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翻譯《冰與火之歌》中「A reader lives a thousand lives before he dies」?
在 讀過很多文學作品的人和沒讀過的人有什麼區別? 這個問題中@許多 的答案。我個人認為喬治.馬丁這句話說得簡潔而深刻,雖然它的意思很好理解,但若用中文翻譯過來,達到原句的感覺卻似不易,在此向大家求教!
對樓上那些翻譯的像文言文的,我想說一下,這句話出自GRRM的《冰與火之歌》第五卷,第34章,是Jojen Reed說給Bran Stark聽的,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小男孩說給另外一個小男孩聽的。做筆譯的人,閱讀量和查資料的能力,都是必不可少的。
「讀書的人一生能體驗千種人生,不讀書的人只度過自己的一生。」這種簡單的翻譯就可以了;太多自以為很牛逼的翻譯總要為了裝逼把「信達雅」里的「雅」無限放大,把原來其實很簡單的句子翻譯得像古文一樣。翻譯,不論是口譯還是筆譯,都應該讓儘可能多的大眾通過自己熟知的語言來盡量完全了解原文的本意;為了「雅」而犧牲信息的傳達,我認為是很多入門時間較長但其實還停留在初學者階段的人會犯的通病。
---------------------後面回答評論---------------------其實我的答案是針對一個普遍現象,但是既然得票最多的答案作者問了,那我就拿他的答案舉例說一下。
首先,答案工整,有一種對聯的感覺,這個是好事,但是來看看你為了對的工整做了什麼:1. 「攜」在字典里並沒有「讀」的意思,你整個翻譯里也沒有「讀」的意思出現,把原句最重要的因素忽略了。「攜」是「讀」的前提,但「攜」能等於「讀」嗎?不能;如今很多有錢人家裡為了體現自己有文化,會買來書架擺滿各種書,但是從來都不會去讀。為了讓「攜」能同「無」對應,你把「讀」的意思從整個翻譯過來的句子里刪掉了。
2. 人家原句明明是a thousand, 並不是thousands,你為什麼要用「三千」?的確,a thousand和「三千」在各自的語言里都可以代表「數量很多」這個意思,但是這裡不論你翻譯成一千還是三千,大家都能理解,原文作者是想體現數量多,那麼你為什麼舍了更準確的一千而用了三千呢?為了「雅」,這樣你的「三」才能跟後面的「一」對上。
這些就是犧牲「信」來達到「雅」的典型。
即便不考慮原文的出處,你的翻譯在傳達信息上仍然是有問題的。
----------------------二次分割----------------------沒想到這麼多評論,看到很多人說關於意譯的話題,個人覺得並沒有什麼不妥,只是在做到兼顧傳達信息和再創作,讓大家能覺得賞心悅目的同時還不背離原文本意,是件很困難的事 - 我個人還沒達到這種水平,而且有可能因為天賦所限,一輩子都達不到。有人願意嘗試,當然是好事,但是前提應該是在兩種語言上都有一定的文學素養積累。我是把英語作為母語的,目前也說不清到底是中文的書讀得多還是英文的書讀得多,但是仍然認為自己在中英文兩種語言上的文學素養離大師們差得很遠,而且可能一生都追不上。在這種情況下,翻譯就是我積累的手段,我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達到你們所謂「意譯」的水平,但是我知道,現在讓我去做「意譯」,和讓我上台出洋相沒什麼區別,自己私下裡可能會嘗試,但是不會寫出來給大家看的,怕丟人,更怕誤導別人。支持Jason的回答,翻譯的時候需要考慮原文的語境。這裡要補充一點,人家Jojen說出這段話的時候指的很可能根本不是「讀書」。
以下冰火劇透醒目
×××××××××××××××××××××××××××××××××××××××××××講這話的Reed家公子爺是個經常做預知夢的異能者,他說的話很多都很意味深長。而聽這話的Bran是個Skinchanger,有能力潛入其他動物的意識裡面控制對方的身體。所以這句話可以理解成是在說讀書學文化,也可以理解成真的就變成了某種「閱讀者」,去真的體驗了很多次「生命」。
繼續往後看,本卷最後Bran的思維和全世界的古樹連接在一起,視野超越了時間和空間,圍觀了他幾年前他爸、幾十年前他家老婆婆的各種事情。從這個角度來看,Jojen這話很可能是有那麼一層言外之意的。
×××××××××××××××××××××××××××××××××××××××××××讀書的人能體驗人生百態,不讀書的人只能走完自己的人生。
非常贊同Jason的答案,翻譯有信達雅三個階段,不要盲目地想用雅來翻譯文章,這樣的劍走偏鋒方式只會曲解文章的本意。翻譯本意是信息的傳遞,忠實於原文,沒有了解或查找大量的資料前,不要做過多的翻譯,那隻會偏離作者原本想表達的意思。--------------------割一下------------------------
a thousand翻譯中有不同的量詞我不反對。因為我覺得a thousand使用了metaphor, Shakespeare在描寫Hamlet的時候也用到了a thousand。比如9在中國有尊貴的含義,栗子:九五至尊。
Paraphrase是可行的。翻譯的本質是詞能達意,如果paraphrase能夠讓人深刻地理解到作者寫這些字想表達的意願,我覺得是可取的。當然譯者也要深諳英語修辭手法與作者寫作手法。比如這句話就有點antithesis的味道。最不能忍的是把英語翻譯成詩或成語格式。雖然我也喜歡這些格式,但你們不能隨意套用這些格式啊,就比如「唧唧復唧唧,木蘭生小雞」,不光是對仗和押韻,還要講究詞能達意。當我看見這些格式的時候也感覺很悅目,不明覺厲,厲害我是感受到了,意思我就更糊塗了。拙見,希望有高人繼續參與討論。我覺得 @Jason Fan 說的很對啊,這裡的兩種譯文和直譯或者意譯完全沒有關係,因為兩者都通順地再現了原句的意義,因此無論是「讀書的人一生能體驗千種人生,不讀書的人只度過自己的一生」還是「攜書如歷三千世,無書唯度一平生」都是具有可讀性的譯文。但是,從目前翻譯學界很流行的目的論來看,翻譯不僅要遵從基本的「信達雅」原則,還要合乎譯者本身對文本的把握與導向。
在這裡,首先,譯文要符合原著者,即說話人馬丁老先生的用語風格和習慣,至少,要符合基本的用語的時代特徵,從這一點看第一種譯文就比較好。第二,從語言學的角度講,我們的話語具備「語的」和「語力」兩個基本因素,因此在翻譯時也要注意這兩點,即首先詞要達意,其次,話語力度要基本符合原文。在這裡,馬丁老先生的這句話比較像是我們常說的「名人名言」,常常是在受訪時脫口而出的句子,不及「格言警句」的正式性和說教性,也不同於文學作品中的詞句或對句,因此第二種譯文就顯得有些過度矯飾,也不符合原文的風格。最後,我想還是要回到目的論上來,所有的翻譯都有一個動機和導向,包括受到目的語文本的語境、體裁、目標讀者甚至於意識形態的影響,因此哪怕是同一句原文也可有千種譯法,因此我覺得兩種譯文都有各自的優勢,只不過在沒有語境、不得語境意義(contextual meaning)的情況下,第一種譯文似乎更準確、樸實一些。但翻譯本身不是一門技藝而是一門藝術,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欣賞都會有不同的評斷,孰優孰劣也不是絕對,希望大家都能夠熱愛翻譯這門藝術,貢獻自己的靈感!攜書如歷三千世,無書唯度一平生。感謝@萊恩。
開卷歷千世,棄書唯平生。
一個讀書的人,在書中能經歷很多人的一生;而一個不讀書的人,一輩子只能經歷自己的一生。
請各位直言不諱,堅決指出我的不足之處。在下感激不盡。
譯文:
終生讀書,人生千變。從不讀書,人生單一。譯註:1. 「終生」能夠體現before he dies,同時又不影響行文,所以就加到譯文裡面了。 2. 原文有never,翻譯出來就是「從不」,也能糅合到譯文裡面。 3. 「千變」和「單一」都是比較出來的,是原文寫出來之後體現出來的,譯者感覺到的。所以,原文雖然沒有「變」和「單」,但是卻有這樣的含義,筆者添加進來也不算攜帶私貨,而算讓原文的內涵表現得更加豐滿一些。讀書如歷千世悲歡,不讀書唯得一己所感。
那些經常讀書的人,就像一個個演員,把自己代入故事裡體驗別人不同的悲喜人生。看一本書就像活了一世,看很多書就像歷經了很多世。而那些不看書的人,只在自己瑣碎的生活里兜兜轉轉,度過僅有的一生。
啟卷自得千榮辱,棄書空餘一朝夕
小孩版,看書你就能做一千個人,不看書的就只能做自己。小孩子的話,動詞不要太書面。本來live a thousand lives就是要推敲一下才明白的表述。三天不讀書,智商輸給豬
人間才一歲,書里已千年。
蛤曰 --- 書乃續命之本
一個讀者從來都不會只閱讀一種人生,因為在他生前曾活在千萬人的故事裡。
讀書能長見識啊
從翻譯的角度,贊同Jason Fan的觀點,信達雅是某些人對外文翻譯的一種說法,事實上即使「信達雅」這三個字,都不一定經得起多少推敲,這三個字就是為了讓自己看上去很「雅」而說出來的,而「入門時間較長但其實還停留在初學者階段的人」由於內功不夠,往往只能將「雅」作為一塊遮羞布,擋在內容的前面。翻譯首先要結合上下文以及原文和作者的基本背景,來選擇合適的語態,即使是一句話,也可以折射出原文性格,做不到這一點的話,就會像徐志摩翻譯《老實人》一樣,用看上去很俏皮的語句,將伏爾泰變成一個三流作家。
各種珠玉在前,我也試擬一個:有書閱盡千世,無書空度一生
之前看了這個問題和大家精彩的回復和分析,我也來湊湊熱鬧試著翻譯一下吧:「閱讀的人一生閱盡千世,從不閱讀的人只擁有其本生。」
無書一生活一次,讀書一次歷千生。PS: 不是很支持首位答案,譯文的質量值得推敲,但本身更偏向直譯還是偏向意譯沒有絕對的優劣。儘管出現了(仿)古文譯外語的風潮,有分辨力的讀者自然會斟酌。我自己這也是瞎翻著玩的,眾樂樂。我放棄了學習翻譯專業,可能是因為自己愚見,覺得翻譯實踐性強、理論性弱。本身作為語言交流的橋樑,翻譯要弱化自己的存在,不必包裝譯文,為它套上自己又一層風采。如果真的想拿不同譯文來比比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才最好,可以互相改進,不至於相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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