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對美國小費文化有什麼看法?

問題分兩部分: 1)一般的中國人正常的評價 2)你自己的觀點自己的評價 如果你在美國待過請提示,謝謝 本人和大部分答主同樣討厭美國的小費文化。我覺得服務費應該自動在買單下面,不要讓顧客自己算。但是既然美國硬性規矩就是這樣,實在沒辦法,必須遵守這個文化。 看到幾位答主說自己在美國餐廳吃飯的時候不給小費讓我嚇掉了。朋友們你們不能這樣!到國外要入鄉隨俗。要明白,美國餐廳服務員是特殊一類,他們的工資非常非常低,才3刀一小時(法律上服務員最低工資可以低於正常最低工資就是因為小費的補充)。在美國,餐廳最少得給15%小費,如果服務很好那給20%。


在澳洲住了快兩年。澳洲是沒有像美國這種半強制的小費文化的(至少我不知道),但是有的飯店會在收銀處放一個裝小費的小罐子,自願憑心情給。

現在在美國住了也快兩年了,按照題主要求先說周圍中國人評價:大部分都覺得非常麻煩難算,一小部分完全西化的會覺得這是個很棒的制度 - -

我自己的觀點濃縮成兩個字:麻!煩!四個字:非!常!麻!煩!【順便誰能告訴我「麻煩」這個詞要怎麼翻譯成英文我糾結很久了- - (更新:謝謝大家提供各種單詞片語~評論區里已經有各種回答啦大家可以給合適的點個贊什麼的不用特地回復已經提過的單詞了 &> &<

1. 首先是給小費的場合和類別很難搞清楚,都是潛規則需要自己摸索……飯店要給服務員百分比小費這個基本都知道,計程車司機要不要給?當年藍票第一次來美國打車之後因為沒給小費司機死活不讓下車,口音太重又聽不懂司機在說啥,藍票當時還以為被打劫了嚇半死 - - 最後比比劃劃總算是明白要給小費……藍票和我說過此事後我謹遵教誨,每次打車必兢兢業業地奉上15%小費生怕被押車上 - - 直到有次無意間和一個美國人聊到這個,對方驚訝地說打車這種事給一兩塊就夠了,哪有按百分比給的……可是計價器那裡都給你算好了15%,20%,30%,作為外國人誰知道到底要給多少啊!再說司機也沒陪聊過什麼的就是單純開到目的地而已為什麼要給小費呢呢呢????

另外uber司機要不要給??官網上說不用給,但是也有種約定俗成的說法是給小費五星,不給四星……於是我的星級就莫名其妙很低……還有酒店裡各色服務人員,理髮師,泊車員,送餐員,還有上面有人提過的洗手間遞紙員【……重點是他們自己根本不會主動和你說我向你提供這項服務後要收取小費,你看需不需要服務,而是直接做了之後期待小費,如果因為不了解沒給小費就會直接擺臭臉,一副你這傻逼連應該給我小費都不知道的表情 - -

2. 說回小費主要場所,飯店服務員。很多人給小費並不是單純基於服務員的服務本身,而是基於總體的用餐體驗。比如上菜慢了扣小費,菜里有蒼蠅扣小費——但是這些並不是服務員能控制的啊!不過話說回來,我都吃了一頓用餐體驗很差的飯了,這種情況下還要我再掏15%作為「感謝」,這錢我當然不樂意出了。事實上在飯店這種地方很難把服務員的個人服務和飯店總體服務分開,那麼最簡單的辦法當然是顧客為總體用餐體驗付餐費,老闆依照員工的勞動發工資。有次和一個中國人朋友吃飯聊到小費,他表示支持小費文化。我問他那你現在吃的那個菜好吃嗎,他說好吃啊很滿意。我問那你會給廚師小費嗎,他驚奇地說為什麼要給,他都有工資了,我問那你會給服務員多點小費嗎,他說會吧畢竟吃的挺滿意的——那麼這對廚師公平嗎?

3. 至於激勵更好的服務……日本沒有小費服務業完爆美國好嗎 - - 而且在中低端飯店裡服務員真的……除了把菜端過來之外並沒什麼服務,但即使是這樣也不能不給小費。而且我覺得最可怕的是很多美國人都覺得如果給很低小費,那麼服務員擺臉色,主動要小費,甚至對菜打噴嚏都是可以理解情有可原的……因為是顧客不對在先。

4. 至於階級劃分,中產階級應該體諒勞動階級什麼的……商品社會大家都是出來賣的,我就是去吃頓飯而已並不覺得自己就比服務人員高人一等,就應該打賞他們,施捨他們。這樣反而是更深的歧視吧?還有就是有人提到過的東亞(儒家)文化圈,記得在某節大學日語課上討論過這個話題,我,一個香港妹子,兩個韓國妹子和日語老師都表示不認同小費文化,覺得給別人一兩塊錢這種事很不禮貌,好像在施捨乞丐……美國人就很不理解,說這明明是好意為什麼你們會那麼想呢 - -

基於如上原因,小費文化在中國既推行不起來也沒有任何必要。題主如果覺得服務員「很可憐,很委屈」,完全可以主動給他們幾塊錢作為小費啊,至於他們接不接受就是另一回事了啊……至少以我做過的酒店服務員的經歷(雖然並不是為生計所迫可能無法代表這個職業),如果你滿意我的服務,簡單的微笑或是向經理誇讚我的工作態度要比給我兩三個鋼鏰感覺好得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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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題主更新的問題描述有些話不吐不快。如果我認為一個本國特有的文化現象不合理,我只會覺得羞恥並想辦法改變現狀,而絕不會為它辯護。如果題主對中國足夠了解,應該也會對中國畸形的旅遊產業鏈有所耳聞,最近也頻頻爆出導遊和遊客因強制購物產生衝突的新聞。如果一個美國人到中國跟團游,結果因為沒有購物遭到導遊白眼、辱罵,那我只會安慰他幫他維權,絕對不會說什麼「朋友你不能這樣!到中國要入鄉隨俗。要明白,中國導遊是特殊一類,他們的工資非常非常低,才幾百一個月。在中國,跟團旅遊最少也得花幾千購物,如果導遊服務很好那要上萬。你不喜歡我能理解,但是你不能不買,那是耍流氓,丟美國人的臉。如果你實在受不了,那就別去旅遊團旅遊吧!」ーー這話我自己打出來都覺得丟臉,說不出口……


英國小費文化沒有那麼強,但我們出去吃飯如果感覺服務生上心,基本都會給一點。如果服務生有超出我們預期的投入,會增加給的比例。

美國的小費文化完全就是道德綁架,感覺好壞都要給,我還聽說不給被追出來大聲詰問「我們哪裡得罪你」讓食客難看的事情。

這個文化實際上是一種底層的腐敗方式。

比如我一個朋友告訴我,有些酒店,在登記時夾20美元在id本里,並問是否有「免費」升套房,多會成功。

另一個同事的故事則更有啟發。他每次出去喝酒吃飯小費都非常慷慨。什麼概念呢?永遠給30%以上的小費,而且有底金,喝酒至少給20美元,吃飯至少給50。哪怕是在酒吧和朋友快酌一杯,一人一杯啤酒,走時他會留下35美元。出去越南餐館吃晚飯,100左右的賬單他會主動留下180。

所有他常去的餐館酒吧都待他如上賓。他定位基本都能有,他點餐服務生會告訴他某個菜不新鮮不要點,而另一些菜是剛進的食材不要錯過,有打折促銷的名頭服務生都會主動給他加上,酒吧的服務生則是直接送他酒喝。他對我說,這些免費的酒和點菜的信息絕對值回他多付出的小費。所以他花錢買到了多於金錢價值的回報。

金主給了錢,從底層服務生里拿到了超額的回報,那麼這些回報的成本是誰在出?

當然不是這些服務生,而是餐館、酒吧、這些生意的股東。

我的印象中,美國社會文化,對於「善打擦邊球鑽規則的空子」是持鼓勵態度的。上次看迪士尼的「瘋狂動物園」,我就驚訝於給小孩看的動畫里,兔子警察的主要辦案手段是和黑幫的勾結和非法取證要挾。這一點我自身也有經歷,再給了小費後,熟悉規則邊界的服務生會為你在一些看似規則邊界的地方打來許多大門。

近十年來,這種富人花點錢請人幫忙鑽規則空子的現象越演越烈,而那些貪小費的人卻不知道,他們打開的這些規則的漏洞之門,是加劇他們跟富人貧富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


狗屎東西。說他媽狗屎都是抬舉他。

美國的所謂的小費在中國一天都活不下去。

這事兒怎麼說都是個大課題。

服務極差,這就不說了。

所謂的小費體系,實際上就是資本主義國家畸形的真實寫照。

這並不是我嘩眾取寵,所謂的小費體系就是資本主義壟斷利益集團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愚弄整個社會的一種方式。

這是這麼一個邏輯:

資本家把他跟僱員的僱傭關係改造成資本家-僱員-顧客的三方關係。

除了轉移經營成本,還在轉移僱傭關係。

也許美其名曰是為了獎勵更好地服務,實際上只是在恐嚇脅迫顧客。

同時,資本家還會公然使用各種小伎倆去擴大營收。完全是巧取豪奪。

這種行為竟然是在美國,而且長期公然的在一些所謂的好餐廳。

例如結賬的時候自動放上百分之二十的小費在total一欄,然後留空tip一欄。

妄圖哄騙你填上小費,再貪一筆。

個別餐廳在甚至打包都要求給小費。如果不給,看人下菜碟甚至會跑出來呵斥,簡直不要逼臉。

屁大的餐廳都敢自己定小費百分之二十強制交錢。

明明小費的rate是針對消費的金額。

賬單下面都會給你標註百分之十五小費要交多少錢,百分之二十小費要交多少錢之類的。

這個金額他們永遠是針對加稅之後的總價。

這樣的小把戲全美國都在用。

現在越來越多的food truck竟然也在要小費。七八美金的食物遞給你一個ipad要你選擇是給1美金,2美金還是3美金。

你們可以想像么?在北京買個煎餅果子跟你多要一兩塊錢小費?匪夷所思。

如果假設,真的所謂的「僱傭關係」轉移,但是身為給錢一方的顧客,在這個過程里,只有給錢的義務,並沒有其他任何權利。

這就是赤裸裸的綁架。你只有權利交錢,沒有權利干任何別的。你就是待宰的羔羊。

當然,整個過程,必須微笑。

這一切,美國人民沒有覺得不滿的。都覺得理所當然甚至多收了錢也大多都認栽。

這就是他們被統一的中產階級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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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是壟斷利益集團?

因為高速公路邊上的快餐店是不敢要小費得。

越是地理位置相對好的餐廳要小費要得越多,服務越差,餐廳越會耍鬼心眼。

資本家的不光壟斷了地皮,還充分掌握話語權。

給中產階級構築一種固定的夢想中的生活模式。

要按照這個模式社交,你就必須接受他們的盤剝方式。從金錢到消費關係到消費觀念各個方面。

不管是《老友記》裡面約會為了定位子插隊賄賂服務生

還是,拉斯維加斯為了住酒店能夠升級房間給「小費」。

你可以看到各種電影電視上表現出來的成功人士給小費的瀟洒。

處處可見資本家的良苦設計。

我認識好幾個所謂的中產階級在吃個狗屁墨西哥餐廳被強行收了百分之二十小費的時候委屈的說

「哼,我本來都是給百分之二十五的小費的,他們強制他們活該吃虧嘍這次。」

簡直是被洗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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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很多服務生非常的惡劣。他知道你絕對不敢不給小費。

於是會有的服務生,

服務態度極差,趾高氣昂,假模假式,虛偽做作,前後兩張臉。

還有的時候,中午吃個很簡單的飯,在那裡跟你一套一套的套近乎。

實際上都是毫無意義毫無必要的一些流程。

華人服務生還最愛在你填小費的時候站在邊上盯著你看。

出去吃飯,體驗比國內差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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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醫生,公務員說自己工資只有幾千塊錢還要還房貸,要點紅包怎麼了。

有紅包我服務的會更好。

你會不會生氣。

怎麼這事兒輪到美國的服務員就成約定成型的文化了?

而且,丟中國留學生的臉這樣的話,什麼時候美國人也信手捏來了?


我一直以為小費是獎勵性質的,給了小費可以得到更優質的服務,屬於加分項。但是現在看來給小費是「享受正常服務」的前提,不給則會降低受到服務的質量。

感覺這和小費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特別是在紐約的一些中餐館,服務人員愛答不理的,甚至有的態度非常差,還心安理得的要小費,好像只要給客人上了菜就有拿小費的資格了。


每次去加拿大或者美國出差的時候,小費總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這個問題我也仔細的想過,小費到底對消費者、商家和服務員三方分別都有些什麼影響。

1. 小費會有激勵作用么?

有人說小費機制會給服務員帶來激勵,這個我並不完全同意。如果你多次到一家店,多次面對同一個服務員,小費確實有激勵作用,因為通過多次交易,服務員對你所期待的服務標準,和你的大方程度有越來越多的了解,你也知道你付出更多對方會更你更好的服務,這種情況下,雖然沒有正式的合同,但是在經濟學上被稱為關係合同,我給你提供很好的服務,你給我多一點的小費,服務員和顧客雙方各取其所,進入合作共贏的狀態。

但是小費的激勵也只體現在重複消費上。在一次性消費中,小費能提供的激勵是微乎其微的。因為小費是服務過之後才給的。在服務之前和服務進行時,服務員並不知道自己服務的消費者屬於什麼類型,自己到底應該不應該付出呢?如果自己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討取顧客的歡心,顧客不喜歡,或者顧客就很小氣,那麼相當於自己白白付出了成本;並且如果顧客知道自己不會做回頭客,顧客,尤其是心理素質過硬的顧客,在結帳的時候頂住壓力給個下限,餐廳也沒有太多好的辦法來制約對方。

那是不是小費制度挪到事前給個承諾就好了呢?比如說,如果我在用餐的時候,事先把錢砸出來給服務員說:如果你服務的好,我給你40%,如果一般,我給20%,如果差,我就不給了,效果又如何呢?看上去是有激勵了,但是也不好。因為服務不是計件生產,標準是很難量化的,尤其是在服務員和顧客之間,怎麼算是好的服務,怎麼算是不好的服務,誰說了算?這個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如果顧客自己又當裁判又當頒獎者,顧客可以有意的壓低對服務員的評價;而有的時候服務員所認為的周到可能並不是顧客想要的,這麼一來二去,最後付錢的時候雙方可能都有怨氣。沒有合適的度量標準,盡量不要盲目的給高激勵,容易出事。

2. 小費文化本質是什麼?

我們知道整體來說,薪酬有兩個作用,一個是為了留住員工不跳槽,一個是激勵員工努力的手段。類似小費文化的,在華爾街也有Bonus文化。Bonus文化比小費文化好的地方在於大都是有明確標準的,按理說應該提供很強的激勵。

但是,當Bonus成為一種文化之後,人們在入職前已經把Bonus當作了一個預期內化在自己的薪酬里,那麼Bonus本身所包含的激勵因素就下降了,變成了一種變相的薪水——如果你不提供高Bonus,我就跳槽走人去其他提供高Bonus的地方,在Bonus文化下面,Bonus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留住員工不跳槽而已。

小費文化其實也有類似的地方,員工在入職之前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收入的一部分,甚至主要都在小費裡面,那麼小費本身所能提供的不多的激勵,又被這個因素削減去了一些。同時因為服務員已經內化了這筆收入,如果消費者給的少了,服務員還可能會因此和消費者產生衝突。這相當於老闆把勞資矛盾中的資方的一部分責任,轉嫁到了消費者頭上。這對老闆來說是利好,對消費者和服務員都是不利的,一方面消費者可能要面臨和服務員衝突的危險;另一方面服務員的小費總是相比薪水而言,存在更大的不確定性。

3. 有什麼解決方法沒有?

對於服務質量這種很難量化的標準,其實較好的辦法就是在餐費之後統一的收取一定額的服務費,比如15%,然後如果有顧客投訴,經老闆調查驗證屬實之後,給予當事服務員一定的懲罰即可。 老闆的責任本來就應該由老闆承擔起來。中國的賬單上很多時候沒有服務費,但是服務費隱含在菜價裡面;歐洲的服務費明碼標價的收在賬單上,也不會主動要小費。

破除掉小費文化,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當服務真的特別好,你覺得過意不去一定要額外給的時候,對方會因為意外而真的感到很高興。在中國給小費的時候,我個人的感覺上,得到的回應要比在美國積極的多。


反對小費。不明碼標價,違反契約精神。

服務人員的工作是服務,一個人做自己的本職工作應該由老闆發工資。如果幹得好應該由老闆獎勵,而不是顧客。如果想讓顧客來篩選服務質量,應該由顧客通過光顧這家店的頻率來反饋。老闆不應該把這個責任轉嫁給消費者。如果是因為老闆給的工資低讓服務人員不拿小費就生活困難,那麼這是老闆的責任,應該立法設置最低工資,並且向不支付足夠工資的企業處罰。而不是讓消費者來扶貧。

我希望這個小費文化永遠永遠永遠不要在中國流行。


首先這個小費制度是美國的糟粕,和歐洲沒什麼關係。小費制度是美國資本主義制度裡邊糟粕的糟粕,若是馬克思活到美國產生小費制度的時候,那可不得使勁兒黑啊!

這個制度也沒什麼長的歷史淵源。本來的美國是一個欣欣向榮的具有民主主義精神的新興國家。在19世紀美國人的眼裡向服務員付小費這種行為是非常專制主義的賄賂行為,和人人平等的美國民主精神相違背。比如托克維爾在他的&<美國的民主&>中寫道,19世紀初的美國人對於平等的熱情是高漲的,乃至於餐廳服務員會給予所有社會階層的顧客平等的服務。

但進入工業革命之後,美國社會變得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富人越來越剝削勞動階層。馬克思對於資本主義的控訴就主要是集中這一時期。工廠主們拼了命地壓榨工人擴大利潤,那餐廳老闆自然也不甘示弱。

一戰之後美國的禁酒令使得酒吧收益暴跌,接踵而來的大蕭條使得整個餐飲業都進入了寒冬。小費制度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餐廳老闆開始拒絕給服務員支付工資,而要求他們去向顧客乞討。餐廳對於服務員只不過是提供了他們服務的場所。

即使美國經濟恢復之後,這個制度被保留了下來。畢竟要從資本家的嘴裡把吃下去的肉拿出來在美國這樣一個商本位的國家裡簡直難上加難。在美國的就餐體驗里最糟糕的就是這TM小費制度了,因為小費不是對好的服務的獎勵,而是社會習俗的一部分,服務的不好照樣有小費拿。資本家把他們對於員工的職責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簡直惡劣。


小費這個東西主要還是看是不是自願的。

即使在中國這種沒有小費文化的國家,如果服務專業有素養,能得到的額外的回報也是有的。當然局限於一些專業的服務領域,例如婚禮司儀、家電維修、按摩洗腳等。

所以我不覺得什麼中國沒有小費的文化。

所以當我們提及小費文化的時候,我們是在說在某個國家給小費已經成了一種非自願的必須性的儀式化的活動了,不論服務的質量和專業程度。就譬如說快餐店裡面端盤子這種毫無專業度,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服務活動。不僅僅是索要小費,而且商家默認小費收入不給予服務人員應有的收入。這根本就是一種畸形的文化。

其實還是那句話,真正服務得好,有專業素養的,在什麼國家都能得到額外的報酬,把小費上升到一種強制性的文化,純屬糟粕。

更何況,對於很多餐廳而言,服務水準的評價是一個整體性的,一個餐廳服務水準很高,但是食物很爛,衛生環境堪憂,這能夠說是一種很好的服務體驗嗎?而這些與服務人員又有什麼關係?那麼我們到底是應該對整體的服務水準做出評價呢?還是單純對服務人員的服務進行評價並給出小費呢?如果對於這種整體就餐環境非常差的餐廳給予不菲的小費,但我們下次肯定又不來就餐,對改善服務人員的收入又有什麼幫助?

所以,既然服務水準是一個整體性的評價,所以只能有餐廳的總負責人也就是老闆來總體負責,這其中就包含了招募高水平的服務人員,從而用高水準的服務來獲得更高的議價權,收取高昂的費用,並向服務人員開出相應的薪水。小費毫無意義。

在中國這種沒有小費的國家,難道高檔餐廳的服務態度非常差嗎?顯然不是,因為這是高檔餐廳整體體驗的一部分。

事實上,服務人員的服務水準除了主觀因素之外,客觀條件也佔據了很大的部分,經過專業培訓和有著穩定收入的服務人員的服務質素要遠高於沒有經過專業培訓但主觀服務意願很強的底層勞動力

小費這種文化其實是在否定服務水準中的客觀因素。如果承認服務水準中的客觀因素,承認專業培訓對提升服務質量的有效性,那麼不同檔次的餐廳完全可以選擇聘用不同專業程度的服務人員來提供服務,提供更好的差異化服務。

小費文化還有一個最致命的問題在於剝奪了顧客的選擇權,當我們去大排檔吃東西的時候會期望菜單上出現鵝肝之類的高級食材嗎?會期待天鵝絨表面的高級座椅嗎?不會的。那麼我們同樣不期待出現什麼優質和無微不至的服務水準,當服務人員提供了更高的服務水準的時候,作為顧客我只想說,抱歉,這不是我想要的

最後關於入鄉隨俗和丟臉的問題,說句政治正確的話:

美國是個法治社會,法律沒有規定顧客有給小費的義務,北美這種奇葩的風俗和對服務員的盤剝,丟的難道不是美國人民的臉么?要求別國人民來遵守這種潛規則,豈不更是丟美國人民的臉么?

無論在什麼國家,如果對服務不滿意拒絕支付法律強制範圍之外的費用,這是正當的啊,要丟也是丟餐廳老闆的臉。丟這個國家對這種奇葩風俗縱容的臉。

你看我就完全支持在中國訪親探友需要帶見面禮,紅白喜事的份子錢是一種落後的風俗。如果誰要求國際友人入鄉隨俗丟的是我們中國人的臉。


想到今天的一件事:我在布里斯托參觀一個展覽,覺得不錯,出口看到提示:展覽的收費處在出口,您覺得值多少就投多少進去。我琢磨著至少看在面子上也得給個一鎊吧,想了想可恥地換了兩毛閉上眼走出門準備迎接工作人員的鄙視,噹啷一聲睜開眼發現麻痹老子的兩毛是投幣箱里唯一的錢。

英國的小費一般是這樣的,如果真的要收,會在結賬時直接把10%服務費算進總價,這個時候你是絕對不用另付小費的。

如果沒加收服務費,通常只有兩種情況下會給:一是覺得服務態度好給點獎勵,二是懶得拿找零了索性給服務員。在有些行業比如計程車司機,甚至會反過來免掉你的零頭。如果哪家餐館膽敢因為不給小費就降低服務質量,無論是在設得蘭群島還是直布羅陀,這種店三個月內一定會關門。

至少這種小費中國人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至於大洋對岸那個同語言的國家,畢竟鄉巴佬以前窮怕了,小費這種東西傳過去就是另一個樣。


這個簡直就是北美文化糟粕中的糟粕,我今天就談三點。

1 歐洲日本的服務,比北美高得不知道哪裡去了,我在人家餐館不給小費還談笑風生 -- 歐洲也有,不過不是北美式的15%為基準,確實就是一些零頭不找了,或者不給也不會另眼相看

2 你們這些服務員,一有客人跑得比中國的服務員還快,但是來來去去只服務自己能收到小費的桌子,鄰桌叫個買單都一副幹了自己份外活的樣子,還總想搞個大單子,超過六個人甚至強制15%。

3 我剛到北美的時候,10%的小費也是認可的,這兩年居然直接在賬單後面打15%,18%, 20%的總金額對應多少,更有過分的15%這檔都不打,要18%起步,真是當顧客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

總之這個文化看來一時半會改不了,不過相比之下實在是太野蠻了,下次要中央欽點服務員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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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更新了一下描述,我這裡也更新一下,澄清一下立場。這裡的不滿主要還是對於這個習俗本身的文化背景結構和實際效果不滿,絕對不是鼓勵大家到餐廳不給小費的意思。誠然我認為服務員工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這個狀況覺得很可笑,這個現象本身就是對法律法規的蔑視。然而在我們不能改變什麼的時候,不應該把意識形態強加給他人,按照北美的現狀,小費是服務員收入的主要來源,現狀不滿意可以批評,甚至可以自己開餐館執行拒絕小費的政策,但是不可以圖自己爽快平時生活中就找借口拒付或者少付小費。


知乎很多人啊,一邊罵中國導遊,一邊歌頌美國小費,簡直精神分裂

中國旅遊業的薪酬體制和美國餐飲業一模一樣,按照小費辯護者的邏輯,肯定是導遊把遊客伺候好了大家開心才會去買東西,實際上呢?侮辱,威脅,甚至綁架。美國的小費早就從「高興就給錢」變成「不給錢就整你」了,畢竟人家靠這個生活,哪有你不高興就不給的道理,不怕布拉德皮特用X液替代蛋糕上的奶油么?

不給員工底薪靠小費的模式在古代中國的服務業非常常見,是隨著現代化進程被淘汰的,你要是去印度和非洲國家看,連公務員都在索賄,理由是工資太少不足以養家糊口。同樣的醜惡制度,到了美國就有一堆資本家為之辯護了,真是令人笑掉大牙。

所有小費的支持者都會被這一句駁倒:如果服務的價格應該由顧客來定,那麼同理,也應該由顧客吃完後再根據滿意程度決定付給餐廳多少飯錢,按照小費支持者的邏輯,這樣可以提高餐廳的飯菜水平。

有人說服務質量好壞老闆不好評判,呵呵,明目張胆放棄管理責任,資本家還有臉說自己不是來侵佔剩餘價值的?再說了,難道廚師做菜好吃不好吃就很容易評判?如果老闆真能量化評定好吃不好吃,那餐館倒閉概率就不會這麼高了。

小費文化的核心其實是兩條:

1 資本家僱人不給錢,狡辯說自己只是給服務員提供工作的場所

2 資本家愚弄顧客,把服務費從定價中剝離出來,不明碼標價

小費制度下,服務員的收入增加還是減少不說,起碼資本家的薪金是絕對的省下了,這完全是一個對資本家單向有利的制度。本來服務員收入多少是老闆和服務員之間的矛盾,小費制度將其轉嫁到顧客和服務員之間,顧客不給錢是小氣,服務員要不到錢是服務不好,借刀殺人。

日本沒小費,服務水平秒殺美國1000000000000次,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美國老闆都應該共產之後吊路燈。


雖然我所在的明尼蘇達是個以民風淳樸善良著稱的州,但提到小費,我依舊有些感覺艹了哈士奇了。

第一次去理髮,剛從健身房回來所以隨便穿了個學校的T恤,穿著運動裝,到家樓下一家看上去還挺像樣子的理髮店。

可明顯感覺到髮型師有點應付事啊,我說怎麼怎麼剪,他一律說不明白,不知道,最後我給他看了張最近的照片,才大概照著糊弄了一下,也就一刻鐘的功夫。

然後,我給了他40%的小費,那人馬上換了張臉遞了名片說記得再找我啊。

呵呵。

三周後再去,我還真找他了,這次一見了我馬上咧開嘴笑了「Hey Ryan how"s going" ,問我想喝點什麼,想看點什麼雜誌,商量了半天該弄個什麼髮型。我說,上次你用的那個噴霧不錯啊,他馬上拿出來一瓶小的送我。

折騰了好久,最後,我給了他10%小費。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 (人的命運啊,就是不可以預料),我在賬單上籤了字,(甩出一串銀鈴一般爽朗的笑容)對他說道。

法學院壓力太大了,真是需要不時任性一下適度減壓。

當然,我後來換了一家理髮店。關於和這位小哥的故事參照另外一個回答在美國生活有什麼煩惱? - 王瑞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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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事情說明了小費文化的一個問題:

如果你預計到這位顧客可能不會好好給小費,那你會不會用心服務?

假如你是服務員,見到一位顧客,穿得隨隨便便,而且是亞裔/黑人/拉丁裔,潛意識就會覺得」這人估計挺摳門的」,對此,你有兩個選擇:

1. 儘可能努力做好服務,來感動顧客,讓他多掏錢

2. 算了,放棄這位客人,反正從他身上也撈不到什麼油水,不如就應付一下省點力氣,再去看看有沒有有錢的白人可以服務。

我以小人之心去揣度,感覺第二項可能是比較普遍的選擇。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說小費是為了購買服務,為何是要最後再給?

為方便理解。可以把服務看作一項商品。

假如有這麼一件商品,你可以先得到它,享受它的便利,然後等用完了以後再按照你的體驗好壞決定支付多少錢,你會給真實的內心估價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恭喜你,你是一個有道德的,誠實正直的人。

如果答案是要比內心估價少一點,甚至越少越好,那麼你是一個普通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

那麼,如果我是服務員,我希望能遇到有道德,誠實正直的人,但我怎麼找到這樣的人呢?刻板印象在此時就發揮作用了:我希望找美國人,白人,看上去事業有成衣冠楚楚的人,因為他們會誠實地按照服務質量給小費,所以我會盡量殷勤地為他們服務。而至於那些中國人,黑人,印度人,拉丁裔人,反正他們這麼摳門,也不會按規矩來,那麼我就隨便應付了。

啊,你問我這樣的刻板印象是怎麼形成的,說真的我也不知道,但我們可以來做個假設:如果是在國內的話,你認為誰最有可能對優質服務給出高額消費呢?誰又可能幾分幾毛錙銖必較呢?閉上眼睛,想像一下,相信會有那麼幾個形象浮現在眼前的。

沒錯,這樣的小費制度就會造成依據刻板印象對顧客的分類篩選與歧視。

其實小費文化也有積極的一面,對於固定光顧的幾個店來說,頭幾次給出慷慨的消費的確能提高後來的體驗。

比如家對面的那家酒吧,每到周六我看棒球和橄欖球必定要去,前幾次都給了25%。後來那裡的bartender 見了我都主動噓寒問暖一下,對於有些事兒逼的要求也樂於照辦,比如把Kansas City Royals的棒球比賽挪到我面前的屏幕上播,我先出去抽根煙廣告放完了使勁搖鈴提醒我之類的。講真,花不多的錢,能圖個舒服,也值了。不過前提是必須是固定去的地方,換做人生地不熟的,也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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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

來一次坑一次緣分啊,

花五刀給一刀謝謝啊!


前餐廳老闆來寫兩句。

其實呢,我是一分錢小費都沒有收過的,畢竟是老闆嘛。但是我的員工是要收小費的。

先來說說小費的收法和分法,坐標多倫多。

多倫多小費一般而言從10%開始起,沒有一個固定標準。中午咖啡館午餐基本上就是10%,晚餐15%,正規館子晚餐15%起,高不封頂,Fine Dining高級餐館20%起。自助餐廳……給個5-10%都行。我曾經一再寫過:小費是顧客對於服務滿意程度的體現,不應該強要。我經營過的三個餐廳當中,第一個是正規日餐廳,第二個是中式快餐(不需要給小費),第三個是咖喱飯餐廳,也是比較家庭化的那種餐廳,除了第二個餐廳之外,我另外兩個餐廳都沒有強制收過小費。我印象當中,收到最大比例的一筆小費反倒是咖喱飯館,一家五口來用餐,吃了六十多元,給了一百不要找,我還特意跑去問是不是誤會了,對方說不是。後來我問我太太,為什麼給這麼多?我太太說服務員提前問了一句小孩子有沒有過敏,對方說對魚過敏,於是就多給了這麼多小費。估計是這家人很少碰到有餐廳服務員主動會問過敏的事情的。

再說分法。每個餐廳肯定都不一樣啦。我的餐廳小費分三部分:前場服務員拿40%,後場廚子打荷什麼的拿40%,雜工拿20%,不留過夜錢,part time的一班一結,不服的不要來,不伺候這種祖宗。結果呢,我手下的雜工流動性反倒是最低的。

有些餐廳還會留一部分作為員工旅遊什麼的福利錢,我開的是小餐館,沒那個預算,手停口停的,沒功夫旅遊,不如發現金。

為什麼有小費這種東西?其實在我來說,我給雜工的都是安省最低工資了,某些唐人街餐館那種一個小時七塊錢的奇葩工資我實在不敢這樣發——別人活不下去的。即便如此,很多打part的光憑工資還是很難活下去的,一天十二小時刨去成本和稅,實際收入不到80元,累出一身病。小費不用納稅,基本上收一元小費等於賺一塊二毛二的工資,所以很多人寧可少拿工資也要多拿小費。現在明白為啥服務員恨不得盯著顧客給小費啦?那都是自己的現金收入啊。

我不鼓勵員工要小費,我一般都說:好好服務,別人即便不給,我會多call一些好班給你。嗯,如果看不懂這部分意思的話,應該說您是沒在餐廳做過事。簡單來說,午餐跑量,忙到團團轉,但是都是lunch special,價格上不去,小費一般量也少;晚餐比午餐量少,服務要求更高一些,相應小費也會收多一些。另外餐廳每周也有淡旺分別,淡的時候一天也就剛剛夠蓋成本,旺的時候一天頂一周。餐廳排班很難固定,shifting很多,有些時候忽然有請假的,就要call in,call誰一般都是我說了算,當然我願意call in那些服務態度好的頂班。好日子的班次當然誰都想要,我排班也是優先考慮服務態度好的。

其實,服務員會不會死盯著要小費,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老闆的。老闆太刻薄,服務員只能拿小費過日子。

說一個我碰過的奇葩同行:這孫子手下四家餐館,每天巡視的時候,經常會從小費罐子裡面抓一把,曰:沒油了,要加油。我就納了悶了,這孫子開的準是1934年的老車,要不然用不著每隔幾個小時就要加油。

餐館奇葩多,誠哉斯言!


正好這時我管理的工作範圍--美國聯邦勞工部工資工時處聯邦探員負責監察 聯邦勞工公平法(Fair Labor Standard Act 1938, 簡稱FLSA)規定下得小費部分。 原來寫過文章,大家看一下更正一些觀點吧。

免責聲明: 作者只是勞工部工資工時處執法人員,討論的是勞工部對一些行為的官方態度。本文也僅做聯邦勞工法(各州在聯邦基礎上有進一步規定,本文不做討論)科普使用,面向公眾,僅供科普性參考。

特 別提醒的是, 美國法律,包 括勞工法是複雜而不斷變化的。因此,本文盡量保持信息及時性但是不能保證法律的準確性。在任何情況下,對於本文信息的可用性、可靠性,或對任何信息的錯 誤、遺漏或由於其他不準確所引起的損害,作者不承擔法律責任。由於法律的飛速變化,作者不能保證本文上的其他鏈接完全的準確性和可用性。

此外本系列僅討論聯邦層面法律,很多州在聯邦基礎上有更近一步的規定。詳情請查閱各州相關網站或聯繫有關部門。一些行為符合聯邦法情況下仍然會違反州法,發現後仍然會被州級執法單位進行處罰,請多留意。

本 文信息涉及與法律有關的問題,並不構成也不代表律師給您提供了法律意見。由於每個案子情況都不同,應該俜請資歷合格的律師就您的個案研究適用法律。讀者未 經諮詢專業律師前建議不要隨意套用本文的信息,盲目照搬套用,風險自負。此外友情提醒,聘請律師是重要決定,不能單憑廣告草率處之,在您作出決定之前,請 自行對法律進行研究和對律師資質進行判斷。

正文:

在小O不到4年的勞工執法經歷中,7成左右的案子都在和餐飲業打交道(不 止是中餐館,各種酒吧,快餐店,日餐,韓餐,墨西哥店。。。你能在美國想到的常見餐廳我都有檢查)。 以至於同事經常開玩笑說雖然我工齡不長,但是查過的餐飲業案子能頂上其他探員10-15年的工作經驗。所以小O對這個事情還是有一定的發言權的。 從我和同事的經驗來看,餐飲業往往是聯邦勞工公平法違法行為的重災區,而中餐館和墨西哥餐館是重災區中的重災區。 多重? 我們過去N(N&>6,對小O來前就在搞)年的檢查中,違法率是…. 100%, 無一倖免。 而這裡面最主要的違法行為一個是後廚工資,這個另開題說,一個就是小費。

恰好今天遇到了兩個事情,我一個案子需要我寫一份中文科普材料,而 正好MITBBS上有朋友在討論這個。 結合大家討論的內容,我這裡來說說小費從聯邦法律層面是怎麼回事,以及相關的權力,義務和超時工資在小費層面的計算問題。希望讀者朋友無論是店主還是僱員 都可以詳細了解自己的權力與義務,以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文章較長,請耐心閱讀,小O會根據反饋進行進一步回復。 由於小O不是律師,解釋多以執法標準為出發點。 並不代表正規法律解釋(簡單來說小O是警察,只管按標準抓人,不管審判 :-P) ,因此具體案例還是請按上面免責聲明諮詢律師。

  1. 聯邦勞工法是個什麼東西? (這個部分是這個系列固定的部分,已經閱讀本系列其他文章的朋友可以直接略過進入正題)

《 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 Act 1938, 簡稱FLSA, 下同)是一部由美國勞工部工資工時處(wage and hour Division, 簡稱 WHD)負責管理和執行的法 律。該法律規定了適用於美利堅合眾國法律範圍內(包括領土,領海,領空,附屬領地及隸屬美國的船隻)工資和工作條件的最低標準。此法律維護的是僱傭關係, 目的是保證美國範圍內所有僱主有公平的競爭基礎。 因此此法律是忽略僱傭雙方的身份的(是否合法移民不歸此法律考慮範圍內)。 公平勞動標準法適用於大多數的私人和公共僱主。

公平勞動標準法要求僱主向適用的,非豁免僱員(這個很重要,回頭會單開文章說什麼是FLSA 的豁免,基本概念就是你工作不需要碩士且你不是老闆就是非豁免了)對一個工作周40個小時內的所有工時至少按聯邦最低工資標準進行支付;而對超過40個小 時的所有工時至少支付聯邦最低工資和加 班費;且應為一個工作周內的所有工作時間向適用的僱員發薪。通常情況下,應予支付的工時包括僱員所有的上班時間或在規定的工作地點的所有等候時間,以及雇 員」經受或允許」(這又是一個法律定義,回頭要單說)工作的任何時間。這一般包括在家進行的工作、出差時間、停工時間、訓練和試用期。

  • 聯邦最低工資:(O注釋:如果所在州最低工資比聯邦高,則需按州的要求來支付,否則聯邦在調查完畢後會把案件交給州繼續處理)

2009年7月24日實行的聯邦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25美元 ?向可收取小費之僱員發放的薪水可能為每小時2.13美元,但如僱員的小費加上 現金工資達不到適用的最低工資,則僱主須彌補差額。 (這裡很重要,下面要展開說)

一周內40個工時外的加班費= 僱員基本工資的1.5倍。(請注意,這是最低標準,而不是封頂)

特別說明,雖然工資可以根據不同時段支付(小時,天,周,兩周,半月,月結算)但是聯邦勞工法是按周作為基礎衡量單位的,例如某人是臨時工,通常是一周內給 某位符合勞工法適用條件僱主工作了4天,每天9小時,當天結算,但是周六突然僱主又需要他工作6小時,那麼從那天的第5小時開始,僱主需要開始支付1.5 倍的超時工資。 再比如某人通常是兩周一結工資,他第一周工作了35小時,第二周工作了42小時,那麼發薪時僱主需要支付2小時的超時工資,而不能用兩周平均時間沒超過 40小時進行辯解。

基本工資計算公式: 一周內的總工資(稅前)/ 一周內總工作時間。

超時工資計算公式:基本工資的.5倍*一周內超過40小時的工時數.

2.公平勞動標準法(FLSA) 對於餐飲業的相關規定:

2-1. 什麼是餐飲業: 所有提供客人們已準備完成的食物或飲料,在其店內或其他地方食用之業者皆屬此行業。

2-2. 法律適用條件:

1). 如餐廳/快餐店就其單一店面或者若干店面的年度總銷售營業若在 $500,000以上時,即符合公平勞動標準法所管轄的範圍。 這裡特別註明,很多華人/墨西哥人會用不同家庭成員來註冊不同公司經營不同的店面以得到稅收方面的優惠。但在勞工法界定中,無論註冊多少公司,只要是直接 利益相關方(家庭成員,互相擁有股份)那麼所有的店面都是綜合起來進行判斷的。 這裡包括橫向判斷(兄弟ABC三人各擁有一家店,獨立公司註冊,但是B旅行時AC會幫忙看店,那麼調查時,三家按一家進行合併調查)與縱向判斷 (兄弟A開了一個農場,B開了一個食品處理運輸中心,C開了酒店,並且有貨物交流,那麼調查時,三家按一家進行合併調查) 除非調查證明是完全獨立不相關方(一般很難)或沒有直接業務聯繫(兄弟A開的是餐館,B開的是玩具店)否則經常是查一家,家裡所有成員有股份的店都會一起 被查。在這種情況下,店裡的所有僱員(不包括直系親屬)都是本法律適用範圍內

2) 即使店年度總銷售營業若在 $500,000以下,如任何人其工作事項或所涉及的商品是跨越州界時,此人之最低工資與超時工資仍隸屬於公平勞動標準法所管轄。例如一女侍或者一收銀員 處理收取信用卡的過程中,就極有可能成為本法所管轄的員工。同理包括後廚人員接受從外州送來的貨物。

2-3. 對於適用員工的工資相關規定:

非豁免員工的法定最低工資在2009年7月24日後不得低於$7.25美元/小時。薪資應在每期發薪日(可以是周,兩周,半月,或月薪)按時發出。

特別注意:如僱主因為某些情況試圖扣除扣除員工的薪資 -- 如櫃檯現金缺失, 制服費, 霸王餐/跑單等,導致該員工的時薪少於最低工資,或被扣除加班費,則被認為是不合法的行為。這裡舉例說明:

1) 某僱員A工資是 $7.25/小時,在某餐館一周工作了10小時,應得 $72.5 美元,老闆因為他打碎了個盤子,因此要他支付5美元,此老闆是違法的。因為這會使員工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但如果此位僱員是工資是8美元/小時,一周工 作10小時,應得$80.0美元,老闆因為他打碎了盤子,要他支付5美元,他剩餘工資 $75美元除以小時數(10小時)高於最低工資時薪標準,因此老闆合法。

2)某僱員A工資是 $8美元/小時,在某餐館一周工作了50小時,應得基礎工資 8*50=400美元,超時工資 4*10=40美元,總工資440美元。 老闆因為他弄壞了一個火鍋爐,要求賠償50美元。

老闆一認為 440-50= 390鐵定比最低工資多,所以從總工資里扣。

老闆二隻從基礎工資中扣,但400-50 = 350 &< (7.25 * 50) = 362.5 美元,所以我只扣37.5美元就好了,剩下的下周扣。

老闆三覺得,我先扣他到最低工資,然後按7.25的1.5倍發超時工資,這樣只需要付36.25超時工資。

答案是:這三個老闆都違法了,因為法律里明確規定除非是法庭要求做移交(如撫養費),僱主不能以任何理由進行扣除超時工時發生周的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和超時工資。這甚至包括或伙食費、住宿、和其他通常被認可的費用。 而在非超時工作周,則參考1)僅能扣到7.25/小時。

這裡面小費可以考慮被算為薪資的一部份,然而僱主支付的時薪不得少於一小時$2.13,並且必須確認員工收得的小費能湊足最低工資的標準。這個是本文的重頭,會單開一章細說。

伙 食費/住宿費:聯邦勞工法允許僱主摺合伙食當作基礎工資一部分,但必須以餐點之成本價換算,最常見的是從員工的薪資中扣除時間以每小時來計算的餐費,但無 論怎樣僱主不得以給員工菜單上的餐點折扣的差價來代替的出售價格 (菜單上的價格 )來折抵員工的薪水。且此部分不算超時工資部分。 舉例而言:

一個老闆僱傭一幫廚,每周工作5天,總共40小時,月薪1050美元。 老闆提供一日三餐,成本價折算是5美元/頓,即15美元/天,然後老闆提供住宿並負擔水電,折價320美元/月。

那麼這個員工的時薪在算餐店和住宿前是1050美元/160小時= 6.56美元/小時 &< 7.25美元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違法。

但是算上伙食費 15美元/天*5天/周*4周/月= 300美元,住宿伙食320美元/月, 公式變為 (1050美元+300美元+320美元)/160小時= 10.44美元/小時,因此合法。

但 這並不表明老闆們可以隨機算伙食和住宿,因為這是一把雙刃劍。 如果這個僱員某天額外加班恰好使得其在本周超過40小時,那麼基礎工資+超時工資也要按10.44的1.5倍進行結算。從個人經驗來看,一些平時付的不錯 的餐館在收到調查時總在強調自己給員工提供了海鮮等伙食,這實際上是很笨的舉動,等於說逼著探員給你多加超時工資的罰單。。。

3.FLSA對小費(tip)的相關規定。

說了幾頁紙,終於進入了正題了。。。 沒辦法,不說清楚上面的東西,這邊就沒法展開。現在我們來系統說一下小費問題。

3-1什麼是小費(tip):

小費是基於服務本身所產生的顧客額外支付給服務人員的費用。

3-2 什麼是小費僱員 (tipped employees)

小 費僱員是指經常性(很重要,如果幾個月才會收到一次小費,即使那次額度大,也不算小費員工)的在一個月內可以賺取到$30元以上小費者的員工。 所有的小費僱員不管其真實收入小費多少,法律上自動認為是最低工資僱員 (即$7.25美元/小時,這個很重要,後面基礎工資和超時工資要說)

3-3 什麼是小費折算 (tip credits)

公平勞動標準法意識到某些服務性職位會經常地收到來自顧客的小費。這是在僱主正常薪資之外的收入。為了降低僱主的經濟成本,公平勞動標準法允許僱主使用小費折算來沖銷一部分最低工資成本。

但是

若僱主決定摺合小費作為薪資的一部份,僱主必須事先告知員工。 並必須能夠向勞工部準確證明該員工所收取的小費加上基礎工資薪水能符合最低工資的標準。

為什麼要黑體:

1)A老闆覺得一個全職(40小時/周)員工能每周能收到400美元小費,已經超過7.25聯邦最低工資標準,於是就不發基礎工資。

2)B老闆覺得記錄員工小費太麻煩了,就乾脆估算一個數值,每周350寫帳上就好。有時候甚至懶得寫

3)C老闆認為聯邦勞工法對小費僱員的基礎工資就是$2.13/小時,在生意很差的幾周里只發這個數,員工沒有/或僅有很少小費收入。

以上都是真實案例,這些老闆都是違法的,並被進行法律處罰。 處罰可能包括:

1)要求補齊到最低工資標準。 (這是比較善良的探員做的事,3最容易遇到這個判例)

2)直接以非法支付小費行為否定掉全部已得小費收入,按0收入進行追繳。 (1和2的情況最容易出現)

3)根據拖欠工資的數額為員工加征100%的損失附加費 (1,2,3都可能出現)

4)根據拖欠工資的情節嚴重程度,在總額度(拖欠工資+損失附加費)基礎上追加100%政府罰金。

請 記住,法律允許僱主使用小費折算沖銷工資成本並不等於這些人不拿最低工資!如果遇到類似C老闆情況下,這些員工應恢復成最低工資標準$7.25/小時。 因為那時候小費折算不存在。 且法律規定,如果使用小費折算的話,作為僱主你有法律責任詳細記錄每名員工的小費收入(信用卡的和現金的),否則出了任何差錯(被勞工部認為無法準確證 明),你要付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那麼問題就來了,老闆有權力檢查每個人小費並重新分配么?

答案是

沒有!

這就涉及到小費作為財產的法律地位。

3-4 小費作為財產的法律地位

公平勞動標準法明確規定,小費是服務者的私人財產。進行服務的僱員必須保留收到的全部小費。 (但是老闆有法律責任詳細記錄他們得到的小費數額以確定符合聯邦勞工法相關工資規定—如果採取小費折算)

除非

他們參與了正當有效的小費均攤或小費協議,以共同分享小費。

然後又要開始細節解釋這個正當有效的小費協議:

1) 必須是自願原則。 經常會遇到餐廳規定小費政策,如大家放一起然後均分一類的,先不說大家的範圍,這個政策本身是違法的,作為公司/僱主,沒有任何權力來規定小費分配。 任何這種政策自動視為對私人財產侵犯而無效。 但是幾個關係好的小費僱員為了分散風險,進行自願組織的小費協議是被允許的。但員工在任何時候有退出的自由。

2)參與者必須是小費僱員,中 餐館常見情況包括給後廚房大廚分享部分小費,更有黑心老闆拿前台小費去補大廚的工資行為。這些一律違法。 任何時候的小費協議只能包括直接提供服務的小費僱員,即直接和顧客打交道的。這裡面包括侍應生,前台(很多前台是固定工資收入,如是,則不能參與小費協 議),壽司師傅,鐵板燒師傅等。 其他職位如洗盤子的,送菜到前面的都不能參與這個協議。

3) 老闆和經理不能直接參与任何員工的小費協議。 但可以保留由自己親自服務所產生的小費收入。

如果違反上面三條中的任何一條。 結果就是:

1)直接以非法支付小費行為否定掉全部已得小費收入,按0收入進行追繳。 (1和2的情況最容易出現)

2)根據拖欠工資的數額為員工加征100%的損失附加費 (1,2,3都可能出現)

3)根據拖欠工資的情節嚴重程度,在總額度(拖欠工資+損失附加費)基礎上追加100%政府罰金。

參照3-3的對比發現了什麼? 對,沒有補齊的機會。 一旦小費協議被認為是不正當有效,整個已收入小費就會被直接清0。按照從未獲得小費進行工資追剿。 很多餐館被罰的吐血也是因為如此。

3-5 小費的超時工資計算。

首 先回顧什麼是超時工資, 超時工資是謂員工在一周內工作超過 40小時後的小時, 超出的工時必須以最少該員工平常時薪的一倍半來計算。這裡僱主們又經常搞錯小費折算概念。 以為小費員工的最低工資是$2.13。 經常按這個標準乘以1.5倍計算。 他們忘了的時,小費僱員,無論他們100美元/小時小費,還是10美元/小時小費,他們在法定工資上仍然是最低工資僱員,即$7.25/小時計算。 那麼他們的超時工資是 $7.25/小時*1.5= $10.88美元/小時。

但小費折算仍然存在(平常是7.25-2.13 = 5.12的小費折算),那麼一個僱主則需要支付小費外工資的是10.88-5.12= 5.76美元,而不是2.13*1.5的3.20

這裡要注意,無論這個員工收入多少小費(我見過一些店裡一個月收入3200小費的),這些僱員的超時工資基數不會發生改動,永遠是最低工資標準。

3-6 信用卡小費的手續費問題

經常做信用卡的生意都知道不同的信用卡要收2%-6%的手續費。那麼大家用信用卡支付小費的時候也有這個問題。很多店家都是直接自己承擔了。 Good to be them. 從法律上來說小費的手續費部分是要員工自己來承擔的。 例如:

一頓飯100美元,小費20美元, 信用卡手續費2%即2.4美元,那麼員工的小費可以被老闆扣除0.4美元的手續費。 員工實得19.6美元。

但是有些黑心的老闆從員工小費里扣了全部2.4美元手續費我就不想說什麼了,直接準備以非法支付小費行為否定掉全部已得小費收入吧。。。

3-7 服務費(service charge) 和小費 (tips)的異同。

既然小費如此麻煩,那麼有店家在問,我直接支付最低工資,不使用小費折算行不行? 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

1)必須在入口處醒目註明 「本店所有員工接受最低工資,小費不是必要的」

2)必須註明,「任何留下的額外錢財將被作為服務費(service charge) 進行處理」

3)和員工的合同里必須註明 1和2。 並提供保證最低工資 ($7.25/小時)待遇

這 裡面的關鍵學問在於 小費是員工的財產, 而服務費是僱主的財產。實際上很多人把他們混淆。但法理上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最簡單的例子,很多店經常掛規定,超過8人顧客群體強制徵收15%-20%小費,其實那不是小費,而是服務費。 由於這種「大型」活動出現,老闆要額外安排,增加人手,這些實際上已經超過了1對1服務範疇。 而且小費必須是顧客自願提供的,而服務費是強制徵收的。 僱主對服務費分配有絕對權力(是僱主財產)但仍然需要保證參與活動的僱員得到最低工資。 至於在這個活動中有顧客在那15%-20%外額外給了某個服務人員小費(往往是現金,婚禮上的酒保很常見有這種收入)則屬於哪個僱員的私人財產。

因此說,如果一個店說我付每個員工最低工資,然後強制徵收顧客10%的服務費,用來做獎金也是被允許的。 但是這樣在美國現在文化環境里能雇幾個人,我不保證。。。

3-8 小費的其他注意事項

各 州對小費的規定在聯邦之上往往要求更高,例如俄亥俄州法規定最低工資每年1月1根據通貨膨脹率進行調整(現在是8.10美元/小時)而小費折算是最低工資 的50% (即4.05現在)紐約,加州,新澤西各有不同,請大家查閱相關州的規定。 當州的標準高於聯邦時,自動覆蓋聯邦的要求。對於有超時工時的工作周,聯邦按相對最高標準進行執法。

說到這裡小費篇就已經覆蓋了常見的所有小費情況和違法行為。 如果大家有更多疑問請搜索離您最近的聯邦勞工部工資工時處辦公室(http://www.dol.gov/whd/america2.htm) 進行聯繫。 不用擔心語言不好,勞工部提供近120種語言的支持。 近50%的探員會說兩種及以上語言。 此外,聯邦勞工部是不與其他部門分享信息的獨立運作部門,且我們對舉報者身份是忽略的。 (我們要保護的是美國的公平競爭環境)因此不要因為是黑工就不願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將竭誠為大家進行服務。

同時作者本人感謝MITBBS (http://mitbbs.com) 俄亥俄華人聯合會(OCAA - Ohio Chinese American Association) 北美留學生日報, 微動博(http://weidb.com), Civil Rights 公眾號 等長期宣傳和支持。

本文的下部將針對常見後廚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分析。 希望大家繼續給於關注。

相關材料:

美國聯邦勞工部工資工時處科普宣傳單

2 – 聯邦勞工法對餐飲業的相關規定(中文版):http://www.dol.gov/whd/regs/compliance/whdfs2chinese.pdf

15 – 小費僱員在聯邦勞工公平法的相關規定:http://www.dol.gov/whd/regs/compliance/whdfs15.pdf

15a 小費擁有權的法定界定:http://www.dol.gov/whd/regs/compliance/whdfs15a.pdf


有一個問題。很多人說什麼有小費有激勵機制,問題是,你至少要給到10%,那麼我為何要特意好好服務你這一桌來換取一個你「可能給我15%,20%」的機會???和福利國家的低保一個德行,我吃低保也是混日子,乾重累活也是混日子,不如直接保底就好。你認真服務了四五桌,可能會有15%的小費。但是我都敷衍的話,精力時間足夠服務10桌10%了。而且有一次服務很差,給了個整數不到10%,他居然還跑出來要更驗證了他的有恃無恐。本來小費是鼓勵服務人員的機制,現在已經成為「明面上的潛規則」。好笑的是一幫人整天罵吃拿卡要,但還整天給小費文化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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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句話叫「助紂為虐」,餐館不開工資,讓服務員和顧客扯皮,這是無賴,不去推動改革,反而以「習慣」推脫。「我大清自有國情在此???」


北美的小費文化是有點畸形了。

大家都知道有些高檔飯店的服務員是沒有基本工資的,收入全靠小費;可是你知不知道很多送外賣的人也是這麼個情況:飯店收你3-7刀的派送費之後,你還需要再給小費給敲你門的人。我之前因為不知道這件事,被很多人擺過臉色,甚至諷刺過。

另外,小費的性質本是打賞,即,你服務的格外的好,那麼我覺得你配得上額外的收入。現在的情況是:我反正是給你服務了的,你無論如何得給我。大家都已經把這個看作了正常收入的一部分,你不給的話他們真的會問候你一戶口本。這一點上,很多在打工的留學生倒是入鄉隨俗了不少,不過也要歸功於摳門老闆就是了。

這大概就是那個「天天送人雞蛋,突然有一天不送了,卻被對方當作無理」的一個體現。

補一下:

在加拿大留學,我覺得小費在哪裡都是不合理的,無論你用什麼規則來約束,都會造成不平等。我給了小費,就是對所有其他顧客造成了無形的壓力;服務生收了我的小費,那麼在他的同事當中也會造成無形的壓力。這是無論何種分配方式都解決不了的問題,唯一可行的緩解方案就是使之合理化,把所有矛盾都轉嫁到消費者頭上,這也就是有小費的國家所做的事情。

關於在服務員之間造成的不公這件事情,我解釋一下:如果永遠都是我carry你,那你心裡會不會難過?那我心裡會不會覺得不公?這個就和NBA的30支球隊的分配方式很像,雖然說起來是賺了錢大家分,但是小球市的球隊就是會日子難過啊。

至於你非要跟我說文化背景不同,感到不習慣是我自己的問題,我只能說任何事情都是有邊界的,超過了這個邊界之後文化就不再是文化而是陋習了。你好好的服務拿走你配得上的獎勵,這是文化也是良性循環,你不由分說的索取,就是你無理。最後再補一張圖,希望能夠幫助理解我所說的是什麼意思:

忽略圖裡的不相關信息,就看最底下的那句話就可以了。it"s not the culture, it"s the values


普通的道德綁架而已。就跟地震逼捐、淘寶好評差不多性質。

樓上有朋友(@ocean Jin等)提到,小費並不是直接讓「負責你這桌的服務員」掙走的,而是交到店裡再另行分配。可能是我想像力太豐富,這個搞法總讓我想到書里寫的某些保健場所,紅包都交給媽媽桑,然後再在服務員江湖中明爭暗鬥什麼的。

作為一個顧客,我看服務員順眼,我多給她一些錢,然後這個錢她拿回去還要被迫分給別人,我就不是很爽。

當然,令我更不爽的就是,我看不順眼的服務員,也來跟我要小費,理由只是大家都要給,不給它就哭窮——雖然這並沒有發生過(我運氣不錯,在美期間,在各個餐館碰到的服務員都很好),但如果碰上了,我想,我也只有認倒霉,掏些錢買個教訓。畢竟我一個老外,並不能搞清楚,你們這個小費,有多少是必須給的,多少是自願給的,多少是「必須自願」給的。

我個人最討厭這種灰色的、曖昧的、無法判明的東西。因此,這小費文化我並不能認同

我可以理解,美國在這方面搞成這個樣子是有歷史原因的。

我也可以接受,我在美國消費的時候也入鄉隨俗地給了適當額度的小費。

但我不能認同你們這個文化。

美國的小費文化是怎麼形成的? - 美國文化。

這和國籍無關。什麼勸酒啊、鬧洞房啊之類的中國國產文化,別說認同,我連接受都不能接受。

在中國,我時常也會視心情給小費,例如計程車司機、搬運工。當他們提供了超出我期望的服務時,我覺得從我的角度有必要稍微鼓勵一下。我給小費通常是讓對方不用找零,並且一定會明確指出這是對哪項額外服務表示感謝,這樣對方也不會覺得被施捨、被羞辱。

但是,我並不希望把這個搞成常態,最後成了服務業人員不分青紅皂白地收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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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計程車這個行業,北京的計程車有一個「空駛費」的條目,「單程」超出15公里後,計價器上的每公里收費會增加50%,算是對返程空駛的補貼。

聽起來很合理對不對?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司機依然會傾向於挑活。他們依然盤算著把你放下以後,能拉一個人回來,誰也不願意「空放」。

理由很簡單——空駛費已經被算成「合理收入」了。

我和大量的計程車司機聊過天,「雙班車」司機每兩天工作14到18小時(折算每月210~270小時),交完「車份」、扣掉油錢等各種日常養車費用以後的月收入在4000到6000塊錢之間。這個收入勞動比在北京肯定算是中低水平,但又不至於活不下去。它維持了一種微妙的平衡,正好可以招募到足夠的遠郊區縣農民從業,又不至於炙手可熱人人覬覦。

如果引入「半強制小費」或是其它機制(例如提高空駛費)來提高計程車司機收入,有兩種後果:

1,打車的人相對變少、司機收入幾乎不增加。

2,打車的人數基本不變、司機收入增加,然後引發其它平衡機制

考慮到打車人群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公費報銷,要麼就是確有急事,第一種可能性微乎其微。而第二種可能性中,請注意那個曖昧的「其它平衡機制」,它才是決定從業者收入的主要原因。例如,把「油補」給你砍低一些。最後目標還是把行業收入線維持在那個微妙的狀態,或許比以前能多個幾百塊,但絕不會有質變。

餐飲業也是一樣的。北京的餐館服務員比如說一個月3000~3500,這個價錢不是老闆拍腦門隨便定的,而是行業發展成這樣自動形成的,就這麼多錢就能僱到足夠的人,什麼時候大家都覺得這工資太低了干不下去了,行情也就漲了。就是這樣的、灰色的平衡。

不僅是計程車司機、餐廳服務員,收廢品的、乞丐、房產中介……各行各業都有類似的平衡。

如果你覺得某個行業門檻很高、收入很低,那麼它必定有相應的好處,例如穩定性、灰色收入等;

如果你覺得某個行業門檻很低、收入很高,那麼它必定有你看不見的成本,例如關係門檻、保護費等。哪怕是互聯網產品經理,也要擔心風口過去了,會不會摔下來。

服務員的溫飽,並不是說什麼小費制度就能改變的,而是這社會對這個職業的供需。美國服務員賺得多,不是因為小費,而是因為你們的社會結構。北京服務員3000~3500包吃住,那麼即使有了小費,變成美國那種變態機制,它最後到手還是3000~3500包吃住。


在我看來,美國的槍支文化,小費文化和迷之度量衡並稱美國三大文化糟粕,就是那種不能用「正在慢慢轉變」,「只是文化要尊重」等等來洗白的糟粕。

其根本就是美國人覺著老子世界第一我們什麼文化都是對的的結果,完全不想改變。


我們中國的小費一般只給大寶劍服務員

介於題主是歪果仁,可能會不太理解甚至產生誤解,我在這裡再詳細講一下吧。

相對於西方而言,中國有一種特殊的尊卑文化和面子文化,這也是西方人往往不太理解中國人行為的原因。這種文化經過幾千年的熏陶,已經深入中國人的骨髓,潛移默化了。

對於中國人而言,小費這種東西,只能是地位高的人給地位低的人,比如長輩給晚輩的零花錢和壓歲錢、舊時主子給下人的賞錢、以及老闆給員工的獎金這些。如果是地位相同的人,你給別人小費,別人甚至可能覺得你在冒犯他,如果是異性之間,甚至有曖昧的意思在裡面。中國人要臉,愛面子,你明目張胆給他錢,意思就是你比他強,你可憐他,你施捨給他。中國人講究士可殺不可辱,講究君子不受嗟來之食,自然是不願意接受的。

不過也有例外的情況,比如你結賬的時候,賬單450,你給500,說不用找了,那麼服務員會心領神會,欣然把零錢裝入口袋。因為這個時候並不是你刻意要賞他錢,而只是在顯示自己大方不在乎零錢而已,那對於這種你不要的錢,大家當然樂於接納了。


中產真慘,精神和物質上都被資本的消費主義綁架,怪不得一過四十就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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