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生人社會好還是中國熟人社會更好,博弈論的囚徒困境能解釋嗎?

今天看了點博弈論,提到了一個重複博弈的問題。因為鄉村人低頭不見抬頭見,所以重複博弈次數增加,致使合作可能性更大。但在大城市往往是一次博弈,致使人沒有後顧之憂,那麼此時就會陷入囚徒困境,這樣的說合理嗎?在中國似乎是這樣,但在美國或者英國也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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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問是不是再問好不好。

美國申請大學的recommendation letter(推薦信)以及畢業後找工作的各種networking(字面就是找關係),內部推薦都表明美國也是一個處處充滿了找關係的社會。


美國上流社會熱衷於舉辦聚會那是什麼?各社區的互助會是什麼?

黑人高管少,真的只是因為膚色而不是人脈少?那題主怎麼看印度高管多?

哈佛耶魯對校友子女有優待,這就是人脈優勢制度化。

中國農民工在城市,熟人社會對他們來說也就是喝酒打牌,能找到什麼門路么?

北上廣深大量白領,日常中能用到多少熟人?

老家的人人都是熟人的情況下,你還真以為熟人就不用出錢了?也就是欺負外地人罷了。

熟人社會是常態。只是經濟發達了,不是熟人才有的規矩,大家能多用一些罷了。

所以,規定之外的廣大灰色區域,總還是需要人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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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英美還有一特點,連法律條文都要請律師才看得懂。這等於再加了一層玻璃天花板:富人家族而不是暴發戶,家庭教育和人脈讓家族子女更容易掌握法律的邊界。這個全世界都有的現象在英美那種閱讀門檻極高的法律體系被劇烈放大了。富人家族能安全利用法律的機會也高多了。而玻璃頂下面的普通人家,則面臨了巨大的犯法危險。

宏觀上保證了,社會階層更加固化了。

其實,就是中國鄉下那種熟人才能用規則,外人我就欺負你不懂規則。

只不過美國識字率高,要玩更高級的花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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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12306之前有一個案子,學生代網上購票被控告。代購是否違法不談。我們只看農民工部分。他們不懂網站購票,他們只能用老辦法。

規矩再好,對不懂的人來說就是白搭,他們還得靠熟人。

熟人社會和生人社會,區別其實是法律,規則是否細緻。

但細緻的規則往往會採用大量專用詞語,其含義脫離字面意思,這會損害中下層的閱知權。

兩項比較,我認為中下層能大概讀懂規則的前提下,生人社會的優勢,如果做不到閱知權的保障,那其實可能反而是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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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身邊吧。

有時候媒體報道一些鄉下人鬧,媒體會說規則早就貼出來了啊。

但各位如果有去窗口辦事的經驗就能體諒他們為何鬧。鄉下不正規的先不看就看最好的一線公開窗口,問題還多著:公告貼大門,不專門跑去看不知道;公告含糊不清看了還是不懂;辦事指引泛泛的還得去諮詢台。

規則細緻的好處不少,但脫離人民閱讀水平和教育水平太多,那就是損害中下層了。單方面強調法律要嚴格執行下去。那其實是人民的敵人。

當然,對大學生群體來說,能看懂法律條文(特別是在中國),有媒體偏袒。剛脫離父母要進入社會,但還未真正承擔起養家的責任。這時候他們想當然的以為人人都應完全懂法並會遵循法律和規則。

然後還自我麻醉以為是「普世真理」,輿論上大叫呼籲法治而忽視了法律和規則是否能被多數人讀懂。

這也挺可惜的。

所以,我還是那個純粹的「中國思維」的實用主義者,不迷信,看療效。

不要盲目追求規則細化,不要盲目要求法制密不透風。熟人社會能辦好的,不要以為用規則變成生人社會就一定更好。要慢慢一點一點改。外部條件變化了,要容忍暫時適量的回退到熟人社會。


美國不是生人社會。。。只不過對移民來說是。你在中國再NB,到那邊啥都不是。被平等了而已

我以前的印度老闆跟我們炫耀過,他到一個地方,首先跟局子里的警官們搞好關係。平時免免無關緊要的交通罰單都是小事,萬一出麻煩了也有人照應

這就比只會宣傳「美國人守規矩,我們來這裡就是要守人家規矩」的那些老華人,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三哥能在IT界把華人搞下去,不是沒有原因的


樓主想跑偏了。核心問題是,只要法律能得到貫徹落實,潑皮無賴能夠被法律懲罰,司法漏洞能及時修補,立法者不為了道德感而裝逼,那麼是不是熟人社會都無傷大雅。

但問題就在於我國做不到。政令不通,法令不行,漏洞不改,潑皮無敵。


這麼說是合理的。但是請問如何評價「好壞」?

其實這玩意沒有好壞。不過是不同社會的不同規制方式。

你也說了,在一個小共同體裡邊,個體是可以自發選擇合作的;而大共同體則不會。這解釋了很多,例如中國是「人治」,而歐美是「法制」。所謂法制,就是通過契約來強迫人達到合作。

我們可以想像,在小共同體裡邊,法制的成本是巨大的,因為他們自我約束的力量強大,政府提供司法就顯得多餘了,因此人治的效率大於法制的效率。所以在古代中國,政府的權力其實遠遠小於現代政府,而民間的自我約束力量很強大。

然而在大共同體裡邊,就不同了。這時候單純依靠人情、關係來保護產權和契約的執行,就會遇到很多困難。所以我們只能感慨道德淪喪,世風日下。

這個時候法制的效率就高於人治的效率、所以這玩意沒有好壞之分。


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人脈等於財脈這句話哪裡都是行得通的。樓主對國外幻想太多了。中文叫關係,英文叫connection或者networking.二者定義相同但是內涵不同。


法律和制度不是憑空跑出來的,也不是天然公正的。明規則也好,潛規則也罷,都是的社會關係,是人之間博弈的結果。

之所以現代社會能在部分事務上實現法治,實現照章辦事,是因為現代社會由於生產力的發展,有足夠的資源來提供這些產品和服務。比如考個駕照,辦個護照,買瓶礦泉水,找A受到刁難可以再去找B,掌握資源的人有的是,很難形成卡特爾式的聯盟。當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變得稀缺,這事兒就變了。一如很多答主說得那樣,即使在美國,在大城市,找工作、寫推薦信或者談某些生意,是要有人情、找關係的。


站在社會協作的角度來講,純粹的熟人社會制約了人與人之間協作的規模,畢竟你不能突破鄧巴數的局限。也因此導致了生產力無法突破瓶頸。這是個典型的農業社會。為了能讓更多人進行社會協作參與社會生產,於是產生了各種近現代法律,使得陌生人的協作獲得了基本的保障。於是越來越多的人口可以聚集於城市,也因此造就了超大城市的產生。


美國人也是靠關係的。但是他們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美國人把巴結人說成是:speak kindly。

美國人把腐敗說成是明碼標價。

我們是有點誤入歧途的意思。

沒有關係,哪促成那麼多好事,經濟和公益,科技都需要關係啊。

其實哪都是一樣的。非要說不一樣就是比我們有錢,比我們先進。


題主需要明白囚徒困境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囚徒是沒有共同利益的只為了自己的利益,即

條件1博弈者追求自己的利益大於雙方的共同利益的群體

反過來說,歷史上常常有遭到拷打而堅決不招供的人,例如中國共產黨員,這個時候就沒有囚徒困境,而只有協同效應,共產黨員反而可能在線人的暗中組織下,進行串供。

這種情況概括一點的說

條件2博弈者認同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

社會的各種博弈有可能在條件1下進行博弈,也可能在條件2下進行博弈

顯然在條件2前提下進行博弈是一種更理想的狀態

中國社會之所以能夠是熟人社會,一個原因也是中國的博弈更多的是在條件2的前提下進行博弈的,否則人和人之間這麼近,各種囚徒困境一定會造成巨大的傷害

中國之所以有更多的條件2前提下的協同博弈,這和傳統上的儒家的宣導是很有關係的。

儒家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這個就是一個提倡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的主張。

從經濟的角度上來說,中國的製造業,整個東亞的製造業在戰後迅速的發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東亞的儒家文明能夠更多的進行協同博弈,而不是囚徒博弈。

其中最典型的是日本製造業,日本人創造了一個嶄新的製造模式,其汽車製造模式被稱之為精益生產模式,因為麻省理工的研究而在全球有了較大的推廣,其實日本製造業在幾乎每個行業都和汽車業差不多,都強調工人工人之間的協作,以及在這個基礎上的精益求精。

反過來說西方社會要學習精益模式就存在很大的困難,原因就在於文化,因為精益生產是根植於儒家文化環境提倡的和的文化,即協作的文化,在這種文化下面,囚徒博弈少,而協作博弈多。


非熟人社會裡,也是有重複博弈的,方式有所區別而已,用的是品牌和地址,而不是具體的個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就是這個意思,為什麼會有廣告和公關也是這個原因。

此外,合作和互助是有嚴格區別的。在熟人社會裡,更多的是互助(即互送人情),而不是合作(比如合夥開店、修渠)。互助是沒有懲罰機制的,但是合作有,互助以付出為前提,而合作以獲利為前提。

越是現代的社會,人口越多,城市規模越大,關係越複雜,社會功能越複雜,需要的資本量越大,缺乏懲罰機制、以付出代價為前提的互助的局限性就會越明顯。


if (I have some friends in power)
{
I choose China;
}
else
{
You know;
}


國內一線城市的新興如互聯網行業就屬於陌生人社會,生存靠自身產生價值。

三四線城市尤其資源型城市則是熟人社會佔主導。

陌生人社會和熟人社會沒有絕對的國別、行業、層級劃分。如果有,大概是:

行業越新興,則社會關係越依賴自我產生的價值,越傾向於陌生人社會。反之亦然,二三線、資源型等缺乏新興行業的城市,則越傾向於熟人社會類型。

個人所處層級越低,互相價值交換越少,則越傾向於陌生人社會。還是互聯網公司,碼農只需寫代碼賺錢,這就是陌生人社會。但是一旦走入中層,你會寫代碼就不是你所處社會階層的玩法的核心能力,只能是你成功的必要非充分條件。

我認為,你身處陌生人社會還是熟人社會,只看上述兩個條件。和身處什麼國家沒多大關係。

美國可絕對不是陌生人社會,黑人歧視,白人的抱團、教育資源的富人階級壟斷等等。

沒有回答問題,評論區不開放,請點沒有幫助。


我想說的是美國並非生人社會。就說一點,中國有高考,無論出身什麼家庭,只要夠努力,都可以通過高考進入大學,而美國申請大學是需要推薦信的,推薦信的來源便是熟人社交,包括世界級名校哈佛耶魯都有對校友子女優待的慣例,這已經形成了隱形的人脈優勢慣例了。所以美國並不是生人社會,更別說畢業後找工作的各種內部推薦什麼的,充分暴露國人對於外國月亮幻想太過美好了。


最可怕是 熟人社會長大 生人社會生存


先前看了幾篇文章,了解了博弈論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之上,雙方甚至多方,快速找出最優秀的解決方式,討論推想並實行。社會關係,我覺得你應該玩微信,知道有朋友圈,還有其他的聊天軟體,人脈圈,QQ,微博等等,我認識你,我聽說過你,你的事情我聽說了,用英文或者其他的語言都能表現出來。說明人類本身就是存在團體,圈子。我不懂什麼囚徒困境,感覺不存在好壞之分,美國國名的民主,中國群眾的樂於獨裁。不知生而為何?人人平等,盡在時間面前,呼吸的空氣都不一致。越來越崇拜王陽明,孔子這種立德立功立言。


我覺得就題主的問題來說,核心是「熟人社會好還是生人社會好,怎麼用博弈論來解釋」。

很多人都說了,我還想再說一遍,美國真不是生人社會啊。你剛去一個地方,可不能說那裡就是「生人社會」,只是你不認識那些人而已。

個人觀點不傾向於什麼社會,只要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就是好社會。


請問題主是怎麼產生美國是生人社會這種錯覺的?

還有博弈論不是這麼用的


每個人喜好不同,所以不能評價哪種好,只能評價哪種更適合什麼性格的人。性格外向的人更適合熟人社會,內向不善言辭的人適合生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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