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舊金山的流浪漢這麼多?
身為一個在三番上班,在伯克利住過,現居黑人朋友大「本營」奧克蘭(Oakland)與東灣新興悶騷區埃默里維爾(Emeryville)交界的小盆宇,我覺得自己可以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回答「為什麼」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給流浪漢們分個類:
一類是自身有各種疾病(身體或心理上的),或者是不良嗜好(酗酒,嗑藥等)的流浪漢,他們在灣區甚至全美各個地方都有分布;另一類是正享受生活的青壯年嬉皮士同學們,大多在伯克利附近。至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流浪漢,前面的答主們已經按照天時地利人和這個方向答了,那我就在這裡把答案再說得詳細一些咯。
- 三番天氣特別溫和,常年溫度都差不多在7-30度之間上下浮動。就算在外面睡一晚上,也不會感到太壞,不像在美東的各種城市。在東部的大家聽到下雪都要哭了吧,還是已經麻木了。。。評論裡面有盆友說到三番晚上很冷還是不能在外面睡的,好吧,很多流浪漢其實都有睡袋帳篷等一系列睡街裝備,再不濟的也有硬紙板。所以也能勉強湊活了。
- 三番的人對流浪漢也相對友好,在路上經常看見有路人幫流浪漢買吃的。繁忙的市中心比冷清的郊區更令流浪漢們充滿了安全感。同時,市內也有便於流浪漢們生活的各種救助站,有的發飯有的發生活用品。除此之外,三番也被視為新教徒的避難所,藝術家、激進活動者和同性戀人的聚居地。因此,很多人認為三番比美國其他城市更加自由更加有包容性,好地方就算是住街上都要來啦。
- 三藩市在2007年之前都有一個對流浪漢們特友好的現金補助政策,但是在2007年之後大家漸漸地縮小了現金補助的幅度還是著重於為他們提供關心而非金錢——「Care not cash plan」。因此,我相信很大部分流浪漢之所以聚居在三番,有這個政策的影響,而且一旦適應下來,也不會離開(或沒有離開的旅行費)。
- 在歷史上來說,1)很多在精神方面需要幫助的流浪漢都來自於五十年代的精神病院關閉運動——「Deinstitutionalization movement」。為了減少州精神衛生系統照看這些患者的花費,人們提出了「以社區支持為治療基礎」的方案——「community-based treatment」。然而很多患者家庭比較破碎,他們得不到應有的支持,就只有在街上流浪了。 2)而三番身為一個主要的港口,在70到80年代的時候經歷過嚴重的工業危機,很多流浪漢在那之前都是港口工人,失去工作之後就變成了現在的流浪漢。3)越戰後有很多受到心理或身體創傷的老兵沒有得到應有的精神或工作支持,因此妻離子散,最終流落街頭。
- 社會因素。1)除了外來的流浪人口,因為舊金山的重建項目,很多低收入家庭所居住的社區被翻新,隨之而來的是讓人不堪重負的高房產稅。所以很多工薪階級,老人或是殘疾人家庭都被迫離開自己居住的房子住到街上,以逃避無法支付的房產稅。(萬惡的資本主義啊=。=,在三番的房子你買得起但養得起么。)2)三番也是地震頻發的地方,一部分人的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但無法重建,所以他們不得主在街上。3)一些在孤兒院長大的熊孩子在到了一定年齡之後搬出孤兒院,搬到了相當友好的街上。
現在流浪漢們也有自己的社區,他們並不需要東躲西藏。有的團體發報紙來宣傳流浪文化或者與流浪人利益相關的故事的人也不少,這些人在伯克利很多。那些正享受生活的青壯年嬉皮士同學們整天在街上擺賣自己做的手工飾品或是貼紙(沒錯我說的是貼紙),逗逗自己不知道在哪收養的小貓小狗(一人有時候有兩三隻好嗎!)也是過得很開心("having the time of my life")!!
圖片來源於網路。
不少人也通過在市中心收集舊家電或衣服來倒賣(dumpster diving),或是通過收瓶瓶罐罐來賣錢(很多這邊亞裔流浪漢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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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當然,三番政府或各種社會團體也有推廣各種方式企圖減少街上流浪漢的數量,但效果甚微,在這我就不一一列舉啦!但是值得吐槽的是,在2010年的時候,有一條加州禁令獲得通過,對從上午7時至晚上11時坐在或在公共人行道躺著的人處以1000美元的罰款,6個月的監禁,或兩個處罰並行。難道通過禁令的人真的沒聽過「赤腳的不怕穿鞋的」這句話?這對於很多流浪漢們無異於一條變向的「福利」。特別是在冬天,能夠進房子里暖和地待到夏天再出來,何樂不為呢?對於三番的流浪漢壯大的群體,相信不少人都是又愛又恨的。希望這個城市的包容性可以感染到不少人,讓這些流浪漢的生活過的好一些。
一些些參考閱讀: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Hobos, Hustlers and Backsliders- homeless in San Francisco - Preview:Google
Why Homeless People Don"t Use SheltersInside Scoop SFPeople to Avoid in San Francisco and other Warnings and Dangers Reviewshttps://deepfriedusa.wordpress.com/2012/04/26/san-francisco-the-homeless-capital-of-america/去年夏天的某一天,我坐地鐵從奧克蘭來到舊金山市區。舊金山東西臨海,我從地鐵鑽出來後,不知道該去哪兒,乾脆從東岸走到西岸好了。走穿一座城市,想起來也挺不錯的。
從地圖上看,這一路得走二十多公里。加上我四處看看、駐足逗留、拍照搭訕的話,滿打滿算得耗去一整天的光景。早上八點開始,我夾在上班的人群里,沿著市區的主幹道,一路向西。經過了滿是廣場舞中國老太的芳草地藝術中心,經過了飄揚著六色旗的卡斯楚社區,經過了大鐵塔在雲端若隱若現的雙子峰。已經一口氣走了三四個小時,又都是沿著丘陵起伏上下的小路,嘴裡發乾,腿上發酸。舊金山不像國內城市,有無處不在的蘭州拉麵和沙縣小吃,又走了半天,才尋到路旁有家藥店。進去買了三根士力架,拆出一根,嚼吧嚼吧咽下去。這就是甜食的好處:人困馬乏的時候,嘴裡放進點兒,從舌尖到血液,都升起一股溫煦,讓人精神重新一振。
再往西走,就是金門公園。公園門口的草坪上,陽光曬得人發懶。許多年輕人穿著奇裝異服,抱著吉他牽著狗,熱鬧地坐在一起聊天扯淡。我尋思著大概這就是嬉皮士吧,雖然有點好奇,但真大剌剌坐在他們中間搭訕,我又有點彆扭,就再往公園裡走,走到一棵大樹底下。
樹下的石頭長凳上坐著一個花白鬚髮的小老頭,戴著一頂舊貝雷帽。他的眼睛很亮,藏在一副厚厚的眼鏡後面。我以為他是背包旅行的,看他坐著用麵包渣喂鴿子,就對他笑了一下。他抬頭也沖我笑,於是我心念一動,就坐在了他旁邊。
我拿那些年輕人當搭訕的話題。他接過話頭,說那些都是嬉皮士,把這兒和利物浦當作他們的麥加。一來一回,就聊熱絡了。他告訴我,他叫Don,是個五十七歲、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來到這公園裡住了好幾個月了。
不少事兒跟陌生人說出來,反而更輕鬆容易,因為他就這麼一說,我就這麼一聽,除此之外,再無人情往來上的負擔。三年前Don在蒙大拿州當心理醫生,後來家庭發生了變故,家人全離世了,只剩下他一個人。他坐上灰狗巴士,一站站漫無目的,只想著離開傷心的地方。最後不知怎麼就落腳到了舊金山。
他從包里掏出來一瓶啤酒,喝了兩口。那瓶啤酒比我見過的都要大,於是我很好奇,向他討酒喝。他遞給我,說你喝吧,我沒病,乾淨呢。我拿過來也對著嘴喝了一大口。這當兒警察來了,他連忙讓我藏起來:美國的公園裡,禁止酒精飲料。
接下來的話題漫無邊際。他問我從哪兒來,我說賓州。於是就聊起了獨立宣言和John Adams。他說只有Adams是沒有奴隸的,是個言行一致的人,而他是Adams沾親帶故的後代,因而覺得很驕傲。又問我去過惡魔島監獄沒,我說去看了。他又神神叨叨,說曾看過聯邦政府的文件解密:當初成功逃出監獄的三個人,其實沒有淹死在海里,只是官方要掩飾這件事情,宣稱他們死了來著。
聊天的時間過的很快,我擔心走不完預計的行程,便決定告辭。末了,我問Don,你每天會難過嗎?他說並不會。他很開心,因為活著就好,活著就值得開心。人們都對他很好,那些嬉皮士也時常分給他食物。偶爾去救濟站領一些食物,夠吃好幾天。Don不向別人乞討要錢,他覺得因為沒什麼可失去的,因而覺得安全。也許唯一危險的是公園裡的野狗,曾經在他睡覺時候襲擊過他一次。Don說到了秋天,他就拾掇拾掇,去找一份工作,他相信他還能做好。我向他道別,祝福他一切都好起來。他跟我反覆說了很多遍,無論怎樣,無論發生什麼,think positive。往好的想,珍惜眼前。
按理來說寫到這兒我就該說「此後的日子裡,當我遇到困難,我總能想起這個公園裡的流浪漢和他的啤酒,這些讓我心裡一暖,又有了希望」。可我是個掃興無趣的人,我覺得一個人一個活法,無論想起別人怎樣的苦,都無法對沖自己遭遇到的委屈與傷痛。與其假惺惺地升華主題,不如真心地希望Don、我自己、以及所有暫時慘兮兮的傢伙,能夠好起來一點兒。
@鍾維 說得不錯。主要是 1)天時 - 氣候溫和,冬天不會到零度,夏天不過30。2)地利 - 都市藏身之處很多,橋下,房檐下,門廳里;也有很多慈善機構辦的shelter。3)人和 - 人們包括店主、警察對流浪漢很寬容。這和灣區兼容並包的傳統有關。有這麼個好地方,全美國的流浪漢都願意往這裡跑。
流浪漢里有很多老兵。有被迫流浪的,也有選擇流浪的。有些常駐舊金山,也有象候鳥一樣南北遷移。有很多是失去親人或不願意和親人聯繫的。酗酒、吸毒的很多。精神有問題的也很多。但有暴力傾向的很少。因為城市裡的shelter供吃的,還有地方睡覺和洗澡。所以真正凍死餓死的很少。氣候真不是什麼主要原因,同樣的氣候san jose就沒那麼多的流浪漢。三藩城市密度大才是主要原因,實際上三藩城市人口密度是美國第一,用生態學類比,三藩是座營養極其豐富的城市,非常適合流浪漢這種「食腐動物」生存,流浪漢們撿個垃圾,討幾個錢就能生存,而想在那種地廣人稀的suburban討生活就困難多了。
可能是因為人多 容易乞討到錢? 感覺流浪漢是美國大城市的通病啊 SF其實還好
Wikipedia的解釋是灣區氣候溫和,舊金山政府對流浪漢"the homeless"有相對寬容的政策,包括現金扶助。這個條目也提到相當部分的流浪漢拒絕接受"Shelter"(我感覺不能翻譯成收容所。條目也沒有說清楚是什麼形式的shelter,估計是政府和NGO開設的)。但近年來,舊金山政府陸續收緊流浪漢政策,以物資形式的扶助取代現金扶助。以下是這個條目的鏈接:, http://en.wikipedia.org/wiki/Homelessness_in_the_United_States#San_Francisco
同一個條目下面有提到Homelessness的成因,這個是美國全國的普遍情況:
http://en.wikipedia.org/wiki/Homelessness_in_the_United_States#Causes整個灣區對流浪漢都是比較寬容的,除了舊金山市,伯克利也很明顯。這應該跟灣區作為當代各種自由權利運動的中心有很大關係。這裡的政治和文化氛圍比較「進步(progressive)」和包容。這一點期待有人補充。
另外,個人感覺並不是所有的流浪漢都是「被迫」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境地的。我沒在灣區生活過,不能討論那裡的情況。但在哥倫布(Columbus, OH)和伊薩卡(Ithaca, NY),我感覺有一些經常出沒的流浪漢是自己選擇流浪的。他們都是年輕人,白人居多,看上去身體健康,精神也正常。有的長得還挺好看的。如果他們願意的話,估計找一份類似超市收銀員一類的工作問題不大。比如哥倫布的Short North和OSU校園附近一帶經常可以看見一男一女兩個白人流浪漢出沒,帶著一隻狗,穿著很舊很髒的軍裝。他們看上去25歲左右,瘦高,皮膚乾燥有些皸裂。他們一般到High Street上的快餐店裡從垃圾桶里拿別人吃剩扔掉的食物,然後像一般顧客一樣做在餐廳里吃,我看過他們去fountain drink機器裡面取飲料喝,店員也沒說什麼。又比如伊薩卡一個比較有名的Homeless,經常出沒在Commons一帶,是個年輕的白人男生,可能有異裝癖,打扮很花哨,當然因為露宿街頭,所以比較蓬頭垢面。據說他以前是Ithaca College的學生,學音樂和表演的,後來輟學成了當地的homeless。他估計是有一些收入的,因為我和朋友都在紐約(對,NYC,大蘋果)見過他,他一般出沒在East Village那一塊。從伊薩卡到紐約如果坐長途車來回要100刀,如果他沒有收入的話,那可能是搭順風車去的。
等更多回答1. 天氣好。像灣區這麼好的天氣少有的適合住在街上。2. 福利多。我曾經通過一個活動,跟著一個流浪漢覓了一天食。一共在3個不同的地方,拿到了3份免費的午餐。3. 當地政府不反對。eg: 當年斯坦福/Palo Alto就是趕走了富人區里所有的流浪漢。
tenderloin田德隆區的流浪漢真的很多。我住過位於tenderion區域邊緣的一個青旅叫hi,sanfransico。感受就是每次回去路過成堆的流浪漢,聞到強烈的尿騷味,看到地上不明液體的痕迹以及對視時接收到的眼神就嚇破膽了。大概是我膽子小。
我猜三番流浪漢多的原因是:
天氣好+ 嬉皮士起源地+三番的城市包容性特彆強吧,感覺每個block都有自己的特色,比如* The Castro:卡斯特羅區,全球最著名的同性戀聚落,同性戀者集中點,類似紐約的格林尼治村* Haight-Ashbury:20世紀60年代嬉皮士的發源地* Mission District:舊金山市內陽光最燦爛的地方,原先主要是墨西哥餐館和酒吧,已經有不少世界著名的各式餐館,還有很多南美的說西班牙語的墨西哥人,據聞,相當一部分是非法移民。* North Beach:義大利區和唐人街旁邊的區域* Pacific Heights:與Nob Hill同是是全市最貴的住宅區,這裡可以看到全舊金山的全景。* South of Market(SOMA):市場街以南地區,酒吧,俱樂部和藝術家,也有很多價格不菲的新建公寓* 列治文區(Richmond District):俄羅斯,巴西,阿拉伯文化。
* 日落區,有人認為落日區是新興的唐人街,因為這裡商店大多是中國店,而且也有很多華僑和華裔居民。這個區是在二戰左右建造,有很多在30年代或40年代就搬進來的退休者。* 田德隆區(The Tenderloin):市內最窮亂的區,有很多成人商店和電影院。路上也常看見醉漢,吸毒者和乞丐﹐同時亦是各類罪案的溫床。但是它就在旅遊區和商業區的邊上,財富差別非常明顯驚人。因為流浪漢在東部會被六個月的嚴寒和大雪給凍死。不過如果你看到在紐約上西區地下排暖口上陳列的一個個蜷縮的身體,就不會覺得舊金山流浪漢多了。
因為天氣比較好,沒有嚴寒。sf忍也比較嬉皮,率性!流浪也是一種狀態
我覺得年輕人當流浪者是懶慣了, 習慣了這種生活,適應了,反正有飯吃 ,所以不想去改變。只要不到絕境,就不會踏出這泥潭一步。(福利再好如果大家都這樣也會坐吃山空)人不管什麼生活都會習慣的,如果你沒目標,不上進,慢慢的越來越窮你也會習慣的, 就像你一天用十塊錢也能生活
流浪漢和精神不正常的都太多了,滿大街都是大麻味道,還有不明液體及半隻襪子或者手套。
對人權的尊重以及背後嚴格的社會分級。
說明他們自由,能用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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