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粉筆字賣藝算乞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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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主的題目:我是殘疾人,小時候燒傷毀容了,右手手指也燒沒有了,現在找不到工作,我能否寫粉筆字賣藝呢?這算不算乞討?
為什麼要乞討,或者賣藝。。
你如果賣報紙,我一定買你的報紙。。。------------------------------------
1)題主到了要在街上寫粉筆字的地步,一定是非常困難,即沒有本錢。2)一件事要想長久做下去,一定要得到自我的認可和大眾的認可。3)需要讓大家看見,他真的是殘疾,確實需要大家的幫助,他很努力。。現在有很大派發售樓廣告的工作,多找幾份,夾報紙一起買,甚至可以報紙不要錢直接派發。一份報紙甚至可以分成幾部分,娛樂版送給女性,時政版送給男性。體育版送給愛好體育的。在地鐵站人流大的地方。報紙不要那種低俗小報,會惹人討厭。。
樓下的評論真夠討厭的,你們有方法倒是說啊。。100%的要錢為目的乞討,0%的藝術行為,是乞討者。
80%的乞討行為,20%的藝術行為,叫藝乞。50%的乞討行為,50%的藝術行為,叫賣藝者。20%的乞討行為,80%的藝術行為,叫
藝術家。
0%的乞討行為,100%的藝術行為,叫大師。(? ̄? ??  ̄??)別練粉筆,你寫完還要擦掉。要是你真有書寫的潛質,練毛筆!還能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去人多的地方寫,前提是不阻礙交通。液體只摻水,不摻色,讓字的水分隨空氣蒸發消散。我相信你不僅僅能收穫錢,還能贏得更為可貴的社會尊重。要是你走到了這一步,可能都幾年後的事情了。還有不能總想著乞討,再窮的人也應該多想想自己要如何去付出。即使你能付出的能力很小。過年過節的,擺個攤,帶上墨水和筆去幫人家寫聯也行啊,至於給不給錢那是另一回事了。不管你做什麼,請別放棄。相信付出一定會有回報!只是時候未到。 已經註定了不易,那你就創造奇蹟吧。 念念不忘 必有迴響
可以開淘寶店,我朋友一個月掙6k,才做了一年。你也可以的。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
幹什麼干好了也是一門技術活!
可以算,我周末天氣好會上街拉琴,跟別人我都說我去要飯。
還有很多事可以嘗試。上次看篇文章,虎撲網論壇有個人,是虎撲網一個創始人還是什麼,不太記得了,別人都沒見過,記者採訪才知道他下半身癱瘓了。(記不太清楚了)
關鍵是,社會上還有很多事可以去嘗試,何不給自己一個機會,去做那些自己想做的事,創作,文案,編程,等更多我沒想到的事。如果你有毅力,也許你就贏了生活。
同意@蔡川平的建議。題主,你能想到寫粉筆字賣藝想必你字應該寫得不錯 那就練書法吧 好好練 然後賣字掙錢。不要想太多,自尊自信。
如果你對你的字足夠有信心的話當然可以。
在我的理解中,這種行為和作家售書,畫家售畫,歌手開演唱會一樣性質,都是依靠展示自己的才華來吃飯。在深圳,街頭藝人已經成為一種合法正當的職業了。但你也要考慮自身的安全問題,比如城管、好事的市井混混、收保護費的地痞無賴等等,保護好自己最重要。
北京地鐵賺的多
算。而且來錢也相對快,只是會辛苦。
主要阻礙還是別人看你的眼光。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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