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世紀歐洲普遍採用封建制度,而不是由中央指派官員進行管理?


well,技術上來說,最開始中世紀歐洲國家並沒有adopt,採用封建制度,而是adapt to,適應封建制度。你想要充分理解這個問題,你需要理解封建制度所意味著的,是一個從歐洲人類文明層面上來說,全方面的,包含社會,經濟,軍事,政治甚至思想層面的一個重要時期。在那個時期的歐洲,當然有的國家集權程度強,有的集權程度弱,在北義大利也並沒有發展出法國那樣的各種地方公爵伯爵,什麼邊境被分封出了一些戍邊諸侯之類的,在東歐和北歐,比如波蘭,捷克,瑞典,丹麥,它們內部裡面,社會結構和政治結構也與法國那樣的有很大的差異性。事實上,題主問的這個問題非常的巨大,而題主的問題描述,也有點尷尬,我個人是不太苟同你對封建制度為什麼會產生的理解,還有什麼穆斯林影響這麼大之類的。另外,題主的思考過程中,完全忽略了一個歷史事件和歷史階段當時所處於的背景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舉一個例子,比如卡佩王朝,我們大家都知道,卡佩一開始,法蘭西島,就是一個小到不行的小地方,而當時的整個王國都幾乎被很多很大的貴族割據,但是這種情況,和卡佩並沒有關係。第一位卡佩國王是以法蘭西諸侯的身份被其他諸侯選舉出來的,也就是說,當時那種混亂的情況,不是卡佩王室分封了自己的王國,把自己搞得那麼弱,而是因為就是因為他那麼弱但是聲望又不錯,所以別的諸侯才願意選舉他出來當法蘭西的Roi。所以事實上,卡佩王室一直都在試圖強化法王的王家權威,可以說法國自從卡佩時期開始就走在了去地方分離化和中央集權化的過程上。但是,卡佩王朝時期的法國,無論從經濟制度還是從社會制度上,無疑都是真的·封建的,比如社會財富的產生和分配方式,社會制度的維持和追求穩定的方式。這是很重要的,卡佩的法國,和加洛林的法國,差距之大,擴張點的說,就是唐宋的差距。

okay,回到封建制度的問題上。從今天的角度來看,甚至是說,從一個15,16世紀之後的人的角度來看,封建制度,作為一種不可避免的,會導致國家權力不集中,地方分裂嚴重,阻礙經濟創新和社會突破的社會概念和狀態,無疑是落後的,不先進的,和錯誤的。但是在當時那個時代,封建制度的運行有自己特定的原因和歷史的背景,並且事實上,客觀的來說,對於當時的歐洲君主來說,封建主義可能是更為先進和適合他們的。說到這裡,我不得不指出,題主的說法有點怪怪的,如果以476年那個事件點來作為中世紀的開始來看,在歐洲中世紀之前,整個歐洲大陸上,排開部落,部落聯盟,羅馬地方分離勢力,和羅馬帝國(東西),並沒有很多值得注意和考慮的國家,大概也就是勃艮第,西哥特,東哥特,汪達爾這樣渺渺幾個政權,而這些政權,比如西哥特,有點西哥特國王這個頭銜先於事實上西哥特王國的建立的味道,在模糊的「誕生」之後,並不穩定,也處於一種狂野的運作,生長的狀態,並沒有除了繼續早已開始的羅馬化,或者說擁抱羅馬的制度之外別的選擇,在它們的時代,整個歐洲還沒有開始社會經濟層面上的開始封建化。

誠然,在我們看來,封建地方分封貴族,割裂國家中央集權,分散權利甚至賦予地方統治者全部三權的制度,完全比不上榮耀的羅馬帝國和同時期的東方中國王朝/帝國們強而有力的「手腕」,但是封建主義的產生,確是羅馬和日耳曼的結合的進步產物。

在早期中世紀的時候,整個歐洲非常動蕩不安,西羅馬帝國的帝國權威分崩離析,地方行省機構在時代的衝擊下毀滅,整個國家層面上,我們所在乎的「國家貨幣政策」,「國家商業政策」,「國家政策連續性」都不復存在,這對於當時的西歐人來說,是一個統一的,強權的,追求文化和貨幣一致性的中央國家退化的時期,伴隨著這個過程,對這種國家運行方式的信仰和理念,也在原有的西歐原羅馬統治下羅馬化社會的人的眼中和心中,動搖和支離破碎。地方的人民,開始更加的指望,一個更加貼近自己,更加在乎自己,更加實在和強大的地方統治者,而不是一個天高地遠的遠方的一個,名望橫跨海內,權利大無邊的國王或者皇帝。另一方面,來自舊的日耳曼部落的日耳曼人,踏上了一條,在西羅馬帝國的舊領,開闢自己的未來和追求的道路,這些日耳曼人,無論是西哥特人,東哥特人,還是薩利安法蘭克人,他們都無法徹底拋棄一些在他們血液中的政治思想和追求,比如說在更久遠之前的日耳曼部落時代(假設現在這個時間點,我們姑且叫它日耳曼王國時代),所謂的日耳曼部落領袖,是部落推選出來的,並不是一個強權的,集權的君主,「最重要的是先管好自己名下自己實際統治的部落」,「不覺得別的因為我是領袖而服從於我的其他部落首領的部落,是自己擁有的東西」這樣的概念,並沒有完全的,突然的消失。事實上,早期這些日耳曼王國,並不真的像它們的名字那樣純粹,所謂「東哥特王國」或者「西哥特王國」,也不是說就是純正的一個種族「東哥特人」或者說「西哥特人」,甚至我們可以說,所謂的「西哥特人」這個概念,和「匈人」那樣一樣,本質上帶有部落聯盟的色彩,從來也就沒純正過。同理,所謂法蘭克王國的整個薩利安法蘭克人,當然也是一個分支聯合或者說吞併上了其他的部落,逐漸滾雪球滾出來的。

在這樣的一個時間點上,是兩個重要的歐洲社會同時在變遷,和相互影響的時代,一個羅馬社會,一個日耳曼社會,這兩個社會之間的摩擦和交織,非常的複雜和奇妙,最終奠定了接下來西歐的發展,並直接的前置於整個後續發展的西歐文明之上,乃至最終影響到了整個人類社會,和今天的人類對歷史和世界的看法。

在一個方面上,這些即將代表西歐文明的日耳曼人,他們並非是,徹頭徹尾的武夫,毫無希望和人性的暴徒,一點也不可能有文明性的野蠻人,他們對於「羅馬化」這樣一個概念,並不排斥和恐懼,採納羅馬文化中的頭銜,法律和用拉丁語作為唯一官方語言,同時以上層貴族的身份,學習和進步自身;但是在另一個層面上,這些日耳曼人,對明天的世界,和自己理想中追求的明天,並非完全沒有自己的看法,他們不是單純的對西羅馬帝國的繼承,一群自認為劣等於西羅馬的野蠻人軀殼,卑微地等待著羅馬文化的灌入。而另一方面,這些日耳曼政權之間的激烈的戰爭,為了地盤,為了榮譽,為了主權性,為了人口,甚至到了後來,以宗教為理由去攻擊更遙遠的世界,整個歐洲從發展的角度來說,在走向下一個階段。

一個點上,日耳曼君主們,對軍事的狂熱(墨洛溫加洛林時代的法蘭克貴族們,經常召開軍事會議裁定君主目標,如果君主不投身君主活動,地方貴族們會覺得君主軟弱而不滿),和日耳曼人對自己統治下,尚且文化更羅馬(高盧和西班牙的地方居民依然說通俗拉丁語,而日耳曼貴族們說日耳曼語)的農民的感情,非常非常的微妙和難以以今人的角度理解,同時結合上很多其他的因素,比如法蘭克人組織軍事的方式,催生了我們今天所看到的軍事制度;另一個點上,日耳曼政權的經濟狀態,農業化,鄉村化,同時又很脆弱,這也帶來了其他方面的各種可能性和新未來。

而回到「官員任命」上的問題,事實上,難道地方被分封的貴族,就不依賴君主的指派了,或者說,和君主之間的「感情」,就不如被任命的官員和君主的深?在墨洛溫的時代,相當多的新的地方割據者,都是法蘭克人的君主,遵照分封土地作為獎賞和鼓勵的手段而給出去的,這完全是因為當時的墨洛溫君主們,對於「君主權威」,「國家完整性」,這樣我們今天就算是貧民老百姓都理解的概念,完全有別樣的理解,或者說根本不在乎。哪怕已經看到了歷史的前車之鑒,和明知一個可能會爆發的內戰,多少日耳曼君主依然堅持將自己的領土平均非配給各個子嗣?這就是當時新日耳曼人的情懷,世界觀,和政治的理解和追求。單純從今天后人對「現代國家」的理解,去批評,顯然是過於苛刻的。在另外一個層面上來說,其實,對於那些新君主們來說,附庸對君主的效忠的方式,更加的可靠。因為這種效忠方式的誓言,包含有精神上,和後來的,宗教上的感情表達。為什麼人有時候希望別人發毒誓?為什麼人明知道別人不開心,但是希望別人說開心?精神上的安慰和情感上的滿足,處於「歷史上所有的一切都不過利益」這樣單純的思考,就容易被忽略。而在那個時代,往往新被分封的貴族,都是和自己出生入死的人,一種感情和主觀理解上的紐帶,是一定存在的。而官員指派,這種利益上的確保,這種可能的官僚群體,在日耳曼新君主眼中,是上一個被自己的祖先毀滅了的西羅馬帝國的特徵和特點。另外,在那個中世紀,道義感性上的基督教,騎士精神,處在一個與之前和後來都截然不同的發展點上,這種分封背後的動機所帶有的一定理由,是註定非常不客觀的。

okay,重新回到客觀的封建主義的概念上。最根本的問題是,在當時的社會和經濟環境下,土地與人民的價值,也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複雜的問題。對於老百姓來說,無論任何一個時代,自己的生存,和有一片土地去做為自己的家園,或者說去耕種,來賦予生命的價值和以什麼形式來工作。但是對於貴族來說,這一切是並不一定的。糧食,武裝和金錢(經濟學意義上的),三項最重要的物質資源。事實是,在理想情況下,分封制度不代表「武裝」這個資源的分散和浪費,反倒是一種整合,有效利用的手段。比如說巴伐利亞,在法蘭克人的英勇之下被征服,但是在當時的那個時代,日耳曼新君主們,缺乏對文化和個人認同感的理解,他們沒有派出一個代表,組織地方民眾對遠方的法蘭克王歌功頌德的才華和思維方式,他們傾向於將這樣一整個地區,交給更加理解本地的地方貴族去管理,同時利用一定的聯姻制度,也就是日耳曼人眼中最重要的,血緣上的聯繫,去保護這種對其的主權。這種政策並不總是行之有效,但是我們從今天的角度,非常能夠理解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總的來說,這個話題還是相當複雜和巨大的,在其背後的邏輯,有其「歷史性」,我個人還是建議你去真正地讀一些更全面和深刻的書籍和資料。


中世紀早期,尤其是加洛林帝國瓦解之後整個西歐的社會經濟狀態實際上是衰退了不少的,在查理曼那個時候由於整個西歐大陸(西班牙除外)基本處於他的控制之下,分封出去的地方伯爵實際上就是他派出的地方官,這個實際上就類似於你說的那種中央派官員管理的模式,那時候整個帝國還有實力去維護公共設施,修橋修路之類的,上層的指令信息傳達還算是比較流暢的。然而查理曼死之後,他的帝國就開始逐漸瓦解了,直到最後加洛林帝國徹底完蛋。這時的西歐由於北方維京人的入侵以及南方穆斯林強盜們的頻繁騷擾還有東部的馬扎爾人游牧民族的掠奪,幾個分裂的王國難以組織起有效的抵抗反擊,之前的羅馬時代和查理曼朝留下來的公共設施,道路之類的已經破敗的不成樣子了,基本連橋都不怎麼修得起了,更別提去抵抗維京人和穆斯林們了,貴族們開始躲在城堡里不隨便出去,農民們也開始集中聚集在一些大的村莊里,人口密度下降嚴重,很多地方都成了無人區。中央政府基本也難以對於地方實現有效的控制(畢竟傳遞指令是需要交通通暢的)。這時候國王們能選擇的也就只有一條了,把土地直接送給周圍的貴族官員們作為工資,讓他們自己去收這片土地的地產(畢竟國王也沒幾個閑錢)。

西歐這點跟中國是很不一樣的,中國雖然是面臨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但是一般也只有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了,西歐國家長期面臨的是四面的入侵,西方和北方的維京人(順著海路河道),南方穆斯林(地中海),東邊的游牧民族,可以說他們面臨的壓力跟中國中央政府面臨的壓力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在一個連路和橋都很難修好的社會環境下,搞中國這樣的中央集權是基本不可能的。西歐社會真正集權化開始蓬勃發展也是在維京人馬扎爾人開始封建定居化,穆斯林強盜被基本平定之後了。

(瞎幾把答一下,不對的請諒解)


前面演算法鳥君的答案太長了,我試著寫個簡單的答(概)案(括)。

具體到封建社會形態最典型的高盧與日耳曼地區,並不是羅馬的統治重心,或者就不受羅馬人控制,在這個時間點上社會形態對比中國落後了一千年以上。

蠻子們在羅馬時代還停留在原始村落組成社區的社會階段,也就無所謂繼承羅馬制度這麼一說。倒是入侵之後,見識了世面的蠻子們飛快地吸收了羅馬人的組織形式,跑步進入封建社會,這時他們才有了最早的國家組織形式。封建制度下的大地主正是這種原始的政治國家的產物:被征服者的財產現在自然地轉換為國王直屬封臣的財產,其私有權必須依賴於國家層面司法權與軍事權的大力支持,國家也希望他們能夠充當執行法律與維持秩序的角色。加洛林帝國覆滅後最典型的封建制度那一套,比如graf從地方官變成伯爵,從這時開始就深深地紮根了。

雖然我不願意拿西周或者中國歷史上的其他時期和中世紀做對比,但以上這些確實是中國歷史上早就發生過的過程。這些東西對於蠻族來說就是巨大的飛躍,指望他們一步登天地搞中央集權,那是不現實的。


上面的回答已經很充分了,但是我想補充一點他們沒提到的.中世紀的歐洲的國家概念和現代國家概念完全不同。在羅馬帝國覆滅之後,歐洲長期處於戰亂狀態。對於當時的人民來說,最需要的就是能保護他們的人。人民選擇了向騎士交稅服役,而騎士承諾保護他們,然後弱小的騎士向強大的君主效忠換君主在他們危難時候的支援。最初的國家就是在這種自發的自下而上的誓約之下建立的。這種堅固的同盟使得他們能夠在亂世中存活,同樣也導致地方的分離。所謂的國王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個稱呼,而領主才是真正會保護他們,他們世世代代都被教育要服從的人。參考英格蘭的安茹帝國,諾曼底在今天的國家概念上算是法國領土,但在當時卻不是,諾曼底是諾曼底公爵的領土,因為諾曼底效忠法王,所以他是法國領土。同樣諾曼底公爵是英格蘭王,所以它也算英格蘭帝國的領土。在中世紀,領主才是國家的組成單位,而不是領土。所以當你問為什麼中央為什麼不派官員的時候,很簡單,沒有中央的概念,只有國王。而國王只有干涉領主的權力,無權干涉領主的領土。


官職采地化,采地世襲化了,所以就變分封了。有個答主講了關鍵,於哥卡佩就是諸侯起家。再早點,查理曼祖上也是靠分采地(公家的)培植「門閥」勢力


一個時期一個地區的狀況,不是「應該」怎麼樣,而是「事實是」怎麼樣。歐洲當時的制度,由羅馬的政治遺產、日爾曼人的傳統、歐洲的地理環境和經濟現實共同決定,未必是最好,但就是發生了。歐洲人可能也會想,他們中國人為什麼不繼續發展周朝的封建制,而去搞什麼專制大帝國呢?看看,資本主義發展不起來了吧!


首先其實你的據說裡面有些描述不是太準確。

針對你的問題,推薦兩本書:岡紹夫的《何為封建主義》,皮雷納的《中世紀的城市》,兩位都是比利時學者。


因為中央太弱了吧,並沒有像中國一樣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印象上......


兩個核心問題:

1、稅制

在稅制方面,中國很早就採取了中央集稅制度,保障了中央有大筆的資金用來贍養軍隊,動輒數十萬的軍隊是地方武裝無法抗衡的力量,而歐洲普遍採取的是納貢制加軍隊聯合制度,導致中央缺乏對軍隊的實際掌握許可權。許多領主擁有可以跟中央抗衡的強大個人武裝。

2、人制

中國很早就有一句話: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國民屬於國王(皇帝)一人所有,而同時皇帝就要為每一個國民負責。每一個國民的出生,婚姻,繁育,死亡,都是由國家負責記錄並保障的(當然不排除大量造假的,最少原則上是如此),國家有為保障國家法律,人民的正常權益使用國家武力的義務。而分封制中,國民依附於土地歸貴族和封建領主所有,中央政權不會因為個人的權益和封建領主發生衝突。

回到根本上來說,中國由於在春秋時期就確立了:以人立國的思想核心而建立起秦漢模式的強大中央集權政府,歐洲則更偏重於:以土立國思想而採取了分封制度。

當然其他原因還有很多,包括地理原因、歷史原因等等,但是最核心的原因還是國、民思想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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