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否應該用來食用呢?
首先聲明:我是一個很善良的人....小時候在農村生活..我也從小喜歡一些小動物,但是不養,因為老爸覺得臟,所以不允許。另外,強行去限制別人吃狗,我認為也是不合理的。有話好好說,即使說不過,也別硬來。
碰巧家鄉這邊也是有吃狗的風俗,我個人也是吃過狗肉的。俗話說: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狗肉也的確是.....很好吃.....(不要噴我)...而之前,我對於愛狗人士的一些行為也是不以為然。但是後來我聽到一個觀點:「狗很聰明,懂人性。會保護和幫助主人,在主人陷入危險的時候也不離不棄,是可以作為一個忠實伴侶的。」從這一個觀點來看,狗是作為一種特殊的動物跟雞鴨豬牛區分開來的。聽起來也是很有道理,就像我們不會去吃猴子、猩猩那樣。就像一個人在公司在社會,當他的能力和智慧超越一般人的時候,是不是就應該區別對待。這個道理放到動物身上,是否也合理?綜上所述,狗是不是真的不應該用來吃呢?即使它真的很好吃.....
隨手貼幾個新聞
女孩被狗咬死并吞噬其骨肉令人震驚 專家:烈性犬不宜家養監控拍下廣西老人遛狗時被自家狗咬死晨練老人被狗咬死拖行10餘米 左臉被吃空只剩骨架
狗通人性是一句 經不起任何論證的扯淡的話,這只是一堆狗粉反覆說強行灌輸給你的觀念。要論證這句話有沒有道理 1、什麼是人性? 2、通人性的標準是什麼 ? 3、狗通人性是通過什麼試驗論證的?試驗記錄的在哪。狗的品種極多,試驗了哪些品種。 這三個問題狗粉肯定回答不出來,即使勉強胡謅,答案絕對沒一個相同。
那他們是怎麼得出這句話的,無非自己養被閹割被剪掉尾巴的寵物狗,傾注情感後將之擬人化。同時媒體編造的一堆故事。 但這裡面人始終站在這份情感的主導地位,本質以自身感受加在狗身上。 所謂通人性本質是一種非常主觀的個人感受,將之作為客觀強加他人就是狗粉最噁心的地方。 按這種方式上面 三個新聞同樣可以說狗窮凶極惡。
寵物豬勇救女主人--《林業財務與會計》1999年05期 這是一個寵物豬救心臟病病發主人的事例,我們是不是也要說豬通人性。取決於很多因素:1.被狗咬過沒,和狗有仇沒;2.養過狗沒;3.受過狗是人類朋友的教育沒;4.屬狗?;5.是不是信教,如佛教;
6.是不是怕食異物;
等等等等誰有資格判斷這個「應該」呢?
客觀上,狗可以用來被食用。
主觀上,應該不應該被食用,這個和每個人想法以及當地的飲食風俗有關。豬:在某些宗教地區是寫在經文中不可以被食用的。狗:在歐洲或者北美地區的文化中也是不可以被食用的。以前鬧饑荒的時候,不要說狗,人都有被吃的,是把,這個就沒什麼絕對正確的。那麼現在生活條件好了,進一步追求人的權利,追求動物的權利,這都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但是,自由的邊界在於「不干涉別人的自由」,所以你有愛狗的自由,我有吃狗的自由。直到社會中的絕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要立法來強制禁止某種行為,那麼就不是應該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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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題外話,看見我們國家那末多人在為吃不吃狗討論的熱火朝天,那允許不允許墮胎這種明顯涉及人的性命的問題怎麼沒人說的?(我們不說豬好吧)。好像在我國計劃生育的背景下,墮胎太正常了,正常的不應該也不能夠具備成為一個熱門話題的特質。在愛狗的美帝們看來,這個問題可是能夠左右一部分大選的選民的哦,我們幹嘛不與時俱進的來討論下墮胎的問題呢?
所以這種太多主觀的問題,問的人和答的人,都該打屁股。 ╮(╯▽╰)╭我是學環境的,以前關注了一個話題叫"環境保護"。我也不知道"吃不吃狗肉"跟「環境保護」有什麼相關(有人可能覺得動物保護然後延伸到環境保護),反正最近這種問題一直被頂到這個話題,這讓我越來越想離開知乎,因為我實在想不通"吃不吃狗肉"這種問題有什麼好討論的!看一次煩一次,知乎已經如此不堪了嗎?後來我想到了一個辦法,取消關注"環境保護"這個話題了,自那以後清靜了很多。眼不見心不煩,心境平和,管他「狗咬狗」「狗咬人」還是「人咬狗」呢。可是今天,今天,在「人文」這個話題下居然,居然又看到這種問題!真是...氣結...我如果是黃繼新的話,所有提類似問題的用戶,我一定永久拉黑,forever!清理清理門戶!
「動物」是自然屬性,人類、狗、豬、大熊貓、海豚、蚯蚓按自然劃分,都是動物,是人類自身不能決定的。
「食物」、「寵物」是社會屬性,是以人類為中心劃分的。食物能吃,寵物不能吃。肉用狗和肉用豬是可以吃的。寵物狗和寵物豬是不可以吃的。把寵物狗和肉用豬畫在一起,硬拉在「動物」的層面讓你選,顯然應該吃中間那個,喵。到處嚷嚷「不準反對吃狗肉」的人和嚷嚷「不準吃狗肉」的人一樣討厭。真不明白你們明明是一路人,幹嘛要四處爭的頭破血流呢?
不吃狗肉,先是從西方開始,後國人養狗之風日盛,方開始有不吃狗肉的呼籲。細分之下,養狗又分城裡和村裡,城裡人養狗大多出於消遣或喜愛,在狗身上傾注了感情,自然不會吃它,亦不會讓人吃;而村裡養土狗大多看門護院或者其他實用目的,當牲畜來養,吃不吃它自然不算事。愛狗的人因其傾注了感情,賦予了狗擬人化的形象,認為人們吃狗是件殘忍甚至泯滅人性的事,對吃狗人士予口誅筆伐;而吃狗人士覺得狗就是狗,與其他豬牛羊等家畜並無二致,不明白愛狗人士一邊歡快的吃豬牛羊肉一邊又不讓吃狗肉。其實愛狗的人和吃狗的人之間,還有很大一部分,既不愛狗,也不愛吃狗的人,我還有身邊好多的朋友即屬此類,在我們看來愛狗和吃狗,都是他們的自由,不應該彼此干涉。早幾千年錢的孟子便主張人們應該兼愛,但直到如今我們的人仍止步於自己及身邊親的人。如果愛狗的人,也愛吃狗的人,尊重愛狗的人吃狗的權利;如果吃狗的人,也愛愛狗的人,尊重他們愛狗的權利;看上去這些愛很矛盾甚至是衝突的,但如果你真的心中有大愛,愛狗或吃狗的行為都是順其自然而發生的。
我覺得應該不應該這個詞本身就不合適。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它的合理性。
我的看法就是:雖然我不吃狗肉,但我無權干涉別人吃不吃狗肉。吃不吃狗肉不是用來衡量道德的標準。
當然可以,狗肉超好吃的,而且很有營養,有機會題主一定要嘗一下
我本來還算愛吃狗肉的,現在被愛狗人士一鬧,覺得不吃也沒啥,愛狗人士你們贏啦!!
君子遠庖廚,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動物是否適合食用只和飼養的成本和肉質口感相關,哪需要那麼多亂七八糟的考慮。
因為養狗貓的多,所以人對狗和貓的感情也比較特殊,我自己是養鳥的,有時會莫名見不得鳥類被殺所以相對反感野貓一些(有時野貓捕殺鳥不完全是為了吃僅僅是為了玩也有,多少讓我覺得貓的生性有些冷淡殘忍),當然養貓的人的看法則可能完全不同。所以我想養狗貓的人大概也差不多。你要說狗通人性,恩,都那麼多年被人類馴化了(且不是作為食物而是作為輔助工作性的那種馴化),再不通人性這物種也就夠蠢的了。你養過牛鵝知道了,其實牛很溫順且服從而鵝跟隨人的親熱勁也不下於狗,不過他們是食物,狗不能作為食物的觀點是因為沒有人工養殖吧,不少是抓人家的家犬,不過中國到處是不上證、不打針、沒狗鏈、到處跑、天天吠的所謂「家犬」,當然這是管理部門的失職。我樓下一個人養三條無證犬,總計樓下共有6條狗,哦呵呵,夏天那都是蒼蠅啊蒼蠅啊蒼蠅~名叫家犬實則我看看危害性和野狗差不多了,真心...所以你問我可不可以吃狗肉,如果是養殖的無所謂,如果是抓來的,那麼臟真的能吃嗎?再說不管是多糟糕,多少那些飼養者會有點心痛吧,還是算了,但如果衝擊人家正規的養殖場打砸人家餐飲店去進行阻止,這個就是錯誤了吧。
多謝大家的回答,當我剛剛發現,豬的智商堪比狗,甚至比狗更高。同時豬通過訓練也可完成很多困難任務的時候。我的問題已無需解答了。
世界本來就是髒的
個人覺得狗肉是可以吃的,味道也沒傳說的那麼好吃,反正家裡做了什麼我就吃什麼,出去吃飯也不會單獨去點狗肉。總之就是有的吃就吃,沒的吃也不會想吃。就是這樣。。。
最後教那些看不慣別人吃狗肉的「愛心人士」一個辦法。當你看到有人吃狗肉的時候,你就指著桌子上的狗肉說:「不能吃啊!狗都喜歡吃屎!吃狗肉就等於吃屎!!!我沒試過不知道有沒有用,不過我打完這段話後就決定以後吃狗肉前好好斟酌一下了。PS:我想,那些知道狗喜歡吃屎的朋友,還能夠抱著狗親個不停,那一定就是真愛了!我們只會心甘情願去做自己認為正當的事情。我先回答狗肉是否可以被食用,這個問題需要考慮兩個方面:1、狗肉能否被食用,是否對人體有害。答案大家都知道狗肉當然可以食用,而且味道極好。2、有無禁令,不允許食用狗肉。度娘說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禁食狗肉,但中國沒有禁止。那麼我們能得出結論,在中國狗肉可以被食用。樓主問題是,狗肉是否應該用來食用,這個問題需要考慮糧食儲備問題,目前我國糧食供應充足,還不需要將狗肉納入儲糧計劃,也就是說,狗肉可以被食用,但不是必須被食用。
玉林狗肉節的事情,是一批禁食狗肉者和食狗肉者的鬥爭。食與不食都是平等的權利無所謂對錯,雙方都不應採取過激手段,二者之間的爭鬥如出現其他問題不在此問題回答之列。
按照愛狗人的邏輯「狗能緝毒、救援、看家護院,是人類的好朋友,所以我們不能食狗肉,而豬、牛、羊,不能做到這些,所以可以被食」,試問照此邏輯是不是不能緝毒、救援、看家護院的的狗就可以食呢?同樣是狗類我們難道還要分不同的眼光去對待,這是不是我們嘴邊常說的「種族歧視」很像呢?
我覺得狗是可以用來吃的。 但是狗不應該是現在這種吃法,沒有人管理。問題太多。1:大部分人認為目前吃的狗肉是偷來的。不人道。2:還有部分人偷寵物狗,基於人類感情,寵物狗是不能吃的。3:野狗也不能吃,容易傳播疾病。我覺得應該儘快立法,通過飼養肉狗,合理檢疫、屠宰來規範這個市場。 下班了 一會再補充,另外現在的愛狗人士純粹是笑料。 留著滿嘴的豬、牛肉香來大談不能吃狗肉。
如果沒有耕牛來幫助人類勞作。你祖先說不定早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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