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立被曝播出前拒審片,暗示《演員》節目組把錢打入個人賬戶.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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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立被曝播出前拒審片,暗示《演員》節目組把錢打入個人賬戶_娛樂_騰訊網

12.16更新。上面這個被刪了,連同網友們三千多條的評論一起。哎。看這個吧,希望不要哪天全網刪

今日神評論:袁立被曝播出前拒審片,暗示《演員》節目組把錢打入個人賬戶

(一些不存在的網站上還有記錄

https://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http://ent.qq.com/a/20171214/027442.htm

https://archive.is/XRH7T

https://archive.is/Ku7IH

吃瓜的時候突然感覺自己知識不足,啃不動瓜。

比如播出前一天晚上審片符合流程嗎?

不審片塑造神經病就合理嗎?

不審片被塑造成神經病被害者有責任嗎?

剪輯的邊界究竟在哪裡?

打款到個人或公益基金什麼區別?

酬勞的稅是誰交?袁立還是浙江衛視代交?

『暗示把錢打入個人賬戶』這是件不好的事嗎?

不把錢打入個人賬戶的話,受益的是袁立還是浙江衛視(感覺取決於稅由誰交)?

「高超的談話暗示技巧」這一段話如何理解?

文中圖片

有沒有懂行的講講?

太多很明顯的暗示了,哎,帶節奏咋就這麼容易。


我看到一個有點專業的評論,這樣理解對不對?

鼠半仙大人樣:

來看這樣一個問題: 浙江衛視將勞務費打給袁立 需要根據勞務所得代扣40%的個調稅 根據前述信息 袁立索要的80萬是稅後收入 折算下來應該稅前收入是118萬 浙江衛視直接打款到基金會賬戶的話 他自身可以少支出38萬 而且捐贈人還是浙江衛視


這評論好有意思

用戶5479106224

1分鐘前

回復@不一樣噠二貨:這說明浙衛給基金賬戶經常轉私人勞務費以避稅,搞多了,自己都以為往私人賬戶轉賬是非法的了。


風波又起

袁立回應


其他文中圖片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成立塵肺病診療專家委員會,以提高塵肺病診療水平,維護塵肺病患者健康權益,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辰擔任主委.由40位相關專科領域專家擔任委員,其主要職責是:協助加強塵肺病臨床診療隊伍建設。

很高興看到這個消息。

忍不住再嗶嗶一句,在本問題很多新的回答中,遵紀守法在很多人看來是蠢是傻。但是法律存在是有意義的,有陰影一定是因為也存在光明,不做錯事在很多時候更可以保護自己。袁立如果不是遵紀守法,在這波撕逼大戰中,相關方一定可以揪住基金會稅務財務的問題做文章,屆時她會處於什麼樣的境地。

很多慈善機構的信用都破產了,很高興看到真的有守法正規真心做好事的慈善基金會,這與她本人是不是公知,是不是精神病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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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關於合理避稅。簡單講一個合理避稅應該有的真.面目。首先合理避稅的前提是合同資金流各種資料拿出來哄的住人,看起來沒破綻,假如合同雙方協商好,勞務報酬捐給基金會,那麼出錢方和基金會搞個捐贈,付款給基金會,皆大歡喜。但是這種情況下,付錢的那一方是大善人,付出勞動的一方就是楊白勞。而另外一種情況,雙方商談並簽訂了勞務協議,某一方說為了不交稅我把錢打給某基金,回頭到了基金會你自己拿出來隨便花,這波操作模式就是逃稅了。神操作模式下還有兩種情況,假如合同約定稅後酬勞,稅務局根據勞務協議進行稽查時付款方需要根據協議補稅,支付滯納金和罰金,勞動者根據合同拿到的是稅後收入不用承擔相應後果。如果合同約定的是含稅價,偷稅的就是勞動者,鍋就要勞動者背。所以對於勞動者而言正確安全的做法就是本次爆料的這種簽訂稅後報酬協議,拒絕協助偷稅漏稅的做法。至於什麼稅前扣除什麼發票什麼納稅義務人什麼代扣代繳,都離不開誰掏錢這個根本原則。如果商量的不是稅後收入,而是支付方把全額含稅收入打給勞動者,那麼現在關於勞動者偷稅漏稅的通稿肯定漫天飛舞了,對嗎?在這裡一定要給知法守法,規避了陷阱的好演員打call。

評論里有一些偷換概念混淆黑白智商捉急的,真心懶得解釋了。想和裝睡的人說明真相真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不再編輯和回復了,希望大家可以多看一些資料,不要被虛假和謊言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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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衛視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盤。

不是所有人都明白財務和稅務,就簡單解釋一下。在中國的稅法中,所有薪金所得,勞務收入,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勞務所得,還需要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假如公司的小白領,在取得工資收入時實際到手的工資都是和勞動合同里的不一樣,會少一些。從合同和爆料截圖看,袁立和某衛視約定的是到手報酬,也就是稅後報酬。無論某衛視代扣代繳多少稅金,都需要給她支付到手報酬金額80萬。

對於公司而言,假如在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時候提供支付給有資質的基金會慈善機構相關支出的證明,這種行為屬於捐贈,不需要繳納各種個稅和增值稅等稅款,並且所得稅彙算清繳稅務局也承認這筆支出。這就是某些機構想用直接打款給基金會取代支付給個人賬戶的原因,為了避免支付稅款。

已經解釋到這個地步了,如果還有人說某衛視直接打款給基金會不會逃稅很合理不會有任何問題,那隻能說不是天真(chun)就是無邪(huai)了。

直接把錢打給基金會,那麼這筆支出可以作為某衛視的捐贈支出,不需要繳納各種稅款。慈善行為與袁立無關。袁立參與這個活動本質上是勞務性質,應該交3%的增值稅及一些附加稅。同時還有40%的個稅。演員很多簽約的時候約定酬勞都是稅後,也就是合同約定的是到手的稅後報酬。同一個事件,有不交稅和交幾十萬稅金兩種結果,所以你覺得打款給基金會這種要求,是想達成什麼目的?

假如袁立答應了,等她以後想把自己的勞務收入拿回來,就必須要從基金會的賬戶里拿錢。假如她真的這麼做了,某衛視肯定有辦法把這件事挖出來,說她挪用善款。這事情就大了,到時候誰知道這是不是她的勞務報酬??

從袁立個人賬戶打給基金會是捐贈,從基金會賬戶拿回自己勞務收入就是貪污。假如袁立從基金會賬戶取錢出來不論是不是做了公益,那結果只會被一盆髒水潑過來。就連袁立拒絕把自己的勞務報酬打款給基金會,都已經變成所謂的知情人的爆出的袁立黑料了,他們覺得這是袁立根本不是真心想做公益。

在大家的鄙視下,這個爆料音屏已經被騰訊屏蔽了。不過水軍又開始了新一波的賣蠢,說袁立的私人豪宅價值千萬裝修豪華。卧槽!別人那麼多年的大明星,做了那麼多年的慈善,非要變買所有家產,住宿牛棚里。才是真的在做好事?某衛視的豬隊友秀蠢秀智商下限,也要有個限度。

不要把所有人都當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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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與上面的內容無關,只是順便給大家提供一下怎麼向國家稅務總局和杭州國家稅務局舉報的方式。010-12366和0571-12366。打通後選擇國稅局,然後選擇舉報。在舉報之前可以先去天眼查去查詢想舉報的相關企事業單位的企業信用代碼。這樣舉報才有效喲,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哦。


問題中以下幾點疑問因為涉及專業,還是可以解答的。

①打款到個人賬戶,屬於個人收入,打款到公益基金賬戶,屬於公益捐款。

②酬勞的稅應屬於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由酬勞支付方作為代扣代繳單位向稅務局申報繳納稅款,至於稅款由誰負擔,要看演藝勞務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約定由浙衛負擔稅款,那麼稅款金額是高於約定由袁立負擔稅款的金額的,沒有為什麼,稅法就是這麼規定的。按照常規,應該是浙衛交稅,然後把稅後收入打入袁立個人賬戶,並把完稅證明交與袁立。

③暗示把收入打入個人賬戶是件不好的事嗎?

根本不需要暗示,正規的演藝勞務合同上應該已經註明袁立的收款信息(收款方姓名、銀行名稱、賬號),這是需要明示的信息。

就聊天截屏上的對話看,是浙衛在與袁立協商,想把她的收入打到公益基金賬戶,而且想不繳稅,需要公益基金方出具捐款證明,藉以幫助浙衛「偷稅」,此處有重點,就是浙衛在企圖以公益基金捐款的方式支付演員報酬,熟門熟路,應該不是第一次的行為,這種行為屬於違反稅法的行為。

稅務稽察部門可以派組入駐浙衛財務部門了,雖然已到年終,當年稽察指標不知是否已完成,如果緊緊手,農曆年前還是能保證國庫坐收一筆的,數目應該很驚喜。

④不把錢打入個人賬戶,受益的是浙衛,因為可以省掉支出一筆稅款,而把個人收入打入公益基金賬戶屬於公器私用,會造成公益賬戶資金往來混亂,公眾信任度下降,袁立可確定收入金額不實,個人信譽受損。

⑤「高超的談話暗示技巧」一說,屬於純粹的自做聰明的黑袁立。浙衛本想藉此搞事情,卻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暴露了浙衛偷稅的違法行為,哈哈,夠蠢。


袁立的勞務費當然應該打入她個人的帳戶, 至於怎麼處理那是她的事情。如果直接打入基金會, 那就變成浙江衛視在捐款, 性質完全變了。


袁立沒毛病。這幫人是在給袁立送彈藥的么……

公益基金會的錢怎麼花我不清楚,但是肯定有審計和查賬的。所有花銷都要把發票帶回來,捐贈也要帶回相應的憑證;就算公益基金會是袁立創立的,袁立也沒法隨心所欲的花這80萬。

舉個例子,我最近寫了一篇稿子,拿了1萬稿費,但是要扣稅,我心疼,就跟發薪機構說錢放在你那裡,下次我在北京亮吃人均1000的飯,或者出差在外地住了30天賓館後,開好發票拿來報銷,這樣就不必扣稅了。這是1萬塊。

我最近寫了十篇稿子,拿了10萬稿費,為了合理避稅,我想找一些企業可以抵扣的消費發票。餐費不能開太多,企業的招待費是有比例上限的;住宿在普通城市300一晚,我住一個月還不到1萬;租車6000一個月;油錢3000一個月;電話費500一個月;我一個月飛10次,機票也不到2萬;這是往死里找發票,一個月也湊不上5萬塊。

我最近出場費,拿了117萬(80萬收入+37萬個稅),我想想找117萬的發票抵稅要操的心以及冒的風險,悲傷的選擇了依法納稅……

節目組的小算盤

節目組如果把80萬打到公益基金會頭上,那就是捐贈,不但不用交稅,還可以抵扣一部分節目組所在單位的應繳稅款,11%*80萬=8.8萬。

但是節目組把80萬打給袁立,需要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80萬是到手價的話,應交稅金37萬左右。

一來一回節目組所在單位就能省45.8萬的稅,那不是直接給國家造成稅金損失了么?

袁立沒毛病

關鍵是,這80萬本來就是袁立的個人勞務收入,納稅之後可以合法開銷,為什麼袁立還要暗示把錢轉入她的私人戶頭?這是除了把袁立當神經病之外,還把她當傻嗶么……

這事是真的

雖然騰訊娛樂上刪了,但是Google上有快照啊。


「你打到公益基金會你不用交稅我也不用交稅,但(注意這個詞)問題這是公益基金會的鈔票……」

這段話的感覺就是浙江衛視提議把酬勞直接打到她的公益基金會帳戶上,由袁立再私自挪為己用,這樣浙江衛視和袁立個人都可以避免一些稅費?然後袁立說這樣做會把她抓起來,貌似是說錢打到基金會就是基金會的錢,自己個人不能隨便動這筆錢。

如果這段爆料來自衛視工作人員想抹黑袁立,那估計只能自食其果,這下可以查查衛視的賬了


哎,店大欺客欺負人慣了。以為袁立老師過氣了,好欺負,就潑髒水唄。看看怎麼對鄭爽一類小花的,看看怎麼對這些老演員的,心寒。

拒審片?演員本來就沒有義務參與審片啊,要是都參與審片,十幾個人呢,要是按每個人的意願剪,那不亂套了。

賬戶問題?我天,個人酬勞憑什麼打到公益基金的賬戶上,這個本來就沒得噴好不好。

袁立老師很善良,但是圈裡摸爬滾打這麼多年了,人家不傻好嘛。浙江台這次的確是捅了馬蜂窩了,我倒是不太希望浙江台就這麼慫了,想看看它還能再怎麼作死。

感覺這幾年,傳媒行業的歪風邪氣越來越重。

萬惡的收視率。

娛樂至死。

哎。


……………………

企業對個人,繳稅一般是企業代繳。和你平時拿工資時已經是稅後工資,包括五險一金都已經繳過了一樣。

另外同意匿名用戶的說法,這段錄音說明衛視想打到公益基金會,這樣兩邊都不用繳稅。但袁立認為這是自己的勞務費,雖然打到基金會上兩邊都不用繳稅,但這一做法自己就擔上了挪用公益金和逃稅的雙重風險,所以堅決反對。

這說明浙江衛視一開始想避稅,但袁立不同意。至於後面袁立又捐出去,因為那本來就是袁立的錢,都交過稅了,她愛咋用咋用。


浙江衛視長期偷逃稅款不打自招證據確鑿,浙江地稅稽查局該行動了,查了該移交公安就移交公安。

打錢到基金會:不代扣代繳勞務個人所得稅,可作為捐贈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里抵扣,上限為利潤的12%。

打錢給個人:要代扣代繳勞務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收入的80%,2萬以下按20%,2-5萬按30%,5萬以上按40%。

如果衛視和袁立談的是稅後的報酬,那這錢應該衛視交,反算回去~~。

差距確實有點大

總之這事不是什麼合理避稅,就是偷逃稅款,而且估計早就到了刑法的起刑線。


浙江衛視的豬隊友爆料的嗎?我看這所謂的爆料對袁一點影響沒有,袁不想挪用基金賬戶不想逃稅哪裡有問題了,就算袁聲稱80萬要捐給基金不代表浙江衛視只能把錢打到基金賬戶,可以先打給袁個人賬戶袁自己再捐給基金。

浙江衛視還是想想怎麼解釋這所謂的爆料暴露的自己稅務方面的問題吧


浙江衛視是挖不出什麼黑料么爆這種料,一方面坐實了別人遵紀守法,一方面曝光了自己涉嫌漏稅。這種給敵方送軍需的員工應該開除啊。

揣測一下,爆料的本意是想說袁立可能並不是一開始就打算把這筆錢全部捐出去的誅心之論。但是別人的勞動所得,想什麼處置就怎麼處置吧,打到個人賬戶合理合法吧,還用暗示么,真是服了這員工的智商。

而且袁立本來那會就在氣頭上,哪怕是打定了心思要捐也不幫你避稅,就叫你多出些稅錢的心態也可以理解吧。。


很顯然他們兩家談的是稅後價,俗稱到手價。

袁立這種屬於勞務報酬類的收入。

按照稅務局的規定,應該是電視台幫忙報稅的。

如果匯入慈善機構,這就屬於捐款性質的了。這80萬不但不用電視台承擔個稅,還可以抵扣收入。(這裡真的要贊一聲高明了,呵,避稅啊!)

如果直接匯入袁立個人賬戶,就屬於勞務性質了,電視台要幫忙繳納個稅,80萬的到手收入,需要繳納多少個稅呢?

勞務報酬類的,按照上面的公司我算了一下,如果電視台負責個稅,大概要負責37萬多的個稅。

這都是實打實的錢啊!


啊?這年頭勞務所得都不能打個人賬戶了?

那我要工資是不是要先去辦個基金會啊?

有沒有大神告訴我怎麼申請基金會啊?

或者個人賬戶不納稅的操作怎麼搞啊?

救救救


但是這事本就是袁立自己的演出勞務費,本就應該是個人所得,簽合同時(對了,沒簽)也不可能寫甲方浙江衛視,乙方袁立基金會啊,乙方只可能是經紀公司、個人工作室或個人。

從另一頭講非營利組織的運營管理非常嚴格,任何進入的款項都得算捐助,如果能到個人手上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採購備用金,一次攜帶不能超2000,回來還得帶著採購發票回來;一種是工資或志願者補貼。無論是哪一種都不可能吧正常收入這80萬給提出來。當然,如果有誰可以做到改姓ZH就當我前面都沒說。

所以,假如是我,我也會跟袁立做法一樣。

這段對話唯一有存疑的地方可能會出在,袁立如果之前就告訴浙衛她會把錢捐給基金會,那浙衛提出直接捐給基金會的主張是合理的,否則只能說浙衛玩避稅玩太多了,真不幹凈。


藍台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盤,給袁立的酬勞想變成捐款,省掉個稅(上面知友也說了,給演員的酬金一般都是稅後價,個稅需要藍台自己交)現在卻拿這個黑袁立。

話說回來,袁立就算沒有基金會,藍台就不給她酬勞了?人自己的酬勞自己怎麼花是自己的事,演員的誕生變公益節目了么?

沒有邏輯的黑。真是什麼盆子都能往人頭上扣。

另外,對騰訊新聞的信任度和好感度再一次降低。都是利益的車輪,唉。


感覺浙江衛視捅了馬蜂窩了。


我覺得芒果台或成最大贏家,畢竟同行襯托

芒果現在只需要趕緊回去規範一下自家綜藝,保證自家節目不要作大死,沒事兒就悄咪咪幫他們買買熱搜買買水軍,然後翹著二郎腿磕著瓜子看藍台自己作,安分守己不要摻和免得殃及自己,再表表清白帶帶節奏

簡直躺贏啊這局,嘖嘖,怕是要笑出聲兒


1. 袁立以前上過浙衛的《王牌對王牌》,如果那次付款就這麼操作過,沒理由到這次她再拒絕,說打到基金里把自己抓了怎麼辦。

2. 而且,如果上一次就這麼操作的,節目組應該會在通話時說類似於,上次可以這次為什麼不可以。

3. 再者說,如果上次操作過,袁立為什麼還敢主動找律師,並在微博廣而告之。

4. 節目組為什麼爆完料又刪掉了?

5. 袁立十月底討到勞務費,十二月才公告要捐出,節目組拿這段錄音出來開黑完全是蠢加壞。

6. 按照節目組提出的方案,自己避了稅還抵了收入,慷他人之慨賺一份美名,還要破壞袁立的財務變成公私不分。

7. 既然之前都能好好付款,說明袁立以前也並不配合做避稅,合法納稅,財務乾淨。反倒是節目組這次建議把錢打到基金,是為了什麼?聯繫到袁立在節目里說的關於公益算賬的言論,莫不是節目組想下套釣魚?


這種事通話錄音,說明心術不正


懂行的路過。恰好身在此中、絕不能多發一言。欸。

總之,袁立沒問題。


錄節目時沒當場翻臉就已經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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