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度與大革命》中提到過一句法語格言「誰要求過大的獨立自由,誰就是在要求過大的奴役」。怎麼理解這句格言?
在全書中段,第三編,第一章《到18世紀中葉,文人何以變為國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後果如何》中。
這句話是在托克維爾評價1789年為召集三級會議而起草的陳情書時說的:
我在這兒看到,人們要求改革法律,在那兒看到,要求改革慣例……當我把所有這些個別要求彙集在一起時,我驚恐地發現,人們所要求的乃是同時而系統地廢除所有現行的法律和慣例,我立即看到,這是有史以來一場規模最大最為危險的革命。那些明天就將成為犧牲品的人對此全然不知;他們以為,藉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無震撼地對如此複雜、如此陳舊的社會進行一場全面而突然的改革。這些可憐蟲!他們竟然忘掉了他們先輩四百年前用當時樸實有力的法語所表達的那句格言:誰要求過大的獨立自由,誰就是在尋求過大的奴役。
根據Gallimard 版原文,托克維爾直接引了一句古法語:
Par requierre de trop grande franchise et libertés chet-on en trop grand servaige.最初這句話是1483年圖爾三級會議時(因此不是四百年前,而是三百年前的話,托克維爾弄錯了),大法官對大會的答覆。原文可見:
Toussaint Quinet: Recueil général des estats tenus en France sous les rois Charles VI, Charles VIII, Charles IX, Henry III et Louis XIII (p. 165)
不過這位大法官當時說,這句話是「古人」(很可能是指希臘羅馬人)說的。關於這句話的理解,我想,哈耶克所謂的進化論理性主義與構建論理性主義之辨、以賽亞 柏林的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之辨,與這句話均有異曲同工之處。從歷史實際來說,托克維爾指出了這樣一個現象:革命派最初懷著無限樂觀的理想,認為憑藉簡單明了的政治理念以及他們的善良意圖,就可以徹底擺脫過去的奴役和壓迫,實現國家和個人的「再生」。十年之後的結果完全出乎革命者的初衷。革命者最初的一些重要目標,如破除君主專制、改革中央集權的行政體制、實現信仰自由,全都沒有成功,或者說因為革命而更形嚴重(即「過大的奴役」):過去的君主制雖然沒了,但出現了一種更專橫的個人獨裁——拿破崙的帝國;地方自治沒有實現,聽命於拿破崙的省長比過去的地方官權力更大;信仰自由是一句空話,1801年的教務專約再次確認天主教是法國人的主要信仰。
為什麼會這樣?
這段話中托克維爾強調的是文人空想政治的徒勞和危險。可以通過一些革命前夕一些政治學說來作說明,比如盧梭的人民主權和社會契約論。根據這種理論,為了擺脫舊制度的壓迫,為了在共同體中獲得徹底的自由,應該由完全自由的個人締結一個可以隨時廢除或定期更新的契約。但在實踐中,這種辦法根本不可行。盧梭等人談論的人權、自由之類的概念,是抽象的、反歷史的。他不關注個人和群體之間在利益、意識和情感上的差別,而只強調「公意」,彷彿大家都會分享同樣的理念和理想而不會有衝突。但革命的進程表明,各階層和派別之間是有衝突的,公意和人民主權的話語權始終在各派的爭奪中,每個當權者都可以以「公意」或「人民主權代表者」自稱。我們不知道「公意」由誰來確定,或者說,最終的確定者是那個最有力的、能最終平息紛亂的人。毋寧說,我們在「公意」之中看到的是過去絕對君主的影子。因此,這種理論一方面會鼓勵暴動,另一方面又會為暴政辯護,如果暴政成為公意化身的話——正如過去的國王說他代表民族一樣。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既是革命的,又是專制的。這句話還涉及對歷史傳統的有效性的認識。在這方面,托克維爾具有英國式的保守主義色彩。變革應該是漸進的,傳統不應該、也不可能被全盤拋棄。啟蒙哲人最大的錯誤之一,是在對舊制度的批判中把歷史中形成的法律和習俗全盤否定,看它哪裡都不符合理性和人道原則。然而,按照柏克的理解,傳統法律和慣例,不是像啟蒙哲人和革命者所認為的那樣,都是壓迫性的,它們是社會成員在漫長的實踐過程積累起來的,是人類實踐智慧的結晶,社會的維繫和運轉需要這些看來並不規則的法則和制度。但人往往認識不到這種智慧,往往因為自身感受到的不適而去全盤否定它。
對這種反傳統的激進做法及其後果,有人曾打過一個比方:一所陳舊的房子,大家都擁擠在裡面,覺得很不舒服,於是大家把它拆了,但新的建築方案根本不可行,結果大家在戶外露宿了十年,最後不得不在原來的地基上重蓋了一所跟原來的結構沒有多大差別的房子。這就是十年的革命動蕩的結果。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是哲學上的白板論在政治行為中的表現:一切都可以推倒重來。這種政治文化在現代革命中延續了很久。國際歌中有句歌詞,是非常典型的法國大革命的思維:Du passé, faisons table rase。這句話在中文歌詞中是「舊世界打個落花流水」;我認為應該理解為,「將歷史或過去徹底抹去或剷平」。中國革命的結果也足以表明,這是做不到的。歷史的夢魘無處不在。
「理性之夢孕育出惡魔」,後來的反革命者對這段歷史有很多反思。其中一個方面是質疑人是否有為社會立法的能力。邁斯特伯爵認為,憲法這樣的根本制度,是神意和歷史的創造,它根本不是人的簡陋理性可以參透和擬制的。革命者頻繁的立法行為,簡直是任性的胡鬧。換言之,大革命的最後的不幸進程和結局,是神意對啟蒙哲人和革命者的驕傲的懲罰。自由,是「群己權界」,對個人來說,過大的自由意味著可以特權,對群體來說,過大的自由意味著有能力壓抑個體的選擇權,兩者都是奴役
把這幾段文字粘貼過來吧。建議耐心讀完。作者羅小鵬,這是他一篇四萬字長文里的幾段話。建議有條件的去搜全文來看,關鍵詞「總理難題 羅小鵬」。
革命前的法國,所有的階級都要求改革現存體制。「人們所要求的乃是同時而系統地廢除所有現行的法律和慣例」。托克維爾認為,這意味著「有史以來一場規模最大最為危險的革命」,而「那些明天就將成為犧牲品的人對此全然不知;他們以為,藉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無震撼地對如此複雜、如此陳舊的社會進行一場全面而突然的改革。」正是寫到此處,托克維爾引用了那句著名的法國格言:「誰要求過大的獨立自由,誰就是在尋求過大的奴役」。(同書,176頁)
在托克維爾那裡,法國大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而導致法國大革命最深刻的原因,就是中央集權。儘管法國的歷史和國情與中國完全不同,但此書的讀者一定會有同樣的感受,那就是臨近革命的法國與當今的中國有太多相似之處。這說明什麼呢?這說明由於人性相同,中央集權產生的政治、經濟、社會乃至文化和精神時尚的後果是相同的,無論什麼時代,無論哪個民族和國家,都逃脫不了中央集權內生的邏輯。
托克維爾揭示的中央集權的財政邏輯、行政邏輯和社會邏輯,極其令人震撼,因為它和94年稅改以後中國的演變邏輯非常相似。這種演變的邏輯起點是中央隨意地,無節制地增加稅收,而且當年法國的增稅和朱鎔基94年稅改一樣,是由「秘密決議來確定。這樣,直接稅逐年增長,而人們卻事先聽不到任何風聲。」(見92年版72頁)中央政府無節制地增加收入,必然後果是行政機構無序膨脹。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的新機構,只盤剝和瓜分收入,卻不提供服務。於是,賣官鬻爵盛行,這在當年的法國是公開的,而在當今的中國則是公開的秘密。中央政府瘋狂斂財的必然結果,是侵害所有自治機構和個人權利,分化社會,窒息自由。這首先是因為中央集權不可能做到稅負公平,而只可能把最重的稅負,加之於最窮和最弱勢的群體,也就是加到農民身上。臨近革命的法國如此,94年以後的中國也一樣。這就播下了革命的火種。
托克維爾告訴我們,在一個存在市場和各種特權的社會,中央集權的財稅體制之所以會催生革命,最根本的原因不僅在於特權的擴大,更在於特權與責任日益分離。這正是94年稅改後我們在中國看到的趨勢。在這種財稅體制下,享有特權的人一方面有更多機會撈取錢財,另一方面卻沒有動力,也沒有權力去做好事來維繫特權者和弱勢者之間的道德依存,從而使社會各階層之間和各階層內部全面走向隔離,也就是出現我們現在常說的「社會原子化」。
托克維爾寫道:「在這類社會中,沒有什麼東西是固定不變的,每個人都苦心焦慮,生怕地位下降,並拚命向上爬;金錢已成為貴賤尊卑的主要標誌,還具有一種獨特的流動性;它不斷地易手,改變著個人的處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幾乎無人不拚命地攢錢或賺錢。不惜一切代價發財致富的慾望、對商業的嗜好、對物質利益的享受和追求,便成為最普遍的感情。這種感情輕而易舉地散布在所有階級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切與此無緣的階級中,…。然而,專制制度從本質上卻支持和助長這種感情。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對專制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們的思想從公共事務上轉移開,使他們一想到革命,就渾身戰慄,只有專制制度能給他們提供秘訣和庇護,使貪婪之心橫行無忌,聽任人們以不義之行攫取不義之財。」(92版,35頁)
這難道不是今日中國社會的寫照嗎?這樣的社會顯然不能長久維繫。但大革命是如何在這樣的社會被動員起來的呢?這種社會爆發大革命是必然的嗎?這顯然是李克強和整個新一代中共領導人極感興趣的問題,托克維爾對這些問題同樣給出了極富洞見的解釋。法國大革命爆發的根本原因,是專制政府加強中央集權,使地方政權和社會完全喪失了維護社會公德和社會公正的自主性。所有人都發現,在這個社會裡做壞事機會很多,而做好事則寸步難行。反過來,中央集權也讓專制政權自身變得極為脆弱。只要巴黎發生一次大騷亂,就能使整個政權傾覆。
托克維爾發現,中央集權的專制政府本身就是大革命的動員者和教育者。中央政府在剝奪地方和社會公共權力的同時,卻越來越多地使用人民主權話語;政府在人民主權的話語下推行改革,實際上是不斷加強中央官僚的權力,窒息政治自由的空間,使人民退縮到只關心個人事務的狹小世界裡;專制政府以犧牲公平和破壞個人權利的方式推動經濟繁榮,人民的處境雖因此而改善,但他們的不滿和憤怒增長更快。看到許多人靠官商勾結和政府市場投機大發橫財,整個社會「投機的慾望,發財的熱忱,對福利的愛好已隨生意經自動傳播增長,30年前對同樣的痛苦逆來順受的人,現在對此卻忍無可忍了」。(同書,212頁)
於是,害怕人民發怒的政府和上層階級開始關心窮人的困苦和命運,尤其是關心處境最糟的農民的命運。托克維爾寫道,在1789法國大革命前十年,「人們經常同情農民,不斷談論農民,研究用什麼方法能救濟農民,揭露使農民受苦的主要流弊,譴責特別危害農民的財政法規」。中國讀者看到這段話,不會不聯想到這些年來中國的「三農」問題熱。但法國大革命前出現的結果是,政府減輕人民負擔反而激怒了人民,而有教養階級中的志士仁人救民於水火的革命熱情,反而最終「點燃並武裝了」人民的「怒火和貪慾」。(見同書,第三篇,第五章)
托克維爾還發現,文人對發動法國大革命有特殊的貢獻。他的這一解讀,非常值得當今中國的知識分子深思。托克維爾指出,那些「從不捲入日常政治」,生活超脫,「沒有絲毫權力,在一個充斥官吏的社會裡」並不擔任任何公職的法國文人,竟然變為法國大革命前的「首要政治家」。而這種奇特現象產生了「非同小可的影響」。這些脫離實際政治和治理的文人,其實對國事非常關心。他們雖然各自主張不同,卻有一個共同的「起跑點」,「他們都認為,應該用簡單而基本的、從理性和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則來取代統治當代社會的複雜的傳統習慣。」(同書,175頁)
問題的嚴重性在於,這些文人的大主意,並非像古代那樣「只停留在幾個哲學家頭腦里」,而是一直深入到大眾中,「以致關於社會性質的普遍而抽象的理論竟成了街談巷議的話題,連婦女和農民的想像力都被激發起來了」。
原因之一,就是「荒謬可笑的特權泛濫,使人們越來越感到沉重,越來越認為特權沒有存在的理由,這種景象把每個哲學家的頭腦同時拋向人的社會地位天生平等這種思想」。文人們「對舊事物和傳統感到厭惡,自然而然地趨向於各自以理性為唯一依據,勾畫出嶄新的藍圖去重建當代社會。」
托克維爾指出,正是這些文人的處境讓他們盲目相信自己的理論。「他們的生活遠遠脫離實際,…,沒有任何事物預先警告他們,現存事實會給哪怕最急需的改革帶來何種障礙;對於必然伴隨著最必要的革命而來的那些危險,他們連想都沒想過。」讀到此處,我的腦海中不由自主地出現了中國一些大牌學者的名字,想到了他們愛用的大字眼:「市場」,「法治」,「憲政」,「民主」。雖然他們之中有一些我十分尊重的人,但他們關於「土地私有化」,「廢除戶籍制度」,「發展貧民窟」等大主張,恰恰說明了他們存在托克維爾指出的問題。托克維爾認為發生這種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沒有政治自由。這些文人「在政界無所作為,甚至也看不到他人的所作所為。只要見過自由社會、聽過其中的爭論的人,即使不問國事,也能受到教育,而他們連這種膚淺的教育也沒有。這樣,作家們就敢於更大膽創新,更熱愛那些普遍的思想和體系,更蔑視古代的哲理,更相信他們個人的理性」。而同樣沒有政治自由的民眾,則「對他們言聽計從,衷心擁戴」。「這樣,每種公眾激情都喬裝成哲學;」(筆者夾議:在改革時代的中國是喬裝成經濟學)於是,他們獲得了巨大的話語權,變成了「事實上的首要政治家,而且確實是獨一無二的政治家,因為其他人在行使政權,唯有他們在執掌權威」。(同書,177-178頁)
這些首席政治家之所以能夠產生巨大影響,首先是因為每個法國人在每天的生活中,「他的財產、人身、福利或自尊」都要受到舊體制的折磨,而他們看不到任何他本人能採用的藥方,於是產生了一種「要麼全盤忍受,要麼全盤摧毀國家政體」的感覺。其次,貴族們竟然沒有意識到,「一旦普遍理論受到承認,就不可避免地轉化為政治激情和行動,」因此,貴族居然把與他們的特權和生存「水火不容的種種學說視為巧妙的精神娛樂」,一邊坐享特權,一邊平心靜氣地論述那些支撐他們特權和生存的習俗如何荒謬。這其實也是中國今天的權貴存在的現象。
而法國文人發動革命的巨大作用就在於,他們讓所有人在非常糟糕的現實社會之上,「逐漸建造起一個虛構的社會,在這裡,一切顯得簡單、協調、一致、合理,一切都合乎理性。」(181頁)
托克維爾指出,法國文人的這種政治作用是極其有害的。它使得「政治語言中充滿了一般性的片語,抽象的術語、浮誇之詞以及文學句式。這種文風為政治熱潮所利用,深入所有階級,而且不費吹灰之力,便深入到最下層階級。」而現代語言哲學的研究告訴我們,語言遊戲絕非兒戲,事實上,有什麼樣的語言遊戲,就會構建什麼樣的文明秩序。法國文人在政治方面「崇尚普遍思想,崇尚體系,崇尚誇大其詞」的屬性,被行動起來的民眾搬到政治之中,是大革命巨大破壞力的一大源泉。
托克維爾這句話指出了自由的界限,「你揮拳的自由,止於我的鼻尖」。在作者看來,當時的法國民眾陷入了對民主的理想主義中,脫離了現實。第三章末尾作者說道:
「在自由中只欣賞這些好處的人,從未長久保持自由。」
同樣的憂思,在托克維爾另一本著作《論美國的民主》中有更詳細的說明,並首次使用了「多數人暴政」一詞。自由與平等兩個原則,都是民主不可或缺的(實際上自由也包含有自治的責任)。「要求過大的自由」,實際上是在要求權力。如果說國王的專制是因為一個人或者少數人擁有絕對權力,那麼多數人擁有絕對權力的話,勢必形成對少數人的專制。實際上任何人都不該握有絕對權力。
當時的法國民眾過於理想主義了,他們絕大部分信奉的是盧梭或者伏爾泰的啟蒙哲學,並以這種崇高的理想行事,卻缺乏建立民主制度的科學方法,所以說「文人成了國家的首要政治家」。法國民眾缺乏民主政治的經驗。托克維爾以超前的目光發現了問題,卻也無法給出具體的答案,這也是他所處時代的局限性。 現如今,政治經濟學、政治社會學、政治哲學以及政治科學等等都已經成為獨立的學科。關於政治體制(尤其民主政體)的建立,不僅有哲學思想的方向指引,也有實證科學的方法論來加以應用。民主不只是一句口號,更是可以拿來遵循的社會準則。 托克維爾獨具慧眼,發現了問題所在,並給後人提供了思考的方向。 當代美國政治體制的「權力制衡」理念,可以說很好的回答了托克維爾的疑問。——————————————————————————————————————————
PS:托克維爾另一本著作《論美國的民主》,也許對題主的思考有些幫助。進一步思考的話,推薦哈耶克的著作,尤其是關於個人經濟自由的部分。選擇就是放棄,自由就是枷鎖
首先我要說,真正的自由是與他人無關的。所以這句話中的自由所指的就是通過奴役他人而帶來在社會層面的諸多權力。這些權力所帶來的直接感受就是讓你在社會中覺得自己很自由。而過大的自由所指也就是某些人想要通過限制他人的自由來提高自己的階級權力,從而使他擁有比他人更多的自由度。想要過大的自由,不過是想要更多的奴役他人罷了。
He who seeks freedom for any thing but freedom"s self,is made to be a slave.這個是英文版本的,按這個翻譯的話,為獲自由之外(的權利)而妄稱尋求自由者,必被奴役。這句之前的原文記不清了,但是大意是說,人們追求自由不是因為自由能夠帶來福利,而是因為自由本身具有價值而僅受到法律和上帝制約。
絕對的自由就是所有人與所有人的戰爭,就是自然狀態。。。
絕對的自由帶來的是社會制度的崩壞。社會一旦崩壞,就沒什麼自由可談了。
實際上我告訴你吧
當年民主 資本制度,並不利平民的,而是利資本家、財團,所以社會主義有自己市場,因為當時社會主義站在資本家的對面 也就是工農主義反之 資本主義反而是養資本家削弱工農;當年我國社會主義 和共產主義 能號召如此龐大的農民力量不是靠洗腦洗出來的,起碼我覺的 現在完全沒能力去號召工農,因為我們處於資本官僚問題之中 舊時代的受益群體和現在是完全不同的。現在完全變了,資本主義 民主主義從本身的財團權利到現在 演變成了人民權利,也就是因為政策需要票 所以會提倡社會福利 讓人民給自己投票。而毛時代,個人認為 那時代可以說中國逐步達到了所有階級平等(但過程畢竟『暴力),而且問題是當年是窮平等 夠平等但沒飯吃,所以走了資本開放的道路,由於黑貓白貓。。。。而且缺乏制度管束克制,所以就演變成了官僚資本 混雜的社會問題
參考:美國 佔領華爾街事件拿民主的台灣來說吧,綠衛兵當年在民進黨的煽動下衝進立法院、全面佔領主席台,結果現在要到立法院門口抗議民進黨黑箱作業的台灣人見到的是更多的警察和拒馬。
追求獨立自由需要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對此不可能輕易退讓,必然存在鬥爭。如果追求的獨立自由的要求很高的話,就需要更強力的領導者,然而一旦目標成功,獲得勝利的領導者很難避免變成新的壓迫者,導致壓迫力更強。
自由即是奴役無知即是力量
絕對和相對的問題——理想的自由可以是超然無序,天馬行空般的;現實的自由則必須是建立在平等基礎上,有序而漸進的。想想每次你遇到的堵車,就不難理解了。搶道—過大的自由,堵車—過大的奴役。
人類社會是一個動態平衡的整體,對於獨立自由過多的要求必然是侵犯佔有他人的權利。 事實上完全的平衡是烏托邦,獨立自由的完全平等是不可能的。
烏合之眾對於自由的狂熱幻想,給予了獨裁者上位的民眾支持。元首的個人獨裁之下沒有自由,只有用自由包裹的政治野心,產生的是民粹和個人崇拜
我記得《羅輯思維》有一期,2015年5月的哪一期就說了這個。
推薦閱讀:
※法國在歷史條件上,有無可能像英國那樣形成穩定的君主立憲制?
※拿破崙是繼承了還是顛覆了法國大革命?
※大革命增強了法國的國力還是削弱了?
※拿破崙與希特勒做的幾乎是同一件事(大誤),為什麼對二者的評價卻相差甚大?
※如何理解法國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