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付費這種模式違背開源精神么?

在論壇的年代,誰有問題都主動跟貼出謀劃策,為什麼現在動不動就要說錢了呢?

知識付費這種模式算不算違背開源精神了?


這兩個東西應該不是相悖的關係吧。

我試著分析下:

現在看,互聯網的繁榮至少有一般應該歸功於放開對知識成果的版權保護限制的這種文化。比如,在互聯網上,現在絕大多數互聯網伺服器是運行在Linux開源操作系統上的,它的開發者、使用者遵循的是GPL協議,它的主要條款是,代碼的開源、免費使用,引用修改衍生後的代碼要繼續開源與免費使用。

又比如,在版權保護協議之外,美國著名互聯網法學家勞倫斯·萊西格創立一種名為知識共享(Ceative Commons)協議。採用這個協議時,創作者可以開放部分權利,如允許非商業使用、允許修改衍生等等,又可以選擇保留部分權利,比如我經常使用僅保留署名的協議版本。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互聯網上大量的用戶創作內容實際上是遵循這一協議的。

知識共享協議看似理想化,採用的其實是實用主義的原則,一方面是因為創作者出於理想主義願意把一些作品權利放入公共域,也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對有些創作者來說,如果被侵權也無力追究或懶得追究,不如直接選擇開放。

在互聯網上,眾人在權衡之後,採用知識共享協議開放自己作品的權利,促進了內容與知識的大繁榮。這可能是它恰好契合了知識的一個特性:越被傳播、使用和快速迭代,知識的價值越高;把知識封閉起來,反而可能在損毀知識的價值。

知識付費現象與知識共享協議也並不矛盾,用戶為知識付費,是為更好的產品、服務與體驗付費,一個付費知識產品的競爭優勢從來不是來自嚴格的版權保護。實際上,絕大多數付費知識產品都可以在互聯網上找到免費的對應物,人們願意付費並非因為稀缺,而是因為豐饒——互聯網上的信息與知識的極大豐富。更嚴格的版權保護,是稀缺思維的產物;而知識付費、知識共享是豐饒思維的產物。


你理解錯了開源精神。

開源的意思是我把我做的東西共享出來,大家可以使用。但服務,培訓,個性定製等更高級功能可沒說不能收費。

所以一、我可以開源,也可以不開源,我說了算,你不能強迫我開源。(GPL許可證協議例外,你開源了一個軟體,使用GPL許可證,我在你這個軟體基礎上開發的新軟體也要用GPL協議開源,但一般閉源的都會繞過使用GPL許可證的軟體)

二,開源只是說我開放源碼給你學習或使用,但你的問題我不保證回答,不保證我的軟體沒有BUG,不保證有說明書,培訓,定製可以另外收錢。

另外我認為你搞混了開源與開放互助精神。不過同樣的,就算是開放互助,你提問,我幫不幫看心情,收不收費看難度。開放互助精神不是你免費獲取他人勞動成果的借口。


所謂的「知識付費」只是現在消費的一個名頭,實際上知識本身並不需要付費,你想學自己潛心研究就是了。

名頭下面的付費實質,其實就是你花錢買了「某人已某種方式講某個知識的時間」,是給人付錢,並不是給知識


網上那些碎片化的信息不叫知識。知識從來都是昂貴並且有準入門檻的,比如篩掉那些認為它不值錢的人。


以前有人問,醫院不是應該救死扶傷的么,怎麼看病還要先收錢?

這兩種人都是一樣的。

知識是人家花了成本學習研究出來的,免費教你是情分,不免費是本分。

怎麼隨便搞出個**精神,就想不勞而獲了呢?


知識付費,我還是傾向於同意一種說法的

「互聯網的發展,讓傳統出版、用戶閱讀習慣發生了變化,使得出版業出現了可以介入的裂縫。」

網路上的知識,相當於連載出版的知識、故事、內容,付費相當於買本書、報紙、雜誌的行為。舉個例子,做投資知識知識付費的取金app,他們管這個叫投資知識共享平台(一個意思),聚攏了一批投資界的人物,有些本來就出過什麼10年20倍之類的書,所以也就是換了一種出版形式。

所以也就不存在違背開源這一說,不是一個體系的論斷。

我之前講過一個觀點,人的需求是不會變化的,只是這些需求的解決方案的載體隨著時代在變化,比如信息的獲取在互聯網時代體現的最為明顯,but,互聯網只是一個載體而已。

個人淺薄觀點,歡迎討論。


付錢的知識是需要高額成本的。一部電影兩億成本。憑什麼給你免費看?一部漫畫頂級作者幾十上百萬的工作小時。憑什麼給你免費看?別人的工作不需要報酬喝西北風嗎?


很久,很久以前。互聯網就像一個新世界,那裡是一片無邊無際的大洋。

有心的人可以隨意的在其中創造人工島,邀請志同道合的人加入。

這個新的虛擬世界,讓人暫時忘卻了現實世界裡的種種煩惱。

人們來到這裡只有一個目的,發表所知所想,人們需要的是別人的傾聽、認同、讚賞、反駁。

我與你分享我的知識, 分享我的小說,分享我的繪畫,分享的mp3,分享我的電影,分享我的軟體,我的目的就是換取滿足感,成就感,滿足我的虛榮心,滿足精神需要。

這是一個原始共產主義社會,也是一個烏托邦。

現在,互聯網不再是一個異次元的存在,他已經是我們現實生活的一部分了。

互聯網從原始社會進入到了發達資本主義社會。

現在,互聯網不再是什麼理想國,他比現實世界還要現實。

贊同別人的觀點?點贊

欣賞別人?關注

討厭別人?拉黑

這難道不比現實世界現實的多嗎?

在這個互聯網社會裡,用戶是非常市儈的,他們期待一切行為全部要換來看得見的好處的。

一個觀眾,一個點贊,一個粉絲,一條轉發,一個收藏,一條評論,一個點擊...

我不知道是互聯網改變了用戶,還是用戶改變了互聯網,但總之,現在的網站將虛榮量化,顯然更能滿足用戶。

再極致一點,將虛榮變成實在的好處。

知識付費。

這裡的重點不是知識,而是付費。

從原始互聯網的內心虛榮,到看得見的虛榮, 再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至於知識? 別太放在心上,真想學知識,書,學校,行業前輩才是學知識的地方。

這些東西在沒互聯時就要花錢的。

知識付費不過是將原本不算什麼資源的東西,變成了所謂的資源換取利益而已。

而原本就是資源的書籍,學校,前輩的經驗,該花錢仍然要花錢。


首先「開源精神」是怎麼出現的?當一個產品,它的邊際成本接近0的時候,最理性的做法就是以免費的價格使產品獲得最大的傳播,從而產生最大的社會效益,理想的情況下,每個人都這麼做,那麼得到的社會效益就能覆蓋掉初始成本。

很明顯,知識付費並不符合這種精神,它走的是傳統的路子:通過將知識和服務打包,設置門檻,讓它向有邊際成本的實物商品靠攏,像賣一本書一樣賣這種商品。

這是對知識、信息的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孰優孰劣,猶未可知。


@歐來來 的回答很好!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5127243/answer/170565252

知識本身無價,我們為「獲取知識」或者說「知識的生產」付費。

補充更多的思考,我的一篇文章:關於「知識付費」的幾點思考


開源精神,並非強制的

現如今知識付費好歹也是別人自己的創作(一部分),當事人想要如何處理其實都沒有問題

無論是公號免費共享出來,或是當收費內容販賣,都無可厚非。無非是群眾對此表達一下自己的不同意見。

開源精神其實注重的是一個循環利用的關係

也就是說一些人,從開源社區獲取了自己想要的工具,然後他有放出一些自己做出的工具,或者是對以前工具的改進,去回饋開源社區。

簡單來說,可以認為每一個人即是索取者也是付出者。(除去一些日常維護的人之外)

知識付費這個問題,則不是特別滿足開源社區最根本的精神。

用戶獲取所謂知識,他們基本上就是單方面的索取者,他們本身未必能產生知識去回饋

而那些內容產生者。其中一部分人在社會上也算是有身份有自己事情的人物(比如一些公司老總、一些大學教授等等)

那些人,其實也犯不著專門開一個課程去給其他人免費佈道。

除非是有些人,就願意免費給大家傳授知識,不然他們本來也有自己的事情,幹嘛還單獨給一大群人上什麼免費課?

有些人可能會說到公開課。但是公開課背後是有學校以及機構公司甚至是國家的支持。資金來源不是問題,而且公開課本身也是屬於網站經營口碑的一部分,姑且算是「社會責任」吧。

但是一些創業公司就做不到這一點了吧,比如得到什麼的。

得到如果一開始就標榜免費,然後再轉為收費,那樣子想要從用戶手裡圈錢就變得非常困難

所以只能反過來做,先收費,讓用戶產生習慣。之後再搞一些優惠活動什麼的。

~

其實為知識付費本身問題還好。

一些學生存在囊中羞澀的問題,但是一些社會人,這方面可能會稍微好一些,尤其是有體面收入的,付費意願應該會更大一些。

但關鍵問題就在,你花了錢,得到的真的是知識么?

還是你以為,或者那些人宣傳成的知識,但其實根本就是些毫無用處的東西呢?

如果真的能得到對你有用的東西,那其實花個幾百也無妨的。

~

扯遠了,這問題是在說開源精神。

我個人其實不是很理解為什麼這問題會強行把開源精神和知識付費聯繫在一起。

這倆其實不怎麼搭的。

而且本身你舉得例子說什麼社區互助一下,那個和知識付費裡面給你授課區別也很大


我的理解為什麼現在人願意花錢來學知識呢?

過去知識少,不好找的情況,知識稀缺自然人願意花錢去學習,比如參加培訓,買書看等。

現在呢?知識爆炸時代,到處都是知識,要找到有價值的知識要是非常難,所以同樣有人願意花錢找人幫你找知識並分享給你,這樣可以為你節省不少時間。

其實前後兩者沒有本質的區別。都是想花最少的時間和錢學習最多有價值的知識,所以付費自然合理


不如說是違背了有些人節流的願望


開源和免費不是一個概念呀兄弟


你支付的費用是用於攤抵某人對於某一系列知識總結、歸納、整理、抽象等過程中時間、體力、精力的支出。

不要會錯意。


當然是違背的。。。可是違背又怎麼樣,有人願意無私奉獻去大山裡教書,這值得敬佩,但是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有這種奉獻精神啊。。。違背就違背了唄,這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一種精神能站在道德高地的。


知識可以免費,但是授予知識的服務通常都是收費的


那我覺得不把老婆拿出來分享也是違背了分享的原則


開源精神是法律嗎?不是。是道德約束嗎?也不是。麻煩提問題前動動腦子。


free is free speech,not free beer.


因為[幫助他人的]智力活動,與生產、服務等一般無二,也是勞動。

勞動是有價值的,應該獲得另一種形式的他人的勞動作為報酬,所謂物物交換。物物交換不實際,便用貨幣代替。

獲得報酬的意義有二:滿足生存需求,保證勞動的可持續性。

希望你能明白這一基本的經濟原理。


來源不是免費,不懂為什麼要把這個劃等號。

有的伸手黨怕是來源協議都沒看過,也是侮辱開源了。


因為論壇的年代末期,大家發現免費的智力提供不合理,所以現在要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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