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對殘疾人負有義務?

拋卻仁慈,愛心,有什麼科學的理由能證明我們對殘疾人負有義務呢?(老師上課提問,但是他自己的回答好含糊啊~沒被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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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尤其是鄒和narlo長長的回答

也是第一次提問所以說得太簡略,這裡再補充一點點。因為上的課是人權法,在講到各個人權公約中關於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的人權保護中,老師就提了這個問題。

老師的回答大概是要從宗教角度出發,人類每萬人中必定有一個殘疾人,他為其他人承擔了病痛。


你指的義務是什麼?

宗教和道德上,尤其是中國傳統道德,我們是同情弱者的。這個弱者會大而化之的認為:身體殘疾者為弱者,這種認為很片面,當然,殘疾人會面臨各種實際困難,是需要外界的幫助的。

對殘疾人的觀點,我認為是「扶上馬,送一程」比較合適。比如最近的一個活動是為殘疾人提供創業設備。

從社會責任的角度,建立扶貧助殘的體系,是進步社會必須具備的。貧,病,殘,老,這是每個人都無法絕對避免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為這個體系做貢獻,享用它的回報。比如納稅,從事公益事業,哪怕是用簡單的鍵盤,也能傳遞正能量。

我不知道你說的義務是什麼?因為沒有要求每一個人要做什麼。但是你產生的價值里,一定包含救助體系里需要的支持,必須所得稅,養老金,社保,福彩銷售額等等。

還有社會公益組織,我了解的某助學助殘協會,每年要幫助數百的貧困孩子上學。

當然,社會管理者如何使用這筆錢,是另一回事。

就自己而言,低保和各種補助,進幾年增加了不少,生活不至於太窘迫。當然,要徹底改變命運,必須靠自己。

至於題主說有什麼義務?傳遞正能量算吧。


看你怎麼定義義務的含義,法律上的?還是道義上的?

比如,對父母有什麼義務?對子女有什麼義務?對朋友有什麼義務?

一切道義上的義務都有人完全忽略,只不過如果是法律義務,你不履行將受到司法處理。


你老師好牛x,上課時講宗教問題!在宗教角度看,人類是一個整體。在這個整體中必然要有人享受幸福,也要有人承受痛苦。而我們這些殘疾人被選為承受痛苦的一方,從而使正常人在對比下變得更加幸福。所以你是因為有殘疾人為你承受了痛苦,你才有今天的幸福,從而你對為你承受痛苦的人負有責任。


在知乎的第一次回答,不免有些小興奮,在這大神遍地走的地方,生怕說的片面了,就被扣了帽子。

好吧,作為一個殘疾人,我來回答一下。

本人右耳全聾,左耳半聾,目前靠助聽器來聽汽車喇叭,摘了之後去ktv,看遍地一片瘋魔,卻寂靜無聲,著實是挺恐怖的體驗。現在我在一個企業里做培訓講師,每天說說說,葯不能停。也許有人會問怎麼聾子還能當講師呢?其實講師是最不需要聽力的職業。試想一下,在你上學的那段歲月里,有哪個老師是把所有學生叫到講台討論著上課的呢?不都是老師在上面講45分鐘,學生在下面聽45分鐘么~

咳咳……扯遠了……閑扯淡一下自我介紹,接著回歸正題。題主的問題是,我們對殘疾人有什麼義務,那麼這就涉及到了義務的定義。

援引百度百科對義務的解釋:

義務有兩個意思:

一是,與權利相對。指政治上、法律上、道義上應盡的責任,包括作為義務與不作為義務。 康有為 《大同書》甲部第四章:「若夫應兵點籍,則凡有國之世,視為義務。」

二是, 不要報酬的。 人類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人與人之間建立了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按維繫方式的不同,所有社會關係可以分為親戚關係、朋友關係與同事關係,按社會領域的不同,所有社會關係可以分為經濟關係、政治關係和文化關係,而所有社會關係的核心內容都是價值關係或利益關係,即在所有的社會關係中,任何人一方面應該進行一定的價值付出,另一方面又應該得到一定的價值回報。

於是對這題的解釋就分成了兩個部分。

1,我們在法律上對殘疾人有什麼責任?

2,我們出於道義應該對殘疾人是什麼態度?

讓我們站在冷眼旁觀的角度來一個一個來解決。首先我們來看第一條。

眾所周知,我國法律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還是很多的,而我想題主問這個問題應該不是想問殘疾人犯罪要怎麼處理之類的,只是想了解在平常生活中,作為一個正常人怎麼對待殘疾人。所以僅僅說幾個有關這方面的例子。

第一個,聘用殘疾人做員工的公司,達到一定量,將會減免稅收。以此來鼓勵企業帶動殘疾人就業。所以如果我們作為一個老闆,大量聘用殘疾人將會從側面提高公司收益。

第二個,殘疾人有權利要求得到其應有的權利。這個就比較廣了,比如公交免費,盲道,各類設施費用便宜,還有各種設施的專門使用權。我就碰到一次我坐公交的時候,出示殘疾證依然被要求購票的事情。司機美其名曰我看你胳膊腿好好的,憑什麼給你免票?我心說大丈夫能屈能伸,我不跟你計較。掏錢買票到站下車,記下了他的車牌號和司機名字,然後找同事撥通了客運公司的投訴電話。

所以說在任何時候注意一下是不是自己的所作所為侵犯了殘疾人應有的權利。佔用盲道的,上車就毫不客氣的坐在老幼病殘孕專座的,不是每個殘疾人都敢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可以說,大部分的殘疾人都有很深的自卑心理,我也一樣。我用了很長時間才克服。所以很有可能他們對自己權益被侵犯一事並不敢於出來維權,而侵犯的人卻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不自知。

從法律的角度基本就這些,做到這些事情之後,健全人對殘疾人沒有義務【特指第一條】。歸根結底,第一條指的是「我應該做什麼?」。

那麼接下來說第二條,作為道義的呢?

道義,意指道德和義理。也就是說在社會道德和個人道德的要求下,我們需要做什麼事情才不會違背信條。換句話說就是「我想做什麼?」。

舉個栗子,你在等公交,站在了盲道上,你右手邊一輛自行車也停在盲道上。這時一個盲人在你左手邊踩著盲道走過來了。從「我們從法律上對殘疾人有什麼責任?」來考慮,你應該做什麼?

你需要離開盲道,從而不侵犯盲人應有的權利,給盲人騰地方。而自行車你不用管,因為那是另一個人的問題。

而從「我們出於道義應該對殘疾人是什麼態度?」來考慮,你應該把自行車給挪走,從而保證盲人不會碰到障礙物。

當然你不這麼做也無所謂,但是不這樣的話,會和個人道德產生衝突,從而內疚。或者跟社會道德產生衝突,讓人在背後戳你脊梁骨。所以說,我們從道義上應該積極主動的去幫助殘疾人,從而實現給他人提供便利的同時讓自我安心,大家都愉悅。

回答完畢!順道說點題外話。

給健全同胞的。這個我心裡憋了有段日子了,平時還沒法說,真是……

千萬不要對殘疾人說真可憐啊鼓勵你啊之類的話,真的,也不要露出那種關切得不行的眼神。說實話,這些東西我們早就聽夠看夠了……而且現在也都過得好好的,心態也平和,有上進心的殘疾人也都逐步回歸社會了。當我們忘記了自己的疾病的時候,是這一類人讓我們又想起來,原來我和別人不同。說實話挺殘忍的,而又沒法抱怨啥,因為人家的確在關心你……竊以為這一類人僅僅是為了追求自己內心的安穩,而並沒做到大家都愉悅。所以以後看到這類情況,想要幫忙,請直接動起來,扶一把,抬一下,一句來我幫你,比十句你一定會變好的強。

給殘疾人同胞的。

說給你,也說給四年前的自己。

別抱著你那點我還是正常人我跟別人沒啥兩樣的小心思在那彆扭了。能治自然很好,不能治咱也就這樣了,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別人對你的幫助是出於好意,你非得說人家瞧不起你,還耍脾氣。整得跟全世界你最悲一樣,最後結果自然眾叛親離,因為所有人對你都沒有心裡負擔了。你要知道,人家管你是因為在乎你,不管你了也沒任何毛病。安心接受別人的幫忙,報以最真誠的感謝,然後想辦法回報回去。身體不正常不算不正常,心裡不正常,人就真的廢了。自己琢磨吧。


如果一棵大樹要汲取一定量的水分才能活下去,但地下水分布量不均勻,有的樹根扎在水分多的地方,有的樹根扎在水分少,甚至沒有水分的地方,想要讓大樹活下去,扎在水多區域的根就要努力多汲取些水分來平均扎在水少區域的根汲取水分的不足。

然後……

也就是如果整個人類一定要有部分人殘疾的話,這個殘疾的可能性是隨機的,他們為整個人類分擔了殘疾的義務,那麼我們就有義務分擔殘疾人其他的義務……

ヽ(≧Д≦)ノ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了……

睡覺(┯_┯)


我感覺這是風險分擔,每個人都可能先天或者後天遇到不幸,我們將幫助不幸的人作為義務的時候,自己或者自己的親人遇到不幸別人也會來幫你。或許可能會說我和我親人都很健康,要是人人有這種大無畏精神,就沒人買保險了。(=`ェ′=)


有什麼義務呀!弱肉強食 自然法則呀。完全沒有義務,不過出於人道主義。還是要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的權益。

還有說義務什麼的不是扯淡莫,您盡了什麼義務,我很想聽聽。當然如果您家裡有人殘疾人 您還來問這個問題,您覺得合適嗎?如果您因為公交車或地鐵上看見殘疾人需要讓座 而問的話。只能說明你很low.


義務?

開玩笑嗎?我現在自己有五套房子,因為駕照還沒拿到手暫時沒買車,我也有女朋友,她很漂亮。

我工作也不累,掙錢也還湊合,加上房租以及我個人資產(存款利息,算是高利貸吧)

我一年哪怕不工作固定收入26萬左右。

我目前碩士在讀,也認幾個字。

我就腿部截肢,走路慢一些,帶假肢而已。

就我這樣需要你們負什麼義務?


因為老弱病殘都是我們可能或者必將面對的事情。當那一天到來,我們都會希望不會被社會和世界拋棄。但假如如果你今天拋棄了他們,明天輪到你,你也可能被社會和世界拋棄。不談科學和倫理,就談人的趨利心理,其實這也是一種風險投資「為了,當那一天到來,我不會被拋棄,所以在我還有能力的時候,幫助他們,這樣輪到我了,我也可以受到照顧。」

這只是回答在題主前提下的答案,大家還是應該相信科學和人心,世界還是美好的。

以上


其實只是擔心自己的後代是殘疾人。延續和發展才是第一要義啊。


任何一個人都沒有義務,這是這個文明的義務。

你,只不過碰巧身處這個文明。


不請自來,直奔主題。

從宗教角度來解釋義務就有點道德綁架的意思了,身為殘疾人的我不喜歡這種感覺。不過殘疾人在生活中的確有很多不便倒是真的。他們越是表現堅強,就越代表這個社會忽視了他們的存在。

這個由健全人構架出的世界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考慮到了健全人的需求,而在殘疾人的眼裡就是一面高聳入雲的「龍門」 他們很難躍過去。作為健全人的義務就是拆掉這面」龍門「。

我想這才是你們的義務所在(畢竟你們是這個社會機器里的主要零部件,零件的標準也是你們來制定的)而不是在他們艱難的爬龍門的時候扶他們一把,不知道題主明白我的意思嗎?

讓他們可以更輕鬆的出現在各個角落,跟你們一同娛樂、工作、學習實現理想。


沒有任何義務,只是你覺得你應該。


在開始說我的故事之前我想先跟大家確認一個共識,在現實或者電視里每個人都有能識別人工嗲和天真萌的能力吧,p出來的或者是真放在眼珠子上的美瞳與小孩子明眸善睞的瞳仁區別度還是很大的吧。

就是這種顯而易見的幾乎每個人可以識別出的信號,這些給身體帶來的真實的感受,先約定一下,我們不去否認它,然後再以它的存在來立個規矩。

我們幫助那些願意自助的人,而不是無條件要求我們全盤接管的人。我們接受生命的多樣化,但只平等地欣賞,對於那些自輕自賤過度到讓人心生尷尬的,我們的不適有權讓我們選擇收回我們的援手。

義務和幫助不是同義詞。

按回合講述。

第一回合:

見面之前,她在電話里問我會不會化妝,都可以化哪些妝。

我說我不是專業學過化妝的,但簡單的面部妝容應該可以搞定。

她接著說是否可以做髮型,我說這個我不會,可以到會場和其他志願者溝通看是否有能幫助你做一個差不多的。

她說,那你幫我做吧。

我說,我不會,你要上台表演的話漂亮點更好,找一個能幫你弄得好看點的吧。

她說,那你能幫我做髮型嗎?

幾乎是類似的對話,她都像聽不懂我的意思一樣反覆說同一句話,我最後實在被磨得耐心盡失,就回復說:到現場再說吧。

第二回合:

我先到達了現場,外面冰天雪地,道略滑,地鐵口和表演會場四百米左右距離。

她在電話里問我是否可以去接她,我心想我只負責化妝,組織里沒有要求我接人,於是我回絕不能去。

她似乎才反應過來,就遲鈍地說,哦,那我再問問主辦方吧。

十分鐘以後電話再次被撥通,我說喂你好?一抬頭看見一張望向我這邊的面無表情的臉。我快步走到她身邊,她五官端正,神情淡漠,有種不夠專業的演員的神態若隱若現,我之所以這麼說,也是因為初次見面的印象也確實被後來的相處過程給我的感覺一一印證。

再次強調一遍,這只是一個殘疾人表演晚會,所有過來幫忙的志願者也都是懷著一顆熱情的心來儘可能溫暖每一顆殘疾人渴望被關愛的心。每個人都願意盡心去做,但不一定做得到專業水準。畢竟真正專業的化妝師可能也沒有時間和閑心去在這種場合付出精力。

她看到我過來,我也打量她一番,覺得並沒有哪裡和普通人不一樣,直到她開口說話,一股傲氣撲面而來。

她說,我還沒吃飯呢。

我在想這句話有什麼可接,甚至在等待她詢問我是否也沒吃飯作為聊天的銜接,但她並沒有繼續聊天的意思。

我說主辦方給你們安排晚餐了,你可以去找他們要。

她很隨便地回復我說,那你幫我去要吧。

她站起身脫下棉襖,我看到了她的假肢,才顯出一種我印象里真正的殘疾人的樣子。既然如此,我也內心升騰出一股助人為樂的精神,去幹了本不屬於我該乾的事兒。去要她的晚飯。

要完,回到座位上,她說她要佔座,一會表演她要坐前排,並示意我她吃飯的這段時間讓我幫她在座位上坐著給她占著。

在沒問過我吃沒吃飯要不要吃的情況下給我安排這麼一水兒的活兒,而且使喚得毫不客氣,我只能用她是殘疾人,她需要被照顧,她沒有腿這麼悲慘的事實說服我自己再擠出一些同情心。

直到她回來了,我餓著肚子幫她化妝,在隔間里。

第三回合:

給她打完底妝,她覺得自己的臉還是有點干,就抓過我的化妝包,打開後絲毫沒有生疏,一個一個過問每個化妝品和工具的作用。

直到問到一小管妝前乳,我說那是打底用的,她馬上急沖沖問我,怎麼沒給她用這個?這不是打底的么?

還沒等我解釋那是用光了的,她的一句這是你平時自己用的吧?故意不給我用?為什麼不給我用?這個用了就肯定不會幹!就是沒用這個的原因我的臉才幹!應該用這個的!

現場一度很尷尬,我突然詞窮到不知道該如何解釋,甚至失去了解釋的慾望,我開始反省,我好像從一個志願者被她放在一個她的奴隸的位置上被她隨意不尊重地詆毀差遣。

但這還沒讓我爆發,直到我繼續給他畫眼影,一套全新的我從來沒用過的義大利眼影,她任性地問,你怎麼不用?沒用過?是不是不好用啊?特地給我用?這東西很貴嗎?

我說一百八,還可以吧,還有幾千的眼影呢,這也不算什麼。

她開始聲情並茂地說自己在工廠每個月賺四百塊錢。她買不起幾千塊的眼影。

我沒說那東西也沒必要非得買。她愛說什麼我就那麼一聽。

接著她說話的表情和神態讓我一度開始懷疑她的心智,似乎才十幾歲,但她跟我介紹她的成長經歷的時候告訴我她26了。

最讓我接受不了並起了疑心的是她在訴說她曾經的被拐賣經歷的時候眼睛裡沒有任何情緒的起伏,就像在說別人的故事,一連串記敘文的語氣。

有的人智識不夠只是純粹的不夠,但經她之前對我的一系列腹誹和多疑讓我覺得她不僅蠢還讓人真是沒法發自內心去體諒她。

她說,我十六歲那年被騙了,我真的好蠢,來到xx市,乞討,被xx救了,真的很感謝她,她信基督教,我也信。你信嗎?

我收回眼影刷沾了一下深色眼影,並琢磨著該如何回答她的時候,她似乎並沒有知道我答案的興趣,就說,幹嘛用深色的?我喜歡這個淺色的!

我說深色的舞台上才能顯得出來。

不,你不覺得淺色好看嗎?我就要用淺色!給我用淺色!

我實在懶得跟這個什麼都聽不進去的自以為是的人爭辯,給她換了淺色。結果在眼瞼上並不明顯。

她就像忘了剛才那個堅定要用淺色眼影的人一樣,自然切換道,那我勉強用深色吧。

結果發現深色蠻好看,但也沒有對我的建議表示讚賞,可我已經不求讚賞了,只希望她少說幾句,老實讓我化完。

可是到了口紅她又抓走口紅盤,認真比對,研究,最後選了一個最不上色的,她已然無法學會舉一反三,把剛才眼影的經歷拋諸腦後。

我已經懶得再張嘴。

直到我發現假睫毛的膠水幹了,她說那就畫真睫毛吧,我說舞台妝都要用假睫毛才好看。她就是不同意,並且帶著一種她彷彿更專業的樣子說,我不用戴,我就畫,我的真睫毛肯定比假的好看。

然後她用了我的睫毛膏,怎麼畫都不明顯,因為她本身也沒長多少睫毛。

她終於放棄了,說那就用假的吧,粘上以後她各種矯情眼皮癢,我給她撕的時候她又各種躲,就是十分不配合,給一個成年人化妝比帶熊孩子還累,我真的有點怒了,就一屁股坐在一邊把頭別了過去。

她見狀,馬上有點服軟的意思,讓我給她撕掉,可我的手還沒碰到她的眼睛的時候她就又開始躲。我才意識到她這種不信任和大驚小怪真是一種心病,比她的腿疾還重。

終於好不容易化完了,我到了最不適的巔峰。

因為她拿出一個塑料盒子,裡面是那種兩元店的廉價金屬玻璃首飾,邊在身上比劃邊問我哪個更配她的演出服。

接著,她那假面一樣的臉硬擠出自以為很天真的笑臉,說道,我覺得這個鑲鑽的閃閃的更配吧!

我想她是不是在刻意表現出一些與自己殘疾人身份相符的表情和知足個性?但她就是給人一種十分不熟練的感覺。

正是見過孩童的稚嫩的審美觀的真實就更能感受到她是一種自卑扭曲下的刻意知足的表演。

我就在這全程被她嫌棄我的化妝水平的氛圍里結束了與她的近距離相處,我反思我為什麼久久都揮之不去這種沉重的複雜的感受。

也許最開始我把她放在一個需要被人幫助的角色上,把自己能幫助她的志願者功能自詡得更高大了些?

當她表現出和一個普通人甚至比一個普通人還沒禮貌的接洽態度時,我才受到了一種和自己想像差距甚遠的落差。

可能殘疾人也可以不把別人的幫助放在眼裡啊!殘疾人也可以有權挑剔你不夠專業啊!

而且,殘疾人也可以為了符合外界主流對他們的印象而特意演出一些敷衍正常人的殘疾戲碼來平衡彼此的不同啊。

可是這些人工做出的痕迹不僅毀了正常人對他們最初的熱心,也讓他們的身份多了一種不夠純粹的尷尬。

但也是經歷這次志願者活動,讓我明白殘疾不止有軀體,更可能延伸到身心,最重要的是接納,接納自己,也接納除自己以外的真實多樣的世界。

上台表演之前,她讓我幫她錄像,用我的手機,我錄完以後,跟她說我去吃飯,八點多了,我有點餓。

她才冷漠地說,哦對哦,你還沒吃飯啊。

搞得她像失憶了一樣。

活動結束之後,她要求我送她到地鐵站,四百米我們也打了一輛計程車,她象徵性地說她要掏錢,我說不用了,我拿吧,她那彷彿早就藏好了的冷笑和她之前的遲鈍不同,快速在我眼角一閃而過。

我關上車門,送她過去以後,狠狠轉身想要脫離這個讓我覺得比現實黑暗還可怕的深淵。並暗暗告訴自己,身體的殘缺,這既定的事實本來可以成為別人主動想要幫助你的原因,但你不要把它變成要挾所有人都該幫助你的籌碼,也不要讓人被你道德綁架的窒息感的外露,成為你鄙視和憤恨普通人沒有同情心的自私。

是的,身體的殘疾不可怕,可怕的是內心更虛假的殘疾人,他們不值得任何同情,做多少都無法平衡他們扭曲的人格。也或許我對他們要求太高,我對他們的理解也不夠深。

後來我把這個殘疾人的聯繫方式刪了,在發送給她她的表演視頻以後。但我不後悔參與了這次活動,也洗刷了一些世界觀,也許人和人沒什麼不同,也許人和人也可以很不同。

原來殘疾人的不禮貌可以這麼讓人心寒,我為自己不該預設殘疾人的感恩而自省,但我也承認我確實對這種人群中高傲的一類無能為力。

也或者,如果我們都能互相把彼此放在正常的位置上,沒有任何預設也沒有任何要求,共同度過一段相處的時間,也許還會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但現實是應該沒可能了,單純的自卑可以鼓勵,單純的知足值得褒獎,可是因為自卑而拗出的無能為力的知足,和強迫別人因自己的殘缺而必須滿足於她的隨意差遣,對接受世界好意過程中的挑揀和間接的排斥,我承認我解決不了,我只能選擇離開,把真心送給其他願意互尊平等的靈魂。


沒有義務。正是因為這些所謂的義務才讓部分殘疾人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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