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有新聞報道的權利嗎?網站的采編人員算是記者嗎?

還是說只是小編?


先說一下新聞網站的區分,新華網、人民網、中新網、中國日報網、中廣網之類的新聞網站,包括中青網,他們依託的是自己的媒體而起來的,事實上由於自己媒體擁有采編權,部分或全部也轉移到了這些網站來,但要注意的一點,這些網站其實是沒有記者的,他們的記者還是原先新聞單位的記者,人民日報、新華社、中新社、中國日報、中央廣播電台、中青報等這些傳統媒體的記者,在這些新聞單位中,網站甚至和這些新聞單位的總編室甚至一個采編部門是一個級別的,所以他們不能說,其他部門的記者就似乎自己的記者。

這是架構。決定了這些網站的一些屬性。當然,行業內,更多人將這些網站稱作新聞一類網站。

所謂一類網站,就是新聞的發源地,他們不但產出原創新聞,還能自己編輯新聞,甚至有時候編輯打幾個電話就可出一條新聞。

反觀新浪、搜狐、網易、騰訊,雖然新聞作的很好,但他們只是綜合能力比較強,最終原創並不是來自他們。按規定而言,這些網站是沒有新聞采編權的。

但現在這些網站也一直在打一些擦邊球。時政不能弄,軍事不能弄,經濟有時候會做一些,娛樂完全放開,體育也是直接上手,事實上,這些網站的編輯能力都很強,人手也很多,真讓他們去做還是有足夠能力做好的,現在連金融的東西也常常自行發布,不知道有關這些東西,今後會不會被收緊。

另一個方面,事實上,這些門戶新聞網站很大程度上都是一些過去媒體的從業人員把持,行業內有說法稱南方系已經控制了新聞網站, 事實上也就是說控制了這些網站的新聞采編主要負責人的崗位,一定意義上能夠控制或者炒作新聞的力量。這也就是今天南方系之所以影響巨大的緣故。


國內的門戶網站以新浪為代表,新聞形式是「News market 」

因為媒體監管部門不允許網站自主采編新聞報道,網站只能通過編輯去各個傳統媒體(當然可以包括這些媒體的所屬網站)收集新聞,然後呈現給用戶,他們的職業都是網站編輯。

至於記者與小編之稱,即使是傳統媒體業的,只在辦公室進行文字處理工作而不進行一手資料獲取的人員,也不能稱為記者的,也同樣是編輯

所以有網站編輯一稱,如果說網站記者就不倫不類了

當然,現在有的網站經常派自己人出去採訪,嚴格來講,是不符合規定的

還有注意的問題就是,有的網站屬於國家某報社下屬的網站,這種網站其實是有新聞采編權的,但也是藉助於其母體的編製

補充資料: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新聞記者,是指新聞機構編製內或者經正式聘用,專職從事新聞采編崗位工作,並持有新聞記者證的采編人員。

  本辦法所稱新聞機構,是指經國家有關行政部門依法批准設立的境內報紙出版單位、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電影製片廠等具有新聞采編業務的單位。其中,報紙、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由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認定;廣播、電影、電視新聞機構的認定,以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有關批准文件為依據。

第十七條 新聞機構非采編崗位工作人員、非新聞機構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假借新聞機構或者假冒新聞記者進行新聞採訪活動。

鏈接:http://www.gapp.gov.cn/cms/html/43/604/200910/466318.html

所以根據新聞出版總署的規定,記者這個行業,跟互聯網沒有什麼關係的


1. 網站是否有新聞報道權利?

這個問題的適用法規是國新辦和信產部(負責現工信部相應職責)聯合頒發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5-09/25/content_3543326.htm)。

其中第五條規定了3種新聞網站:

(一)新聞單位設立的登載超出本單位已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提供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向公眾發送時政類通訊信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二)非新聞單位設立的轉載新聞信息、提供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向公眾發送時政類通訊信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三)新聞單位設立的登載本單位已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和有關行政法規,設立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審批。

設立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因此,只有第一類新聞網站有進行第一手新聞報道的權利,因為可以登載「超出本單位已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第二類新聞網站只能「轉載」,第三類新聞網站只能登載「本單位已刊登播發的新聞信息」。

2. 網站采編人員是否算記者?

在中國,嚴格來說只有獲得新聞出版總署新聞記者證才能算記者。

2005年由新聞出版總署頒布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77790.htm)第二條規定:

第二條 全國新聞機構使用統一樣式的記者證,證件名稱為新聞記者證。

新聞記者證是我國新聞機構的新聞采編人員從事新聞採訪活動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證件,由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印製並核發。

第四條又明確定義了什麼叫「新聞機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新聞機構,是指經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批准獲得出版許可證的報紙和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以及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電影製片廠等具有新聞采編業務的單位。其中,報紙、新聞性期刊的出版單位由新聞出版總署認定;廣播、電視新聞機構的認定,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有關批准文件為依據。

因此,只有在有出版許可證的報紙、雜誌,以及通訊社、電台、電視台、新影廠工作的采編人員,才有資格領取記者證。上述第一、三類新聞網站的采編人員,有可能在辦網站的新聞單位已經領取了記者證,可算做記者,其他情況則不算。


其它頻道不太清楚,不過各大網站的娛樂頻道都是有記者的,還有優酷和土豆等網站,也都有娛樂記者,經常去採訪明星的,然後他們用自己採訪的寫成新聞,做成獨家報道,署名也只是署自己網站的名。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U4MzI4OTI0.html

還有不少科技新聞也是這樣產生的,比如翻譯國外博文、某個科技大會召開、IPAD發布的時候連篇的新聞,都是在傳統媒體之前就發布在各大網站上去了,署名也是自家的科技頻道。

貌似體育新聞也有這種情況。


打擦邊球現象是普遍存在的,改標題,做視頻,圖片等等吧。


從新聞出版總署和廣電總局的規定來說,網站並無報道權,只有編輯和推廣的權利。但從事實操作來說,網站都在進行各種新聞報道,所以從現實角度來說,網站的部分采編人員算是記者。


網站是沒有採訪的權利的,所以各大門戶的新聞大部分雷同


現在好多網站都在打擦邊球,但涉及時政的肯定不行


成為記者,首先必須具備《采編資格證》,然後才能申領《記者證》。可以說,網站的采編人員嚴格說來不是記者,基本可稱為網站編輯,嚴格意義上而言不應該進行所謂的新聞採訪,其網站上的新聞也多為轉載紙媒的。目前的情況是,很多網站編輯也在進行新聞採訪,界限並不是很清晰。


記者到是算。但是就算是門戶網站的記者,去採訪別人的時候別人也不敢接受,因為網上言論照始終缺乏公信力。。。。從現實的角度來說,記者若是沒了公信力,就不算記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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