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一生可以合法地拿到多少國籍?

假定這個人出生在1935年之後(不至於太容易老死),截止在2015年,其他所有背景無限制。因為有的國家要求外國人入籍需要定居若干年,所以這個人一生通過這種定居法拿到的國籍應該是很有限的。我能想到的拿國籍的方法有出生,移民,跟當地人結婚,國家政權更替等等。另外還得考慮時效性,可能那個國家當時還沒有獨立,或者已經不被國際承認,又或者當時法律不允許雙重國籍。


轉自《新一代》 2014年12期

在飛機上出生算哪國國籍

作者/楊孝文

想像一下,你是一名待產孕婦。為了這個頭腦遊戲的目的,你的身份是一名已婚美國人,配偶也是一名美國人。身為孕婦,你打算登上飛機,他們也同意讓你上飛機。你乘坐的是漢莎航空公司的一架航班,從德國法蘭克福起飛,直飛印度洋的馬爾地夫群島。德國的天氣又濕又冷,令人不快,你渴望馬爾地夫的碧綠色海水和溫暖天空。

起飛幾小時後,你的航班從巴基斯坦卡拉奇上空3.7萬英尺(約合11277米)飛過,而後繼續往南飛。就在這個時候,你的寶寶急切地想出來。你不得不在飛機上將孩子生下來。就這樣,你在商務艙13排B座,也就是13B生下一個健康的女嬰。孩子出生時,航班是在巴基斯坦上空。準確地說,她發出第一聲啼哭時,航班正在卡拉奇上空。所有人都平安,包括你、你的孩子和機組人員。

現在,問題來了。我們讓一位美國婦女在巴基斯坦上空的一架德國航班上分娩,這個孩子應該是哪國國籍?她應該算美國人?德國人?巴基斯坦人還是馬爾地夫人?或者擁有多個國籍?這個問題要考慮孩子的選擇?媽媽的選擇還是巴基斯坦的選擇?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在一本書中看到過這個問題。

提出這個問題是受阿列斯泰·柏涅特所著的《不守規矩的空間(Unruly Spaces)》的啟發。這本書可以讓我思考很多問題,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天空由誰掌管?

西方有一條古訓,「誰擁有土地,誰就擁有其上達天堂,下達地獄的所有」。這一準則被引入英國法律。這是一條非常悠久的準則,在熱氣球、飛機、V2火箭和間諜衛星出現前就已經存在。這條準則經過大幅修改(至少在英國),進行了更為適度的規定:如果你擁有土地,你可以使用和享受土地上空的空域。不過,究竟有多高是屬於你的呢?很顯然,並不是太高,雲朵一定不屬於你。

一些國家提出了更大膽的領空要求。有些國家表示,他們的領空上至43英里,更有甚者要求99英里。大家都認為應該設置上限,但相關法學理論有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大氣層高到沒有足夠空氣讓飛機飛起來的地方,就是外太空開始的地方。其他的觀點認為,私有空域必須將在軌衛星的軌道包括在內。1976年,8個赤道國家在《波哥大宣言》中指出他們的領空上至22300英里。這是同步間諜衛星駐足偷窺的高度。

不管國家的觸角延伸到多高的空域,地球的絕大多數區域被海洋覆蓋,沒有人聲稱擁有這些大洋。從地理政治學的角度上說,在海上行駛時,你屬於任何地方,也不屬於任何地方。根據海事法的規定,如果你的船是一艘法國船,上船後,從法律的角度上說你就站在法國的領土上。柏涅特這樣寫道:「如果你的飛機在挪威註冊,那麼從斐濟飛往塔希提島過程中,即使飛機處在太平洋中部上空,你仍在挪威,需要遵守挪威的法律規定。」

這種規定促使柏涅特提出了飛機上出生的嬰兒國籍問題:這一規定意味著在飛機上出生的嬰兒有時是飛機註冊國公民,有時又隨父母的國籍。很顯然,這個問題要看具體情況,涉及很多因素,例如,飛機的註冊國,嬰兒出生時飛機在哪個國家上空。一些國家為在飛機上出生的孩子賦予公民身份,其他國家則沒有這樣的規定。柏涅特表示,如果你在美國上空飛行的一架外國飛機上出生,父母都是外國人,你仍可以申請美國國籍。

有人提出一個天真但很有意思的建議:如果你飛出我們的星球,從太空凝視環繞我們的大藍球的稀薄的大氣層,你會覺得空氣似乎應該有一項特殊的法律規定,在空中出生的人享有額外的權利----給在飛機、熱氣球和飛艇上出生的嬰兒頒發一本特殊的藍色護照,封面上印有「天空嬰兒」字樣,他們想去哪個國家,就去哪個國家。(轉自網路)


翻譯自Quora。

原帖地址:What is the greatest number of citizenships ever held by one person?

Rob Kniaz

好吧,我來回答一下。要我說如果ta是個非統治階級的健康人,外加非常走運的家族背景和出生環境,ta大概能獲得10-12個國籍。下面是達成條件:

出生:

·ta出生在飛機/輪船上,該飛機/輪船正好路過奉行所謂「Jus soli(不好翻譯,出生地主義,即在該國國土上出生即自動獲取本國國籍,常見於美洲國家)」原則的國家。(1st get)

·該飛機/輪船註冊於第三方國家,該國家與第一個國家共同奉行「jus soli」原則(2nd get)[0][1]

·ta的父母當前也擁有不同的國籍,而他們的國家奉行的則是Jus sanguinis原則(即新生兒的國籍由其父母的國籍所決定)(3rd 4th get)

·ta的兩位父母也分別從之前的國家被授予Jus sanguinis國籍(例如移民到美洲的義大利人)(5th,6th,7th,8th get) (這條不太理解,希望高手支招)

·ta可能是猶太人,在這種情況下護照是基於民族而簽發而非國家(9th get)

之後,用錢可以買到的:

·ta可以住在允許歪果仁居住一段時間後歸化的國家,例如英國(10th get)

·如果ta對收集護照上了癮,ta可以申請經濟護照,例如多米尼亞,St Kitts以及/或者奧地利。售價從幾十萬刀(多米尼亞)到五百萬歐元(奧地利)不等(11th,12th,13th get)

·如果ta是撒哈拉以南出身,ta可以移居利比亞並獲取當地護照(14th get)

·以及其他法律空子……

如果ta喜歡書面工作……

·ta可以成為一介外交官,那將獲得一本新護照(大約是外交護照),但不會有新的公民資格;

·ta可以去聯合國,國際刑警組織或其他什麼地方工作,得到聯合國通行證或國際刑警護照[2][3]

參考:

[0]What citizenship does a child have if they are born on an international flight?

[1]Birth aboard aircraft and ships

[2]Interpol Travel Document

[3]United Nations laissez-passer

--------------回答分割線----------------------------

David S. Lesperance

25年的職業生涯,我見過最多的是8個國籍:

·維德角 (Cape Verde)- 經濟公民

·貝里斯 (Belize)- 同上

·多米尼亞 (Dominica)- 同上

·格瑞那達 (Grenada)- 同上

·St Kitts and Nevis - 同上

·愛爾蘭(愛爾蘭共和國及北愛) - 家系

·加拿大 - 歸化

· 英國 - 在英國的海外領土(直布羅陀什麼的吧)歸化

如果不是因為避稅而放棄了美國國籍,他可以擁有9本護照的。很明顯這已經不是出於分散風險而是由於愛好而收集了。不得不說他看上去終於心滿意足,拒絕了我想要塞給他的塞普勒斯護照(經濟護照)。那個時候他已經有兩個歐洲國家的公民權了。


根據國際法,國籍受國內法管轄,而非國際法調整,所以每個國家可以出台不同的國籍法,有些國家採取出生地主義原則(如美國),有些國家採取血統主義原則,其又分單系血統主義和雙系血統主義,由此來說,甲國人A與乙國人B結婚,在丙國生出C,(假設丙國採取出生地主義原則,甲,乙國採取雙系血統主義)則C有可能有甲乙丙三國國籍。


看不下去了,知乎藥丸。

只好自問自答來拋磚引玉一下。我所有的資料來源都是維基百科。

設這個人,男性,猶太人。1985年出生在美國國籍的飛機途徑克什米爾上空,獲得美國、巴基斯坦、印度國籍。根據以色列《回歸法》,他之後可以取得以色列國籍。跟葡萄牙人結婚三年,獲得葡萄牙國籍,離婚,跟加拿大人結婚兩年,拿加拿大國籍。父親是英國法國雙國籍,母親德國義大利雙重國籍(有一些限制,這裡略去),一口氣拿4個國籍,實際上通過設置祖輩背景,還能再拿幾個。


先說說多國籍的利弊吧。

好處:享有這個國家公民的權利。比較特殊的好處是,出了事時可能得到多個國家的外交保護(關於外交保護的問題見評論區 @大空格 @堯舜 的解釋)。

壞處:承擔這個國家公民的義務,如,稅收,服兵役。要同時遵守那麼多個國家的法律,接受那麼多個國家的屬人管轄。

再談談情懷,國籍太多,都說不出自己的祖國是哪個了。

如果真的是想要多國籍了,一心獲得「世界上同時擁有最多國籍的人」的成就,那就要努力研究哪些國家能用最短、成本最低的方式取得國籍,然後從最寬鬆的開始(通常都是一些比較缺錢缺人的小國家),然而取得了這些國家的國籍其實並沒有什麼用。

至於最多可以有多少個國籍,由於要達到取得國籍的條件、服從國家義務,受到人的壽命、精力和財力的限制,肯定拿不到全世界國家的國籍啦。題主考慮到的這些取得國籍的方式已經比較多了。我估計一個人拿四五個國籍都已經折騰不過來了。(評論區有知友說到運氣好的一出生就拿四五個國籍的,是有可能的,不過要再額外多拿四五個國籍,估計就比較累了。)

理論上說,只要有命有錢能折騰,可以取得所有國家的國籍。因為,即使取得了不承認多國籍的國家的國籍,這個人也只是在這個國家不被承認別的國家的國籍,但是不影響他在其他國家已經取得國籍的事實。除非,這個國家要求取得該國家國籍必須退出其他國家國籍,或者要求加入其他國家國籍時必須退出該國家國籍(這種情況下,如果這個人有辦法逃過了退出國籍的程序,還是可能事實上保有原來國籍的)。


我猜,如果有足夠多的不同國籍的人樂意嫁給你的話,那你可以通過離婚和結婚把拿國籍的技能練滿級。

那麼怎麼讓這麼多人嫁給你呢?

錢。


輪子哥關注了這個問題,是要下半輩子美利堅的節奏哇。

因為輪子哥進來這個問題的抱緊我…

最多可以多少國籍,所有允許多國籍的國家數量之和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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