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吃飯在菜里吃出蟑螂怎麼辦?

吃到一半發現一隻煮熟了的小強。如何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這種事,對於我們做餐飲的來說,太正常了。

樓上說換一盤會被坑,難道會吐口水?那是你經常乾的吧!

一般菜品里都會遇到鋼絲球,塑料袋,蟲子,最最最常見的就是頭髮。讓顧客看到很不爽,甚至會噁心。會氣氛的說,下次再也不來了。

但我明確的告訴你,這是在任何一家餐飲都是不可避免的,無論是星級飯店,還是沙縣小吃。只能說次數上可以減少。

遇見這種問題,該怎麼解決?那要看你在菜里發現了什麼。

鋼絲球,頭髮,塑料袋等,一般是換一盤菜,但是在我接觸的所有飯店裡,都是從新做一份,也不會吐口水,看著我的眼睛,現在的廚師以及服務員素質都很高。

如果你不願意換一盤,要求免單,那是可以的,就是退菜,經理也會很樂意。我說的免單,是那一道菜,而不是整桌子菜!

如果遇到像蛐蛐那麼大的蟲子,創可貼,甚至煙頭等,那麼問題就稍微嚴重了點,那就看你當時有沒有雄性伴友在旁邊了,如果有底氣,那你就大聲嚷嚷,有時候嚷嚷兩句,可比你打什麼315管用多了。這樣要看這個經理有多大許可權了,整桌免單是有可能的,一般會給你5折,送代金卷之類的。

如果你還是不夠解氣,那就看你在什麼城市,在什麼樣的飯店吃飯了。如果某某條件都夠,直接打電話舉報。我建議匿名舉報。

比如無錫,無錫準備申請文明城市,只要你在飯店所在街道的衛生部門舉報,那麼不出48小時,肯定有相關人員登門拜訪的。哎!


拿小刀把小強切掉一半,

然後捂著肚子倒在旁邊。

之後就隨便你了吧。。。


朋友和她老闆去吃早餐:拉麵!

朋友老闆吃了一半發現碗里有一隻死蒼蠅,叫餐廳領班過來解決,領班說重做一碗給您,朋友老闆怒拒:必須陪我500錢,否則給防疫站打電話舉報你們。

領班請經理出面處理,經理用筷子挑起黑色肉肉看了一眼一口吞下: 花椒炸黑了,沒事!

朋友和她老闆收起佩服的眼神一路乾嘔著滾出了餐廳……


資深吃貨及蒼蠅館子愛好者試答:

1. 保護現場,在解決問題前拒絕店員小妹兒把菜端走毀滅證據。

2. 據理力爭,找經理解決,越高檔的飯店可以爭取的補償越大,建議直接退了,換一盤有可能被黑。

3. 深藏功名,問題解決了就好,別太為難店員小妹兒。要不要提高聲音維權,看您和飯店關係,看您心情,看您同桌食客態度。如果飯店解決問題態度好,就別掀桌了。雙方互相體諒著,吃好這頓飯最重要了,您說是吧?

看了樓下餐飲業兄弟回答,補充兩句:

無意爭論,解決問題的建議是為了遇到此類情況省事兒不堵心,換一盤兒食客之前的不適還沒減退,加上會擔心店家把蟲揀出重新上桌,沒法全心享受這道菜。吐口水什麼的,見仁見智。無錫錫幫菜吃過多次,尤其愛醬排骨和腐乳汁肉。您那兒的餐飲從業人員素質高,群眾喜聞樂見,吃貨之福。


放生吧,它只是煮昏了


看情況羅,在北京發現異物基本上處罰是2000元起,但是索賠可能沒這麼多。這樣你就有足夠的談判空間了,是私了還是舉報給衛生監督所,店家基本有個比較明白的判斷。關鍵是你需要拍個照保留證據,否則威脅不了店家的。


2015年10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號)》中第一百四十八條如下: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任何食品的不規範生產和銷售都符合其中的賠償準則。包括變質、有異物、異味等情況,均可以留取物證(這是非常必要的,把一切和食品生產、銷售者有關的信息和食物變質情況的直接證據錄像、拍照進行保留。),對相關部門進行舉報。賠償金額遠遠高於購買價格,絕對保護消費者權利。而 @上官一楠 的回答中根據發現異物的惡劣情況等進行不同程度上的妥協處理,是嚴重錯誤和缺乏維權意識的。同時他的回答也缺乏法律條文的支持,是對讀者的嚴重不負責。


蟑螂的話,要求免單,這麼大的東西!

如果是小飛蟲,鋼絲球,頭髮等小東西的話。

視餐廳檔次而定,學校食堂,路邊小店的話,和老闆說一聲,然後就算了吧。

難免的,如果次次都這麼糾結,要麼以後別在這種地方吃飯,要麼自己得糾結死。


老闆,麻煩你把這碗吃了。


老闆吧蟑螂吃了


老闆直接給免單了


找店家維權啊


難道除了「給我換一盤」還有別的答案?


開什麼玩笑,千萬別聲張啊,也別找老闆賠了,這特么是蛋白質啊,是肉啊,老闆沒找你多收一個葷菜的錢就算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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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的,表打我。

當然是找老闆維權嘍(正確答案好沒意思哦),雖然老闆僅僅可能再換一盤,但是我想你應該是沒胃口再吃了吧;或者本餐免單,這應該算是較為圓滿的結局了,但是我想你以後再也不會來這家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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