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本能的抵觸橙汁加香油,或是巧克力炒肉這樣的食物搭配呢?
為什麼分開吃就沒問題,合在一起就不行?為什麼這幾個同樣的元素,香油和肉就能組合在一起,加了橙芯的巧克力也能接受?但是交叉一下就讓人反胃?
我們是生來就只能接受組合一,而不能接受組合二?還是被後天因素塑造成今天這種偏好?如果是生來如此,這其中生理和心理的深層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後天如此,那麼去一個食材蠻荒的原始部落兜售巧克力炒肉是不是也會讓人們甘之若飴呢?
☆要尊敬亡靈法師喲,不然會受到debuff與彈額頭之刑,還會被魔界亡靈法師保護協會的人給抓走o(`ω′*)o
就讓阿婪來試試炒肉要洗鍋,很是麻煩,就用烤箱烤吧
三種口味,白巧,黑巧,巧克力醬白巧的比較好吃,甜甜的還有奶香
黑巧的就不知道是怎麼鬼了
也許不喜歡是因為不怎麼好吃?巧克力的苦與肉汁混合的口感並不好(而且牙套才換了鋼絲咬不動東西)
試試看巧克力醬與雞肉
如果說為什麼不好吃的話,大概就是,巧克力已經融化在嘴裡,沒了,但是肉類卻還沒嚼完。肉是肉,巧克力是巧克力,沒法完美的混合在一起~~魔界歷-狙月-十五號、更新~
所謂香油橙汁當然是不可錯過的東西,這不必須要一試么!昨天沒有橘子沒試著,今天弄了兩個橘子試試
家裡用的不是榨汁機,而是攪拌機,所以,是一定要加水的
加入了2.5ML的香油(芝麻油),聞起來的話,是芝麻香蓋過橙香。喝起來就沒有橙汁原來的那種清爽感,帶著一絲油潤的感覺,但是也不壞,橘子有點酸,喝到嘴裡帶著芝麻的味道(氣味)。這個的話,大概就是要少放點芝麻油(一放15ML怪阿婪咯?),用機器把油打到橙汁裡面(浮在表面當然不好喝)
想了想,牛油果果汁也是油,為何大家都能接受?於是留下了半碗加了牛油果試試
一大勺牛油果+半截冰凍香蕉(橙汁不夠甜)+2.3ml麻油+剩下的半碗橘汁看起來一點都不恐怖嘛(認真(ノ ̄▽ ̄))。奶昔一般,橘子的酸味+香蕉的甜味+牛油果的特殊味道+芝麻的香味。牛油果的味道有點蓋過麻油了。
麻油在這個飲料裡面的最大的作用是芝麻的香氣與油潤的感覺(來自亡靈法師阿婪的高貴的評價)
晚上試試看巧克力與肉的新配方
上課的時候把這些想了出來
弄了點雞肉碎 每個大約是5ml分別是外裹巧克力粉,包入巧克力,拌巧克力粉,拌巧克力,最後那兩個沒什麼顏色的是少量巧克力粉與椰子粉
烤熟☆裹巧克力粉的與拌巧克力粉的太苦,只好趕快喝一口加入了香濃芝麻油的果汁。最好不要使用巧克力粉作為材料,使用塊狀巧克力才是明智選擇☆包入巧克力的就不錯(???)巧克力的甜與雞肉的感覺並沒有搶的太厲害。肉與巧克力漿混在一起的感覺。推薦使用少一點的巧克力☆拌入巧克力的就巧克力太多了,太過於甜☆少量巧克力粉的倒是不錯,肉裡面帶著一點點巧克力的苦。這個不錯是相對而言 巧克力雞排(mini)這個呢,烤老了,咬不動(剛調整了牙套)。滿嘴只有黑巧克力的氣息,完全沒有雞肉的鮮味(放了三顆巧克力豆)。巧克力氣味太過於突出,搶了雞肉的味道
巧克力牛油果醬
使用融化的巧克力豆塗在麵包上
巧克力咖喱(巧克力粉與日式咖喱塊)
太苦。巧克力粉放多了,做這種巧克力料理最好不要放巧克力粉,因為巧克力粉真的是純苦。明天試試看加入白巧克力的吧(ノдヽ)很大很大的黑乎乎的一坨是根據某位機智的人的提議做的,黑巧克力加鹽與堅果(香草精找不到了)。鹹味的巧克力很不錯,特別的味道,與肉比較融合,但是堅果咬不動
配飲是一杯加入了香油的胡蘿蔔橘子香蕉汁
如果要組合這些聽起來有點奇怪的東西的話,少放點,放多了就不好吃
一山不如二虎大抵就是這個道理,巧克力與肉類的氣息都太過濃烈,互相遮蓋。但是可以換個思路,巧克力或者肉,減少一點,作為臣,另一方作為君。巧克力不要做成甜味,做成鹹味會稍微好一點。使用巧克力粉之前先掂量掂量到底苦不苦
~魔界歷,狙月,十七日~
基友說奶油乳酪配肉 使用的是加入黃油蜂蜜肉桂的(從上一餐剩下的)奶油乳酪,做成的牛肉丸子 不難吃牛肉老了點如果大家有什麼新的配方,阿婪也是願意一試
PS.做了這些飯菜留下的臟碗需要一名洗碗大將軍來清理
PSS.對偉大的亡靈法師(就像阿婪這種)要100%尊敬重新編輯於7月17日:
評論里很多人問我,我這麼說的證據是什麼?為什麼不試過再來說?雖然我確實嘗試了自己設想的橙子沙拉,而且從我的感覺上來說味道還挺不錯的,但是我不想把這件事變成這個導向。
這件事情的關鍵並不只在於題主的例子。我希望表達的是一種可能性——無論是巧克力炒肉還是巧克力炒魚,無論你最終是熱愛這個搭配、接受不了這個味道、甚至覺得後悔吃到,但是,絕對不要後悔自己的嘗試。希望有越來越多的人抱有這樣開放的心態,去探索生活中新鮮的東西,吃的也好,用的也好,儘管像孩子一樣去想像吧!相信我,這一定會有更多樂趣的~——————分割線——————
直接回答題主的問題:
我們不是天生如此,我們也不是後天如此。事實上我們就不該如此——我們只是毫無憑據地討厭一些不常見的搭配,本能地拒絕一些有風險的新事物,可是根本就沒有真正嘗試過。就拿題主舉的這兩個例子——橙汁配香油、巧克力炒肉來說,確實都很容易給人難以下咽的第一感覺。
但是我覺得,我們可能是被自己的大腦誤導了。當我們在看到我們從未見過吃過的菜品名字時,大腦中就會自動把菜式里原材料的嗅覺和味覺記憶調用出來,嘗試直接拼湊在一起。但這樣通常並不能還原一個菜式真正的味道。繼續拿例子來說。巧克力炒肉,如果光有巧克力的甜,還有肉的油脂和腥味,那肯定一聽就很難吃。
一部分原因是巧克力本身就不適合用來炒任何東西——巧克力炒肉很奇怪,巧克力炒芹菜也很奇怪。苦甜並存的巧克力,和「炒」這種需要高油溫產生食材焦香的料理方式,天生就不搭配。但是我們可以換個思路來想像。我們烤肉串的時候,除了用咸鮮辣的烤肉醬之外,其實也不乏用蜂蜜水刷肉串這樣的搭配。淡淡的甜味和肉腥味其實並不是天敵。設想如果把蜂蜜水換成非常薄的高可可含量的巧克力醬,抹在本身油脂味不重的瘦肉上,食用前再撒上一點海鹽,相信違和感就不會那麼重了。至於橙汁和香油,這兩個都是屬於有非常鮮明的獨特香氣的液體。
但一個帝國沒有兩個皇帝,我們肯定不能直接1:1地兌上橙汁和香油,要做的應該是降低其中一個的比例,使君臣完美平衡。香油除了用在熱炒菜肴里,在涼拌菜醬料里也非常常見,主要適用於金針菇、黃瓜這類本身沒有特彆氣味的清淡主料。那麼我們可以嘗試將橙汁換成完整的橙子瓣,減少橙子過於突出的香氣,再配上櫻桃蘿蔔切薄片,用一點香油、大勺檸檬汁、砂糖調成醬汁,攪拌在一起變成一盤橙子蘿蔔沙拉。用芝麻香襯托蘿蔔的爽脆,juicy的橙子瓣可以豐富口感,肯定不會難吃。我一直相信世界上絕對不會有「不能睡到同一個盤子里的兩個食材」——除非某個菜式合在一起吃真的有毒,導致其遺傳為一種生理性厭惡。任何食材簡化之後其實都可以被歸類到某種嗅覺味覺調里,一個好的廚師應該像魔法師、調香師一樣,儘力去做好其中的搭配與平衡,而不是光靠乾癟的想像就直接say no。不知道為什麼,從小生長在南方吃慣了甜豆腐腦的我,去年在東北老家吃了一碗加了醬油和辣椒的咸豆腐腦後,只感到滿滿的歸屬感——這才是豆腐腦應有的味道!
這個真的是文化習得來的厭惡感,因為我們通常不會這麼搭配。猛地蹦出這個組合就會覺得很怪,並且想像不到他們合理搭配的方式,沒有合理的搭配方式/配比,當然也不會好吃。
然而許多我們中國人認為奇怪的搭配,在國外都是美食,而且他們找出了合理的搭配,中國人吃也還是可以接受的。
你能想像世界上居然有辣椒味的巧克力么?不但有還很多人喜歡吃
哈密瓜和火腿這個也很出名了,但也屬於很不符合中國人常識的搭配。 然後…我們用來燉肉的桂皮、八角之類的香料,在歐洲居然做甜點用。還有大家都知道的姜味餅乾(不僅好吃,還好看)
更不要說茴香味的酒之類的奇葩了…… 說起酒來,血腥瑪麗這款雞尾酒裡面要加:鹽、胡椒、番茄汁、辣椒等成分,真的和血液一樣的血腥味。(我中二的時候還是會想喝這個挑戰自己)我們沒有本能排斥某食物,只是沒想過嘗試。
相信橙汁加香油,如果在合理的配比下,也許是可以出現在同一食物中的。比如加了橙汁和香油的咕嚕肉?
咕嚕肉本身要用水果,裡面兌一些橙汁顯然不會有違和感,最後淋一些香油呢?自然也沒問題所以兩個東西能不能搭配好,要看搭配的方法,不考慮比例、配料、順序單純胡亂的兌在一起哪怕常見的搭配也很可能不好吃的被藍藍贊了*^* 藍藍我愛死你啦
忘了看答主還有個問題:如果是後天形成,那麼去一個食材蠻荒的原始部落兜售巧克力炒肉是不是也會讓人們甘之若飴呢?
答:並不一定,實際上,我們之所以不會把巧克力和肉放在一起,是我們認為他們搭配起來不好吃。如果他們搭配起來確實不好吃,那不論在哪兜售都不會好。
實際上,世界各個民族雖然都有些奇葩的飲食,但是大體上的審美標準還是差不太多的……我的意思是,作為人這個物種,對味道的喜好很大程度是基於天性的。但是能不能想到看似奇葩卻合適的搭配就看創意和廚藝了。如果你能夠找到合適的組合方法(當然可能不僅僅是巧克力和肉這兩種材料,需要其他食材搭配)那麼別說是原始部落了,給普通人吃可能都會喜歡,並且讚歎貓大的創意和搭配技術。我個人不認為巧克力和肉搭配就一定會難吃,雖然現階段情緒上不接受,但是如果真的找到合理的搭配,我想我不會拒絕。
(比如黑巧克力就不太甜,用少量的黑巧克力做調味料烹飪肉也許真的能行哦)樓下的常凱申同學補充:
墨西哥真的有巧克力雞肉我查找之後發現這是一種多種香料和巧克力混合做成的醬汁,看起來居然不錯我們對於食物的一些認知可能從根本上就是有局限性的。比如巧克力從根上說它不是甜的,甜|因為裡面加了糖。又比如說我們一般覺得香蕉是甜的,非洲還有根本沒有味道的香蕉,吃起來像馬鈴薯。可以用來當主食,和燉雞一塊兒吃
牛奶能不能和雪碧混在一起喝?
大部分人都覺得不可以,但我小的時候經常那麼做。因為是我兩個最喜歡的飲品,因此秉持著一加一大於二的原則,時常會把牛奶和雪碧混在一起直接喝下去,那味道怎麼樣我不記得了,但一直被罵,卻一直在做。
我到什麼時候突然厭惡這種搭配的呢?我記得是初中的時候,理由是這樣做很浪費,結果到現在,如果我再去嘗試雪碧混牛奶,我會吐。
因此我覺得大部分你不敢嘗試的搭配都來自於後天。大部分你不敢嘗試的搭配,都會通過味覺的表象來做個先驗感覺。比如牛奶和雪碧,你想想牛奶的濃醇和雪碧的酸爽,是不是很奇怪。(雖然我忘了味道如何,但我記得牛奶好像被分解了)
味覺在記憶中的儲存是模糊的,但在誘發條件下又能夠喚醒地很清晰。而味覺的表象又不能很準確地反映食物之間的融合,當食物之間味覺差距變大時,這樣的表象就變得困難。就像我們可以很明確地指出紅色和黃色融合是什麼顏色,但棕色和藍色混合,在沒有事先給你看過的情況下,你是很難想像出來的。墨西哥有一道名菜,名曰巧克力雞。pollo en mole poblano
然後這個巧克力醬汁還是辣的。裡面除了巧克力,還有胡椒,辣椒,果仁,蒜,肉桂,茴香。當然,不僅在拉美,而在美國乃至英國,我也吃過巧克力殼包裹的培根。雖然黑暗了一點,但是入口的感覺沒有想像得難以下咽。
我更見過用可可粉調味的烤肋排,但是,這還不算最糟的,真正黑暗到極點的:
Deep Fried Mars Bar
This is literally disgusting.
看到題目,我去嘗了一下橙汁加香油。聞起來香油味濃郁,把橙子的香味蓋住了,不是很適應。不過入口後基本嘗不出香油的味道,但後味還是比較濃郁的。總體來說,不難喝,味道還不錯。至於巧克力炒肉,為啥我聽起來就覺得很好吃呢?
題主犯了個常識錯誤,和藥物的毒性一樣,不講比例的搭配統統都是耍流氓。
雖然巧克力炒肉沒有,但是你想沒想過糖醋裡脊,這也是甜和酸和肉的搭配。但是這種甜和酸是為了配合肉味兒的,巧克力和肉都屬於味道濃烈,二虎相爭,誰都無法配合另一個。
當然是後天才形成的
魯迅先生說「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令人佩服的,不是勇士,誰敢去吃它呢?螃蟹有人吃,蜘蛛一定也有人吃過,不過不好吃,所以後人就不吃了。我小的時候把可樂和果粒橙兌到一起喝過啊,難喝到要吐。
小的時候吃過純鹽 純氯化鈉 喝過醋,還啃過手吃過鼻屎,因為太難吃所以都不吃了。
你是本能地討厭紅瓶尖叫嗎?
你是本能地討厭嶗山白花蛇草水嗎?上面說的大多數人都不願意吃的東西,你拿給小孩騙他們說這是好吃的,大概都會毫不猶豫地咬一口吧!
回到題主問題里舉的例子。
香油是液體調味料,橙汁是飲料,而且和香油不互融,加到一起和喝純香油有什麼區別!
巧克力加熱之後是黏得糊的,和肉炒在一起,和 一樣啊!吃個屁啦!當然你要是把他們拌到一起之後覺得好吃,安利出去變成了一道名菜,就像往鍋包肉里加番茄醬一樣。
那你就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了啊,等大家都知道這道名菜了的時候,就會有人來知乎提問題:
為什麼我們吃肉的時候會本能地加一些巧克力,這到底是本能還是後天形成的?…你們吃過橙排骨沒…
因為我們有想像力。因為這樣的組合就是不好吃啊,雖然我們還沒吃到,但是能想像出來它不好吃。雖然偶爾也有意料之外的情況,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的想像力幫助我們避免了很多苦難。: )
巧克力炒羊肉。。。
還有黑胡椒煎草莓。。。我都吃過。。。什麼果汁加油?我也吃過。。。加的是橄欖油。。先說巧克力炒羊肉。
這是某年vapiano的季節款。雖然我法語稀巴爛(話說那菜單是法語還是義大利語?),但關於吃的單詞還是很熟的。簡介上面明明寫得是,擁有巧克力色澤的小羊肉!我義無反顧的點了它,看師傅哼著小調,熱油,蒜頭,小羊肉。等等,這是什麼!黑巧克力!這麼大一坨!呃。。。賣相和味道一樣讓人慾哭無淚。黑胡椒草莓是某次party主人請的live cooker,一邊熱情洋溢的嘰里呱啦一邊做出的料理。草莓一剖二,丟油鍋里快速短煎,同時撒上黑胡椒和一蜜汁調料,迅速出鍋裝盤。
話說,味道不錯。果汁加油是在一餐廳里喝到的。他家所有果汁都會加一勺橄欖油和一份西芹。非常非常好喝。每次必點,走的時候還要打包。如果大家去北德的新明斯特購物,記得要來一杯。飲食習慣問題。古羅馬的刨冰加的是橄欖油和大蒜
一個匿名答主提到:這是我們太有想像力的結果
我倒是覺得,這恰恰是我們缺乏想像力的結果。先不說這樣的搭配好壞與否,單說這樣的搭配在日常生活中出現過嗎?當然出現過!你吃油膩膩的燒烤的時候會不會配一杯現榨果汁?飯前來兩顆費列羅,笑看桌上紅燒肉的事情有沒有做過?說到底,甭說什麼黑暗料理,到了肚子里還分什麼彼此?那為什麼我們會反感那樣的組合?
因為本能戰勝了理性的思考。
知乎有句名言叫「拋開劑量談毒性的都是耍流氓」,其實跟這個是一個道理。一道菜品,不只是食材的堆砌而已,只用食用油和白菜拌一塊兒,你敢吃?食材有定位,用量有講究,烹調有方法,簡單粗暴的給食材貼標籤做1+1的加減法,不怪這樣的人只能做出黑暗料理因為這樣的菜是甜的。菜怎麼能是甜的呢!
當然 還有辣椒炒月餅。
巧克力和肉一起加熱的話,看起來會像一種人們眾所周知,而又極其厭惡的東西反過來如果不加熱,在現成的漢堡里的肉餅上塗上巧克力醬,能接受的人應該就多了
咸甜豆腐腦都能打起來何況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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