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生孩子,是一種社會責任嗎?
先說明該提問和同性戀、計劃生育無關。
只是單純的問,身為一個人類個體,為了後代的繁衍,有生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嗎?生孩子是一種社會責任嗎?選擇不生孩子是不是沒有社會責任呢?動物有繁衍後代的天性和本能,人類有了智慧和社會文明後,和動物的一大區別是有了節育意識。於是生育從天性變成了一個選項,從而產生了自由和責任。
我認為不存在什麼社會責任。
個體所承擔的一切所謂的「責任」都是因為從近或遠的利益來看,對個體本身是有好處的。
但所謂「好處」,是會由價值觀的區別而變化的。
有的人覺得「生孩子傳宗接代是很重要的」,那麼對他來說,生孩子就是有好處很重要的。
但有的人覺得「生孩子沒什麼意義還會佔用自己實現自我價值的時間」那對他來說,生孩子就是沒有好處並且不重要的。
從長遠利益來看,生孩子是人類得以延續的動力。但並不是因為「責任」的束縛。而還是價值觀決定。
如果一個人覺得「保持全人類維繫是很重要的」那麼他就會去選擇生孩子並且這麼做對他有好處。
但如果一個人覺得「人類怎麼樣跟我沒關係,我死了以後的事都是浮雲」,那麼生孩子就對他沒什麼意義也沒什麼好處。
人類雖然會組成集體但終究還是個體。每個人都無法相互理解我們永遠都是孤獨的。
所以作為個體不需要考慮「責任」這種東西。只需要考慮「好處」。而其實很多所謂的「責任」都是伴隨著好處的。但如果不自己仔細思考是否存在好處,那隻會變成一個被責任綁架的人。
用生孩子的例子的話,哪怕人類最終就剩下一男一女,她們也有選擇是否繁衍下去的權利。而並沒有「將人類文明永遠延續下去」的所謂「責任」。
說句上帝視角的話:終究人類繁衍行為只是因為性慾。而發明避孕方式的同時我們已經開始走向滅亡了。我不認為是社會責任,因為任何人不得強迫你生孩子。
我認為生孩子是一種生育權利,任何人有權生育自己的子女,但是有養育他的社會責任。
利益相關:計劃生育反對者先亮觀點。
我認為:選擇不生孩子也是有責任心的一種。如果明明這對夫婦不喜歡孩子,卻又勉生了,那麼孩子未來可能會缺關注、缺愛。這樣人格有缺陷並且心理不夠健康的孩子,從題主所說的社會責任宏觀角度看,是一個累贅和不和諧音符。他(她)再組成家庭,其不幸的概率也比其他溫馨家庭出生的孩子們高。
從進化心理學角度倒推理,對後代無感的父母決定不生育,正是對人類物種來說利好的選擇。因為這種不利本物種的基因信息會由於沒有後代載體,而自生自滅了。看起來似乎一切都是DNA的陰謀。但一對不愛孩子的父母即使生育了,孩子不僅受基因信息的先天影響,後天父母倆些許的冷漠也是一種身教,進而影響到了孩子,最後孩子們也很可能會走向父母未盡的丁克結局。
同時上段所提到的「後天環境和境遇的影響力」,也同樣可以解釋即使本來不怎麼喜歡孩子的父母,因為避孕失敗或等等其他原因生育了後代,卻又喜歡上了孩子。這樣環境下的孩子,成年後的生育意願也會是沒有心理障礙的。
所以,無論個體怎麼做,在物種大進程面前都是渺小的。生不生都是負責任的行為(順帶負責任罷了),who care。是一種生物責任,人體不過是基因的載體罷了。
種群密度大了,會自然而然的調節以保證生存資源足夠運用,古代生產力不發達以戰爭和疾病為手段,現代生產力發達但基因里的調節模式並未失效,所以同性戀,不婚者,不要孩子的越來越多,人口又開始負增長了。人既然在社會中,就會承擔很多很多社會責任。生孩子也是其中之一……
不夠,這個世界沒有誰完成了所有責任~生孩子又是伴隨很多好處的,願意執行的人比較多,所以大家也就忽略了這個責任的重要性。
對於整個社會來說,單獨一個個體的選擇無關緊要。但是這個個體還關聯著周邊的人,他的選擇對周圍的人則很重要。同時,如果思潮泛濫,導致大家偏向了逃避責任,那麼對社會來說也會很糟糕。
當然,生和養也是分不開的。養孩子是比生孩子更重要的責任~這也是抑制生孩子的重要因素之一~
從個體的角度,生物的繁殖是基因複製自己的方式,人類生孩子也是延續自身基因的一種本能。
如果一定要聯繫上社會責任的話,我個人理解,這種社會責任應該是使整個種群能更好的適應環境,更舒適地生存,對於人類也就是對整個人類社會有益處,而達到這種目的的方式在不同情況下是不同的,而不一定是「生孩子」。
一個方面,比如說一個人攜帶了很多不適合在當下環境生存的基因,比如一些嚴重疾病的致病基因,那麼他的後代很可能也具有這些基因甚至表現出遺傳疾病,也就是說他的後代很可能需要社會對其投入很多而無法等量回饋社會。這個時候,單從社會責任的角度講,少生孩子甚至不生就一定程度上是他的社會責任。相反如果一個人有很多適合當下環境的基因,比如抗癌基因啦或者假設聰明勇敢能幹這些可以遺傳,那麼他生的孩子就更有可能對人類社會有益處,這個時候生孩子就是他的社會責任。當然這段分析是極其理想化和簡略的,並沒有考慮教育等對個體的影響。而且人類有太多基因,考量一個人生孩子對人類社會有益處的可能性是在技術上極其困難也不合情理的。我想說的大概就是「優生」而不是「生孩子」從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為是一個人的社會責任。
另一個方面,當整個人類種群數量超過環境容納量時,人類的生存壓力就會隨人口數量變大而變大,這個時候「少生」就屬於一種社會責任,相當於把遺傳自己基因的自私本能克服掉而更多地為整個種群考慮。如果人類種群數量少於環境容納量那麼為了種群繁衍而「多生」也可以理解成一種社會責任。
當然,選擇是否生孩子是人的自由,不能將這種沒有考慮過人自身情感需求的所謂社會責任強加在父母身上。畢竟在文明社會中一個孩子不只是種群數量的加一,也不只是一些基因的複合體,更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受 你妹的答案啟發,我覺得生不生孩子都對社會有意義,這樣就談不上什麼責任了,動物孩子生多了,天敵的食物會變多,自己的食物會減少,自然會平衡,人類人口什麼也可以通過餓死一批人,天災一批人,戰爭一批人來解決,有辦法節育之後,人類又多一種自我調節人口的方法。像國家老齡化問題不一定是現在生的太少,而有可能是過去生的太多。
每個人最大的社會責任就是實現並保護他的個人自由,
引自隱居的魚的帖子,對於個人利益而言,隨你開心就好。如果希望開枝散葉,可以到全國各大醫院捐精。
對於國家利益而言,只要你養得起頂得住超生罰款生的越多越好。畢竟國家正逐步走向老齡化,最好你老了也能提供點生產力,省的別人養你。
對於整個人類族群而言,還是別生了…地球快爆了都…
對於地球而言,還是捨身飼虎去吧,維持一下生態圈平衡。談不上責任 不要什麼事都往冷冰冰的進化論去靠 ,就像不要總以成功學來指導判斷每個人的人生一樣 人類在生存副本里基本滿級了。人類太多太多的想法,行為,權利責任都不是某一種理論能解釋的。繁殖只是種族延續的手段,而非目的 。開玩笑的說,在人均資源匱乏的今天,不生孩子才是對種群更負責。堅持生孩子是社會責任的這種想法既沒道理,也不感人。 ps說點廢話。這種問題見仁見智。有些人真的會把生孩子當做一種社會責任,這也沒什麼非議,只要不把自己所想當做真理約束別人即可。
如果所有人都不往銀行存錢,銀行就破產了,所以存錢是社會責任
如果所有人都不買房,經濟危機就發生了,所以買房是社會責任
這樣的例子我還能舉很多,題主自己掂量吧是社會責任。
不過中國社會有特殊性,在中國,生孩子是社會責任,不生孩子也是社會責任,因為計劃生育是國策嘛。國家既然出台了計生政策,而且計生目標是將中國人口降下來,在降低人口這個目標下,對國家的貢獻度是:不生孩子的&>少生孩子的&>多生孩子的。SO,在中國不用糾結生孩子這個社會責任了,當然如果你移民去了其他國家,如果那個國家是鼓勵生育的,那說明該社會是認為生孩子是社會責任的,於是乎生孩子是否為社會責任要看社會環境。社會不同,環境不同,則責任亦不同。不過,生孩子這事兒我倒覺得應該拋開社會責任不談,只談現實,不生孩子將來你老了能否接受沒有子孫的狀況?能接受就可以考慮不生,不能接受就生。
有句老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類繁衍後代無疑是一用責任,但這種責任是加之全人類,而非每一個個體。人類社會有很多種責任,你選擇你能夠承擔的,挑起來
社會責任這種東西會隨著時間地域風俗等而改變的,想當年計劃生育相當嚴格的年代,只生一個已經上升到法律的地步了。哦,我沒有說這樣做不好喲,我是良民。呵呵。
這取決有沒有錢,有錢人很大幾率能培養一個好孩子。不是說窮人一定培養不出優秀的人才,只是說幾率低些罷了。如果你沒錢、沒房、沒文化、沒有一套系統的教育方式、基因還不好。那麼單從社會責任方面考慮,你還是和我一樣丁克吧。
所有丁客都是因為他們的後代會嚴重影響人類未來健康發展,被未來的時間規劃局修改了基因進行的人工性絕育,2338年規劃局有一次非常嚴重的失誤差點導致人類歷史被修改,本應該在1889年阿道夫家庭遭到矯正的一個奧地利家庭因為重名緣故倖免,從此釀成悲劇。
我覺得這主要是社會觀念的需要 畢竟作為別人的兒女不能讓父母沒有子孫後代現在人口多生活節奏快壓力大 能不生就不生 除非雙方家庭都對此有要求
對個體而言當然看意願,但看整體就很有責任,國家、地區、民族肯定有責任保障種群壯大,不然發展經濟,各種戰爭都是為啥?
我認為是。對於整個人類這個種群而言,與世界上其他所有動物並無二致,人類的最終的生存目的就是保持種族的繁衍。對個人而言,單純的生殖繁衍的責任是沒有的。但無論是同性戀或是丁克,我們即使選擇不生殖繁衍,,但只要存在過,便為人類的繼續生存發展做出了貢獻。
對人類的整體而言無疑是一種責任,對個體而言卻很難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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