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飽受詬病的土地財政是怎樣的一項政策?

我國的土地財政產生的歷史背景是什麼?為什麼說它只學到了香港土地財政的一部分?怎樣理解這項政策所涉及的政府、房地產商和購房者的關係?


中國的土地財政在全世界獨一無二,無論是社會主義國家還是資本主義國家都不存在這種制度,張五常把這個制度理解為中國原始積累時期的偉大創舉,恐怕還真是那麼回事。但是,土地財政有巨大的弊端。

土地財政之於中國,就像石油天然氣收入之於俄羅斯、美洲黃金之於西班牙一樣,讓政府在稅收之外有了一個巨大的財源,這種額外的由政府自由支配的財源,會讓政府不再關注中小企業的發展,不再關係國內企業家的生存狀況,對國內的工業生產不聞不問,而是一心想要穩住這個財源,並由此與普通民眾之間產生了嚴重的隔閡。


你這個問題最好去找一些論文來看,我這裡只是簡單的記個流水賬。

1、明確我國土地為公有,個人或集體只能獲得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土改。

2、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財政的前身),1988年我國確立了土地承包責任制,1998年明確了各類土地出讓年限。

3、改革開放(土地財政亂象的開始),由於1998年明確了土地使用許可權的法律地位、交易模式、市場地位,土地開始作為一項「資源」在中國可以明確地進入市場,於是土地財政開始出現但是由於當時的整體市場,政策的原因,土地還是作為國家補貼性資源存在而不是市場主流資源。

4、2002年、囤地。中國沒有經過比較完善的資本主義階段,一開始對土地的稀缺性,資源性認知不足(但是招商引資進來的可都是資本主義玩家哦),從2002年開始,除農業用地外的工業用地,住宅用地價格開始進入瘋狂快車道,因此「囤地」也就成為了一種合理的商業策略。於此同時,「土地出讓金」的作用開始體現,土地出讓金,原則上理解是若干年內地租的總和一次性繳納,但是在實際操作上,他又更像是稅。所以土地出讓金成為了一項:既不是稅務收入,也不是地租收入的第三方收入,國家在土地出讓金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

5、2006年國家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出台。和上一階段中間隔了四年哦。而且這個管理辦法80%的內容都是:不許!不許這個不許那個,可見這四年到底有多亂,大家有興趣可以百度一下(土地出讓金_百度百科),這裡不展開。但是原則上,土地出讓金是本地市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或城市發展的基礎資金,這個論調一定下來,明確了土地出讓金的地市自主性!

6、2010年,民富快車道,個人購房意願和需求達到頂峰,同時中國的自主創業企業發展也達到一個峰值。這就導致土地出讓金在地方財政佔比中大幅度提升,而同時,由於早期的設施建設成效,招商引資需要補貼的政策和資金大幅度減少,土地出讓金就成為了市財政的重要可控可用資源!——同時也由於政府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的唯一權力性質,導致權力尋租空間巨大。

7、2016年新土地管理使用辦法規劃,即雄安新區規劃和後來的各種國有土地出讓嘗試。目前來說我個人對這個事情還沒很明確的看法。

——————————————以上是土地財政的發展歷史。——————————————

關於「飽受詬病」的土地財政,這個倒不至於,大方向上來說土地財政極大推動了我國城市化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優點還是很多的,主要問題出在(1)「賣地」的短視性(2)土地掛招拍過程中的腐敗行為(3)土地徵收補償問題。

優質房產資源的稀缺性才是房價暴漲的原因,是因為房能賣到那個價,土地才值那個錢,而不是反過來。

香港土地政策是世界上最失敗的土地政策,沒有之一!

香港土地政策類似中國土地政策,採取的是土地政府所有,房地產商購買使用權的形式。香港土地政策和大陸土地政策只有兩點不同:(1)香港允許囤地!香港允許囤地!香港允許囤地!(2)香港土地到期採取續租制!

從本質來上來說,香港在回歸前及回歸後,還是屬於資本主義政治模式即財團——政黨——政府的形式。——以上三點決定了香港土地是可以「永世壟斷」的!

結果:香港土地中有23%屬於難以開發或不宜開發土地,包括丘陵地形、近海地形等等。

香港有55%的土地屬於森林公園!香港有55%的土地屬於森林公園!香港有55%的土地屬於森林公園!——不開發的原因是環保問題,提出環保問題的是財團或者財團的槍手!

22%的土地為商業和住宅用地,這些地已經賣光了,所以也就沒什麼土地財政的問題了!除非你把市政府的土地賣掉!

結果就是香港政府竭盡全力提供的公租房被稱為:籠子。如果題主你認為香港土地政策好,那麼建議你看看《籠民》,如果覺得《籠民》太沉重,可以看看《老笠》一開始主角怎麼形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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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土地政策,決定了政府作為土地唯一持有者和轉讓主持者(私人不許轉讓土地),是符合社會主義經濟結構的(由政府主導重大經濟決策)。但是政府作為仲裁方,在土地轉讓過程中獲取資金,有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嫌疑。不可否認的是,在中國第一輪城市化進程(30%—50%)過程中,土地財政制度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解決了政府在配套設施建設投資方面的資金問題,也產生了大量的亂象,例如強拆和腐敗。

因此這二十年來的土地財政情況必須得到改變,針對此問題大家提出了很多想法和措施,目前也有多個試點地區開始試點,在保障房建設方面也嘗試過最少四種不同的建設運營體系,在未來十年內土地財政情況應該會得到根本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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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財政必然有一定缺陷,但是不得不說,如果沒有土地財政,中國不可能發展這麼快。

只不過土地財政的弊端在現階段凸顯的太強了。


實際上反倒有學者認為土地財政是中國經濟得以成功的關鍵。因為:

1)土地財政本質上是地租歸公。實際上孫中山都這樣主張。

2)土地財政避免了中國出現一個大的土地食利階層,增加了資本的收益率,從而加速了中國的發展。

3)土地財政實際上只損害了城市周邊的一小部分農民,而絕大部分農民實際上從土地財政帶來的轉移支付中得到了好處。一旦土地私有,那麼大部分農民將永遠沒有機會分得土地增值收益,只有城市周邊的少數農民將一夜暴富。實際上,北京等巨型城市近年來出現的所謂「拆二代」已經印證了這一點。

4)土地財政確保公共利益不因少數人的要挾而受阻,如台北那樣。這使得中國的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得以快速推進。

5)土地財政不是高房價的原因,而是結果。

6)土地財政得以成立的重要基礎在於國家對土地用途的嚴格管制,即所謂「18億畝耕地紅線」。這一規定從根本上說是有利於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這派觀點的典型代表是華中科技大學的賀雪峰教授。他雖然是社會學出身,但在與周其仁等進行的論戰中,逐漸在建立了自己的經濟學理論,特別是地租理論。博客地址在此賀雪峰的博客、賀雪峰的blog


當時中央財政一度十分緊張,窮到有的部門不借錢連工資都發不出,不得已搞了分稅制改革。但是中央拿走了那些好收的稅源,把難收的留給地方。這導致地方政府承擔了大部分公共支出職能(比如基建的大頭),能收的稅卻很不夠。於是又拿出土地財政來解決地方財政的困難。所以看起來都是地方政府在瘋狂斂財,但其實中央也是獲益者。

本質上是拿來救急的政策,理論上財政收入富裕以後應該適當放緩。但是有錢不賺是...?

再加上一度盛行的以GDP考核地方官員的體制,政府拉GDP最有效的就是基建。上一代搞土地把GDP搞上去,換屆拍拍屁股走了,下一屆上來以後你說不大搞基建然後GDP負增長等著被擼下台?於是催生了無數鬼城和沒有企業入駐的開發區。搞產業周期長,能不能在任上堅持到出成果都是問題。有賣地搞基建這條最快速有效的升遷途徑,誰還去吃搞產業的苦呢。

所以啊,人總是會死在自己最愛的東西上。土地財政一度起到了正面的作用,現在只是到了時候而已。


歷史和背景很難說了。總之這是一項所謂的改革,最初從國有劃撥土地變成招投掛有償出讓,據說是為了提高效率,提高土地應用和附加值。但後來則變味成了地方政府最直接的財政資金來源,所以地方政府樂此不疲。


土地財政來源是什麼,可以看看什麼時候開始這種情況。可以說最初來自分稅制。最初我國曾經出現一個怪象:中央向地方借錢。這種情況對於中央角度來講是權威嚴重不足,中央還得看地方臉色。於是分稅制誕生。簡單來講,地方要把70%的錢給中央,但是地方的事務並沒有一併上交,進而出現第二個怪象:地方事情各種多,什麼都要地方做,如果有興趣跑到基層做做某些崗位鍛煉發現他們忙的像總理,但是錢呢,嚴重不夠。這個時候賣地的主意就打起來了,靠賣地地方政府大幅度獲得錢維持運轉,事情越多,賣的更瘋狂。近年來,更是一些興趣事情,比如賣地也飢餓營銷,單位地價越來越高,維持地方自身的財務。

地價越來越高,直接成本上升的就是開發商,我樓面地價拿下來一平米4-5w,你讓開發商房子賣個1-2w,怎麼不讓他改行做慈善。那麼房價指定不高不可能。這裡推薦朱道林教授的文章,簡單結論是房價越高的城市中,成本中地價越高

最後房價開的過高,最後轉嫁壓力的人就是消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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