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喜歡舊金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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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喜歡舊金山(San
Francisco)呢,用美國作家威廉·薩洛揚(William Saroyan)的話來說:「如果你還活著,舊金山不會使你厭倦;如果你已經死了,舊金山會讓你起死回生。」

首先從氣候上來說,舊金山氣候溫和,四季如春,是個適合居住的城市。

其次舊金山有很多世界知名的標誌性"名片":霧色中的金門大橋(Golden Gate Bridge)、燈火輝煌的海灣大橋( Bay Bridge)、建在起伏山丘上的維多利亞式建築群、歷史悠久的有軌纜車、泛美金字塔(Transamerica Pyramid)、39號碼頭(Pier 39)的海豹等等。除了這些標誌性景緻,舊金山還會不經意間給你一個驚喜。你會在偶然走過的一個角落發現一片絢麗的街巷壁畫,一棵經海風吹拂而成形的大樹,或是一間具有歷史感的小店。

如果說美國精神是自由與包容的話,那麼舊金山很好地發揚了這種精神。華人、黑人、菲律賓人、日本人、尼加拉瓜人、西班牙人、義大利人、越南人等各種不同種族的人在這裡聚居,多元的文化在這裡碰撞。在舊金山,即使你把自己全身塗成五彩斑斕,把頭髮染成五顏六色,就算是扮成巫婆小丑招搖過市也不會招來旁人訝異的目光。還有哪個城市能像舊金山這樣包容呢?

舊金山的包容還體現在飲食上。因為舊金山有許多不同國籍的移民在這裡聚居,所以有很多充滿異國風味的餐廳,遊客可以輕易吃到世界各地的美食。舊金山的廚師們喜歡顛覆傳統,善於創新,做出了一大批打破傳統框框的創意菜,比如改良的義大利菜——Cioppino。
Cioppino是一個帶有口音的義大利語單詞,意思是「剁」,是指當初義大利漁民最早在做這道菜的過程,就是將當天船上剩下的捕獲剁成大塊扔到鍋里。 想不想來吃吃看?

同時舊金山還是一座藝術之都,擁有很多世界級博物館和歷史建築,比如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館之一的亞洲藝術博物館(Asian
Art Museum of San Francisco),西海岸首家博物館——舊金山現代藝術博物館(San
Francisco Museum of Modern Art),由著名建築師倫佐?皮亞諾(RenzoPiano)設計的加州自然科學研究院(California Academy of Sciences)等等。世界級的芭蕾舞、高雅的古典音樂、百老匯的音樂劇、藍調爵士樂,狂熱的搖滾和電子音樂,已經渾然溶入舊金山的城市節拍之中。另外舊金山也是嬉皮士文化,近代自由主義,叛逆文化和眾多另類文化的發源地和中心。

以上這些都不是理由,因為喜歡舊金山是不需要理由的,只要你來過舊金山你就會愛上這裡。


用在SFO看到的一句引用來回答:"Leaving San Francisco is like saying goodbye to an old sweet heart. You want to linger as long as possible." - Walter Cronkite

充沛的陽光,一年四季宜人的溫度濕度,創新思潮翻湧的工業領頭地位,嬉皮雅痞性向自由,沒有東部老牌貴族的壓抑和框框。如果你是個自由的人,一定會深深愛上舊金山。沒有任何一個美國的城市可以與之媲美。


(有圖)

喜歡一個城市 多半是因為在那裡的人或故事

又或許是那座城帶給人的記憶印象和感覺吧.

清楚記得14年秋第一次飛去美國上學的情景 降落在三番 放下行李還沒摸清東西南北就馬上坐地鐵進了城 去SUPER DUPER吃了在美國的第一餐飯 在聯合廣場買了第一雙「Dream shoes" .

後來頻繁地去三番(因為近)如果問我為什麼喜歡三番這座城.

我喜歡那種還堵在高速路上就遠遠見著泛美金字塔尖頂的興奮感 那底下的唐人街有我中意的中餐館 (說到底還是吃-_-).

我喜歡開車穿過雲霧繚繞的金門大橋 因為可以看到開闊的太平洋 而且海岸那邊就是家.

我喜歡悠閑地穿過漁人碼頭 看海獅慵懶地翻身 看灰鴿子在街上跳來跳去 看街頭噴繪者帶著面具叮叮噹噹作畫.

三番也算是個山城 開車上坡下坡便感覺得到 但是當我站在九曲花街的頂端 我說 我真愛這座城市.

在唐人街 坐在奧巴馬也去過的迎賓閣里 看著服務員端上來的腸粉蝦餃流沙包 我說 我真愛這座城市.

在市中心酒店的高層房間拉開窗帘 看到落地窗外是亮晶晶的車流線和閃爍的燈光時 我說 我真愛這座城市.

有在中國大使館牆根躲著風看著對面日本城的COSPLAY遊行.

有在客流稀少的pier1用bay bridge當背景做作地擺拍.

也有在downtown誤入黑人區 然後迷之加快腳步.

就這樣隨便一想便碼了這麼多小事兒.

雖然有時候也會抱怨這裡妖風大 坡上不好開車停車.

但是 我真的愛這座城市啊.

進城了好激動 泛美金字塔的尖尖ó

街景

在九曲花街頂 我真愛這座山城

在金門大橋上看到的三番

Ferry building 夜景

大霧天 pier 14

哈 整整一年吶 14年12.31拍的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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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最開始了解舊金山 是前男友在灣區上高中 去SF玩的時候傳來一張在聯合廣場出了地鐵站看到的巨大GAP廣告牌的照片.

後來我自己真的站在這塊廣告牌下的時候 感覺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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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了寫個文壓壓驚

我其實更喜歡上海呢(●°u°●) 」


陽光 大海 沿著斜坡上各色的房子

舊金山 在我心目中是美國唯一可以和紐約媲美的城市


Plu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Living in New York and San Franc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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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hecooperreview.com/difference-between-living-in-new-york-and-san-francisco/

Plus, the living itself counts.


你從market street走一次到fishermans wharf就知道了.


因為我的第一次境外馬拉松,獻給了2015舊金山馬拉松賽。


我最最最最愛的城市

只在舊金山呆了三天 但是直到現在 這座城市仍然無數次在我夢裡出現 我的電腦和手機屏保也是舊金山的夜景和道路

為什麼這麼喜歡呢 兩年多來 我都沒有想到一個答案

可能是因為那首歌 won"t you save me San Francisco 在我還沒有去之前就喜歡上了這座城市

可能是因為三年多前某人跟我講了他在舊金山發生的故事和他對舊金山的感情

可能是因為我們坐的greyhound從海灣大橋開往市區 我遠遠的能看到建在山坡上的小房子 太美

可能是因為那裡的道路總是起起伏伏 可能是因為cable car實在太可愛

可能是因為當時租了自行車穿梭了整個城市 可能是因為時隔三個多月第一次在chinatown吃到了中餐

可能是因為我在大風中走穿了金門大橋

可能是因為在嬉皮街讓我大開眼界 可能是因為那裡的天氣和空氣都太舒服

可能是因為經過了前一晚痛徹心扉的離別之後 舊金山拯救了我

也可能只是因為 騎車穿過金門公園之後 我看到了一整片太平洋


因為喜歡的人在舊金山


每一個城市都會有自己的專屬歌曲,來歌頌對於這座城市的熱愛。對於紐約來說,可能是empire state of mind,對於舊金山來說,我覺得可能是save me san francisco。當然了,這首由Train樂隊創作的歌曲Mv也帶領大家逛了舊金山的許多場景,不可謂不良心。

舊金山是一座能讓人會心一笑的城市。對於美國來說,它位於灣區,四季氣候舒適,又帶著濱海城市的一點點任性。對於華人來說,最大的華人街所在之處,最能接地氣的環境,是解決思鄉之情最好的地方。當然了,漁人碼頭這些爛大街的景點也已經無需贅言。

但仔細想,我為什麼會愛上這座城市呢?這樣一座停車都怕溜坡,基本被少數族裔衝擊的一塌糊塗的城市,它能讓人愛上的點究竟在哪裡呢?

浪漫,我是這麼覺得的。不同於紐約的工業氣息,dc的迂腐沉悶,還有la的兩極化差異(但la真是極好的),舊金山沒有太大的經濟包袱,還有hipster的底蘊,活著真的不累。

最後想說,三藩這名字,要比舊金山好。


舊金山永遠是我心中最喜歡的美國城市,無論何時,總是不經意間抬頭能看見遠處海天交界處的金門大橋。舊金山的downtown雖然不比紐約和芝加哥的出眾,但在西海岸遼闊的背景之下卻也是很精緻。最喜歡加州人的氣質,不裝逼down-to-earth 非常positive. 總之就是覺得在這裡有幸福感覺。確實像樓上有人說的,舊金山就像你心中摯愛的old sweet heart,總覺得就像一直被人溺愛的漂亮姑娘一樣,不知煩惱為何物。好了我是不是很酸。


舊金山是個有故事的地方,San Francisco這個名字很好聽,聖弗朗西斯科,三藩。如果說紐約是心中可望而不可及的女神,那麼舊金山就是那個可以與你今生相伴的姑娘。迎著海風,開著車,唱著歌。唱的是什麼歌,當然是屬於這座城市的那首《Save Me, San Francisco》


夕陽下眺望遠方的三藩

I"ve been high, I"ve been low, I"ve been yes and I"ve been oh hell no

Chinatown的偶遇

This bridge is golden gated

In the view of passenger seat

Twin Peaks下的風景,這座城市最愛的角落,沒有之一

夜幕下的三藩燈火闌珊

海灘邊石頭迷宮

躲雨的街頭

每個月都有那麼幾天出幺蛾子的Caltrain

凌晨五點的SFO

Thank God, Thank you, my dear San Francisco.


自由的感覺是很重要,但舊金山還有一點迷人之處,那便是平等。所有人在舊金山都能感受到一種平等。無論你穿著多麼光鮮亮麗,是住在高級的公寓還只是躺在路燈下,在舊金山,大家都是一樣的。也許某一天,你打開窗發現對面住著的就是扎克伯格又或許是維基百科上熱門詞條人物也不一定(真的!我很認真的!)。這點在東部某些自詡為世界大都會的城市是不會體會到的,畢竟舊金山不懂什麼是皇后不如上東。

而且舊金山也會是你夢開始的地方,start-up成群,(也許舊金山是start-up最多的城市,投資人也多)當然這裡的舊金山是指包括聖何塞的舊金山。(灣區的舊金山,大家的舊金山。)人人都能是CEO!即使失敗了,在舊金山也能從頭再來!正是這種創業氛圍,成就了今天的舊金山,今天的灣區。

我和很多人一樣,也挺喜歡舊金山的。真的是一來,便愛上了。這裡有我的回憶,有我的現在,也許還有我的未來。也正因如此,我正嘗試一步一步去實現夢想,現在的我還在夢想的路上走著,多年後,希望我能來這補上,夢想實現,謝謝大家!


真愛在這讀過書,也住在這裡。

:)


中餐好吃,基友好找。


因為想要遇見更優秀的自己想要發展得更好


因為靠山面海,有軌電車。


「The coldest winter I ever spent was a summer in San Francisco. 」(我經歷過最好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天)

——馬克 吐溫

今年暑假我和朋友一起去了趟美國,從美西到美東,走過美國大部分有名的城市,但是舊金山給我的感覺最為奇妙,問我為什麼喜歡舊金山,我卻也說不出來,好像上輩子就來過這裡,我喜歡這裡。

在我和朋友的美國行中,舊金山是我們的第一站,從上海浦東機場凌晨起飛,十幾個小時,由於時差,到了舊金山仍然是晚上,下了飛機的第一感覺就是涼,是涼而不是冷,就是穿一件風衣剛剛好的溫度,可是想想我是七月初從中國大地普遍四十度飛到這裡,穿著夏衣,還是狼狽的在機場外發抖。不過想想舊金山長年這個溫度,一件小外套或者風衣,也是很愜意了。

舊金山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美」,我辭彙匱乏到不知道怎麼形容,就是一種純凈的美,我印象里的舊金山是藍色的,可能是環境加緯度的原因,這裡的天藍的不真實,我在國內的時候看網上的圖片,總覺得怎麼可能天這麼藍,肯定加了好幾層濾鏡-_-||……

最震撼的還是當我站在九曲花街的頂上俯瞰整個三蕃,那種震撼那種美是用相機根本拍不出來的,真的有一種天堂的感覺

這是我自己拍的兩張圖,真正的景色要比這個美一百倍!

在漁人碼頭享受陽光和海風:

在藝術宮(我拍了自認為這二十年來最好的照片)

舊金山馬路一覽

太平洋的海

最後放幾張我和朋友在舊金山的照片嘻嘻

最後我還是想說,走過美國那麼多城市,無論是聖地亞哥,洛杉磯,波士頓,華盛頓甚至世界上最繁華的都市紐約,都沒有舊金山給我的感觸深。期待著故地重遊,與三蕃的下一次約會。

We stroll rather than stride,we sip rather than swill,we savor rather than slam.We actually take the time to watch the sunset,walk on beach and wander the hiking trails.Basically,the camel lifestyle means that we actively seek to enjoy our sclive of heaven.

後話:我不喜歡現在的生活,在我最好的年紀,困在一所不好不差的大學裡,每天水水課逛逛淘寶,期末考試月拼了命的學習。好像也能得到一個不錯的績點。可我不想這樣。我想環遊世界,外面的世界太美妙了。感恩現在我父母能給我豐裕的物質條件讓我旅行,但是最大的目標就是能自己獨立經濟的出遊,重遊舊金山,然後去佛羅倫薩去蘇黎士去聖托里尼……好了夢醒了,該背法條了233333-_-!


深愛的一座城市


雖然街道不算乾淨、downtown人多比較喧鬧,但是空氣好、水質好,還有當地居民很友善。


一人一風景


環境與氣候、人文、景觀都相當棒,個人有個小夢想,希望未來自己有能力在灣區買個遊艇和別墅,可以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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