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民日報關於烈士羅昊的報道?
01-01
人民日報:陸軍第12集團軍一戰士訓練時犧牲(圖)_新聞
首先 羅昊是軍官 在新聞報道中用了 戰士而不是 軍官或幹部一詞是不準確的 雖說幹部戰士 政治上平等 但不準確的報道本事就是對英雄的不尊重
其次 這後面的故事和各級機關的政治利益我們暫且不糾結 但什麼時候我們能讓呼籲科學訓練 呼籲安全防範的專家有話語權 什麼時候能把以人為本當回事
第三 我們天天喊以人為本 但我們除了補償幾百萬(這還是超常規補償) 什麼時候能建立合理的機制讓因公犧牲的英雄的親屬得到合理的保障
喪事當喜事報,TG官場屢試不爽的一貫招數:
跟當年的王傑、歐陽海、雷鋒等軍人的事迹一樣(官二代賴寧也是),都是把「悲催災難事故」吹噓成見義勇為的好人好事,胡亂添油加尿,感天動地的胡謅一通(通常都有神馬助人為樂的橋段),拚命遮掩了相關領導人實際應該承擔的瀆職和失誤責任,一旦把死去的倒霉鬼吹成大英雄大模範大標兵,相關領導就無需擔心追責或者受處分了,說不定還能趁機升官發財平步青雲呢,所以說是「喪事當喜事報」。
新華社、日人民報、解放軍報圈養的上萬職業吹鼓手,專業就是干這個的。在60-70年代騙騙愚民大傻子還可以,如今是《紙牌屋》深入人心的時代,這種「英雄事迹」就當冷笑話放屁了。TG的宣傳一直都是縱做鬼,也幸福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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