為最終用戶的使用要求而確定。用戶決定產品,我們的需求工作基於用戶,始於用戶,歸於用戶。

而客戶是多樣的,價值導向也是多樣的,我們的產品能否承載多樣化的客戶價值決定了產品能否實現最終的交換。因此,需要時刻考慮產品真正實現客戶價值,而產品的最終價值是通過用戶來體現的。


嘿嘿.

用正版Windows的是客戶也是用戶

用盜版Windows的只能算用戶

客戶有提供技術支持。


給錢的就是客戶

不給錢的,又用的,就是用戶


作為一位software翻譯者的我來答一下:這就是台式詞彙(台灣繁體中文)與陸式詞彙(中國大陸簡體中文)含義的區別(同一詞不同地不同義),繁體中文詞彙的「用戶」就等於簡體中文詞彙的「客戶」(意思是相同的),「用戶端」等於「客戶端」、「用戶服務」等於「客戶服務」(客服)。

customer,台灣譯:用戶,中國大陸譯:客戶。

PS: user在台灣是翻譯成「使用者」的,user name是「使用者名稱」(如果你們第一次看到這個詞肯定是一頭霧水,但看一下英文一定會理解的)。


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客戶是付費的用戶,而用戶是潛在的客戶。

我們從兩個角度去深入的看待用戶與客戶。

一、盈利模式

不同的盈利模式中用戶和客戶所屬群體不同,對企業來說他們的重要性也不一樣。

1. 百度搜索模式

百度搜索的主要盈利模式是廣告,其客戶和用戶是不同的群體,主要客戶是廣告主,購買關鍵字、廣告位置等;而用戶是使用搜索引擎的人。免費的搜索服務是吸引廣告的前提,對百度來說,用戶越多,感興趣的客戶越多。

2. 微信模式

微信的主要盈利模式主要靠增值服務,比如說遊戲、表情包。其客戶是用戶的一部分。微信通過提供通信服務積累用戶,隨後在用戶中挖掘客戶,為其提供其他增值服務。對微信來說,所有的用戶都是其潛在客戶。這也是騰訊的產品經理比較優秀的原因,因為他們所有的考慮必須全部基於用戶。

3. 優酷模式

優酷為人們提供視頻服務,其用戶分兩類觀看視頻的和上傳視頻的,客戶也分兩類廣告主和付費用戶。上傳的用戶(UGC)是優酷商業模式的關鍵,大量的、優質的內容會吸引更多觀看的用戶,而大量的用戶又會吸引投放廣告的客戶。

二、產品的體驗

體驗分用戶體驗和客戶體驗,側重點不同,前者側重於吸引和轉化,後者側重於服務與好評。

1. 用戶體驗

用戶體驗主要考慮界面設計的友好性,信息結構展示的清晰,主要功能的易用性。主要目的在於吸引用戶到來,幫助其快速找到所需功能,並且方便的滿足客戶特定需求。

2. 客戶體驗

客戶體驗要考慮所有客戶接觸產品(網站、APP)的設計、客戶服務的口碑、品牌的傳播等。主要目的在於盈利的基礎上,為客戶帶來專業的服務、有效的交互,而且使得客戶樂於使用,並樂於分享品牌。

3. 用戶體驗與客戶體驗關係

雖說客戶群體有時與用戶群體不一致,但通常客戶是用戶的子集,而對客戶體驗的考慮是包含用戶體驗的。

設想一個產品用戶體驗好,但是客戶體驗不好,用戶被吸引進來並且購買產品之後,後續服務跟不上,如人工客戶永遠接不進去,物流等待半個月沒到貨等等。這種情況大多數客戶都會直接差評,並且不會再給下次機會。

而另一種情況,用戶體驗差,客戶體驗好,這種情況下也許用戶很難被吸引進來,但轉化成客戶後會感覺很好,例如看連續劇時視頻網站的廣告動不動一、兩分鐘,轉化成客戶後會頓時覺得很爽,錢花的很值。

從這兩個角度去尋找客戶和用戶的差異,以及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可能會更好。

(微信公眾號:kuajieit,歡迎關注。)


前段時間遇到一IT界的大神,問我:你知道客戶和用戶的區別嗎?

我愣了半天,搜遍腦海,很慚愧,腦子裡白茫茫的下著雪。

她告訴我,客戶就是產品的最終買單者,用戶就是產品的使用者!

感謝科普。

我說,這是你們互聯網從業者發明的概念,在營銷學中其實統統叫作消費者,而且在消費者購買行為分析中,還遠不止你說的這2種角色,一共4種角色,分別是決策者、使用者、購買者、影響者。

她很不服氣:這不是互聯網行業獨有的概念,這就是營銷(學)的概念。

MG,好吧。

我下來後翻遍了自己學過的和知道的營銷學經典書籍,翻啊翻啊,真就沒找到「客戶」和「用戶」的區別性定義或界定性概念。

或許這些書籍,都過時了吧。

再翻翻IT行業的營銷類雜誌和文章,到處充斥著「客戶」和「用戶」這樣的辭彙,但什麼叫「客戶」,什麼叫「用戶」,公說公的,母說母的,眾說紛紜,誰都說不清楚。

概念模糊,語境不一就很難深深深入的交流,難怪很多會議啊論壇啊,你說你的,我說我的,雞同鴨講,或者鴨同雞講。

踏實一點好不,不要玩花哨架子,也別玩理論自創,

要說營銷,就在百年營銷已經公認的理論框架和語境下來說,

老老實實做好STP,4P就是4C,4C就是4R,4R就是4S、、、

不要一會兒說要用戶思維,一會兒說要客戶思維,一會兒又用上了某大神發明的概念,一會兒又換成某神仙自創的概念,諸如此類,溝通就會繞啊繞啊繞圈圈,很簡單的事情要談上很久之後,大家才能勉強知道對方到底在說什麼。

發明創新可佳,但請尊重前人的研究和公認的成果,切勿妄自尊大。


在我看來,客戶是一個有限數量的群體,而用戶的數量沒有具體數字。


樓主說的是三戶模型嗎?客戶包括用戶,用戶是面向服務的,客戶是個社會屬性,一個人、一個企業都算客戶。


對像Google這樣的公司來說,客戶是廣告商,搜索引擎的使用者是用戶;

對蘋果公司來說,用戶即是客戶;

例如工廠的設備提供商,客戶通常是僱主,用戶通常是操作設備的工人;

再例如就我處的飼料行業,對飼料廠家而言,經銷商或漁民是客戶,吃這個廠生產出飼料的魚是用戶,吃這些魚的人是間接用戶或最終用戶,魚農只關注能從魚身上賺多少錢,才不管魚的用戶體驗呢。


客戶,購買你們產品的,但不一定使用。而用戶是使用你們產品的。


產品經理與客戶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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