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極限詠寧墜樓身亡的消息,為什麼有人聽到竟然沒有第一時間說他活該?
他做這項運動是他的自由,我們無權干涉。但是我還是想說確實死的活該,從他的視頻中可以看到,他做這些危險動作都是在人群比較密集的高空,一旦失手下面的公眾就面臨極大的危險。自己死了說不定還要連累無辜,去沒人的地方挑戰誰也無權阻攔。那些自以為自己很聰明別人都是sb的人才是真正的sb,萬一他掉下來砸你頭上或者你家人頭上,你還會認為他死的不活該嗎?我覺得他這種行為就像人肉炸彈。
極限高空運動的詠寧死了,高空墜亡,無任何保護。
其家人及女友痛不欲生。家人稱,「11 月 8 日他要在長沙的一棟高樓上錄一個兩分鐘的視頻,他說如果火了可以拿10萬」。 然而他這一次極限挑戰,卻挑戰了自己生命的極限。
在詠寧的極限運動生涯中,已經成功挑戰過包括武漢、南京、重慶、長沙等地高樓和大橋。他分別在各大短視頻平台獲得了總數超過100萬的粉絲,其個人賬號介紹自己:國內無任何保護極限挑戰第一人,挑戰全世界高樓大廈。據說他做這一切都是為了賺錢給母親治病。
為了賺錢給母親治病而死,看看這個孝子的悲劇,很是心痛。死者為大,本不應該說什麼,但忍不住還是要多嘴幾句。
你死了,你母親怎麼辦?白髮人送黑髮人,心得有多痛,以後的日子怎麼過?痛不欲生的女友怎麼辦?你母親和女友更想要你好好活著,而不是多賺那些錢。
詠寧生前曾在微博上反覆強調說「不作死,就難受」。他母親和朋友都勸過他帶保護,他說會注意,不會出事的,結果卻還是出事了。
就想著僥倖,可天底下哪有這麼多好運氣。
作為極限高空運動,原本應該做好充足的安全保護。為了吸引眼球,獲得更多的關注,不帶保護,那就是作死。室內雜技表演都要帶上保護繩,大樓高空上卻什麼都不帶,不是作死是什麼?
再說他母親和女友,一般的朋友勸不了他,這還能理解,你們作為親人准親人還勸不了?看看那些高空照片,那些高空視頻,光看著就驚心恐懼,你們也能同意他去做?估計也是存有僥倖心理吧,現在悔之莫及了。
象詠寧這樣自己作死的人,在現實中,各行各業里,還有很多很多。
那些為了賺錢,熬夜工作,猝死的還少嗎?
百度程序師林濤海因為連續工作48小時,猝死在睡夢中。
天涯社區副主編金波在下班路上猝死,他生前「工作比較拼,經常熬夜」。
90後女演員徐婷因淋巴瘤去世,她曾自述:「五年來拚命拍戲,無數次熬夜,累的腰間盤突出」。
他們不知道熬夜有害嗎?肯定知道。為什麼明知道還去作死熬夜?僥倖心理。總想著熬一二晚應該不會有什麼事。
還有那些為了接業務,升職位,在酒桌上喝死的報道還少嗎?
那些只顧賺錢,不注重消防安全的企業,失火後人財皆亡的,見得還少嗎?
那些放高利貸,不考慮風險,本金被人騙光,導致家破人亡的,身邊發生的還少嗎?
都是想著僥倖,都是想著多喝一杯,少投點安全設備,少考慮下風險,應該沒啥事。結果出事就是天大的事。
天作孽,尤可違;自作死,不可活。
誠然,現在社會壓力大,社會、家庭都給了每個人要賺錢的壓力。做生意要酒桌上拉業務,企業想少投入資金獲取更大利潤,錢放在手裡想找個增值的出路。
可是如果為了這些,不考慮安全,反倒把命根子搭進去了,那純粹就是自己作死。
更甚的是,那些勸酒的,放任安全隱患的,拉人放高利貸的,更是作死的幫凶。
對於這些自己作死的,我們唯一能做的是,用發生過的慘案,來警示他們不要再作死。
為了你的親人朋友,請把此文轉發出去,也許就是你這一秒的動作,就挽救了一個家庭,避免了一場悲劇。
這樣的死,我們自己不能作,更要勸阻親人朋友作。
但願天下不再出現詠寧這樣的人間悲劇。
難道不是因為不作就不會死?
我看過很多這類極限運動的視頻,網上隨處可見。
這些「運動員」有著我們普通人沒有的身手和強壯的體魄,驚人的臂力,以及「變態的勇氣」。他們在高聳的建築物上,上下翻飛,如履平地。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們當中沒有任何一個有保護措施。
我。
一個局外人每次在看這些視頻的時候,都是心頭一緊,喉嚨一甜。光是看到這個情景,我都本能的感到恐懼了。很難想像他們是如何克制自己的本能,去做一系列那麼危險的動作。可是人啊,總是應該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
雖然我不理解,但是我不會妄言反對、惡語相向、把這項運動貶低的一文不名。因為,那是人家的自己的生活。
IT is not my business。但我總覺得,人啊要尊重生命。
而某些運動員的做法不僅僅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別人的生命不負責任的表現。如果他們僅僅是自娛自樂,那麼OK,隨你們怎麼樣。
可他們把視頻傳到網上,很多人點擊,很多人觀看很多人傳播,這就造成了一個影響,給人們做一個不好的示範。
極限運動種類多種多樣,但是一切運動的前提都是「安全」,而不是將生死置之度外的一味追求「極限」。
可某些運動員在網上廣為傳播的視頻里,給外界留下了一種假象:「看啊,就算沒有防護措施,也沒什麼關係!看啊沒有防護措施的我,多酷啊!我簡直是一個英雄!看啊,我有膽量,有技術,你們所有有保護措施的人,都是懦夫。」
相信大家都看過一個爛熟於心的故事《子貢贖人》
原文為:「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而讓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於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魯人必多拯溺者矣。」
現代文翻譯。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見到同胞遭遇不幸,淪落為奴隸,只要能夠把這些人贖回來幫助他們恢復自由,就可以從國家獲得金錢的補償和獎勵。 孔子的學生子貢,把魯國人從外國贖回來,但不向國家領取金錢。孔子說:「賜端木賜(即子貢),你錯了!聖人做的事,可用來改變民風世俗,教導可以傳授給百姓,不僅僅是有利於自己的行為。 現在魯國富的人少窮人多,向國家領取補償金,對你沒有任何損失;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我想表達的意思大家也都應該明白。
當你變成一個影響力巨大的人的時候,要更多的考慮你的影響,不要因為你的做法而讓更多的人忽視「安全」就像我一直說的「槍沒錯」
錯的是「亂開槍」的人。極限運動,本身沒有可以詬病的,
可是你要考慮到「安全」「影響」。我真的為年輕的生命的逝去感到惋惜。
我也是真的希望大家在血淚的教訓下懂得你尊重生命,生命才會尊重你。中達爾文獎而已。
逝者為大,不說也罷。
首先,我為一條生命的逝去感到遺憾。
墜落的視頻我看過了,最後時刻他的掙扎無疑讓人揪心,我看完之後整個人都感覺非常壓抑。生命都是寶貴的,以這樣的方式凋謝了,我真心感到遺憾。表達完了基本態度,也要強調一些客觀剖析事情本身應該有的警醒。首先他是在鬧市區,其次沒有任何保護,再次下方也沒有任何警告標示(當然一般也不會有)。他無論拍這些視頻賺錢的目的是為了給患病的母親買葯或者什麼也好,他的行為已經有潛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你單純的熱愛、或者以此謀生,這沒錯,但麻煩考慮一下你的行為可能對別人產生的影響。這次只是因為沒砸到人,許多評論都是對當事人的哀悼,別人批評一下就說「死者為大」、「這是人家的自由啊」blablabla這次要是砸到路人了呢?假設那個路人也是在正常上班的路上賺錢供養患病的家人呢???被砸到那個路人大家也一起哀悼一下?大家一起感嘆一下那個路人運氣不好,出現在了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
死者為大也麻煩有個度,人死了該批評的就不能批評了?仁慈沒有錯,但是考慮任何一件事情應該客觀地看清楚這件事、這個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代入過多的主觀情緒只會遮蓋這種行為危險的本質。
私覺得很多人沒有搞清楚為什麼有時候分析社會事件必須保持理性,必須言語直白到近乎「殘酷」去評價這件事的每一個細節。這是為了讓每個人都明白自己的行為應該承擔起的社會責任,這是為了讓類似的行為能夠得到反思和規範。這更是為了讓許多之前看過他視頻,躍躍欲試的潛在的下一個「詠寧」明白自己的生命有多寶貴
以及別人的生命,同樣寶貴。更新:看了失手視頻,手都軟了
膜拜一下!因為大家不喜歡不喜歡不喜歡這樣的人啊!
害人害己的行為說他活該也不過分。
這不過是滿足了一部分極端愛好者罷了!
圈內的人為他惋惜,叫觀眾給予理解,說我們不懂這種精神!
不過,我們不需要懂你們的冒險精神,我們需要的是穩定的生活而已。
如果要冒險,請到野外去吧!砸到花花草草總比砸到行人汽車好,謝謝!我們先看看一些活鮮鮮的例子,就知道該不該了。
2016年,28歲的義大利翼裝飛行運動員阿米·施米德爾在瑞士坎德斯泰格的一座山頂上對Facebook的觀眾進行翼裝飛行直播,直播前他向粉絲預告了「今天你們將和我一同飛翔」。
起初施米德爾面帶笑容對著鏡頭一邊穿上他的飛行裝備,一邊用德語和粉絲說話。
之後他戴上了太陽眼鏡和一個裝有 GoPro 攝像頭的頭盔,準備起跳前還向鏡頭展示了山頂的景色。
起跳時施米德爾把手機裝進了他的口袋,不過還可以聽到他用德語數著「一,二」。就在幾分鐘後,視頻里突然傳來一聲尖叫,伴隨著翻滾的聲音,接著是撞擊產生的巨大聲響。視頻的最後只有牛鈴聲,接著一切歸於寂靜。
觀眾受到了不小的驚嚇,紛紛在其 Facebook 上留言,「快點說話或者發點什麼啊!」。
最終,瑞士首都伯爾尼州警察局證實了施米德爾的死亡,在坎德斯泰格附近找到了他的屍體。
2013年10月8日,在張家界舉行的翼裝飛行世錦賽試飛過程中,維克多·科瓦茨身著橘黃色翼裝躍向天空,幾十秒後,他的身影在天門山盤山公路第84道彎處附近消失不見。
10月9日清晨,歷經十幾個小時的深山搜尋,沿著絕壁攀岩而下的救援隊員找到了維克多·科瓦茨的遺體。
2014 年,一對來自鹽湖城的新婚夫婦在猶他州賽昂國家公園跳傘,28 歲的妻子貝洛斯因為降落傘未打開,直落 2000 英尺身亡。
2013年,跑酷愛好者巴維爾·卡申在16層的樓頂邊緣完成翻跟頭的動作時,不慎失敗而從樓頂跌落,失去了年輕的生命。
卡申的朋友拍下了他出事前的最後一張照片並放置在社交網路上。這一做法是得到卡申父母允許的,他們希望其他進行跑酷運動的年輕人能夠以此為戒,珍惜自己的生命。
2014年,25歲的英國人加雷斯·瓊斯在悉尼南邊海灘的一個90米的懸崖上挑戰「急速下落」,當時他還拍了一張坐在懸崖邊,晃蕩著雙腳的照片,這張照片最後成了他的遺照,兩天過後他的屍體被發現在不遠處的海灘上。
2015年,俄羅斯14歲男孩馬克西姆,在攀登莫斯科一座鐵路橋時不慎墜亡,他的朋友拍下了他墜落的視頻。
2013年,一群法國的小伙兒到阿爾卑斯北部一處山頂拍攝「極限單杠」的挑戰視頻,然而在拍攝過程中單杠根部斷裂,22歲的巴蒂斯特被慣性摔下懸崖,第二天才找到面目全非的屍體。
2012年,26歲的俄羅斯人列昂尼德試圖攀登工地起重機,不幸一腳踏空墜亡,他生前最後一段錄像湊巧被路人拍到。
2017年,倫敦北部劍橋市一名14歲少年格雷迪·拉塞爾是自行車越野極限運動愛好者,9月29日那天,他照例來到當地的聖艾夫斯滑板公園做訓練。當他試圖騎車衝上一條33米的斜坡時失控翻車,導致少年背部撞斜坡,隨後他臉朝下重重磕在了水泥地上,當即昏死過去。
經診斷,格雷迪兩節脊椎斷裂,面部骨頭全碎,掉了三顆牙,腦部大出血,命懸一線。當天,醫生為其做了五個小時的密集手術,終於奇蹟般地從死神手中奪下了少年的生命。
他的44歲母親朱莉和52歲父親斯圖爾特看到兒子面無人形的模樣,心如刀絞哭成淚人。
即使是盛名已久的「飛人瓦倫達」家族,在1978年73歲的卡爾在波多黎各表演時,從高空掉下身亡。
網上有太多極限運動失誤的錦集,我們不知道他們的結局是怎樣,也許死裡逃生,也許曝屍野外,只能從隻言片語中了解個別人的歸宿,太多的挑戰者默默無聞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外國人少」系列一直引發對極限運動意義的討論。
極限運動的確有死亡的風險,但不意味著歸宿就是死亡,中國探險家閃米特甚至承認本人很怕死,但不妨礙他對它的喜愛。
因為極限運動對挑戰者們來說,更多地意味著積極向上的冒險精神、對大自然和人體極限的征服欲以及以自己喜愛的方式活下去,死亡只是意想不到的副產品。
然而熱情和喜好不應該對失誤者的逝去負責。
即使是對於有30%死亡率的翼裝飛行來說,想要參加該運動必須最少完成過500次自由下落式跳傘,或者在過去的的一年半時間裡完成過200次自由下落式跳傘,並且接受一位有經驗、有資格的權威翼裝飛行教練的一對一指導。
以上只是入門條件,想要單獨飛行甚至參加比賽就要進行幾年的訓練,對各種專業技術和應急流程爛熟如心。
同時在飛行之前,要對當天的風向和風力有所測量,一旦有不適宜飛行都會停止,而飛行路徑都要按照規定路線以規避風險。
單獨飛行的施米德爾只有一年的翼裝飛行經驗;維克多·科瓦茨在試飛過程中下降太快偏離了原路線,當他打開兩翼時,高度已經很低了,拐彎時控制不住撞上山體。
芬蘭的極限運動狂魔Antti Pendikainen乘熱氣球到13000呎高空玩跳傘,隨後在高空脫掉上衣和降落傘,在下落過程中找到有降落傘的隊友,抱緊著他著陸。
「有天一早醒來,我忽然覺得我不需要降落傘,我現在就把它扔下去」,Antti在視頻中說,但是他為了這次的「裸跳」準備了整整一年。
真正的專業跑酷挑戰者並不會覺得跑酷就會骨折,骨折又是種付出和磨練,這是錯把衝動當真愛,錯把刺激當挑戰。
更不會受傷之後帶傷訓練,以為這是永不放棄的精神,用無知和不負責任來感動自己一個人。
他們更關注的是自己的身體情況,知道憑藉自己的身體素質什麼動作能做什麼不能做,並不會一昧地在危險場合翻滾跳躍。
詠寧在身體抱恙時仍然堅持攀爬,犯了極限運動中的大忌。
極限運動並不是欠債還錢,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危險,「干這行久了,早晚要出事」的說法更不能成立。
極限運動挑戰者應該將專業素養、職業要求跟冒險精神結合在一起,而不是為博眼球或其他理由去玩命。膽大妄為不顧安全的愛好者只能稱其為愚蠢而不是勇敢。
做好萬全準備,珍稀自己生命,才能接受極限的暢快和自然的饋贈。
(PS:萌新的公眾號「痞氣先生」,寫文不易,感謝大佬們關注支持!)
他要是肯離鬧市遠一點,找個沒人的犄角旮旯玩他的「極限運動」,罵他的人一定少一半。
@慵懶的貓0o 聖母說的好
國人都喜歡人血饅頭,就你喜歡大白面,是這意思吧? 他做這件事之前肯定預見過風險,有因有果。聖母令人作嘔的最大原因就是慷他人之慨,被跳樓的人無辜砸傷砸死這種事不落在自己頭上,是不會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考慮問題。
熱愛生命就應該做好保護措施,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和愛人負責。依靠高風險運動來博得眼球,也應該預計到了失手的後果。不過代價比較沉重----生命的代價。講真,看他的視頻我腳心都冒冷汗。
。
對詠寧本人不做評價,但就其行為而言,如果摔下去砸死人而他自己沒有死的話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不僅如此,生活中如果在居民密集區跳樓自殺未遂又把人砸死的,也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與人們的常識有所不同,即便行為人為追求一個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某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在刑法上仍屬於間接故意。
關於故意,刑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詠寧作為一個精神正常的而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在居民集中的地區作出此種行為,應當認為其對自己摔下去可能砸死人的這一危害結果是有認識的。其頻頻作出類似舉動,應當認定其放任此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屬於刑法上的間接故意。例如,行為人為了打野兔而對可能打放牛娃這種危害結果採取放任的態度,結果把放牛娃打死。此案中,行為人在預見到放牛娃可能中槍死亡的情況下,為了追求一個非犯罪目的,而放任放牛娃中槍死亡結果的發生。
類似的,在鬧市區跳樓自殺也是如此。如果在人跡罕至的荒郊野嶺跳崖自盡或者做極限運動時不小心摔下懸崖砸死人的,此時應當認定作過失致人死亡罪。此種過失,屬於過於自信過失,即預見到危害結果但由於荒郊野嶺人跡罕至因而輕信能夠避免。
實踐中,對過於自信和間接故意的區分一般要綜合判斷。二者的不同主要存在於以下幾個方面:(1)在認識因素上,對危害結果是否由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的認識不同。在間接故意中,行為人不僅認識到了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而且認為這種可能性可能轉化為現實;而過於自信的過失,行為人雖然認識到了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但認為在當時情況下,這種可能性根本不可能轉化為實。(2)在意志因素上,間接故意行為人雖然不是希望危害結果的發生,但對危害結果的發生並不排斥,而是聽之任之,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過於自信的過失則是對危害結果持否定的態度,根本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3)在間接故意態度下,行為人一般不可能採取積極措施避免危害結果的出現;而在過於自信的過失態度下,行為人在認識到危害結果將要發生的情況下,往往會採取積極措施避免或者減少危害結果。
一言以蔽之: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時候是否存在符合邏輯的可以防止結果發生的主觀客觀條件?如果是,就是過於自信;如果否,就是間接故
不知道他在墜落的那一刻,心裡有沒有過後悔……
中肯的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吧,其實他的這個行為不算是極限運動,他只是自己為了博取眼球、關注,自稱是:「極限詠寧」。但是我們看一下中國極限運動協會列出的極限運動:
所以「極限詠寧」他做出的行為不是極限運動,只是打著極限運動的名頭在「作死」,相信許多朋友都看過了他墜樓的視頻,在最後的牆面上他如果有練過一些爬牆的訓練的話他絕對是可以安全地到達屋頂的,我自己是玩跑酷的,我也教過很多初學者怎麼上牆,有些初學者力量很差勁但是只要手摸到了牆的頂端基本上都是憑著腹部保持身體一點點很艱難的上到牆上,但是看視頻中幾經掙扎卻無法爬上高樓的「極限詠寧」,我覺得他並沒有很穩紮穩打的身體素質。所以我覺得如果明知自己體力不支或是自己的身體素質比較弱的話,就這樣去高樓上「作死」,並一直以來發視頻聲稱自己玩的是極限運動的這樣的行為真的是太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了,這樣也給極限運動帶來很大的影響,給很多不了解極限運動到底是什麼的人更加加深了對極限運動的誤解。
保安被11層墜樓女子砸中雙雙身亡:毫不猶豫伸手 _ 新浪社會 _ 火狐中文網
貼一個今早看到的新聞。
如果這個新聞中,只是女子跳樓死亡,並沒有任何人被砸中,是不是會有人覺得這個女人很可憐。
但是現在,會不會覺得這個女人很可惡。
如果詠寧掉下來的時候,恰巧砸中了某個路人,你會不會覺得他活該甚至可惡?
如果因為他的那些視頻,導致某個建築項目進度被拖慢,多少工人沒工開,你會不會覺得他活該?
這些事看似是他自己的事,但實際上都有可能危害到公眾安全。
國人最喜歡做的兩件事:逼良為娼,勸妓從良。
平時:中國男人為什麼猥瑣、膽小又油膩,只聽說過外國男人喜歡去冒險?
出事了:這個中國男人是不是sb,對自己和別人沒一點責任感為什麼要去冒險?
我看了他墜亡的視頻,然後晚上夢見以前去丈夫的老家湖南,孩子的爺爺逼著我兒子玩那些破破爛爛的驚險過山車的事,小小的兒子坐在上面讓我在下面看著他搖搖晃晃的,他緊張地要命,我也在下面心驚膽戰,做爺爺的還罵罵咧咧說他膽子小,我很不開心。孩子的父親沒有站出來為兒子,為我說句話。那個事我印象深刻。我當時就很不開心,現在還會夢中驚醒。就算兒子是真的膽小,我也很反感這樣子對他,強迫一個幼兒去玩他不怎麼願意的事情,讓幼兒的母親在下面心驚膽戰。我現在想起來還會淚流滿面。這種追求刺激的事和成功沒太大關係吧,昨晚看了詠寧墜亡的掙扎視頻,其實他最好活著,這樣才能知道他摔下來之後有沒有後悔。遺憾的是他死了。以往看他的視頻我就覺得他在作死,想賺這種錢,是需要有專業團隊和保護措施的。他是不是也有一個和我兒子一樣的爺爺,讓他以為這種作死是一種勇敢?我覺得以後我要告訴我兒子,首先要珍惜自己的身體,珍惜自己的健康。詠寧所謂的為了母親,我覺得作為一個母親來說就是放屁!孝順父母的方法千百萬種,他這種只是為了他自己追求刺激和追逐名利的心罷了。返回來說我家的事情,已經積累了太多關於愚孝,關於老人橫加干涉的事情,我認為對我這樣一個普通的母親而言,首先我要勇敢起來,保護自己的孩子。孩子的父親,他要是繼續縮著頭,我就當他死了。
第一反應就是活該,哈哈哈哈,要爬高就別去鬧市區湊熱鬧,去爬高壓電線塔啊,又高又刺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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