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8年前她救人被壓斷腿,如今無家可歸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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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大家怎麼看?或者說想幫助她或他們的,如何幫助他們?
時代攝會
曹會會是山東省棗莊市人,在外漂泊拾荒已有二十餘年,老伴十五年前因病去世,她生養的三兒一女中僅有53歲的二兒子在身邊。曹會會說,她曾經有著健康的身體,十八年前,一路漂泊的她也記不清在哪座城市,為了挽救在火車軌道上打架的少年,不幸被火車壓斷雙腿。「當時就昏死過去,醒來時已經躺在醫院,腿已經鋸掉了。」
老伴去世後,失去雙腿的曹會會漂泊到山西太原,並在此定居。隨後,精神狀態不穩定的二兒子顏廷岡也投奔母親。起初,由於行動不便,曹會會外出拾荒的效率不高,月收入填不飽娘倆肚子。於是,老人省吃儉用攢了70元錢,下狠心購買了一輛二手手騎車,即便是這樣,老人拾荒所賺的錢也僅僅夠維繫基本生活。
善良的老人面對貧困的生活樂觀開朗,但她的二兒子因精神問題性情時常暴虐,對她又打又罵,唯有這件事讓她感到特別委屈。據鄰居講,老人的這個兒子經常粗聲對母親說話,前些天還打過一次母親。「被傻兒子打時,我都想和他一起死了算了,但事後想想,孩兒有病,也不能怪他。」曹會會說,因為沒錢,他從沒帶兒子去看過病。
謝邀。看了一下新聞原文,我覺得她窮困的原因雖然和失去雙腿有關,但是最主要的還是兒女遺棄和孩子精神病問題吧?
解決子女不贍養和精神病無錢收治問題是體制問題,一兩句話說不清。至於標題有問題,似乎把截肢和無家可歸聯繫在一起。其實這老婦一直漂泊的。最後來一句,鰥寡孤獨皆有所養,千年前的理想還是沒實現 。
三兒一女,孫輩更多?建議找戶籍所在地解決低保和養老金,起訴兒孫等履行贍養義務。
那麼還有多少人如果我不說「最美女教師」就根本想不起來了?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
想辦法先變得有錢,只有強大了,才能做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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