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音樂版權戰火不斷,網易最終侵權被罰,這個結果對於音樂市場的前景會有什麼影響?
如題,最近音樂市場也是戰火味十足,騰訊告網易,酷狗告網易,現在也算是有個結果,網易雲音樂1542首歌被法院判定侵權,被處罰款25萬。前幾天,劍網行動才說下一個目標就是音樂和文字,馬上就已有音樂版權的事件出現,也算是應景,但像我們這種只關心聽歌,而不關心版權的小網友,只是圖看個熱鬧,但看著現在逐漸衰落的音樂市場,還是想弱弱的問一句,通過網易侵權的事件,怎麼看待現在的音樂正版化。
謝邀,今天被唯我如春的李如春博士刷版了,那兩道題決定不摻和了,也請看熱鬧的知友別邀了,我不想幫人炒話題。想驗證這事兒建議直接找央音王次炤驗證身份,關於李如春的作品,我只能說與他高大上的華麗頭銜不符,自戀自滿自我是他留給我的印象。至於是不是常受體制內肯定並混體制就另當別論,但此類現象在中國少見嗎?你見過有幾個央音博士在互聯網上玩網路營銷的?
不扯八卦了,下面正經回答這個問題,先說結論:
對於網易雲音樂的侵權判決結果而言,並不能引起更多人對侵權以及版權保護的重視程度。而對於促進網路數字音樂以及行業類音樂產品的良性發展而言,違規成本及風險依然太低。而正版化堆積資源的厚積薄發是趨勢,具體可以參考愛奇藝、優酷土豆、搜狐在視頻資源上的爭奪。
目前國內音樂類產品(APP)都在尋求定位上的轉變與細節上的突破,比如曾經的工具屬性音樂產品(播放器+下載+歌單),都不謀而合的在去年陸續加大在版權方面的投入力度。它們不再是簡單的音樂播放器,而是集成「正版曲庫」+「歌單」+「UGC」+「社交」+「O2O」等多元屬性為一身的音樂產品。但不論是蝦米多米天天動聽,還是被對簿公堂的網易雲音樂,它們在2014年均遭到了關於音樂版權的起訴,這意味著網路數字音樂正版化趨勢的日趨成熟,未來將是各家爭奪音樂曲庫資源的重頭戲。但我也相信今後不論是數字音樂還是視頻電視,都會逐漸樹立一個行業規範,以防止寡頭壟斷。
此前我在知乎里探討過網易雲音樂存在的問題,曾經石進先生的《夜的鋼琴曲》系列被網易雲音樂侵權,由這件事使我不免對原本樹立起美好願景的網易雲音樂也產生了不好的印象。自此之後知乎上也有其他地下音樂人進行過聯合聲討,類似未經授權許可擅自收入自家曲庫進行商業使用的事情,我只能用失望去形容。而似乎曾經被百度用爛的避風港原則,也同樣被各家揣著明白裝糊塗並樂此不疲的適用著。
普通用戶並不會過分在意版權歸屬問題,只會在意曲庫資源的豐富、下載的便捷、品質的高低,以上基本是音樂類產品需要提供的必要基礎服務。如果你曲庫資源豐富、下載速度快、品質高,那麼你基本上已經足以籠絡一批用戶,而業界更多思考的維度是在基礎服務之上如何突圍。
移動的社交化和用戶滲透率是音樂類APP未來的新篇章,而利用UGC音樂人的模式也是即將繁榮的田地。可這一切的一切都逃脫不了「版權」這檔子事,版權的重要性曾被嚴重低估,記得當初姚明投資的巨鯨音樂網就致力於買版權堆曲庫,與google合作推進正版數字音樂進程。只可惜生不逢時無人買賬,而那時哪來的劍網行動?如果我沒記錯的時候那時百度MP3是最鼎盛的時期,那時千千靜聽還是那個千千靜聽,百度MP3還沒有從底層進行品牌戰略轉型。
距離最近一次關於數字音樂的侵權聲明來自周杰倫的公司JVR:
有誰還記得在那個靠打榜宣傳賣唱片的年代,周杰倫與方文山一同抵制盜版,可謂是人有多紅盜版就有多嚴重。而作為年少時購買過周杰倫盜版磁帶以及CD的我,只能在成人後重新回購他的正版專輯作為彌補和收藏。
那麼盜版對周杰倫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唱片銷量,意味著諸多利益的侵害,意味著對一個音樂人的不尊重。我就不說別的了,很多歌迷並不是很了解商業使用的盜版侵權行為有哪些,我舉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彩鈴」和「手機鈴聲」,這我就不指名道姓哪些手機廠商了。
反觀周杰倫寫過家暴、籃球、環保、狗仔、親情、反毒等諸多歌曲,唯一一首嘲諷山寨盜版的歌曲就是《紅模仿》。這首歌以特立獨行的視角詮釋著周杰倫對那些盜版自己人與作品的態度,非常巧合的是《紅模仿》在最後部分以「哎呦,不錯哦」的結尾神呼應了如今的新專輯《哎呦,不錯哦》。
時隔今日,如今周杰倫早已不是當年那個周杰倫的,由於數字音樂的迅猛發展,音樂人的發展空間變得更多元化,商演通告代言彷彿已經成為歌手掙錢的唯一手段。最值得玩味的是周杰倫新專輯《唉喲,不錯哦》首次通過網路首發,並通過QQ音樂做出數字化正版銷售的嘗試,這是目前而言我看到最便利最值得讚許的數字正版音樂推動的行為。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有網友評論說自己聽了那麼多年周杰倫的盜版,如今自己長大了,可以掙錢買正版隨份子了。私以為這一招這不僅降低了正版資源購買門檻以及購買價格,還有效遏制了初期盜版的猖獗,無形中規範化了渠道。
值得慶幸的是國內在近幾年一直在發力網路數字版權的推動,今後像類似QQ音樂這種首發歌手數字專輯的例子只會越來越多,保不齊就跟去年愛奇藝大刀闊斧買版權一樣,全網唯我一家獨播。
而像QQ音樂這種通過多年堆積自己的正版音樂曲庫,逐步搭建良性的獲取正版資源渠道,逐步透過這一環節打通歌迷與音樂人之間的距離,從而實現專輯預售(首發)、在線首播演唱會等想法,我個人是比較看好的。像同類音樂類產品也確實在往這個方向上靠攏,比如說演唱會售票、MV首播引流+話題、簽售會、送票、珍藏(限量)版專輯(實物),以及明星歌手的周邊增值服務。
這種良性的數字音樂生態是非常有建設性和前瞻性的,往壞了說就是爭奪資源,往好了說是在建立規範驚醒多方對於版權的關注與意識。就像我曾經在知乎探討網易易信的模式一樣,網易雖然一直在品牌格調建設上做的小有成績,但是有兩點是目前很大的阻礙,一個是沒有億級黏性用戶,另一個就是沒有龐大的正版音樂資源。如果騰訊想通過微信的億級用戶與QQ音樂粘合售票或首發那就是是很輕鬆的事,甚至我覺得蝦米和豆瓣如果玩起黏性來都未必輸網易,這也是為什麼我之前比較看好音樂類產品在發展方向上的埋點。很多東西都是厚積薄發的,前面你可能看不到什麼曙光,但等到市場成熟、用戶成熟以後,該來的便會來。
不論是網易雲音樂還是其他音樂類產品,如果不能以正確的姿態認識數字音樂版權的重要性,如果不能嚴肅的看待爭搶盜鏈資源做利己之事,那麼在與今後的類似億級用戶的音樂類產品的生態規模上會拉開更大的差距。
版權問題任重而道遠,版權可以用錢來買,但是對待版權的態度是用錢買不來的。所謂的版權態度不是空有一身華麗的外衣並包裝的更加高大上,而是從每個細節與行動都透露著向正版招手向正版致敬。如果你還記得當年大街小巷流傳的盜版磁帶,磁帶封面印著周杰倫專輯圖案,但是磁帶里的曲目都是山寨拼湊,偶爾夾雜著某些模仿周杰倫的網路歌曲,你是不是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畫外音」:
知友問:什麼?你是說磁帶封面是周杰倫,裡面的歌曲是《玫瑰花的葬禮》嗎?我:我認為還是不要說出來的好,既然你說了出來,那麼我死也不會承認的,但我會哼兩句:「玫瑰花的葬禮,李如春究竟多了不起,曲高和寡還是討伐撕逼,都和我沒關係,只要做自己,不幫人炒話題,多多努力也會有你的天地」
遠離被欺騙,遠離不真實的感覺,把逼格先放下,用你的行動和態度力所能及的支持正版。這樣今後的音樂市場和數字音樂的前景才會更好,我相信未來數字音樂會像正版紙質書走向正版電子閱讀一樣的發展軌跡,只不過用戶和市場都需要潛心培養,沒有健康的生態就沒有健康的未來。
前些年,著名音樂人宋柯扔下一句「唱片已死」跑去賣烤鴨了,雖然之後還是回到了音樂圈,但音樂市場的頹勢是顯而易見的,所以我覺得支持正版還是有必要的,雖然目前環境比當年好點,但是對盜版的打擊還是有必要的
首先,所有內容創作者創作出的內容,都應該受到保護。
音樂版權問題,矛盾在哪兒,沒有人認為自己有錯。一、擁有內容版權的唱片公司或版權方
作為擁有最大主動權的版權方,靠吃老本,每年收取巨大的版權費,便可活得滋潤。不過藝人培養、唱片製作、團隊運營等這些成本在逐年增高,唱片賣不動,其他渠道收入增長不濟的情況下,從最容易獲益的版權費入手,自然要漲價咯。二、音樂服務平台
QQ音樂、蝦米、酷我、酷狗、天天動聽等等音樂服務提供商,每年花大錢從版權方採購內容,提供給平台用戶免費使用,即使有些收費手段,那點錢比起版權費簡直杯水車薪。普通用戶對資源曲庫越大越全越好的簡單粗暴要求,使得資源競爭異常激烈,在用戶流失與侵權風險上,兩害相較取其輕。如果說之前的侵權矛盾,主要是音樂服務平台與直接的唱片版權方之間,近年來其中一些服務商燒錢買斷獨家版權後,侵權衝突變得更複雜:音樂服務平台VS唱片方,音樂服務平台VS競爭對手。買不起或者根本買不到歌曲版權,用戶一邊大罵你們服務爛、歌曲少,一邊移情別戀投入其他音樂服務平台的懷抱,逼的你冒著風險去侵權,實非己願。
三、用戶
從大家接觸電腦上網開始,網上的歌曲就是「免費」的,隨意聽、隨意下,這家沒有,那家肯定有,總有地方能免費下到歌曲。聽個歌就想讓我掏錢?想錢想瘋了吧?你下載還要收費?你看看人家XXX、高品質、無損隨便下。哪裡歌多,哪裡下載方便,哪裡沒有廣告,我去哪裡。憑什麼讓我花錢聽歌?四、音樂人
辛苦辛苦創作出的歌曲,到處都在免費播我的歌,沒人買我的唱片,公司也不願意花錢推我,沒收入怎麼繼續創作。還不如參加選秀、綜藝節目掙個曝光,辦演出唱唱老歌掙錢來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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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氣沒忍住,胡亂先寫到這裡,占坑看情況再補。利益相關:互聯網音樂從業者唱歌,創作歌曲才應該是歌手和音樂人的正路子。
可是現在歌手卻得主要靠廣告,演唱會,參加節目賺錢。。。。網易一開張五百萬曲庫是自願的嗎,現在唱片公司一開口版權費都要天價,中國音樂市場沒有一方是冷靜的。正版化的陣痛過去之後如果這份錢在音樂人身上沒能再生產的話那中國音樂行業也就完事兒了。
網易雲音樂推出了我的雲盤
這就是陣痛期咯,慢慢步入正軌。養成付費音樂的模式。只求不最後不要跟視頻軟體一樣,畢竟我已經下載了優酷土豆愛奇藝AcFun樂視芒果搜狐騰訊。實在是不想再下載一遍QQ蝦米網易雲酷狗酷我天天。
我一直有一個想法,就是數字音源到底如何能保證「只針對授權人播放」?
就比如我是一個反版權主義者,我買了一首數字音源,我發揚共產主義精神公布出去了,那麼現在到底有沒有技術可以保障其他人複製了我提供的數據播放不了?
那些說要維護音樂版權的人,我真是笑了,現在真的是版權的問題嗎?你創作了音樂想要以此賺錢為目的我沒意見,但是你TM到是讓人聽啊!你又不讓人聽,又想要賺錢,別人幫你分享了,你動輒就拿起版權大棒相要挾是幾個意思?我沒有貶低音樂人的意思,我也明白音樂人創作音樂的不容易,我也不是摳門到幾塊錢都不想花的地步,但是你TM 好歹也說說你的作品到底是多少錢啊?你創作了音樂不發表是想抱著它跟它一起進棺材裡頭么?另外,使我最無語的是,為什麼對以前的老歌也要搞版權不讓下?搞得好像你之前就對版權問題有多重視似得,改編《西遊記》時你怎麼不想想你侵犯了多少次吳承恩的版權?如果你對實行這種強制措施之日起以後的所有新創作的歌曲搞版權我沒意見。現在很多老歌木已成舟了,像《刀劍如夢》這種早已在上世紀90年代末傳唱到大江南北的經典歌曲,然後你告訴我這首歌原來是有版權的不能隨便聽的?就好像我睡了你很多次,然後你再來告訴我你原來是個很傳統、貞操觀念很強的人?!
我只能說說我的看法。1,聽正版盜版,性格比較柔和的音樂人甚至已經不關注了,因為你們聽正版他們也不賺錢,聽盜版他們也不賺錢。2,自從百度官司贏了,中國幾乎沒正版盜版這個概念了,授個權給3000,反正,百度已經免費下載了還是光明正大的,這時誰再收費誰就活不下去,所以都免費了,正版和盜版的差距僅僅是幾千塊的問題了。3,解決這個惡性的事情大大一句話就能辦,百姓下載無付費意識,版權概念變弱,音樂無收入,明星除了演出根本賺不到錢,製作人該死的死該逃的逃,導致音樂質量低下。中國音樂產業怪不得政府,怪不得民族沒樂感,怪不得音樂人不夠努力,只怪幾個帶頭的太貪婪,太慫,自己辦的錯事不敢認,完事因為怯懦把市場給毀了。然後關於網易和騰訊,我只想說如果網易確實錯了,該罰款,但是我還是認為網易比騰訊手要乾淨很多。
正版化是必然趨勢,但要達到像國外那種健康、穩定的狀態,還需要走很長的路。
目前依靠這幾家大的互聯網公司的相互爭搶,音樂版權基本上已經實現了正版化。相應的,音樂版權也基本上握在了這幾家大公司的手中。一旦機會成熟,他們便可以坐下來磋商談判,產生新的商業模式,讓聽眾付費是有可能的。畢竟,大多數的音樂目前聽眾都是可以免費聽的。
音樂正版化,對於音樂人是有利的。正版化可以給音樂人的收益提供保障,自己的創作得到了尊重,他們在創作時也會更有動力。這對聽眾當然也是有益的了。同時,音樂的正版化,也需要聽眾的支持。國內一直以來形成的免費聽歌的習慣,是阻礙正版化進程的一個因素。若能產生新的商業模式,讓聽眾為服務付費,為增值產品付費,且又不打破聽眾免費聽歌的習慣,這應該會是個好一點的局面吧!沒買過唱片的人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比如我。
盜版這個歷史遺留問題,如今也正式搬到檯面上來說了,趁音樂還沒完之前,努力抓住正版化這根救命草,興許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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