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內蒙人大代表66刀捅死"釘子戶"判死緩,葯家鑫死刑?
僅僅認為在拆遷過程中,同村村民張某為「釘子戶」、向拆遷方索要賠償款過高,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人大代表徐慶屹,便將同村一位村民從家中約出來,持刀向對方連刺66刀致對方不治身亡。6月2日,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徐慶屹死緩,同時法院以窩藏罪判決與徐慶屹關係密切的青年女子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執行。
為何是鑒於本案起因不宜死刑立即執行?葯家鑫突發性事件比約出來蓄意殺人性質更惡劣么
葯家鑫的死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轟轟烈烈的輿論審判。
怎麼,輿論審判又要來了?
那麼,至少先全面了解下事實吧。你說啥?我們一普通人,沒法了解全部事實?
對,因為我們都不是處理那個案子的法官、檢察官、當事人,我們不知道這案子有哪些證據,不知道法律事實是什麼。
所以,不要輕易下結論。想要知道公不公正,首先需要弄清楚事實,絕大多數人在沒有完整的了解事實的情況下就根據個人感情下結論並不可取。
我的理解,事出有因的話就是當事人有過錯吧,比如鬧訪鬧得他忍無可忍?葯家鑫的那案子死者真是飛來橫禍
在不清楚葯案全部案情和證據的情況下,無法置評。
輿論選擇性的報道了哪些內容,只有記者心裡清楚。
輿論是否對案件判決產生影響,只有法官心裡清楚。內蒙案亦同。葯家鑫被判死刑,有一部分原因是輿論相逼,另外,葯家鑫案件性質惡劣在於,被害者不確定。任何一個當時在這條路上的人都可能被葯家鑫撞上從而被殺害。而謀殺案件的被害人確定,其他人不存在受害的可能性,相對而言社會危害性小。
而且死刑目前在我國是不被提倡的。P.S.死緩是死刑的一種,是中國獨創。緩刑兩年,罪犯被關在監獄。期間沒有犯罪行為,就改為無期徒刑;期間有重大立功,就改為25年有期。不過即使是無期徒刑也很少真的關押到死的。
你大概不知道,黨員的量刑會低一些,這是公開的秘密。要不信,可以去查一下歷年的卷宗,黨員判立即死刑的案例不多,最多是死緩。
沒看過案卷就下判斷,是不是太武斷了?
回頭來看葯家鑫當時確實判重了,主要是輿論在後面推著。
兩年以後就適宜執行死刑了么?
樓上說沒點關係的、輿論相逼的,麻煩你們把那條新聞看完再來,麻煩再回憶一下藥家鑫的案例,現在的編輯都是標題黨又不是不知道。天天罵著罵那,埋怨不公埋怨出身背景,無腦支持弱者,呵呵。就這樣法制下輩子也實現不了,也配活在法制社會?
人大代表要是能夠隨意逮捕,你覺得對你有好處?人大代表也不是不能逮捕,本事件中的就被逮捕和審判了,你還是再去看看吧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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