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爾是如何論證「可證偽性」原則的?後人對這個命題如何反駁?

這是兩個彼此相關的問題,也是展開某些關於科學真理性問題之討論的必備知識前提。

因此跪求大神們稍作普及,以饗眾氓。


這個答案居然在目前忝列第一,實在是不太合適。強烈建議各位去看LLLBK答主的答案,比我專業許多。

—————————————————————————————————————————

承接一下目前最高票 @LLLBK 的答案,他開了頭關於Kuhn的對「證偽」問題的批判,我接著他的話茬多扯幾句,儘可能用通俗的方法來講。我提三個人:庫恩、拉卡托斯和費耶阿本德。

1.Kuhn怎麼否定「證偽」問題?

高票已經提到了關於範式的問題,但我覺得有必要用更通俗的方法解釋一下他的理論大概是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Kuhn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中提出的理論是:所謂的「科學革命」本質上是範式的轉移,而不是Popper所認為的,出現一個錯誤這個科學理論就會被駁斥進而導致這個理論被廢棄。

用更通俗的話來解釋就是:科學最初是一種無序的理論競爭,誰的理論能夠更多更好地解釋現實世界中的問題,誰的理論就會逐漸成為當時的「主流理論」,而一旦在某個領域形成了「主流理論」之後,這個理論就會被這一領域所有的科學研究者所繼承,他們研究科學問題的「視角」就會被這些理論所固定,對於問題的解釋也往往出自這些範式。例如:一個哥白尼之前的學者很可能將太陽繞著地球轉視為天經地義之事,而對於現代的科學家而言,地球繞著太陽轉是不證自明的真理。

但顯然,這些所謂的「範式」並不可能是最優解,一勞永逸地解釋所有事物是不可能的,因此範式必然無法解釋許多事物,這就會出現問題。一旦問題積累到足夠多的時候,一個新的範式就會產生。它會與舊的範式進行競爭,最後解釋力更強的一方將會成為新的範式。考慮一下牛頓力學和相對論,在高能物理領域,牛頓力學無法解釋許多問題,最終被相對論所取代。在這個過程中,一次(或者說單次否證)顯然是無法推翻一個範式的。

此外Kuhn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Popper的證偽主義不可行在很大程度上與經驗的不可共量性有關。Popper在認定證偽作為劃界標準的時候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這種證偽是基於經驗科學的。也就是說,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經驗來判斷任何命題的真假,這是證偽主義的基礎。但Kuhn認為經驗本身並不可靠。他舉的例子非常經典:格式塔經驗。就是一張圖,既可以看作是兩張臉又可以被看作是一個杯子的那張圖。Kuhn藉此表明經驗本身存在不可共量性。畢竟,如果你和我看到同樣的事物,但是你和我對於這個事物的經驗是南轅北轍的,也就不可能有「證偽」的可能性了。

PS:Kuhn認為範式的轉移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因素決定的,比如說我今天是系主任有人給我拿了個理論來告訴我說這個理論是對的(從實際上來看是對的),但我覺得這個理論和我的理論不符合,而且拿出這個理論會毀掉我的學術聲譽所以我就拒絕發表這個理論。所以Popper所強調的否證在Kuhn那裡不適用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他認為科學範式的轉移本質上存在許多非理性因素(但Popper肯定不同意這種說法。)

2.Lakatos的看法

我看到下面有我非常敬仰的一位答主提到了Lakatos,但是沒有太深入去講,我簡單提幾句,在各位面前獻醜了。

Lakatos在MSRPs(科學研究綱領)裡面的看法比較複雜,總的來說,他的看法是結合了Popper和Kuhn兩者的看法,但是他的理論同樣否認證偽性可以作為劃界標準。

一定要簡單概括Lakatos在MSRPs裡面的觀點的話,大概是這個樣子:Lakatos認為每個理論都有一個「硬核」和外圍的輔助性假設(Popper是堅決反對通過輔助性假設限制可證偽性的,這個展開來說太複雜就不多扯了。)理論和理論之間必然存在著交流,但是這些交流僅僅是外圍的輔助性假設之間的交流,而否證本身也只是對輔助性假設的否證,一般來說是很難突破「硬核」的,一旦突破了硬核,基本上就是Kuhn所說的科學革命了。(也就是舊範式與新範式的關係)

所以Lakatos會提一個現象叫負向啟發:簡單來說就是一個理論不斷的被否證,但是有人一直堅持最終發現這玩意真的是對的,因為否證都是在否證其輔助性假說,沒有觸及它的硬核,只需要調整它的輔助性假說就行了。

PS:Lakatos是否定了Kuhn提的經驗不可共量,認為如果完全不可共量的話科學也就不可能存在(如果沒有共識也就不可能有科學了。)

又PS:Lakatos和Kuhn有個共同的毛病:沒法解釋自己的核心概念,比如Kuhn就沒有明確界定典範到底是什麼,Lakatos也說不清楚硬核是什麼。

又又PS:有一種關於硬核的理解是認為硬核是最前沿的科學家們所建構的,而硬核的存在也就意味著Lakatos說到底並不是一個相對主義者,他是一個非常有限度的基礎主義者。

費耶阿本德回頭再補。

隨口胡謅了幾句,深感錯漏諸多,還望各位dalao不吝賜教。

(這麼快就被dalao點贊了好開心...決定取匿)(逃

PS:費耶阿本德是我覺得最難說的...儘管用最簡單的話說費耶阿本德根本不會認為有證偽性的這種東西存在。。。但其實還是有很多東西需要認真思考。

嘗試說幾句關於費耶阿本德。

實際上,費耶阿本德在非常長的一段時間內被看作是一個「相對主義者」,還是其中的翹楚和旗手。簡單來說,費耶阿本德自己都說自己是知識論上的無政府主義者。而他最有名的一本著作叫《反對方法》(Against Method),甚至會說「什麼都可以」。好像09年還出了一本他的書叫「the Tyranny of Science」,這個我也就不用多嘴來解釋了。

但如果仔細讀費耶阿本德的話...其實他反對的並不是所謂的研究方法,也不是覺得「什麼都可以」,而應該是在鼓勵我們不要被現有理論拘束,導致我們裹足不前。(論證不提了,過於複雜)

關於上面這點我就舉一個例子:費耶阿本德實際上是同意Kuhn提出的「不可共量性」的,但是他認為理論組成的不可共量實際上並不等於經驗內涵的不可共量,兩個理論哪怕僅僅是在經驗證據的層面存在一致之處也有可能被翻譯從而進行交流。(這句話看不懂也沒事忽視就行了。)


對我這個回答(如何理解『不可證偽』? - LLLBK 的回答 - 知乎)進行補充,說一下可證偽性為什麼out了。

可證偽性是波普爾(Popper)對科學的劃界,規定了什麼是科學命題:一個命題是科學的,當且僅當它是可證偽的。

====================

好像有許多人對這個定義不太滿意,基本都集中在「當且僅當」這四個字上。

這裡說一下,Popper本人確實沒有說過「if and only if」,他自己的說法是:

Statements or systems of statements, in order to be ranked as scientific, must be capable of conflicting with possible, or conceivable observations.(Popper 1962, 39)(劃線部分表明,scientific是falsifiable的充分條件)

(來自SEP,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pseudo-science/#KarPop)

Popper claimed that, if a theory is falsifiable, then it is scientific. (劃線部分表明,falsifiable是scientific的充分條件)

(來自wiki,Falsifiability - Wikipedia)

這兩處的劃線部分加起來就相當於充要條件,scientific if and only if falsifiable。

並且,Popper想解決的是劃界問題(demarcation problem),按他自己的說法,劃界問題是「key to most of the fundamental problem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劃界(demarcation)這個詞的意思就是在科學和非科學之間畫一條界線,區分開科學非科學。

這一段是wiki的說法(Falsifiability - Wikipedia)

Popper uses falsification as a criterion of demarcation to draw a sharp line between those theories that are scientific and those that are unscientific.

這一段是SEP的說法(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pseudo-science/#KarPop)

Popper presented this proposal as a way to draw the line between statements belonging to the empirical sciences and 「all other statements – whether they are of a religious or of a metaphysical character, or simply pseudoscientific」 (SEP)

"draw a sharp line" 和 "draw the line" 意思就是,畫一條明確的界線出來。我看有些回答說「科學是可證偽的,但可證偽的不一定是科學」,他們認為可證偽是科學的必要不充分條件,這其實就不符合Popper的本意了。如果僅僅是必要條件,那如何能夠畫一條「明確」的界線出來?充要條件才能算得上是明確的界線。

因此,即使不考慮Popper的原話,僅僅基於Popper的意圖——解決劃界問題——我們也應當把Popper的意思理解為充要條件,否則根本不叫「劃界」。

我在寫這個回答的時候主要參考的是這本書:Theory and Realit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Theory and Reality)作者Peter Godfrey-Smith。我把相關內容截圖過來:(看斜體部分就好)

好像有答主說被證偽了的就不是科學了,那也不符合Popper的本意。顯然,只有「可證偽的」命題才能「被證偽」,被證偽了的命題必然是可證偽的,那麼按照Popper的劃界,所有被證偽了的命題都應當是科學才對。

以上是對一些質疑的回復。

================================

「科學是可證偽的」這句話太簡單了,說的更詳細點應該是:一個命題forall x(Fx
ightarrow Gx)是科學命題,當且僅當,它可以被觀察經驗Fawedge
eg Ga用否定後件律的方式所證偽

以下是對可證偽性的劃界方案的批評:

1. 從描述性意義上講,可證偽性沒有很好地刻畫現實中科學與非科學的分界

1.1 有些科學命題不是可證偽的

涉及概率的命題就無法證偽。比如,如果某個命題長這樣:forall x(Fx
ightarrow_{p}Gx),意為「對任意滿足F的x,都有p的概率滿足G」,那麼按照Popper的理論,這種命題就無法證偽。但是這種命題在科學中也是很常見的,一般科學上證偽這種命題都是靠「小概率事件」的發生,然而這只是統計意義上的證偽,Popper的證偽是演繹邏輯意義上的證偽,是要求絕對精確的證偽。

一些特稱命題也是這樣。Popper認為只有全稱命題才可能算科學命題,然而有些特稱命題顯然也應當算科學命題,如:宇宙內存在暗物質。這就無法證偽,但是顯然算是科學命題。

1.2 有些可證偽的不是科學

舉個例子:按照瑪雅人的預言,2012年是世界末日。然而2012年早就過了,我們也已經觀察到2012年不是世界末日,這就證偽了瑪雅人的預言。難道我們能說瑪雅人的預言是科學的嗎?按照Popper這種劃界理論,大把非科學的命題會被划進科學範疇。

2. 從規範性意義上講,可證偽性並不適合用來規範科學應該是什麼

2.1 來自整體論者的批評:迪昂-蒯因問題

Popper似乎把「證偽」想的太簡單了,太理想化了。Popper認為的證偽是:科學家會設計實驗,先根據命題來預測實驗結果,如果實際的實驗結果和預測結果不符,那就算證偽了這個命題。

然而Popper忽略了一件事:單個科學命題不可能預測任何實驗結果,要進行預測必須依賴很多很多的條件,比如在某個實驗中我們要用到顯微鏡觀察,然而顯微鏡的觀察憑什麼是可靠的呢?顯微鏡是根據光學理論做成的,要保證顯微鏡看到的結果是對的,必須先保證光學理論的正確性。這時如果實驗結果不符合預測,那麼憑什麼說我們證偽了那個命題?憑什麼不能說我們證偽了光學理論?

之前已經說過,「證偽」所使用的是否定後件律,抽象的形式是:如果p
ightarrow q並且
eg q,那麼有
eg p。然而實際情況是,p不可能單獨推導出q,只可能是加上一系列前提條件才能推出q。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想要證偽p,實際情況應該是這樣:(pwedge r_1wedge r_2wedge dotswedge r_n)
ightarrow q,這時我們再觀察到
eg q,只能說明那些前提里至少有一個是錯的,但我們不知道是哪個,也許是p,也許是r_1,...r_n中的任何一個。

這是整體論者對證偽主義的批評。他們認為,接受經驗的證偽的不是一個一個的科學命題,而應該是一整套的科學理論。

那麼,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說,某一理論中的單個命題被觀察經驗所證偽了?這就是迪昂-蒯因問題

既然被經驗證偽的不是單個命題而是許多命題組合而成的整套理論,那麼如何可能證偽單個命題?貌似沒有這種可能,因為一旦觀察經驗證偽了單個命題p,那我們總可以提出新的假設來跟這個p組合成一個新的理論,使得p免於被證偽。

這樣說不太好理解,舉個例子,海王星的發現可以說是「筆尖下的發現」。當時科學家們已經發現了天王星,但天王星的運行軌道和牛頓物理學計算的軌道並不相符。如果按照Popper的理論,這就相當於,天王星的運行軌道證偽了牛頓物理學。然而科學家們並沒有因此就放棄牛頓物理學,而是通過計算最終推導出——如果在天王星外面還有一個行星,那麼牛頓物理學就能比較完美地刻畫天王星的軌道了。這時,科學家們就是在提出新的假設「天王星外面還有個行星」,以此避免牛頓物理學被證偽,這時被證偽的是這一假設——「沒有其它行星影響了天王星的運行軌道」。

再比如,我們在學校里做實驗,如果不符合理論結果,難道我們會認為自己證偽了理論嗎?顯然不會,我們會檢查並且重做一遍。這裡實驗結果就是證偽了「我們的實驗操作、儀器等各方面無誤」這個前提條件,而不是證偽了那個理論。形式化就是(理論wedge我們操作無誤)
ightarrow某結果,但是我們觀察到了反面的結果,這時應該得到
eg(理論wedge我們操作無誤)而不是
eg理論。

因此,整體論者認為,可證偽性不能夠用來劃定什麼命題是科學的,什麼命題不是科學的。因為他們認為單個命題不可能被證偽。

2.2 來自歷史主義的批評:庫恩

庫恩認為,Popper的理論嚴重脫離實際,跟實際的科學史有很大程度的不符合。在庫恩所描述的「常規科學」中,科學家即使發現了現行的範式所預測的結果在現實中有反例,也不會認為範式有問題。只有當可替代現有範式的新範式出現,並且反例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數量,現有範式才可能被證偽,科學革命就這樣發生了。

而如果按照Popper的理論,那麼科學家幾乎沒有可能順利的進行科學研究了,因為證偽實在是太普遍了:現行的科學範式時時刻刻都在被證偽,那麼科學家就沒有什麼可依賴的理論,科學就幾乎沒有可能發展。然而現實是,如果只有小小的證偽,科學界並不會就此放棄一個沿用了很久的理論。

並且,在庫恩的觀念里,被證偽的應當是「範式」,而不是單個命題。因此,庫恩也認為證偽主義不適合作為科學命題的劃界標準。

(謝評論區 @張孟楊 指正。這裡「證偽」是不嚴謹的說法,因為範式不僅是一組命題,還包括對科學命題的規範操作方法、對科學成果的評價體系等等,因此不應該說範式被觀察經驗「證偽」,而應該說「出現大量反面的觀察經驗是迫使一個範式被拋棄的必要條件」,單個反面經驗無法迫使一個範式被拋棄。)

2.3 「證實」、「歸納」似乎不像Popper想的那樣無意義

Popper之所以提出可證偽性,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認為科學不應當使用歸納邏輯,歸納邏輯是值得懷疑的,因此「證實」是不可能的,不論我們觀察到多少和命題相符合的預測,都無法證實這個命題,甚至無法提升這個命題為真的概率。(詳見如何理解『不可證偽』? - LLLBK 的回答 - 知乎)

然而,「證實」、「歸納」似乎並不是他想的那樣沒用。我們可以問問Popper,假如現在我們要建一棟房子,有兩個理論可以應用:一個已經提出很久的舊理論A,已經被應用過很多次了;另一個是新理論B,剛提出不久,沒有應用過。這時Popper如果做包工頭應該選哪個理論來建房子呢?

按照Popper的觀點,他應該覺得兩個理論都沒被證偽,隨便哪個都一樣。然而實際情況不是這樣,貌似A確實比B更靠譜一點,誰要是選了B我們絕對會覺得他腦子有貓餅...

許多概率理論都認為,觀察經驗「證實」一個命題是可以的,觀察經驗能在一定條件下提升某命題的概率。(具體的理論不是很記得,以後再更新)

總之,既然Popper對「證實」、「歸納」的觀點是有問題的,而他提出「證偽主義」正是基於對「證實」「歸納」的反對,那麼他的證偽主義的基礎就是有問題的。

另外,Popper之所以認為「證實」沒有可能,是因為他認為科學命題都應該是全稱命題。然而前面已經說了,有些科學命題——比如「存在暗物質」——是特稱命題,這就不可證偽,反而由於其特稱性而可以被證實——找到一個滿足條件的觀察就行了。

======================

在描述性意義上,可證偽性把一些科學命題排除在外,也把一些非科學命題包括進來。

在規範性意義上,可證偽性有天生的局限性——Popper把證偽想的過於簡單了。整體論者對於證偽主義的批評是致命的,對於單個命題的證偽似乎根本就沒有可能做到。另外,Popper的理論也不符合科學史實,按照證偽主義科學根本就沒什麼可能取得巨大發展,因為科學範式實際上經常發現反面經驗,但沒有科學範式的話科學很難如此平穩地一步一步發展。最後,「證實」也並不像Popper想的那樣毫無可能,提升一個全稱命題的概率是可能的。


謝謝提問。我對可證偽性的解釋[1]的確可以藉此題再深入一些。

比如此問[2]中,有人認為可證偽性是針對某一觀點而言的,這片面了。

可證偽性是科學哲學的範疇,科學哲學討論什麼是科學,觀察什麼樣的科學被廣泛接受。

Popper通過哲學思辯,試圖區分科學與非科學,劃一條界線,但是其實遠沒有成功(鏈接被刪除,相關文字見最後的補充)。

可證偽性的提出,可以說是為了解決不完全歸納法帶來的尷尬。

通過觀察,我們可以做的嚴謹論斷是存在性論斷

存在一隻白天鵝,存在兩隻白天鵝,存在三隻白天鵝……

可是科學結論往往是這樣的普適性論斷

所有的天鵝都是白的。

嚴謹的說,我們看到無論多少只,都不能確定所有的天鵝都是白的。

那麼科學就不發展了嗎?

Popper說沒事,因為我們還是可能通過觀察,證明他是錯的。

他觀察科學的發展,發現總是舊理論遇到反例,引出適用性更廣的新理論。

而一個不可能被證明錯誤的理論,Pauli 有一個說法

Das ist nicht einmal falsch. (這連錯都算不上)

我不喜歡弦理論,就是這個原因。

所謂"可證偽性「是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更嚴謹的表述是這樣的:

如果一個理論是可證偽的,那麼這個理論是科學。

這個表述沒有說不可證偽的不是科學,但是

如果一個理論不包含任何可證偽的命題,那麼這個理論不是科學。

注意,還有很多情況,上面兩句話沒有涉及。

比如,來自維基的例子,我們關於壽命的理論中有一個不可證偽的命題A:

人都會死。

但是我們關於壽命的理論並不因此被劃在科學以外,因為我們有個可證偽的命題B:

沒有人可以活過150歲。

A命題是B命題的邏輯推論。作為一個整體,這個理論就不能說是不可證偽的。

所以科學是可能包含一些不可證偽,但是可以通過邏輯推導得出的結論。

最後,提醒一下,Popper的理論只是科學哲學中的一家之言,比較流行而已。

[1] 如何理解「不可證偽」?

[2] 中醫是不可證偽的嗎?

=====補充=====

@羅心澄 對可證偽性有一段精彩吐槽,但是刪除了,我把他相關的文字貼在這裡,以求大家可以有完整的概念:

啊啊啊……最後忍不住吐槽一下波普爾和可證偽性……

波普爾將劃分問題(即劃分何者為科學的問題)視作科學哲學中最為基礎和核心的問題。他拒絕將邏輯實證主義者們喜歡的可驗證性作為一個標準,相反,他採取了可證偽性。即一個陳述,如果是科學的,那麼必須能夠和某個可能的,或者說是可以想像的事實相矛盾。換而言之,如果一個論述,在每一個可能世界中的真值相同(無論是真還是假),那麼這個論述便絕對不是科學的論述。【這裡我稍微推理了一下,如果這個陳述是恆真的,那麼它是一個邏輯重言式,如果是恆假的,那麼他自然不會是一個科學的陳述。當然,這個定義還不完善,至少應該加上如果一個論斷在我們這個可能世界中為假,那麼它也不是科學的論斷】

波普爾用這種方式把科學論斷和其它論斷區別開來。但是這種區別方式過於簡單粗暴了,以至於他只說了什麼是科學,至於其它剩下的是什麼,或許是形而上學的陳述,或者是宗教的陳述,或者是偽科學的陳述,他就都不管了,反正他圈定的這一部分就是科學,其它的不是科學。當然,這種標準既可以用來替換邏輯實證主義者口中的可驗證性,也可以用來作為區分科學和偽科學的標準。雖然波普爾沒有強調這種區別,但是他認為,形而上學的論述並非毫無意義,但是偽科學卻完全不值得一提。

但是請注意,可證偽也是一個十分之曖昧不清的概念,因為可證偽性往往不是針對一個具體問題,而是針對一個理論體系。事實上,當我們考慮對於一個事件的判斷能否證偽的時候,我們背後是依靠著某些其它東西的,正如我們在進行試驗的時候,我們首先假設了電子存在【沒有人能夠肉眼看到電子】,然後根據一系列現象說電子存在,但問題在於,如果一個智能設計者(類似神創論中的上帝,intelligent designer)的存在是不可證偽的,那麼類似地,在整個關於電子的理論中,電子的存在也是不可證偽的。你做出的論證或者是解釋的強度和前者並沒有太大的差別。而且,當針對一個具體問題的時候,科學也是會很尷尬的,比如說如果我們已知 1J=1N·1m ,那麼我們就知道 10J=5N·2m ,這會被認為是一個物理學的論斷,但按照波普爾的說法,這不是一個科學的論斷,因為它完全是先天的(數學論斷)。它自然也是不可證偽的。因為這是由定義直接得到的。換而言之,物理學是由一大半的科學論斷和一大半的非科學論斷組成的。


Popper的標準劃分現在學界關注不多了,但除了前面答案介紹的那些,還有些東西可以聊一下。

比較著名的反駁就是整體論傾向的Duhem-Quine Thesis。

對應而言Popper:

   h∧A1∧……∧Am Te

   ?e

   ∴?(h∧A1∧……∧Am)。

假設A1、A2、……、Am推出預測e(單稱命題),並具備可檢驗性。

則若e假,證明原全稱命題假。所以實際上是一個邏輯後件否定。

而其實Popper隱含了一個條件,那就是以上邏輯推定不能建立在概然性判斷上,也就是說

不能是一個概率的歸納。歸納的檢驗標準實際上還是一個「可靠預測」的標準,我們經驗歸納的命題就算無法證偽且不是科學理論,我們依然會由於概率和檢驗時間給予可靠性賦值。一個例子,就是科學系統誕生單純用算術和經驗建立的一些分析和經驗公式,比如早期航海和挖礦。

當然,這個假設實際上也漏出了Popper的屁股。其最初的Popper搞這麼一個樸素的劃界方法是和其反歸納主義的立場有關的。

他在早期作品《科學發展的邏輯》裡面延續了休謨對歸納的批判。他認為或然性首先並不適宜科學劃界,其原因在於幾點,一,理論內容豐富性和其被證實的概率往往相反。二,證實是不對稱的。三,概率歸納不能自證邏輯合法性,懷疑其邏輯前設會導致無線後退。

「逼真性」(verisimilitude)就被提出來,由於Popper的這個概念有一定模糊性,僅在認識論層面探討,一般可以這樣理解。

理論t2比理論t1具有較高的逼真度,用的是一組上下約束,當且僅當,t2的真理內容超過t1,且t1的虛假內容而超過t2。

這就是為何Popper執著於樸素劃界的原因。

Duhem-Quine 實際上的反駁在於兩點

1.物理學家從來也不能使一個孤立的假設經受實驗檢驗,而只能使整個假設群經受實驗檢驗;當實驗與他的預言不一致時,他獲悉的是,至少構成這個群的假設之一是不可接受的,應該加以修正;但是,實驗並沒有指明應該改變哪一個假設。(Duhem的《物理學理論的目的與結構》

於是表達為:

P(假設群)=(h∧A1∧……∧Am Te)∧Ri i=1,2,3......且Ri=(r1∧r2∧r3........∧r

i)

p-》e且 ?e

∴?((h∧A1∧……∧Am)∧Ri)

壓根判斷不出具體哪個假設。

而Quine擴大了這個結論,在《經驗論的兩個教條》。基本原則是如果我們局部修改某些具體不分做出足夠的調整的話,整體邏輯框架對於陳述是本身會做出修改。

「即使一個很靠近外圍的陳述面對著頑強不屈的經驗,也可以借口發生幻覺或者修改被稱為邏輯規律的那一類的某些陳述而被認為是真的。反之,由於同樣的原因,沒有任何陳述是免受修改的。」這樣的話,不僅僅是「證偽的問題」,「證」這個東西是否存在語義和邏輯合法性都很難說。

但是好玩的在於,Popper其實做了回應(就是特異性假設那一段,上面有答案貼了),而且Popper影響的後人再開始試圖去接受弱的Popper論證。這樣的話popper早期那段「理論內容豐富性和其被證實的概率往往相反」這個觀點可以衍生成「科學知識的普遍性驗證和內容增長是科學進步的一個標準」,這個東西在後世對Popper的輪番轟炸中,還是或多或少影響到了拉卡托斯和勞丹等人的模型。

拉卡托斯設立多理論驗證模型後,很大程度同時保留了證偽和證實。相當於其回應Duhem-Quine的問題在於,在一個研究綱領實現進步的問題轉換的條件下,其中在先的理論便被它遇到的反例所反駁,同時被在後的理論所替代,從而使該研究綱領的內核免於反駁。

但在退化的問題轉換的條件下,其硬核被它遇到的反例所反駁,整個研究綱領被反駁。

當然,Chalmer等人還把歸納主義提到的問題也做過回應。同樣用兩種理論替換演化過程用貝葉斯主義的方式去解釋,兩種假設放在貝葉斯主義框架進行競爭(怎麼賦值則有很多路徑)

而後世人解讀皮爾士的時候還發展過擴展性(ampliative)和溯因推理似乎也可以回應Popper特異性假設的提問。利普頓好發展出了最佳解釋推理(IBE)。


關於對賀久恆提出的迪昂奎因命題的反駁: @賀久恆

引用波普爾《科學發現的邏輯》第6節。

人們可能這樣說:即使承認不對稱性,由於各種理由,任何理論系統最終地被證偽,仍然是不可能的。因為找到某種逃避證偽的方法總是可能的,例如,特設性地引入輔助假說,對一個定義特設性地加以修改。甚至有可能採取簡單地拒絕承認任何起征偽作用的經驗的態度,而並不產生任何邏輯矛盾。無可否認,科學家通常並不這樣做,但是,從邏輯上說這樣做是可能的。人們會說,這個事實就使得我提出的劃界標準的邏輯價值,變得至少是可疑的。

我必須承認,提出這個批評是正當的。但是我不需要因此就撤回我那採取可證偽性作為劃界標準的建議。因此,我正要提出,經驗方法應被表徵為明確地排除那些逃避證偽的方法,這些方法正如我想像中的批評者所正確堅持的,在邏輯上可能的。按照我的建議,經驗方法的特徵是,它是待檢驗的系統以一切可設想的方式面臨證偽的態度,它的目的不是去拯救那些站不住腳的系統的生命,而是相反,使這些系統面臨最劇烈的生存競爭,通過比較來選擇其中的最適應者。

順便說下題主的問題。關於對證偽主義的主要反駁。

主要有三個。第三個是上述的迪昂奎因命題。已解決。

說說第一個問題。一般認為,科學應該給我們肯定性信息。但是波普爾認為,它(科學)的特徵是能滿足例如可反駁性這樣的否定性要求。並且,一個科學陳述由於它的邏輯特性與可能的單稱陳述衝突的可能性越大,它所傳達的關於世界的信息量就越大。所禁越多,所述越多。

具體的論述在《科學發現的邏輯》第15節《嚴格全稱陳述和嚴格存在陳述》中出現,在《歷史決定論的貧困》第三章《對反自然主義學說的批判》第20節社會學的技術發展中也有提及。即所有的自然規律都可以表述為斷定某事不可能發生也就是說,可以用諺語的方式表述為一句話「你不能用竹籃子打水」。例如,能量守恆定理改稱為「你不能製造一台永動機".

具體論述:嚴格全稱命題的否定總是與嚴格存在陳述等值,反過來說也是一樣。(這裡的反過來說,是指:嚴格存在論述的否定總是與嚴格全稱論述等值)

第二個問題。把歸納主義劃界標準的批判反過來對證偽主義本身。

波普爾的證偽主義是以可證實性和可證偽性的不對稱為根據。這個不對稱來自於全稱的邏輯形式。因為,全稱陳述不能從單稱陳述中推導出來,但能夠和單稱命題相矛盾。所以,從形式邏輯角度來說,從單稱陳述之真論證全稱陳述之偽是可能的。而對全稱之偽的論證是關於歸納推理的唯一嚴格的邏輯論證。並且巧妙避開了歸納邏輯不嚴謹的尷尬。

第三個問題上面已有,不再贅述。

關於證偽主義,個人認為,主要目的是為了反駁歸納法並提出演繹檢驗法,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有詳細論述。以上問題如有疑問,關於第一個問題,可參考該書31至46節,即第二部分的第六章可檢驗度第七章簡單性兩個章節。


補充一下@陳浩 的解答:

Popper認為科學應該可以被證偽,而非/偽科學則不是,但值得注意的是,證偽主義還是有缺陷的:

  1. 一些Popper可能並不願意的理論可能也會被歸為科學,比如,一些占星術是可以被證偽的 (如果不發生就被證偽了);一些「可證偽派」的基督教信仰者也認為他們的理論是可以被證偽的。
  2. 從歷史的角度上來說,證偽主義也並不十分可行。比如,哥白尼和牛頓的理論最後也被證偽。
  3. 值得注意的是,在複雜的情況下,看似簡單的證偽主義可能就並不那麼好用了。當一個觀察O和一個理論T兩者矛盾時,邏輯上這隻能說明兩者並不一致 ---- 即兩個裡面有一個錯,而具體是哪個錯,其實很難說。 「通過望遠鏡可以看到木星的衛星」和「火星是方形的並且有著濃重的色彩」都是觀察的陳述。前者很可能是伽利略或是他的某個支持者說的,後者則記錄在開普勒的筆記中。觀察本身到底有效無效,是不是對事實的反應,這都是非常微妙的東西。雖然後者很快被摒棄,但或許有一天因為技術的進步而又重新被認可也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對科學哲學有興趣的話,我十分想推薦一本書,科學究竟是什麼,第三版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938400/, 鏈接下面的評論旁有各種版本。裡面有一章就是講證偽主義的局限性的。非常有意思。


一個簡單的反駁:

Popper』s ideas are exciting and he writes splendidly. But they are not as radical as he makes out. He presents refutations as decisive moments when a theory falls foul of observation and is eliminated. These are meant to be unmistakable moments of truth, even if the truth is the negative one that a theory is false. Yet there cannot possibly be such decisive moments, unless we are sure that the same would always occur if the test were repeated. But that depends on an inductive inference from the present occasion to the next. Otherwise why not simply try it again? Deny the soundness of induction, and we have no reason to eliminate a theory just because its predictions have not been upheld on particular occasions. If Popper has indeed shown that induction is a myth, we cannot rest content with the logic of falsification. For, if he means just what he says, there will be no reason to prefer unfalsified theories and we have been led into a general scepticism. Yet, as soon as falsification is seen to rely on induction for its claim to be decisive, the riddle of induction resurfaces and Popper can no longer declare, 『Thus the problem of induction is solved』 (1969, p. 55).

原文:Hollis, Martin. The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 An Introduction (Cambridge Introductions to Philosophy) (p. 76).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Kindle Edition.


摘自拙文第三節:波普爾的貧困——以其對馬克思的批判為中心的研究

1963年,波普爾出版《猜想與反駁》,將其之前諸多觀點、方法融匯於此,完成了其科學哲學。培根與笛卡爾分別以觀察和理性,作為研究的出發點和標準,波普爾對此批判。[48]他認為,出發點應為設想(假設、猜想),然後劃分科學與非科學:「衡量一種理論的科學地位的標準是它的可證偽性或可反駁性或可檢驗性。」[49]只要科學設想未被證偽,就暫且當真。比如,只要找不到一隻其他顏色的天鵝,「所有天鵝都是白的」的命題就是真的,不能用不斷找到更多白天鵝來證明此命題為真。但這是特例,一般情況下,「少數偶然的與理論矛盾的基礎陳述不會促使我們把理論作為已被證偽的而擯棄。只有我們發現一個反駁理論的可複製的效應時,我們才認為它已被證偽。」[50]在他看來,哲學若不走他的路,根本仍是形而上學。「真正的哲學問題總是根植於哲學以外的那些迫切問題」[51],哲學將隨這些問題的解決而爛掉。於是,他認為馬克思的理論陷入了兩難:若是科學,已被證偽;若不可證偽,則非科學。他更自豪地宣布,解決了休謨關於歸納的難題。[52]

其實,他對科學的理解深受培根影響。培根知道「人類理解力不是乾燥的光,而是受到意志和各種情緒的灌侵」[53],卻認為「人類理解力的最大障礙和擾亂卻還是來自感官的遲鈍性、不稱職以及欺騙性」[54],害怕「人類思想又成為文字的奴隸」[55]。因此,只有「單純經驗」一條路可走,主要不是靠「偶遇」,而是「實驗」。[56]歷史被他轉變:science偏離了拉丁文詞源scientia的原意,從所知之識的「知識」(拉丁文動詞scio意為我知道),變成了這種經驗客觀的「科學」。休謨雖以此經驗符合論,判斷真假,卻只限於理性;情感、意志和行為無所謂符合,就無所謂真假。[57]這些非理性還有理由違反理性,甚至「理性是而且應當是情感的奴隸」[58]。波普爾在批判了休謨關於習慣的理論後,就宣布反駁了其心理學,比培根有過之無不及:不但將這些非理性的東西排除於科學之外,還要讓其在理性的統攝下,卻不對此加以論證,因為無真假等於無意義。他關於證偽的觀點並不新鮮,他雖未承認,實際卻是基於牛頓研究哲學的第四條規則[59]。

然而,這種客觀充滿了非客觀。所謂事實,「是從事態中推論出來的;事態是被肯定之物的命題內容,人們曾經對這些被肯定之物的真理要求提出疑問,並進行了討論。」[60]所謂真,若其有根有據,「那麼理由根據就不是真的,然而也不是假的。」[61]真假不是從某些命題中看出的,而是在行動中,「行動才是語言遊戲的根基。」[62]維特根斯坦哲學的終點,恰是馬克思哲學的起點。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所寫:「只有在社會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礎。」[63]《德意志意識形態》仍與此一致:「任何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64]這裡的「人」,如其《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65]所寫,不是生物學等自然意義上的人,「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所以「人仍舊在形成中。」[66]

或許波普爾又預知未來了,他補充這句以防上述反駁:「科學陳述的客觀性就在於它們能被主體間相互檢驗。」[67]這卻帶給他更嚴厲的反駁:不論是自然界的全稱判斷,還是其所謂都是單稱判斷的歷史現象,都有絕對的經驗客觀性,這意味著必需一個同樣絕對的主體作為觀測者。這個前提先於科學,不可證偽,他卻用來作為上述科學的兩個標準。「被反駁」和「被檢驗」也非一回事,前者未必需要經驗,卻必需語言。可他從未證明有這樣的主體,更沒有論證不同主體如何接受同一範疇,如天鵝的顏色,哪些矛盾對理論而言是少數偶然的,哪些是可複製從而證偽理論的,他壓根沒證明主體間性。

他以不可證偽作為可證偽的基礎,按其觀點,不是科學,而是形而上學。他反對辯證法卻不能反駁,以致誤「認為馬克思的辯證法和黑格爾的辯證法一樣,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糊塗物;尤其是因為對馬克思歷史主義的批判涵蓋了它的辯證法中應該被嚴肅對待的一切,因而可以在這裡避免對馬克思的辯證法作分析。」[68]這都表明,他在範疇、方法上也是形而上學的。難怪他無視馬克思的早期,猶如無視維特根斯坦的後期。難怪他沒意識到,不被證偽是暫時的,被證偽同樣也是暫時的。如維特根斯坦所言,邏輯與經驗就像河床與河流,不是各自獨存的,而是互動共存的,命題隨時間從流動變得僵化,或僵化變得流動,「同樣的命題有時可以當做受經驗檢驗的東西,而有時則可以看做是檢驗的規則。」[69]難怪他沒意識到,他說馬克思是本質主義,[70]受「本質」與「表象」二分的影響卻傾向於「本質」與物質的同一,[71]其實在說自己。他認為哲學只有科學化和形而上學兩條路,不只是價值,在總體上已成形而上學。這種「科學的觀點暗指另一種觀點,意識的觀點,但卻沒有提到它,意識的觀點認為,一個世界首先在我周圍展現和開始為我存在。重返事物(此處漏印『本』)身,就是重返認識始終在談論的在認識之前的這個世界」[72]。

在這種科學和形而上學之外,哲學還有其他路。海德格爾還在追問時,[73]馬克思已走出很遠。馬克思所自稱的「科學」,是德文Wissenschaft,沒有培根之後的science那樣強烈的經驗客觀性,故與之不同,還包括體系化的知識,如所謂的社科。馬克思的理論至今無法用經驗證偽,因如前所述,經驗總在邏輯和語言中,無法基於後者卻否定後者,正如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已證,「誰產生了第一個人和整個自然界」是荒謬的問題。[74]所以薩特指出:「只要社會關係的變化和技術的進步還未把人從匱乏這個桎梏中解放出來,馬克思的的命題在我看來就是一種不可超越的證明。」[75]


在波普爾看來,科學與非科學的區別在於經驗上的可證偽性,但他堅決否認這是區分「有意義」和「無意義」的劃界標準。在這個問題上,波普爾與邏輯實證主義者有著尖銳的衝突,後者認為,只有邏輯命題和科學(經驗可檢驗的)命題才是「有意義」的。而波普爾則堅持,科學與非科學之間的劃界標準絕不是「意義」的劃界標準。相反,他認為宗教、神話和形而上學等命題,雖然不是科學陳述,但他們有自身豐富的意義和價值,有些可以成為科學猜想的源頭。他甚至認為許多被他稱作「偽科學」的理論,如弗洛伊德心理學,本身可能有深刻的洞察力,而且他們的學說有可能是正確的,只是不具有可證偽性,無法在經驗上予以檢測。

正是波普爾獨特的學術風格——以罕見的清晰表述深奧而複雜的思想,使其著作具有「難以閱讀但容易概括」和「論證複雜但結論明確」的特徵。因此,人們不需要研讀他的著作,就能夠方便地將其學說概括為一些簡單的論點。這使他變得「通俗易懂」而得以流行,但同時也在流行中被簡單化、通俗化進而被曲解。


我很驚異,在這樣一個討論波普爾和證偽主義的問題下面,居然沒有一個人提到迪昂奎因命題(Duhem-Quine Problem)。(之前把Duhem拼成了Duhum 非常抱歉)

附一段我在其他問題下面的答案。

沒有想到卡爾波普爾的理論在中國這麼有市場,我個人非常尊敬波普爾,也很喜歡他的論證和行文風格,但是必須承認證偽主義在目前的科學哲學領域基本上已經被淘汰了,已經走進歷史之中了。

對於證偽主義最直接的批評就是迪昂奎因命題(Duhum-Quine Problem),直接論證了為什麼所有的全稱命題都不可能得到證偽,不論科學與否。對於一條孤立的科學假說,無論你使用何等的證偽手段,我總可以提出一條新的輔助假說來繼續我的科學假說。如果沒有任何一個假說可以得到證偽,那麼證偽標準的意義又何在呢?

實際上, @YSY在答案中提到的所謂的龍喻,正是迪昂奎因命題的一個實例。宣稱擁有龍的人一直在試圖提出新的輔助假說來保證他的最初宣稱「我擁有一條龍」是成立的,這恰恰證明了所有的理論都可以採取這樣一種雖然不體面但是可以成立的方法來保證自身不被證偽。

證偽主義始終無法正面回應迪昂奎因命題,波普爾試圖確立的科學-偽科學的二元體系也因為缺乏了這樣一種劃分標準而崩潰。

可以理解,在剛剛接觸到精緻證偽主義的時候,基本上都會被這種思路而驚嘆。但是我推薦大家去讀一下托馬斯庫恩的《科學革命的結構》,不說了解當代科學哲學的潮流,至少了解一下邏輯主義是如何逐漸走向衰退的,二元論的體系如何被歷史主義所打破的。

改天有時間再好好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愚蠢的人類啊,總是想要弄出一個「萬全」的單一方法來作為判定標準。

可證偽性的標準與各種歷史主義範疇(包括歸納)是互斥的嗎?一個作為判定模型的方法論,一個作為建立模型的方法論。

基於(經驗)知識的不完備性而提出的可證偽性,能夠自證自身是「完備」的方法?為什麼某些歷史主義的理論家認為可證偽性與歷史主義互斥?

如果模型科學與否完全依據其提出的歷史來判定,那麼一個模型是否科學就完全成為了文化問題。還有什麼必要對科學做出主體間公共的描述?如何保證體系的開放?這樣的話,科學哲學直接被文獻學和統計學取代即可。

命題的可證偽性也面臨實用性的問題,實驗驗證越來越遠離感官的直觀領域,對一個科學命題的實驗驗證,往往不是直接依靠觀測驗證單個命題,而是要把通過理論系統轉化為可以直觀驗證,必須要考慮背景對實驗驗證的影響,說明不能僅僅以單個命題在邏輯上的可證偽性作為判定的單一標準。

就與本體論的多元化和精細化一樣,方法論的多元化也是大勢所趨。


簡單說,可證偽,最大的意義在於符合事實,允許事實檢驗。

符合事實,就是理論可以解釋過去發生的全部事實,並可以對未來事實提出若干預測。

這樣理論,既能用事實證明,又可用事實證偽。

符合事實,就是把可證偽作為科學與非科學分界的意義所在,

與事實不符那叫什麼科學呢?


我只懂得一個比較簡單的說法,科學需要嚴格遵循邏輯與實際驗證(因為邏輯本身也需要驗證才能成為科學的邏輯),每一個證據,每一個得出因果的邏輯,都需要證明真假。

但有些問題不能被證明是假的,比如:「你有一個你自己也不記得,別人也不知道的上輩子」,「在人類的認知之外,有個萬能的神」。這種問題你可以質疑,但永遠不能證明它們是錯誤的。這種問題可以說,但不能拿來做因果邏輯判斷的證據。

拿不能證明是錯的東西做依據,你的結論將永遠無法質疑,這就是不講理。不講理,是不科學的。


1、根據波普爾自己承認的「觀察負載理論」原則,證偽和證實都是不可能的。

2、科學史研究證明,歷史上的科學家並不奉行證偽原則。而且還有研究證明,如果科學家們奉行了證偽原則,他們就無法做出實際的科學發現。

3、證偽原則以封閉體系的存在為前提。


我能說,現在的一眾高票答案都?是辣雞嗎?

——————————————————————————————

1、波普爾的確說過科學命題必須有「可證偽性」;但?什麼時候表示過「已經被證偽的理論還是科學」了?

沒錯,鍊金術很丟人、燃素說很丟人、生命力學說也很丟人;但科學最大的優點不正是能高效率的踢走這些「丟人」的理論嗎?

你們把「科學理論必須有可證偽性、且尚未被證偽」的後半句擱哪了?嗯?(敲桌子……這算神馬玩意兒呢?斷章取義玩這麼溜你媽媽知道嗎?

補充:現在不斷章取義了,玩偷換概念

比如鍊金術、燃素說等等雖然很丟人,但它們是可以判斷對錯的,所以才有資格擺上檯面,校驗它的「對錯」。即「有可證偽性」才有討論價值,這是科學的第一道門檻——你得先是個科學命題,才有資格界定對錯。

當年泡利罵人,說某物理學家的論文「not even wrong」——連個錯誤都談不上——就是指那篇論文連拿來討論的資格都沒有。

換句話說,波普爾把科學的界定過程分為兩步。第一步要求「有可證偽性」,這是一個命題拿到「科學命題」資格的充分必要條件;第二步當然就是想辦法校驗命題真假了,證明為「假」的命題當然要扔進標註為「錯誤」的垃圾桶里。

經過「有資格成為錯誤」這重篩選,才配叫「科學命題」(或者說,才有資格是個錯誤);然後再經過各路英豪各種刁鑽古怪角度的否證努力、仍然否證不了的,才有資格暫時合法的打上「科學」的logo,有資格形容自己是「科學的」。

故意混淆取得入門資格的「科學命題」這個名詞和通過了兩步檢驗、作為形容詞用的「科學」,這算神馬下三濫手段。

2、數學神馬時候是科學了?人家才是高大上的、一步一個腳印的、公理化的「天然正確」知道嗎?

科學一直想高攀人家還高攀不上呢;物理學想公理化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門都沒有。

還神馬「統計學沒法證偽」。你磕摻不磕摻啊。

http://zh.wikipedia.org/zh/%E6%95%B0%E5%AD%A6

————————————————————————————————

波普爾是如何論證可證偽性的,最準確的答案當然是去讀他自己的著作。我這裡就不多說了。

證偽 - 必應

但是,從諸多高票的胡說八道來看,關於「可證偽性理論」本身,還是值得說道說道。

那麼,我儘可能用任何人都能聽懂的大白話,把他的觀點表述出來吧——不然您連「可證偽性「是什麼都不知道,就著急要去反駁它,這扯淡指數也太高了點吧。

科學網-[轉載]《猜想與反駁》卡爾.波普爾 - 王佳的博文

—————————————————————————————————

中國有句俗話,叫「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

比如你出去打工,正在老闆面前做什麼事呢;旁邊有個傢伙喋喋不休、指手畫腳,一副比你能幾圈的賤模樣。怎麼辦?

「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你能是吧?來來來,我弄這邊,你做那邊,咱比比看,究竟誰的手藝高。不行就別嗶嗶。

這個「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用高大上的哲學術語說,就是「可證偽性」——啊,你說你的理論多高多高,咱別光在那吹牛行不:找個實際工程,用你的理論指導下實踐唄,看看高明的地方在哪裡。

毋庸置疑,但凡遇到「牽出來溜溜」的要求就縮回去的,肯定是個騙子——這就約等於「無可證偽性」。

前面提到過,一個命題首先得取得「科學命題」的資格,才配成為一個「錯誤」;這個資格就是「可證偽性」——用粗話說就是「得敢出來溜」。

用術語說,這叫「敢出來溜」是"能人"的必要條件——請注意,只是必要條件,可不充分。

否則若您無能,而您死撐著出來「溜」了,但卻被打臉了,您這算什麼呢?

只有敢出來「溜」、而且還露臉了,才真的是個「能人」——所以,光「敢出來溜」不行,你還得「溜贏了」,才是我們承認你是」能人「的「充分必要條件」。

強中自有強中手。現在能不等於將來也能。被更能的能人踢走、或者說遇上更高明的就立馬給人家讓位,這就是所有科學理論的必然命運。

習題:某高票答案信誓旦旦有「可證偽性」是「科學的充分必要條件」,試分析這個命題與「有可證偽性且尚未被證偽才是科學」的異同。

然後請思考,究竟是波普爾蠢到連這麼簡單的充要條件都搞不明白、居然還敢大言不慚的研究科學哲學呢;還是某個大言不慚跳出來評價波普爾理論的傢伙初中數學都沒學好

PS:現在他改了。波普爾說「敢出來溜」是拿到「能人考試」資格的充分必要條件、然後「溜贏了」才是能人;他說波普爾說「敢出來溜」是「能人」的充分必要條件。試找出並論述此人在論證中使用了哪些下三濫手段。

——————————————————————————————————

前面提到了「可證偽性」就差不多對應於俗話的「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那麼為什麼不直接說大白話、而要採用」可證偽性「這樣佶屈聱牙的說法呢?

這是因為,面對諸多複雜的理論……若沒點規矩,咱亮苦練20年的硬功夫,人家卻排發紅包、安排自家人當裁判,這不亂了套了?

顯然,必須得有一套規矩,能夠公平的、無可置疑的體現出「出來溜」的一組對手之間的水平差異。

換句話說,就是必須設計一個場景,去體現自己超常於競爭者的優越性——體現不出來,您可就要丟人了。

這個「體現不出來」的可能,就是「可證偽性」——想證明自己優越於別人,就必須冒「證明不了反被打臉」的風險;不想冒風險,就沒有「優越性」可體現。很簡單的道理,不是嗎。

俗話說「理論指導實踐」。那麼理論的優越性,自然就體現在它指導實踐時是否「好用」上——而「好用」與否的判斷標準,肯定包括明確程度、精度等諸多方面。

反過來說,如果你想指導實踐……實踐結果是不是就能檢驗你理論的成色了呢?如果成色不足,是不是就等於被「證偽」了?

當然,稍微有點生活經驗的都遇到過這樣一種人,這種人(經常是個有點小權的領導)喜歡對著別人指手畫腳瞎挑毛病,但卻不會自己說出的任何一句話負責——哎呀我說小X,咱們做事得多快好省要低投入高回報要面子里子都好看要XXOO!*@#*%¥……總之就是屁話很多而且時候還經常雞蛋裡挑骨頭各種嫌棄你投入高了回報少了,卻根本不顧成本和產出等等因素在客觀上的約束關係……

請問,這種「指導」,你要他何用?

但你還拿它沒法。因為這種貨能說,再無能,過後還是人家有理,因為人家從不犯錯;反而是做正事的,做得越多錯得越多。

事實上,濫竽充數的理論更多。

如果一個理論給你玩這個,你受得了?

指導實踐得有個指導實踐的樣子,不能像領導一樣坐一邊放屁、反正有執行者背鍋,對吧。

要起到指導實踐的作用,就必須說準話,而且必須事先說,不準搞什麼「應用存乎一心」的幺蛾子。

——低投入高產出?好,怎麼個低法?省哪裡?省了之後對品質有什麼影響?高回報又怎麼個高法?因為低投入導致的品質下降如何彌補?這些說清楚了,這叫指導;說不清楚,就是放屁。

同樣的,一個事先不能給人指明方向、事後放馬後炮說自家怎麼怎麼靈的理論,狗屁不是。

換句話說,「道可道,非常道」——很遺憾,不可道的所謂「常道」屁用沒有。

什麼行、什麼不行;怎麼好,怎麼不好;好能好多少個百分點,等等,都必須事先預言。預言錯了就是垃圾。

所以,一個「必須說準話、說錯了追究責任」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非如此無法排除濫竽充數的傢伙。

同樣的,「可證偽性」就是要求理論必須說準話,不準打馬虎眼;說錯了就踢出科學殿堂。

—— 一點都不反直覺,不是嗎?

具體來說,是大概這樣的一套原則:

1、科學理論之間的競爭,靠試驗決定勝負。

相關事實,大家應該耳熟能詳了。

2、試驗定勝負的規矩是:

2.1、首先通過比較權威的期刊引起業界興趣

2.2、業界獨立重複試驗能夠得到同樣的結果

2.3、如果有同樣可解釋試驗結果的多種理論存在,則必須設計判決性試驗,以篩選出其中一個

3、提出和已經科學界接納的理論相衝突的理論時,理論提出者必須提供判決性的試驗證據

比如,伽利略的鐵球試驗。

遵循以上原則的,自然就是科學。

以上來自我很早以前參與的討論:

關於可證偽性的範圍 | 非主流理論小組 | 果殼網 科技有意思

可想而知,一個這樣較真的人會有多招人恨——沒法濫竽充數了,怎能不恨?

所以——你沒看錯——關於可證偽性這個要求,科學界沒有任何原則上的反對

多新鮮。踢出濫竽充數傢伙的制度,招庸人恨是必然的;但怎麼可能招「能人」恨呢?愛它還來不及呢。對吧(這或許就是 為何反波普爾「可證偽理論」的、多半邏輯不過關 這個問題的答案了)。

當然,爭論也有,但都是關於細節的。

比如,科學是「探索未知事物」的一種學科;那麼失手或者一下子做不到盡善盡美是理所當然的——但倘若」拉出來溜「的時候失了次手……

所以,最新的觀點認為,當一個理論預言的結果和實驗有偏差時,應當允許它給自己打補丁(即所謂「保護理論」,比如「暴漲理論」就可以認為是「宇宙大爆炸理論」的『保護理論「)、然後重新接受檢驗。

http://zh.wikipedia.org/zh/%E5%8D%A1%E5%B0%94%C2%B7%E6%B3%A2%E6%99%AE%E5%B0%94

證偽原則

波普爾同意對偶然真理的界定,但他強調這樣的經驗科學應該服從一種證偽主義。證偽主義至少存在兩個優點。第一,科學理論的表達一般為全稱判斷,而經驗的對象是個別的。所以,經驗如果用來證實理論,那麼它將是無法窮盡一般的理論的。比如,再多的白羊也不能證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 而只要一隻黑羊就能證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這個理論是錯誤的。所以,經驗的真正意義在於可以證偽科學理論。第二,證偽主義可以避免對錯誤理論的辯護和教條。如果堅持實證主義,那麼一旦出現與理論相悖的經驗,人們便會做出特例假設或特殊的限制以使得理論能滿足經驗。但實際上這樣的設定往往是極不科學的。證偽主義使人們相信所有的科學都只是一種猜測和假說,它們不會被最終證實,但卻會被隨時證偽。

證偽主義應採用試錯法。這是指人們應該大膽地提出假說和猜測,然後去尋找和這一假說不符合的事例。根據事例對假說進行修正,不斷重複這一過程,乃至將最初的假說全盤否定。試錯法對理論的修改和完善是沒有止境的,試錯法的結果只能是一個較好的假說,但不是最好的假說。最好的假說是終極真理的代名詞,和科學精神相悖。

波普爾同樣想整合唯理論和經驗論的衝突,但他同時批判唯理論和經驗論。唯理論和經驗論都承認,知識起源於一個不變的基礎。唯理論認為這個基礎是普遍必然的原則,而經驗論認為它是人的經驗感覺。波普爾的科學哲學核心在於,一切理論和原則都可以被證偽,而經驗雖然不是知識的來源和基礎,卻是檢驗知識的標準。他將這種觀點稱作理性批判主義。

於是科學和非科學的劃分在波普爾這裡得到了明確界定而且是一反常識的。非科學的本質不在於它的正確與否,而是在於它的不可證偽性。於是數學和邏輯學便被劃分為非科學的。同樣,心理分析學說,占星說,骨相學,馬克思之後的「馬克思主義」也都是非科學的。它們都不可被證偽。數學和邏輯學之所以被劃分到了非科學的原因在於他們並不需要經驗去檢驗它們,他們被休謨稱為必然真理。而科學和非科學一樣,都既包含著真理,又包含著謬誤。[請求實例]

[編輯]知識的增長方式

波普爾用這樣一個模式來描述科學知識的積累。

P1-&>TS-&>EE-&>P2,對於問題1,人們提出假說嘗試解決(tentative solution)它。然後通過證偽來消除錯誤(error elimination),進而產生新的問題2。隨著問題的深入,對問題作嘗試解決的理論的正確性也就越來越高。科學知識的積累不僅僅是數量上的增長,而更應該是新理論代替舊理論的質變。

由於波普爾所處的時代,他的學說受到了達爾文主義和量子物理很大影響。他認為,在上面這個模式中,TS並不只有一個,對於一個時代的P1來說,同時存在著多個解釋方案,而最後能脫穎而出的只有一個。只有通過嚴格的檢驗,才能被保留在知識體系之中,而其它的方案都被淘汰。此外,他反對機械決定論。即通過足夠的知識,我們可以斷言下一時刻的每一個事件。他認為科學知識的增長模式既是開放性的,也是非決定論的。人們不能完全預測科學知識的未來狀況。最後,他還認為理論的革新和進化論中的突變一樣,存在某種非理性因素,雖然這些理論本身是理性的產物。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kexueshenme2.txt

【新語絲電子文庫(http://www.xys.org)(http://www.xys2.org)】

————————————————

科學究竟是什麼?

[英]J.斯帕克斯

一些理論被評價為「科學」的理由,與另一些不被評價為科學的理由,事實

上並沒有嚴格的界限。將科學作為反饋過程來考慮,這一結論是十分明顯的。

從去年7月開始由B·赫爾斯泰德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一場論戰。爭論圍繞

著:進化是不是真正科學的理論以及決定此問題的標準是什麼?令我驚異的是大

多數參與爭論的人已欣然接受K·波普爾關於科學的可證偽性標準,然而須知那是

屬於波普爾1930年的經典理論,科學哲學自那以後已有了巨大的進步。本文

的目的是圍繞什麼是科學以及進化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理論作一闡述。

主要的新見解來自I·拉卡托斯在1960年倫敦經濟學院的工作。眾所周

知,科學的理論在特徵上是趨向於層次結構的;較晚的、較少的理論依賴於較基

本的那些理論。拉卡托斯將這種依賴看成是一種相互依賴。他將基本理論描述為

「核心理論」或「試金石理論」,它們被輔助理論層所保護。這種稍帶修正、輔

助的科學理論的結構模型有很重要的意義,它解釋了為什麼核心理論並不能被輕

易地按波普爾的可證偽性標準去證偽,因為如果實驗結果與理論預言不符,作為

一個科學家來說並不一定要被迫放棄這個理論,他面臨著兩種選擇:或者是放棄

理論的核心部分,或者是調整保護帶的輔助理論,這樣也可以使理論與實驗重新

相符,用這種方法核心理論也可以保存下來,甚至乍看起來事例與核心理論對

立。

另一關鍵的見解是這種保護戰略(拉卡托斯稱之為反面啟發法)並不是什麼

非科學,它也算不上什麼差的科學,它恰恰是科學理論建立的最被重視的特徵。

牛頓力學可以作為一個最好而又簡單的例子。I·牛頓的核心理論是如果沒有外力

的作用,物體將保持其原來的自然狀態:或靜止、或作勻速直線運動。這就代替

了亞里士多德的思想,他認為僅僅豎直運動:上或下才是自然的。毋庸說明的,

當然我們日常的經驗是支持亞里士多德的,物體自然地下落、火焰自然地上升、

所有已知的勻速直線運動實際上是需要有力來保持的,這樣如果讓直接經驗來充

當裁利,無疑,牛頓的核心理論就會被拋棄,但是正象拉卡托斯所說:「對於處

於幼苗時期的科學理論必須寬大為懷」,它們需要給予時間來保護自己。在牛頓

核心理論的情況中,這種保護取一系列力的形式,它被用以來解釋我們所能看得

到的、測量得著的真實運動。每一種新的、前所未被解釋過的非線性運動都不足

以對牛頓的核心理論構成威脅,而只是激發人們去探索自然界新的力,他的核心

理論實際上已獲得了公理的地位,不允許靠經驗來推翻。

然而,這種保護論並不僅限於運用到核心理論上,在受到保護的理論中,過

去和現在都有除核心理論之外的其他等級理論。例如:萬有引力定律說所有的物

體相互吸引,於是人們就設想:如果發現了物體之間相互排斥,是不是會使引力

理論失效了呢?事實上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而只是建立了一系列新的理論,它

們處理電性力、磁性力、電磁力、彈力、原子內部的力等等,它們完全允許引力

在牛頓力學中成立。

但是,到了1880年,邁克爾遜、莫雷設置了一個本來想測地球相對於

「以太」的速度的實驗,這引起了牛頓力學的危機,選擇一種新理論的轉機來到

了。雖然提出了各種保護理論、如菲茨傑拉德收縮、用來解釋觀察到的光速看來

是恆定的、與地球轉速無關,但愛因斯但選擇了拋棄牛頓理論的核心部分(這並

非主要來自經驗事例)代之以相對論,這樣愛因斯但的「正面啟發法」獲得了勝

利。

我們現在可以談談第三個關鍵的見解了。即規範。關於規範首先是由加利福

尼亞大學的T·庫恩。引出,它在本質上乃是那些與核心理論(或者說試金石理

論)相聯而又互鎖的理論的整體大廈。在科學中它取核心理論與它的保護理論連

接在一起的這種形式。這個概念可以大大超出科學的範圍,例如宗教和政治充滿

著規範。牛頓力學是科學的規範,原子理論和相對論也同樣是。

一旦核心理論為保護帶所包圍,顯然要拋棄核心理論就涉及到拋棄整個保護

帶。當然也就要引起規範的改變,因此庫恩將規範的拋棄說成是「科學的革

命」,為了強調這種對照他把保護帶的穩定的提煉物稱為「常規科學」。是拋棄

規範,還是堅持常規科學,有沒有合理的邏輯理由呢?這個問題佔據了科學哲學

家大部分的思想。當然在科學的歷史中充滿了這兩種戰略的例子。但哪一個也不

能看成非科學的。

理論何時拋棄何時『保護』?

現在,別說是可證偽性試驗對那些好的核心理論不起什麼作用了,即便是對

那些好的、較為一般的可以被有效保護著的理論也不起什麼作用。但是對那些壞

的、或者是非常特殊的、或局限性很大的理論,證偽試驗卻是足夠銳利的。例

如,有一種理論是如此無所不包以致可用來解釋任何結果,所以根本談不上用它

來預言,我們只能視之為偽科學。用天性自私來解釋人的行為就是一例,這個理

論是失敗的:因為它甚至要被用來解釋最慷慨的行為。它當然也談不上從經驗中

被證偽了,它也毋需什麼保護理論。同樣,作為另一種極端,也有一種理論是這

樣的特殊,以至一個關鍵的實驗就可導致它的推翻。例如,只要顯示出剎車仍處

於最大限度的工作狀態就可以排除車禍的原因是因為剎車壞了。但是大部分理論

實際上並不能為經驗事例所推翻,這是因為有輔助理論的幫助。例如,J ·普利

斯特列當年也可以保護其燃素理論,儘管有一些物質燃燒後變重的事例,但他只

須假定燃素有一負的質量就行了。

拉卡托斯工作的主要成就之一是揭示了試驗假說與試驗預言之間的區別,從

8月份刊登的兩封信中我們看到這個問題實際上已被混淆,一封是波普爾本人

的,一封是H·邦迪的。每一封信都談到一種科學的假說應給予經驗中試驗的必

要,在另一些句子里又都談到由假說導致「可檢驗的預言和後果」或「可檢驗的

結果」的必要。在每一封信中,這兩種必要很顯然是波普爾作為判別什麼是科學

的標準的同義表達。現在問題比較清楚了,從拉卡托斯的著作中可以看出這兩種

必要並不相同:顯而易見,當預言已被表明確實是錯了,並不能就由此推出導致

預言的假說(或者說初始條件)也是失敗的,因為假說總是在一定限度內可能受

到保護的。

科學家信奉波普爾的證偽標準,將它作為真偽科學的界限的這種意願本身就

是拉卡托斯綱領的最好說明。在任何情況下,在科學中如果有一種理論,雖然有

與此相對立的經驗證據,但卻不能對這理論進行證偽,則證偽失敗,則波普爾標

准也隨即失敗。但是儘管有這樣的反例存在,波普爾的理論卻繼續有虔誠的追隨

者,它能象其他好的理論一樣被保護起來。反例更多地是改善這規律,而不是來

證明它!

但是如果我們決定不再保護波普爾的標準時,我們必須再回過頭來看看什麼

是科學並試著找出科學是如何區別於其他經驗感覺方法的。例如:科學的看法是

建立在事例的可重複性上的;它的嚴密的邏輯推理;它的易被接受;它的普遍理

論不論是明天、昨天、或一億年以前都永久地有效,這每一個都是科學的特性,

這些特性往往並不是排他的,而是組合在一起共同起作用,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科

學的含義。很顯然,我們就會想到把科學看成由這些關鍵元素所組成的過程。這

種科學模型有很多優越性,尤其是,就象我們將要解釋的那樣,它可以抵擋費耶

本德蠱惑人心的說法,幫助我們從拉卡托斯的觀點中導出邏輯的結論。

加利福尼亞的費耶本德並沒有給人以任何科學方法論的印象,在其他方面,

他又是如此懷疑經驗事例證偽假設的能力,以致於他主張所有情況下僅有一個原

理可以得到保護,這個原理就是:「什麼都行」。邏輯上講來,凡涉及到理論的

地方他似乎是正確的。如果一些理論可以被保護,為什麼其他理論就不能呢?我

們的回答卻應建立在這一事實的基礎上:科學,就象進化一樣,它是一種適應或

反饋過程,它所可能的適應範圍具有一定的限度。

我們對科學的理解上一個主要進步應歸功于波普爾,他用關於科學進步的假

說——演繹理論代替了歸納理論。他認為一旦實驗事實被認為在某種程度上多少

依賴於理論,那麼,從這一系列客觀實驗資料歸納出的規律和理論也就站不住腳

了。讓我們還是引用P·梅多沃的一段活吧:「科學是兩種聲音的對話。一種是富

於想像力的,另一種是批判的;它是可能與實際之間;計劃與實行之間;推測與

批評之間以及可能是什麼而實際上又是什麼之間的對話。」換言之科學的進步是

一種如圖所示的適應、反覆或負反饋過程。系統的輸出由真正的解釋組成。

將「反饋」運用到科學上

可以把今日稱之為反饋的系統用來描述科學,尤其應該指出的它們之間有許

多一致性,可以用來解決當前關於科學的一些論戰。

負反饋系統,譬如說一個自動控制的加熱系統是自動達到目標的,不論鍋爐

已用成什麼樣了(有一定限度),或者氣壓是怎麼改變的(在一定範圍內),或

者說鍋爐是否生鏽,房間都能獲得預定溫度。換句話說,即使系統的某些部分有

些不完善,只要不是太不完善它也總是向目標靠攏而最終獲得目標的。科學也是

這樣,即使科學知識本身包含有不完善和錯誤,它也將獲得目標,為事物現象找

到可靠的根據。正象拉卡托斯所指出的那樣,要達到這一點的方法是用輔助理論

來保護那些不完善的理論。當然,沒有一種保護作用可以挽救整體上不合適的理

論,恰象不論反饋量多大都不能使一個不合適的鍋爐把房間加熱得合適的溫度。

反饋模型的第一個應用是答覆了費耶本德,他認為在科學中「什麼都行」,

但也有一些相同的象徵,這種看法也顯示出科學知識本身也相當程度地包含有尚

未被經驗事實揭示出的不完善和錯誤。

第二個有用的結果是解決了什麼在前的爭論。實驗資料呢還是假說?歸納主

義者依據日常經驗認為實驗資料先於假說,然而波普爾則堅持假說先於實驗資

料。科學的反饋模型將假說和實驗資料置於輸入是新的實驗資料和作為理論基礎

的假說,環由實驗測試結果的反饋來閉合。如果經驗與期望的不一致,那麼或者

是科學知識本身,或者是輸入的假說,或者是實驗資料重新加以提煉、調整,一

直到觀察與預言能夠統一為止。同一反饋環中,這樣,兩種主張變成都正確了,

從閉環中任何部分往後看,看到的卻是另一些組成部分在前!

第三個有用的結果是可以解釋科學家為什麼同時可以追求兩個目標:真理和

簡潔。無論是對愛因斯但還是對威廉·奧卡姆,科學理論的簡潔是有至關重要意義

的目標,探索真理的同時也追求簡潔,這似乎意味著真理必然是簡潔的,然而這

種思想卻又得不到什麼證明來支持。現在負反饋理論解釋了這個問題,因為達到

「真實」的解釋(即那些沒有理由懷疑的東西)可以通過許多理論結構,因此我

們當然可用第二個標準,亦即簡潔在其中選擇一個。當然,影響科學家選擇什麼

樣的理論的其他思想傾向的存在也是允許的。

一個能動的反饋系統的第四個性質是它們表現為有目的性。即使是組成的元

素改變、環境有所變化,系統仍然不斷地追尋著目標,這就解釋了為什麼科學看

來有一個不顧及參與科學者目標的方向和動向,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進化看來仍有

一定的目的,儘管達爾文抹殺這一點。

現在:看來把科學考慮成是一種適應的或反饋的過程是很有道理的。那麼,

另一適應的過程,進化,為什麼要建立起它的科學地位就出現了一些麻煩了呢?

我想有兩個理由。

其一,在一種理論中,如果觀察到的現象之間的前後關係與它的內容一樣重

要,這就與科學的特性有些不相稱。受控制的實驗是用來檢驗實驗事實重複性的

關鍵,這就必須確保清除環境中通常的變化。這樣,才能導致實驗者從現象的內

容中或內部特點而不是從現象的前後關係上探索原因。在科學中結果多選擇還原

論和偶然性的解釋。然而,在進化中,環境對種的發展所起的決定作用就像種的

天生本性一樣重要。這就使這種特殊的觀察的可重複性遠比科學中通常觀察的可

重複性要小得多。

進化的第二個特點產生於它是一個反饋過程這一事實。這就意味著僅僅可以

預言過程的目的(適者生存)和這種系統的各種一般特性以及如前所述科學方法

的一般性質,反饋環中其他元素(如種的組成)卻沒有一個能被可靠地預言,這

是因為反饋環中變化並不必然能阻止目標的達到。這種不可預見性按波普爾的標

准當然使理論的證偽工作變得非常困難,造成理論的科學地位確定不了。但它卻

可以象它的對手創世論一樣被保護起來。但真正的爭論並不在於進化、或其他基

於反饋的任何理論是否科學以及是否有被考慮的價值,對於科學,通往理解的道

路並不只有一條。爭論的要點在於它們能否導致一個有效的解釋,來幫助我們在

這複雜的世界中作出決定,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它們能。事實上,環境、生

命、社會和現在許多技術都因為反饋過程的行為和穩定性極大地依賴於它成功的

運轉。如果科學不把這樣的過程包括在自己範圍之內,自有其他方法論將包括

它。

(New Scientist, Jan 15, 1981)

————————————————

【新語絲電子文庫(http://www.xys.org)(http://www.xys2.org)】【新語絲電子文庫(http://www.xys.org)(http://www.xys2.org)】


高票答案認為:

可證偽性是波普爾(Popper)對科學的劃界,規定了什麼是科學命題:一個命題是科學的,當且僅當它是可證偽的。

波普爾是如何論證「可證偽性」原則的?後人對這個命題如何反駁? - 知乎

並引用維基百科說明,在波普爾看來,可證偽性是命題是科學的充分條件。

Popper claimed that, if a theory is falsifiable, then it is scientific.

Falsifiability | Wikiwand

於是乎,在高票答案看來,在波普爾那裡,連已被證明錯誤的命題也踢不出科學範疇了。事實真是如此嗎?然而維基百科又令人髮指地沒有標註,導致我不知道到哪裡去尋找波普爾的原意。

然後又有某答案怒斥高票答案一派胡言。

波普爾的確說過科學命題必須有「可證偽性」;但?什麼時候表示過「已經被證偽的理論還是科學」了?

波普爾是如何論證「可證偽性」原則的?後人對這個命題如何反駁? - 知乎

身為一個外行,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應該看斯坦福哲學百科。編寫者的意思大致是,雖然波普爾的辯護者們認為波普爾的意思不是可證偽性是科學的充分條件,但是,在被看作是波普爾最終立場的聲明裡,波普爾不僅認為可證偽性是經驗科學的充分必要條件,而且將可證偽性退回到邏輯上的可證偽性。

然而,曾被波普爾作為偽科學典型的占星學被認為是可驗證的,「Astrology, rightly taken by Popper as an unusually clear example of a pseudoscience」,曾被波普爾作為偽科學靶子的精神分析同樣是可驗證的,「the major threats to the scientific status of psychoanalysis, another of his major targets, do not come from claims that it is untestable but from claims that it has been tested and failed the tests」。波普爾的前後立場之間出現了矛盾,對此斯坦福哲學百科未做更多解釋。

Defenders of Popper have claimed that this criticism relies on an uncharitable interpretation of his ideas. They claim that he should not be interpreted as meaning that falsifiability is a sufficient condition for demarcating science. Some passages seem to suggest that he takes it as only a necessary condition (Feleppa 1990, 142). Other passages suggest that for a theory to be scientific, Popper requires (in addition to falsifiability) that energetic attempts are made to put the theory to test and that negative outcomes of the tests are accepted (Cioffi 1985, 14–16). A falsification-based demarcation criterion that includes these elements will avoid the most obvious counter-arguments to a criterion based on falsifiability alone.

However, in what seems to be his last statement of his position, Popper declared that falsifiability is both a necessary and a sufficient criterion. 「A sentence (or a theory) is empirical-scientific if and only if it is falsifiable」. Furthermore, he emphasized that the falsifiability referred to here 「only has to do with the logical structure of sentences and classes of sentences」 (Popper [1989] 1994, 82). A (theoretical) sentence, he says, is falsifiable if and only if it logically contradicts some (empirical) sentence that describes a logically possible event that it would be logically possible to observe (Popper [1989] 1994, 83). A statement can be falsifiable in this sense although it is not in practice possible to falsify it. It would seem to follow from this interpretation that a statement"s status as scientific or non-scientific does not shift with time. On previous occasions he seems to have interpreted falsifiability differently, and maintained that 「what was a metaphysical idea yesterday can become a testable scientific theory tomorrow; and this happens frequently」 (Popper 1974, 981, cf. 984).

Science and Pseudo-Science

然後請思考,究竟是波普爾蠢到連這麼簡單的充要條件都搞不明白、居然還敢大言不慚的研究科學哲學呢;還是某個大言不慚跳出來評價波普爾理論的傢伙初中數學都沒學好

波普爾是如何論證「可證偽性」原則的?後人對這個命題如何反駁? - 知乎

看到這種情況我只能說,管他波普爾怎麼想,中華田園證偽主義者的「有可證偽性且尚未被證偽才是科學」其實已經夠了。不過如果你是這種立場,你還想讓波普爾為你的立場背書,你還是再考慮考慮吧。→_→


其實遠沒有那麼複雜。我們從知識本身的結構中,就能區分出什麼是可證偽的,什麼是不可證偽的。要問什麼是偽,不妨先弄清楚,我們在知識中的真指的是什麼?

我們通常所說的真,從總體上說,有兩種,一種叫分析的真,一種叫綜合的真。

分析的真:白馬是白色的,這就是一個分析命題,所謂分析命題,就是謂詞的概念(白)是包含在主詞之中的(白馬),謂詞本身是從主詞的概念之中分析出來,而主詞的概念的內涵是我們自己所設定的,它所涉及的僅僅是觀念和觀念之間的關係,而且是同義反覆,這種命題是不可證偽的,但這不是知識,因為知識必然是綜合的,把兩個不同的概念聯結起來才是知識。

所以以下就涉及到了綜合命題,樓上很多舉過的例子:所有天鵝都是白的,我們從主詞(天鵝)這個概念中是無法分析出謂詞(白)這個概念的,那麼我們是出於什麼樣的正當性的依據把兩個不同概念聯結在一起呢?也就說是,這種真是依據於什麼條件?所以知識的典型特徵就是,任何一個結論的得出,它都是依據於某些特定的條件的,比如所有天鵝都是白的,它的真是建立在經驗觀察和在這之上的歸納法的基礎上的,所以我們只要在經驗觀察中發現一個或者若干個反例,或者證明歸納法是無效的,就可以推翻這種真。

在這裡我們就可以區分出:什麼是可證偽的,什麼是不可證偽的。凡是一種結論的得出,它是依據某種條件的,那麼在邏輯上,它都是可以證偽的,因為我們只要推翻它的邏輯上的前提,就可以證偽這個結論。這從三段論推理中就可以明顯地看出來,比如人都是有死的,蘇格拉底是人,所以蘇格拉底是有死的,那麼蘇格拉底是有死的這個結論在邏輯上就是一個可證偽的命題,因為不管事實上可不可能,我們在邏輯上可以通過追溯它的前提的有效性的方式,來證實或者證偽這個結論。

因此,不可證偽的命題它有一個普遍的特點,它們都是一些無條件的命題,比如一些道德信條,宗教信條這些東西,因為在知識上,無論我們說真還是偽,你必須要給出你說它是真或者偽的依據,一個人說,我認為所有天鵝都是白的,別人聽到之後第一個反應肯定是問他:你憑什麼這麼說?這就是要他給出他所得出的結論的依據,如果這個人給出的一個命題是無條件的,那麼在知識上就是不可證偽的,當然也是不可證實的,這就談不上是知識,所謂知識就是為偶然性的東西尋求其必然性的根據,所以知識的特徵就是它都是可以追溯其結論的前提的,而一個不能追溯前提的命題就不是知識,也就不在真或者偽的範疇。

有不明白或者有指正可以留言探討。


卡爾.波普爾的「可證偽性」,不承認數學與邏輯學是科學的,如果了解波普爾,便知道他聲稱數學與邏輯學都是不科學的。

然而數學與邏輯學,這些分明屬於形式科學,現代計算機理論體系便是構建在這上面。

這非常簡單淺顯了,不過大多數人認知有問題,所以還在在那裡辯來辯去。

如果沒有邏輯,那麼雙方都是都是廢話,波普爾不會是對的,立論並不成立。

如果承認有邏輯,那麼波普爾說法便違背了事實,形成了悖論,同樣都不成立。

而且說到波普爾其人,實際上是靠的罵柏拉圖,黑格爾,馬克思發的家(並且事實證明他既不懂柏拉圖,也不懂黑格爾,更別談馬克思),然後得到了熱烈追捧,一生獲得的獎項都是些因為政治原因,什麼和平獎之類的。

波普爾的後來受到的熱烈追捧,無非是歐美敵視蘇聯的背景在發揮作用罷了。


前因:實證主義

後續:庫恩的科學範式

對其的批評:迪昂-蒯因問題

這些都有人講過了,就不詳述了。根據這些去查找相關材料就可以明白個大概了。

下面我只說說個人對於科學的理解,然後再回過頭來講證偽主義。

對於科學的一個比較寬泛的定義:描述客觀存在,客觀規律,以及解釋客觀規律的體系。

科學是實用主義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向我們提供現在或將來的信息,即觀測與預測。一個理論,提供的是規律。這些規律,使得我們在掌握的一定的信息之後,可以獲得更多的信息,而不必費心再去做一一的觀測。而科學方法,提供的是發現規律的規律。對於科學的定義,其目的在於從以往的科學史中,抽象出科學方法的終南捷徑。

要建立一個理論,人類所能依賴的根據,或是先驗的,或是基於經驗的。宗教的,形而上學的觀點,如有神存在,存在終極真理,都是先驗的例子。而太陽東升西落,越遠的物體看起來越小,則是經驗的例子。實證主義者試圖讓科學擺脫宗教和哲學的影響,所以不承認先驗,試圖依靠經驗,數學,以及邏輯,建立起科學的大廈。

但是通過各種理論的迭代,我們可以看到,經驗依賴於人的觀測能力,其在時空上的廣度都不足以涵蓋全部,所以隨時都會有被推翻的可能。那麼建立在這個沙塔之上的體系,也就不能稱上真理了。那麼為了擺脫真理這個負擔,波普爾就出來打圓場,說既然我們無法保證一個理論永遠是正確的,那麼在它還沒有錯之前(未被證偽),我們先湊合著用。那麼我們有許多理論可以用,從效率起見,我們應該用哪些理論呢。波普爾從他當時的科學界所公認的科學理論進行總結,認為有證偽性的才算是科學的(應該作為重點考察對象)。他在這裡的有證偽性定義其實還是沿襲了實證主義的路子,通過把理論定義為邏輯公式進行判斷。我們可以在這裡看出,波普爾在這裡其實也是用了經驗(當時的科學界公認的科學理論)和先驗(科學理論一定是邏輯可判定的)。那麼這個經驗是有被推翻的可能的,而他所使用的先驗知識則是不可證偽的,因此他這樣的對科學方法的判斷也同樣是可能被推翻的。

QED.

PS:

如果證偽主義只是呆在它自己的小圈子,即一個判斷科學的參考標準(而非鐵律),那麼並不會有太多問題。問題出在如果以可證偽性作為判斷科學的唯一標準,而判斷是否科學又與權力捆綁在一起的話,那麼可證偽性就走向了它的反面。即「所有科學都不是真理,而可證偽性是真理。」 誰有了判斷可證偽性的權利,也就有了對科學界生殺予奪的權利。這就是可證偽性最大的弊端。


剛做完閱讀作業的我來安利一發鏈接

Science and Pseudoscience

這是Lakatos關於Popper和Kuhn兩人觀點的整理和反駁,以及自己對於科學和偽科學的認識的的演講。


推薦閱讀:

草地因被踩爛而修建了小路,我如果使用了這條路,是不是意味著我也是沒素質的人?(這是證明題- -)
反政治正確/道德綁架是否矯枉過正?
如何用簡單易懂的話語闡釋康德的哲學觀點?
王思聰的哲學水平如何?
哲學能指導科學嗎?

TAG:哲學 | 科學哲學 | 科學 | 卡爾·波普爾KarlPopper | 證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