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小說翻譯後人物的名字為何要音譯,是否必要?

外文不好,看國外小說只能看翻譯後的,最近一個疑問很困擾我:為何要把角色的名字音譯?如果小說人物較少,這麼做不影響閱讀。但人物很多的時候,比如 冰與火之歌,裡面人物那麼多,而人物名字都是音譯的,作為我個人來說覺得很累,如果保留人物名字不音譯,那閱讀時多順暢啊!因為我可以把一個人的名字只看做一個符號來區別,但音譯成中文,讀者不自覺會用中文習慣回憶人物名字,再對應人物。。。很影響閱讀效率。

不知其他人是否也有此感覺?略帶點吐槽,請見諒。


個人認為這問題會因書而異。

托爾金寫過一篇《給譯者的翻譯指南》,說明他故事中哪些名詞要意譯,哪些音譯。因此我跟噴泉在翻譯《魔戒》、《精靈寶鑽》、《胡林的子女》這些書時,是按照托老的要求來翻譯所有的名詞,我們也把這個名詞列表給了文景,讓翻譯《霍比特人》的吳剛教授也根據托老的要求來處理,所以這次北京世紀文景的整套托爾金的故事,人名地名將統一而完整,且是根據作者要求而做的翻譯。

我譯的另一套書《飢餓遊戲》,書中絕大部分名詞都是有含意的,所以我盡量意譯,必要時加上譯註。譬如:

施惠國,譯註:「施惠國」(Panem)一詞來自拉丁文panem et circenses,也就是bread and circuses,麵包與競技場。古羅馬詩人Juvenal曾指責當時統治者只靠分發小麥和舉辦格鬥競技活動,籠絡、娛樂市民,鞏固權力,而市民竟也放棄自己的公民責任。

凱妮絲,譯註:英語裡「凱妮絲」(Katniss)發音跟「貓草」(catnip)很接近。katniss也是一種植物,葉片如箭簇,根塊可食,中文叫做慈菇。(用凱妮絲而不是凱特妮絲,為的好唸好記。人物眾多的大部頭書籍,一定要考慮好唸好記,否則連譯者自己都會記不住。)

另外像第十二區的黑市譯為「灶窩」(the Hob),第75屆的飢餓遊戲叫做「大旬祭」(Quarter
Quell),人物如小櫻(Prim)、小芸(Rue)、打麥(Thresh)等等都是意譯。

名詞翻譯通常是一本書裡最困難的部分。音、意都要到位,又要遷就中文好記好唸,非常考驗譯者。我覺得寫譯註是很好的方法。我不贊成名詞不譯(雖然我也很想不譯,特別是又臭又長那種),因為翻譯就是為不懂外文的讀者服務,譯者應當盡力而為。即便外文教育普及,人還是傾向閱讀自己母語的文字。


在語碼轉換準確的情況下,翻譯的好壞要看翻譯的目的是什麼,想傳達什麼,給誰看。

像題主所說的情況,題主的英文不足以看英文原版,但仍可以接收英文的人物名字,並覺得更容易記憶,這和題主的受教育程度有關,不難理解。

但是一本書,為了銷量,翻譯時往往不只考慮題主這個受教育程度的人群作為潛在讀者,而會考慮更廣大的受眾群。試想滿眼的英文名字題主的父親母親能否快速接受和記憶?題主的兒子女兒能否激發閱讀興趣?


外國有些名字是有寓意的,比如《哈利波特》系列裡的一些(別以為只有我們的大大師曹雪芹才會),從名字也能大致看出性格,用符號代替就會減少魅力,但如果意譯無疑更加困難,有些人物會成為經典形象,如果連名字都不知道怎麼來討論他呢?你說A大家哪裡知道是誰?這只是因為你記不清,未必就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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