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少人反感選秀歌手翻唱民謠歌曲?
在微博上搜「選秀」和「民謠」有許多是反對的聲音。
簡單來說,就是不顯唱功。
拿情懷來敷衍技巧,比較招人煩。1、演繹得不好 甚至利用 曲解民謠(搖滾樂也是如此) 在這點上 我也很討厭民謠在選秀中被翻唱
2、民謠這種小眾文化豈是你們這些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的 在他們看來電視台跟民謠文化是對沖的3、小酒館裡唱歌和在大舞台上的演繹氛圍是不一樣的
民謠的春天還沒來而已而且民謠歌手大多尖酸刻薄怨天尤人好色且低調難登大雅之堂 突然上電視台被翻唱 估計作者本人都會不恥 就別說他們的粉絲了@負二 的邏輯可以順便演化成:
喜歡村上春樹的文青心智成熟的少,玻璃心的多;喜歡言情小說的文青心智成熟的少,玻璃心的多;喜歡奈良美智的文青心智成熟的少,玻璃心的多;喜歡搖滾音樂的文青心智成熟的少,玻璃心的多;喜歡庫布里克的文青心智成熟的少,玻璃心的多;……
以上全部都能成立;反正文青就是」心智成熟的少,玻璃心的多,逃避現實,生活在虛幻中「;這和喜歡不喜歡民謠有什麼關係?且不論所謂的「文青」的定義,喜歡怎樣的音樂、舞蹈、電影、繪畫和藝術,這和人格、心性、世界觀和處世原則又有半毛錢關係?是怎樣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文化優越感才會有如此絕對的評價?反感選秀歌手唱民謠的人是不是很多我不關心也不確定;根據題主的說法在微博上搜這兩個關鍵詞,發現看熱鬧的居多,腦殘粉有一些,明確反對的並不佔多數。倒是2013年夏天各類音樂節目,簡單通俗的民謠歌曲唱一首紅一首,這和民眾的音樂品味以及流行文化趨勢都扯不開關係。而我猜測反對選秀歌手唱民謠,有可能因為:
1. 這些人唱的確實不好,糟蹋了原作品;2. 生怕民謠被代表了,以後大家提起民謠就是《董小姐》和《我在人民廣場吃雞排》,那真不是好現象,這些人唱的只是民謠小品。而民謠涵蓋甚廣,從鮑勃-迪倫,瓊-貝茨,到之前為ipod唱廣告歌曲的Feist,台灣的羅大佑,胡德夫,中國的李志,周雲蓬等等都可以稱之為民謠。3. 一些以聽民謠而產生文化優越感的人,讓其他人心生厭煩;這種心理類似當年中文籃球論壇上,我黑科比是因為腦殘科密太多;但科密再腦殘,科比還是科比。4. 生怕自己私人性表達品味的音樂被大眾所接受,自己的品味被「大眾」了,許多人指的「逼格」多源於此,負二的負面評價多半也應該是針對這類群體,但任何一種絕對化的論斷,都很難稱之為好答案。我代表不了所有人,從我個人的角度而言,反倒希望聽到更多唱民謠的選秀歌手,這比起一味的飆高音,玩轉音,秀技巧的那些人要更接近動聽的音樂一些;這類似去年好聲音上劉歡一直力捧袁婭維和靈魂樂,中國的流行音樂需要更多類型和風格,這有助於音樂愛好者們去發現和欣賞更多優秀的作品。直接搬我當時的一段微博,至少代表了我這類反感左立的人觀點:聽說左立又翻唱別人的歌了,感覺挺彆扭,這還真不是「我不喜歡我喜歡的被太多人喜歡」,而是民謠的風格化、個人化很強,這類音樂的評判語境下,聽眾和評委重點關注故事和情結,淡化了對唱功的考量。裹挾著別人的精髓而去享受優惠,如果不是原創就等於掠美。
大部份民謠沒有技術分。如果跳水運動員比賽的時候直接下水一點轉體都沒做,你愛看嗎?
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清高的一個點。。當這個點變得庸俗。。誰也會感覺不爽 這很正常。。
當真誠變成表演。。反感當然理所當然。。大陸民謠一哥李逼逼有大量煽情名曲可以翻唱,各位快來。PS:唱前請諮詢律師相關法律風險。
反對@鄧世擇 的答案,並非是民謠歌曲不顯唱功,而是演繹民謠歌曲更顯唱功。
音樂最有魅力的地方就是一首曲子可以有千變萬化演繹方式,時代很久遠的曲調可以演繹成有現代元素的流行音樂,大眾流行音樂的原唱者在聽眾心裡早已根深蒂固,很難被超越,所以在這個時候,用現代流行歌曲的演繹方式去改編演唱具有歷史的民謠歌曲就成為新的選擇,會給聽眾帶來更多的新鮮感,也更能展現出歌手在音樂方面的造詣大體上截然不同的兩類人:一類認為民謠不彰唱功,另一類覺得民謠出現在選秀有損逼格。我雖談不上喜歡,但也不會排斥,選秀舞台也需要這類做減法的音樂。
喜歡民謠的文青心智成熟的少,玻璃心的多。他們逃避現實,生活在虛幻中,同時他們也希望他們所喜歡的對象也能夠脫離現實,變得理想化一點。否認和幻想是很典型的不成熟的心理防衛機制。
心智不成熟的另一種表現是自戀,「小眾品味」則是自戀的籌碼。
之前聽的是歌,現在聽的是情懷
因為他們唱的的確不好。
我有個表妹90後文藝小清新,她和她的朋友們認為:"宋胖子還上天天向上了,真搞的好像是那個快男把他唱紅了的感覺,預測未來商場酒店KTV飯店都會放董小姐""本來就圖個小眾 這一下子就"鳳凰傳奇"了 好難過 以後你再去宋胖子的音樂會估計就沒那麼便宜了 宋胖子好開心""私心不想讓他特別紅~就怕我們喜歡的突然變得爛大街的那種不爽"
因為民謠多是個安靜故事,選秀的人人大多安靜不下來講故事。
不會講就算了,還非得改編成一個鬼故事。
選秀歌手強姦了民謠 卻又讓這姑娘更美地綻放
首先我們看看在選秀歌手翻唱民謠的時候發生了什麼。
首先是改得朗朗上口,甚至飆高音。然後沒什麼音樂素養的評委一下子覺得握草這是一首好歌啊,唱的也不錯給個滿分吧。這個局面簡直就是流行音樂圈崩壞的證明。一切反主流的作品都會瞬間被收編成商業作品。
觀眾的一種反感是,我的情懷(嚴肅的民謠作品)怎麼能被你一個選秀歌手商業化了呢。這種感覺類似初戀女友變成應召女郎。這不僅是對這個女孩的羞辱,更是對這個前男友的一種羞辱。關係也相同,每個人都希望聽民謠給自己的身份帶來一種小眾感。選秀和我是歌手這類比賽擴大的民謠的傳播影響力。這樣就會有大批所謂的「底質量觀眾」也開始喜歡民謠狗們自認為小眾的這些人。這樣觀眾的原來的生態就被破壞了。民謠狗們會憤怒,因為他們不想和普通觀眾站在一個位置上。
看答案寫賣情懷招人煩。我同意,但是和他們邏輯不太一樣。其實所有民謠都是賣情懷。但選秀歌手和我是歌手這樣的人,來賣情懷,就顯得討厭。這是為什麼。就是一個正名的問題。你不能一方面在追名逐利,一方面使用這些「反追名逐利」的歌曲。這就是當婊子還立牌坊。那些從小眾走向爛大街的歌不是不好聽了,那些寫小眾歌苦逼度日的歌手不是紅了就變了。是你,是你感覺到自己獨特的品位和私密的心事,一夜之間成了眾人茶餘飯後的談資,所以慌張了,並且把責任推卸給了無辜的人。不要許願這些歌不要紅,有這樣的私心,你就不是真的在愛。——網易雲評論
啊,怎麼說呢,我是這種感覺,在選秀歌手沒唱之前我就知道那首歌,並且很喜歡,然而唱紅了他的不是原唱,卻是選秀歌手,而大家並不知道原唱,我有點難過。
首先強調,本人對民謠音樂並無任何主觀排斥。
選秀節目包括選秀歌手大多都是以翻唱的形式來進行表演的,那翻唱講究的是什麼,綜合到一個概念里就是「唱功」,「唱功」包含很廣這裡不作敘述。
民謠風格的音樂,核心特徵主要是風格化和個性化。不難發現優秀的民謠歌手都是原創且頗具個人風格。而在這種原創和個人風格的映射下,唱功就顯得不是那麼重要了,我們不會因為一個民謠歌手唱功不好而否認他是民謠歌手。事實上大多的民謠歌手,如同搖滾一般,注重音樂的感覺大於注重音樂的形式,因此都不具有相當的唱功。那綜合前兩個問題來看,既然選秀節目是選唱功為主的,而民謠音樂不能充分的表現唱功,那自然翻唱民謠的選手就遠遠不如那些翻唱難度較大的流行歌的選手。自彈自唱一首《董小姐》的現場感染力遠不如充滿技巧展現音域的來一首《沒離開過》吧。
當然以上是針對普遍的人對音樂的欣賞的角度去理解的,不排除有個別的音樂愛好者以小眾為榮以大眾為恥的逼格心理,而頗愛一些音樂價值較低的小眾作品。他們喜歡把質樸的回憶唱的油膩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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