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兩國作為較早大規模集中使用航母作戰的國家,其航母戰術是如何產生和發展的?
IJN對航母的運用,真要細講的話一本書絕對寫不完,我只能粗略的從幾次海戰要務令的修訂、以及開戰後的實際作戰上分析一下。
舊日本海軍將海軍航空兵力的運用原則文書化之後,有以下幾部法令:
1920年10月發布的「海戦要務令(第二回改正)」:一戰結束,學習英國使用的海軍航空兵,建造了空母鳳翔。
1928年 6 月發布的「海戦要務令(第三回改正)」:主力艦由於倫敦海軍條約的關係,只有英美60%的噸位,所以將巡洋戦艦「赤城」、戦艦「加賀」改裝成了空母。大型空母的出現以及各種艦載機的產生,導致了新戰術的出現。
1933年開始,將「海戦要務令」中海軍航空兵的部分續編為「航空戦ノ部」
1934年公布了「航空戦要務草案」1940年3月20日完成了「海戦要務令続篇(航空戦ノ部)草案」送至各鎮守府、艦隊參謀長處,進入意見收集環節。這期間,有了性能類似陸基飛機的艦載機,加上中國戰場的使用經驗,歐洲戰場航空戰的情報,以及為太平洋戰爭、菲律賓作戰進行準備,又有必要修訂之前的規定。這些文書無疑反應了海軍航空器材性能的提高、人員技術的進步、戰鬥用途的多樣化與價值的提升。
具體到每一部上:20(大正 9)年 10 月に発布 「海戦要務令(第二回改正)」
日 敵情偵察
月 敵主力及び空母攻撃
火 敵航空兵力撃攘
水 敵潛捜索攻撃
木 主隊の前路警戒、魚雷、機雷等監視
金 敵の運動監視、射撃効果発揚協力
土 以上のほか支隊に協力
這段時間內,航母本身戰鬥力弱小,艦載機技術也不發達,制空權的概念比較稀薄,海軍航空兵的主要作用是偵察,搜索,警戒,監視,以及輔助戰艦觀測射擊。
28(昭和 3)年 6 月に発布された 「海戦要務令(第三回改正) 第六章 航空隊ノ戦闘」
第一二一 航空機ノ戦闘ハ友隊ニ協力シテ敵主隊ヲ攻撃スルヲ本旨トスル
第 一二二 航空隊ノ戦闘要領ハ通常戦闘機隊ヲ以テ敵航空機ヲ制圧シツツ攻撃隊ヲ以テ
敵艦隊ヲ強襲スルヲ例トス
第 一二三 航空機ノ戦法ハ其ノ任務竝ニ特性ニ依リ方法ヲ異ニスルモ一般ニ編隊ヲ以テ
敵ニ近迫シ敏速果敢ナル攻撃ヲ行ヒ常ニ集団威力ヲ発揮スルニ在リ
第 一二四 航空機ヲ発進セシムベキ時機ハ一般ニ敵航空機ノ機先ヲ制シ且主隊ノ決戦時
機ニ我ガ航空機ノ全力ヲ発揮セシムル如ク之ヲ選定スルヲ要ス
第 一二五 會敵初頭ニ於テ航空母艦ヲ攻撃シ其ノ活動ヲ不能ナラシムルトキハ爾後ノ戦
闘ニ利スル所多キモノトス
第 一二六 航空機ノ戦闘ニ於テハ敵ノ不意ニ乗ジテ近接攻撃スルヲ特ニ有利トス 之ガ
為天象地象ノ利用ニ留意スルコト肝要ナリ
第一二七 (煙幕使用について)第一二八 (夜戦について)
第 一二九 戦闘機ノ任務ハ主トシテ敵航空機ヲ攻撃シテ其ノ企図ヲ挫キ味方航空機ノ行
動ヲ容易ナラシムルニ在リ 故ニ常ニ自ラ敵ヲ索メテ之ガ撃滅ニ努ムルヲ要ス
第 一三〇~第一三一 (戦闘機の戦闘要領について)
第一三二 攻撃機隊ノ任務ハ主トシテ敵主隊竝ニ航空母艦ヲ攻撃スルニ在リ
第 一三三 攻撃機隊ノ敵主力ニ対スル襲撃ハ決戦ノ時機ニ投ズルヲ本旨トスルモ敵航空
機ノ機先ヲ制スルカ又ハ特ニ有利ナル襲撃位置ニ到達スルカ或ハ我ガ主隊ノ戦況不利
ナル場合等ニ於テハ決然襲撃ヲ行フモノトス
第一三四~第一三八 (攻撃隊の攻撃要領などについて)
第 一三九 偵察機隊ノ任務ハ主トシテ敵情偵察、艦隊前路ノ警戒、敵潛水艦ノ捜索、攻
撃及ビ弾著観測等ニ在リ 軽快ナル艦上偵察機ハ右ノ外屢戦闘機ト同一任務ニ服スル
コトアルモノトス
第一四〇~第一四一 (飛行船の任務、空戦要領について)
28 年 4 月 1 日,赤城、鳳翔和第六驅逐隊(舊六驅:梅、楠)編成了第一航空戰隊。但此時,基地航空隊還沒有誕生。
相對前一篇更偏重攻擊,攻擊機、偵察機和戰鬥機也區分出來了,制空、編隊攻擊、先制攻擊、護衛的概念出現。但是,此時的航母還沒有單獨成為部隊的概念,「航空戦力を補助戦力とし、艦隊に配屬された空母部隊である航空戦隊の戦闘を主として扱っている」
34 年の「航空戦要務草案」と
総則
40 年の「海戦要務令続篇(航空戦ノ部)草案」
第一章 航空戦の要旨
第二章 航空決戦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攻(爆)撃機隊の用法
第三節 戦闘機隊の用法
第三章 邀撃作戦に於ける航空戦
第四章 進攻作戦に於ける航空戦
第五章 艦隊決戦に於ける航空戦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空中攻撃
第三節 観測
第四節 空中戦闘
第六章 要地攻撃
第七章 陸戦協力
第八章 航空戦要務
第一節 航空戦計畫
第二節 航空戦実施上の要務
第三節 警戒、捜索、偵察
第四節 前進航空基地の設営
這一部就比之前複雜多了,達137項,於是只列舉了標題。
首先,「航空決戰」和「艦隊決戰的航空戰」分離了出來。航空決戰即對敵方空母與航空基地等航空兵力發起奇襲,取得制空權並進行毀滅打擊。這一部草案中記載到「開戰初期的航空決戰的成敗對全戰局的影響極大,能否獲得制空權是勝敗的關鍵」。 其次,開始重視基地航空部隊。近海的支援、海權控制與對地方部隊、基地進行打擊的航空部隊被分離出來,基地防空、前進基地的經營也被提出。 然後,戰略轟炸(「要地攻撃」)、與陸軍航空部隊的配合(「陸戦協力」)、第二擊以後的反覆轟擊、消耗與補給、飛機轉場都有了研究。 但是,此時仍然沒有航母集中運用的記載,即還是將航母分散配備,所謂的「集中」只是單艦的艦載機集中使用,運輸線的保護以及破交戰的概念也比較稀薄。 總體而言,本草案雖然相對之前有了很大進步,可以認為是「航空主兵論」思想開始成熟的一步,但還是服務於邀擊漸減作戰,「「海上戦闘の主力は依然戦艦であって、航空機は補助部隊であるという認識の上に立腳して」」。
此後,太平洋戰爭爆發。大概又有了以下變化:
一, 從「艦隊主兵」變為「航空主兵」,儘管舊的大艦巨炮主義還存在,但從珍珠港襲擊以及菲律賓作戰、新加坡作戰、馬來半島攻略、Z艦隊的擊沉上看,航空兵的獨立運用已經成熟,軍部內部也被航空兵派把持。
二, 從分散配備變為了集中配備,之前負責為主力提供製空、掩護、偵查的航母被聚集在一起,編成了「機動部隊」,以進行「洋上遠距離急速移動攻撃」,珍珠島作戰、中途島作戰都是這一思想的產物。
機動部隊無疑利於將艦載機集中使用進行奇襲,但敵方的攻擊也容易一舉擊沉多艘空母。第一機動部隊在中途島失利之後, 組建的第三艦隊可以認為是機動部隊的進化版。 同樣,機動部隊的大規模使用也導致了低速戰艦部隊失去了空母的掩護,武藏的沉沒即是此時埋下的伏筆。三,海軍航空兵部隊本身是為九段作戰中的奇襲與決戰而大力培養的精銳主力,中途島海戰與所羅門海戰後,海戰由最初設想的漸減邀擊作戰中的奇襲、決戰變成了航空對峙戰,鑒於空母部隊消耗之快以及難以補充,軍部決定將重點放在容易訓練的基地航空部隊上,結果基地航空部隊成為了海軍航空的主力。四,幾次消耗戰加上日美工業能力的差距,正面戰場上的艦載機數量已經不成比例。馬里亞納海戰中,已經不再有把航母分編給主力艦隊承擔制空的考量,而是把大和武藏裝上防空炮、三式彈,編入機動艦隊為航母防空了。參考資料:
1.《太平洋戦爭における航空運用の実相―運用理論と実際の運用との差異について―》 防衛研究所戦史研究センター國際紛爭史研究室所員 由良 富士雄2. 《舊日本海軍における航空戦力の役割》 防衛研究所戦史部主任研究官 立川 京一USN不了解,就不說了,等別人回答。
航母先驅什麼時候輪得到美日說話,我堂堂大英何在?!
想要了解早期航母技術的發展和變革,看看暴怒號的歷次改裝就好了,當中包括了一戰時航母的啟蒙階段,從簡單的前部起飛甲板,逐漸延長到全甲板長度;從中置艦橋、到無艦橋、再到左置艦島;從多層飛行甲板,到後期的單層飛行甲板和全貫通機庫……自己去好好研究便會明白絕大部分的早期航母運用和戰術都起源自英國。
美國雖然也有蘭利這塊試驗田,在航母置於主力艦隊中的戰術運用邁出了很成功的一步,並在二戰逐步發展出「全甲板攻擊」這一決定戰後航母發展路線的重要戰術。
至於日本,雖然在二戰確實是大規模運用航母作戰,但真心沒什麼值得稱道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傳承和模仿自英國,或者乾脆自己瞎搞的。偵查算吧。前期日方是伴隨的巡洋艦放水上飛機出去偵查,美方是航母自帶的偵察機中隊負責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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