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在英國已經開辦了倫敦子行,為什麼還要開辦倫敦分行?
英國當地時間12月1日,中國工商銀行倫敦分行正式宣布對外營業。這是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大陸地區銀行在英獲准成立的首家分行。工行董事長姜建清表示,倫敦分行將和現有的倫敦子行一道,主要從事商業銀行業務。其中,倫敦分行將以大額批發業務為重點,倫敦子行以零售和中小企業業務為主。
先區分一些概念:本題中的子行是中國工商銀行(倫敦)有限公司,分行是中國工商銀行倫敦分行。前者是獨立的法人公司,是中國工商銀行的子公司,後者是分支機構,是中國工商銀行的分公司。
關於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的區別就不解釋了,具體說下這兩種在境外銀行的區別吧。
這種同時開設境外法人公司和境外分行的模式非常常見。一般來說,當地監管部門對於外資銀行法人公司和外資分行有不同的監管要求。法人公司,可以開展業務的種類較多,但也會有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要求;而外資分行,業務種類會有限制,相應的監管指標要求也相對簡單。因此,把零售和小企業業務放給境外的法人公司,這些業務不至於使法人公司超出監管指標要求。而把大額批發業務放給境外分行,可以利用總行的授信優勢,而不佔用境外法人公司的指標。
我國對於外資銀行也有著同樣的安排: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外國銀行將其在中國境內的分行改製為由其總行單獨出資的外商獨資銀行,應當符合《條例》和本細則有關設立外商獨資銀行的條件,並且具備在中國境內長期持續經營以及對擬設外商獨資銀行實施有效管理的能力。
第二十七條 外國銀行擬保留1家從事外匯批發業務的分行,應當在申請籌建外商獨資銀行的同時提出申請。
在中國加入WTO之前,外資銀行在我國只能以分行或辦事處的形式活動,加入WTO之後,我國允許外資銀行成立法人子公司,並享受國民待遇。因此,外資銀行進入我國的途徑一般是辦事處——境外分行——法人公司(並保留1家境外分行從事外匯批發業務)。
而由於英國的監管機構對境外銀行的要求不同,除了中國銀行是在民國期間就開設倫敦分行,之後英國一直未允許中國的銀行以分行形式進入,所以工農建交這幾家都是以在倫敦成立法人公司進入。直到2013年的第五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才談妥。第五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政策成果47.英國監管機構同意考慮僅從事批發業務的中資銀行在英國開設分行的申請,這將提高中資銀行的資本和流動性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務於中英雙邊經貿往來。
因此,中資銀行進入英國的途徑則相反,會以法人公司——法人公司+境外分行的方式開展。
根據當地監管、業務特色、流程以及與國內母行的關係,利用不同的身份——獨立法人or分支機構,開展不同類型的業務。
這種通常都是兩塊牌子同一撥人吧...其實很簡單。說的實在點分行成立目的是libor和英國期貨市場操作。子行做其他的零售業務
一套班子兩套牌子,處理事情可以遊刃有餘,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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