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羅一笑事件的延伸,富人應該得到捐款嗎?

首先明確一下題中「富人」的定義,這裡指的是除開社會上的確需要救濟的,缺乏最基礎經濟能力的人。題主也不是指羅爾是富人,只是對羅一笑事情產生了一些新的延伸問題。羅爾被質疑很大因素是因為其有錢,但我們捐款的出發點卻是[同情孩子]。那麼究竟應不應該把錢捐款給富人呢?


富人得到捐款這個事情多常見啊,肯定比窮人得到的多得多啊。

題主,你的問題是不是有問題呀。

我是美國總統,第一夫人說,我們要改善環境狀況。

於是很多公司捐錢給我……

所以你的問題根本不存在嘛……


你誠實地說你是富人,然後應該不應該讓圍觀的吃瓜群眾決定。求人給錢要看別人臉色,而不是自己臉色。

當然如果你是從吃瓜群眾的角度問的話,我的回答是:你高興就好。


只要他事前公開了自己的 經濟情況和努力情況,如果還能得到捐助,就不再是詐騙,而是對方在知情之後的心甘情願(人家就是喜歡幫助更富的人,喜歡不努力的人)之舉,不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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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 在公開方面有問題的羅爾,現在情況基本公開了(雖然是事後、大家追問之下的結果),如果現在仍然有人對他捐助,那麼這些款項是沒有問題的——沒有因為信息虛假而導致捐助者有上當的感覺(他們也許就是喜歡幫助更富的人,喜歡不努力的人;也許就是要與眾不同;也許為了證明自己之前不是因為閱歷淺而受羅爾寫作手法的騙。。。)


富人應實話實說,講出自己需要捐款的理由,讓群眾自己決定捐還是不捐,不要故意裝窮騙捐款!

另外房子是留給兒子的、是老婆的之類的堅決不捐!


在富人提前公示了他的富人身份和財產構成的前提下,只要錢是你合法擁有的,沒有應該和不應該,只有願意和不願意。


不邀自來,不喜請摺疊。

我生病前做小生意,收入工薪族水準,做了幾次資助某些貧困地區學生的事兒。後來我生重病無法工作,只有花銷沒有任何收入,被資助了幾次,維持生命和手術,我算有捐過和被捐兩種體驗。

看到需要幫助的消息,每一分錢捐助每一句鼓勵和祝福都是最純潔的善良,希望自己能幫到,關心並聽到好消息,不圖回報,不求口口聲聲的感恩。

有些人捐出的,自己平時都不捨得隨便花,在糾結甚至掙扎放棄消費節省下來的,如學生。

這種純潔最怕的是被惡意欺騙,還有比自己富裕或並不困難,還有拿著捐款亂花,比如我捐給另一個病友,他卻用大家捐款買最貴的手機,新聞里有個父親拿跑兒子手術的捐款做賭資和嫖資,使兒子失去手術機會。我認為這些都是惡毒的傷害,是罪惡。

目前做真正善事的人認同一個原則:救急不救窮。慈善是件用理性,必須環節和步驟(如真實的監督,真實信息公示),盡量面面俱到,把感性的善款最恰當使用,最大化受助者需求與捐助者善良情感的事兒。

我就總內心掙扎,第一次被捐助,大家是幫籌款救治的心理,而我患的是慢性病,不是大家心理預想的那樣急救一陣就痊癒,而是不治療就掛,治療就是長期花銷維持生存,那我算急還是窮呢?他們幫助我的時候,我在消極中並沒有用最好的狀態對自己,因為當時不懂,事後才知道其中一些錢可以花得更恰當,更能花在刀刃上的情況(就醫經驗),我對捐助者是不是一種傷害?手術後我和一些捐助者溝通過這個困惑,感恩他們的幫助和理解和信任……

大環境下慈善圈的現狀是,郭美美等事件後所謂官方的故事人們嗤之以鼻,電視等媒體多用炒作煽情手法,狂轟濫炸大家已經疲勞,網路上的真假難辨……大家的善良一再受到欺騙和傷害,我們捐出去的血汗錢能給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還真不是你遞給我,我接過來這麼簡單有效,儘管這事兒本該就這麼簡單有效。

我得到過陌生人的捐助,但現在我自己有限的捐助,都十分慎重地判斷,不能捐給騙子讓我心寒,不能捐給過度炒作煽情的人,我有曾幫助過我的人做真正善事的「使命感」,不能捐給依賴捐助去享受物質生活和虛榮心的人……

回到題主問題,羅不屬於真正的急,他可以拿出或有辦法籌集費用治療女兒的病,他不窮他比絕大多數捐款的善良人富有,他炒作煽情,他在怎麼花這筆捐款?


重點從來不是應該不應該,捐款作為一個自發的慈善行為,從來只有願意不願意。這種對募捐事件出來應該不應該的標準都是道德綁架後的產物。

作為一個募捐者,求助捐款的行為是看自己的需求決定的。而按照我們正常人的常識標準來看,羅爾明顯不需要募捐。因為他的花費對於他的資產來說根本是很小的。對於他的家庭的生活質量根本造不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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