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中國留學生綁架案,家長來美賄賂證人被捕」?

中美法律的差別,有無其他類似例子;

詳細新聞見:http://world.people.com.cn/n/2015/0606/c1002-27113645.html

剛好有個國內的例子作對比:處罰就是行政拘留和罰款500。http://money.163.com/15/0530/13/AQSAJ39N00253B0H.html


其實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這段話

圖來自鳳凰新聞


我在給這個題目占坑的時候,寫了一句話:「他們何止是缺乏法律知識,連基本的生活常識都缺乏。」 然後就去睡了。

在北美留學的學生中,中產收入以上家庭的孩子佔了很大一部分比例。看著近年來發生的這些事件,我很難相信來自這些家庭的年輕人,會不知道綁架犯法,會不知道強姦犯法,會不知道虐待犯法,會不知道暴力行為犯法。我也不相信他們不知道美國的國情與中國不同,出了事他們自己是兜不住的,他們的家裡也是兜不住的。

拜我長期失眠所致,我躺在床上推了好幾個假設,但每一個都無法完全解釋。等到我徹底得出結論的時候,也徹底睡不著了。

我知道這個結論可能過於誇張,甚至聳人聽聞。但根據我這些年所看到的,所經歷的,這是我最能自圓其說的結論: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在受教育的過程中沒有進行過足夠的獨立訓練,根本不知道如何為自己負責,如何承擔責任,更不知道何謂人生的長期成本。

作為一個upper middle class出生的年輕人,我至此一生沒有吃過真正的苦,甚至都沒有餓過。別的階層的人我不確定,但我相信和我一個階層的年輕人都有相似經歷。我們不需要承擔家務,不需要賺錢養家,不需要在社交過程中考慮很多別人的想法。我們甚至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思考和負責,家長會告訴你做什麼。我倒也出去打過工端過盤子,但我清楚這終究不是我的生活。學習不好可以擇校可以出國,惹了什麼不大的事也會有人來平。我沒有過需要人平事的經歷,但我知道不少人是給慣壞了。有人在國內嫖,吸,打架,捅人,都揭過去了。而且如果我不出國,家裡會花錢給我找個一本的好大學;畢業後會送到國企或者外企里就職,然後在某一刻接班,連自己的努力都不需要。我也知道這些事情在我身邊圈子的人里司空見慣,而那些真正的富二代需要考慮的事情更少。

我尤其知道,這樣的事情並不僅僅在我和我身邊的人里發生。幾乎所有城市家庭的父母都在儘力用自己的能力、關係和資金,給自己的孩子鋪一條更平的路。多餘的事情不要想,好好學習。想要更好的未來,家裡賣房子也要送你出國。結婚的事情不要愁,家裡想法幫你付首付。

上面說的每一件事我都遇到過或者看見過,所以我知道這不是假的。你可以說這是社會情況造成的,是體制不好,是人多競爭太激烈,等等等等,但都不是合適的理由。

然後這一群人被放出國了。

我相信很多大一剛出國的新生都遇到過這樣的「怪現象」。幾乎所有人都遇到過因為管不好錢而飛快破產的經歷。不少人遇到搬家、收拾行李這些基本技能的時候手忙腳亂。訂機票的時候點錯一個月,出發的時候遲到。這些都是小事。非常多的人缺乏與他人交流溝通的基本能力和禮儀,每個年輕人都只想著自己。很多人都在找男女朋友以獲得感情上的支持。一些人不知道怎麼處理學習和生活上的平衡,搞得一團糟。少數人為了偷懶,學術造假。有些孩子經常party,喝醉,搶姑娘,打架,飆車,等等。大概每個學校都有自己在這方面的傳奇故事。這不僅僅是因為剛從家裡「放」出來所以一時玩的太high,實在是因為我們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和獨立支撐起自我的情商。

當然,對於中國人群體來說,這其中還有更大的原因,也就是很多人說的體制問題。中國人,包括留學生,在國外最受詬病的「不守規矩」。不遵守交通規則,不保持安靜,插隊,等等等等。中國人對公共規則沒有敬畏,認為在別人都按照規矩來的時候,只要自己不用照做,就能搶先一步佔盡便宜。美國留學生最大的法律問題就是拒絕交罰單,但是這可是要簽署通緝令的哦。

還好,大部分人只是在瘋狂一到兩個學期之後就修正了方向迅速的成長。來自working class的孩子則穩妥的多,他們中的更多人按部就班地學習,融入環境,交美國朋友。但幾乎每個人都從這些事情里留下了後遺症。有些人到後來都還是管理不好錢的事兒。有些人看到外國人或者同胞就有負面情緒。

但總有人是扭轉不過來的。所以這些「北美留學生」的故事,其實走的都是同一個套路。這些個年輕人,以自以為的對於世界的理解,自以為的處理方式,以及在國內的惹事習慣,依舊做他們的自己。就像評論里有人說的一樣,國內習慣了而已。前幾年北面某校就是這樣,一個北方男生為了面子捅了另一個男生,捅的挺嚴重。他自己說不會有事,他身邊的朋友也沒有一個大驚小怪的。等到這漢子抓進去判了將近二十年的時候,他身邊的人大驚失色,覺得美國簡直是腦殘國家,紛紛對他表示同情。只是這時候,沒人出來幫他們平事了。而在working class中,類似的事情也不是沒有。他們並不囂張跋扈,但顯然缺乏情商,會為了擋不住壓力和情緒而激情殺人。但這畢竟是盧剛之前就有的老問題了。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看上去缺乏常識,因為他們真的就是缺乏常識。他們不知道規則是怎麼樣的,只以為事情掌握在自己手裡,所以時時刻刻看上去特別蠢。他們,或者一些我們,連實際接觸這個世界都沒有試過。我有一個朋友,和一個煤老闆的女兒結了梁子。姑娘放話:「你有種不要回國,一下機場就槍擊你。我還要找人取消你的簽證,讓你被遣返。」 只增笑耳。

那麼那些家長呢?他們固然是不懂美國的法律,固然是用上了國內常用的手段,但他們也沒有辦法。他們也沒想到自己的孩子會在國外惹事。在監獄裡,他們罵的一定是自己。

有些讀者就說了,這些挺正常的,成長的陣痛,人都或多或少以不同形式來經過這一段。也有人說,這大概是「富二代」的無病呻吟。但我在這篇答案里說的嚴重程度,十不及一,而且也真的不是僅僅在我們這些人中存在。不信你們自己想想。

我自己家做一些小生意。在我父親公司旗下的餐廳里,有這麼一個規矩:只要大人帶著小孩子來吃飯,孩子打碎了任何東西,都不要試圖去要求賠償或者說什麼話。因為十有八九沒有意義。中國人的認識會和你說:小孩子懂什麼,你怎麼和小孩一般計較。於是我們就有了成績差打老師的新聞,有了為安全取消所有課外活動的地方政策,有了中高考時家長毆打鳴笛司機的故事,有了家裡停止孩子興趣愛好的慘劇。

這種思維的可怕之處,就在於你永遠沒有責任,錯都是別人的。高考作弊被抓,錯的是監考老師。受賄被調查,要報復舉報人。有人揭短,他一定是仇人。中國人現在在回答別人問題時,最經常用來開頭的詞就是「不是」和「沒有」。你不要誤解我,這不是我的責任。於是你什麼事都有人罩著,什麼事都有別人人承擔,什麼事都有人幫忙決定,等到你自己要靠自己做事的時候,只好手忙腳亂,從頭學起,去吃以前那些欠著的,從來沒去吃的苦。

那些因為犯罪而被抓進去的人,怎麼判都不過分,但是那些在事件中受傷或死亡的受害者倒是無辜的很。藉此向前年被男友殺死的學姐默哀。另外還有一個姑娘,我還沒來得及追你,你就被卡車撞死了。


再次感謝大家,有人問可以轉載嗎?請各位在註明作者以及平台的情況下使勁轉載,讓更多受害者看到給他們勇氣和力量。

有人問女孩子遇到校園暴力欺凌怎麼辦?簡單說和男孩子的解決方法差不多,一般小太妹不會叫男流氓來打女孩,男流氓在沒品也不會下三濫到來學校打女孩他們也要臉,女孩子們性別不是你懦弱的理由誰說女孩子就要捱欺負,碰到男流氓調戲任何時候都不能顯露出懦弱,明確告訴他老娘不是好惹的,不相信就試試看。一般校內流氓調戲女孩會一次一次試探你的底線,所以你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表現出懦弱,而校外流氓調戲女孩一定要大聲呼救讓他們不敢亂來,讀中學的時候就不要打扮的花枝招展了,學生時代大學以前長得太漂亮真的不是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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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支持,受寵若驚。本人舉得例子都是事實,沒有半句假話。

對於評論與私信我有幾句話要說。

1、答主扯淡,本人在一線城市重點學校讀書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事。

可能是你運氣好,也可能是你沒讀過書。

我寧願相信後者,因為只要是學校讀過書的就經歷過或者至少聽說過校園暴力。小到校園流氓搶錢打架大到校外流氓組織MY,QJ。不管你是一線城市治安好還是重點學校學習好,學習好的施暴者也不在少數。而且你這種思維典型的學習好就是好學生,這是最要不得的,你要知道那些學習好的人渣到了社會上的危害更大。而中國對於學生的思想品德方面還有待提升,我順便吐槽一下中國的德育課和思品課,本人小學六年級的時候還有思品課德育課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每次答主都能拿100分,然並卵,全班都能拿一百好嗎,你不拿100簡直不正常好嗎,而且尼瑪不管是上課還是考試都說的是正確的廢話好嗎(本人並沒有出國留過學不知道國外是不是這樣請指正)。

2、告老師報警有用嗎?

說實話看運氣,答主讀初中的時候學生敢打老師而且還以此為榮,學校周一升旗通報批評的時候就是他們最光榮的時候,別人覺得這人好牛逼連老師都敢打,而且還有效仿者,因為九年義務教育的緣故學校開除不了這種學生,學生家長出面道歉賠錢完事。

我表弟去年被校內流氓欺負告老師,老師罵了一頓了事,我表弟被報復之後繼續告老師,老師也煩了拿出一堆神邏輯把我弟打敗,他們怎麼不欺負別人,他們怎麼就抱住你一個人欺負,你不招惹他們他們會欺負你嗎?後來表弟告訴我,我去學校一人給了一耳光,以後就老實了。

報警幾乎沒什麼用,校園暴力沒什麼深仇大恨對方不會把你往死里打,警察過來一看你都沒怎麼出血人家管都不帶管的,校警更不用說了人家沒必要為了一個月兩千塊錢拚命。

3、為什麼不願意告訴家長?

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我表弟說是怕丟人(天雷滾滾),而且一般家長在自己的孩子反映之後都覺得,就是學生小打鬧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們根本就沒意識到自己的孩子遭遇了什麼。而且受欺負的人中不乏單親家庭和留守學生。

4、遇到這種事情怎麼保護自己。

我中學時期曾被欺負過,一開始我還挺老實後來對方變本加利問我要錢我終於怒了,我每次就抓住帶頭的打,班主任知道是怎麼回事,每次也不批評我,同班流氓知道我是硬骨頭就欺負別人了。後來有了朋友就更沒人敢欺負我了。

我告訴親戚家的弟弟們,在學校有人欺負你你就打回去,他要是叫人你就給我打電話。妹妹們,學校要是有人欺負你你就回來和我說,有人問你要錢你就給他但是回來告訴我。

補充兩句

1、讀到這篇文章的家長請關心自己的孩子,了解孩子在學校的情況,加強和孩子的溝通,他有可能在經受你想像不到的折磨。

2、讀到這篇文章的學生請你克服懦弱,懦弱的人在哪都被人看不起,從來就沒有任何人能欺負你,長期的懦弱會讓你產生無法治癒的心理疾病,有時候一個人的尊嚴比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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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剛剛看完新聞就知道知乎有人要問這種問題,下午打開知乎果不其然,我簡單說說我的看法。

相信大家在讀書的時候或多或少聽說過或者經歷過校園暴力事件,雖然是在校外但由於這次事件是在華留學生引起的我們暫且把它劃歸為校園暴力。

受害女孩的處理方式是報警,受害後還遭到了施暴者的恐嚇

翟芸瑤、張鑫磊、楊玉菡等一群中國留學生毆打、綁架劉怡然後擔心受害人報警,還想出了嫁禍於人的招數,脅迫劉怡然向警察謊稱是男性朋友盧勝華毆打了她,聲稱如果劉配合說謊,她們一幫女孩都會為她作證,否則她不僅沒有證人,還會受到更加殘暴的皮肉之苦。

但劉怡然沒有聽從翟、張、楊的「導演」,在朋友的建議下,她於3月30日受害當晚就在羅蘭崗公園撥打了報警電話。警方對渾身是傷的劉怡然進行了身體檢查、拍照,並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取證、調查。隨後將翟、張、楊等6名被告實施抓捕歸案。因為另外3人「未成年」,所以警方沒有透露他們的姓名。

而施暴者則口出狂言:

楊玉菡:報警也不怕 俺局子里有人。

這就是典型的法盲不懂法以為自己在中國作威作福慣了在美國繼續來這套,這種事情在中國發生的更多只是沒有被報道出來,因為受害者大多都保持沉默。

本人親生經歷過也或多或少聽說過身邊的這種事。

同班女同學L被混混騷擾,女同學告訴老師,老師要L報警。混混被警察帶走過兩天繼續騷擾,L不敢告訴家長也怕丟人沒告訴別人,後被qj,事後遭混混拍照加恐嚇說:敢告訴別人就弄死你。

後來事情傳的全校皆知L才報警,在學校呆不下去的L轉學去外地。

隔壁班M被校內流氓勒索,每天上繳保護費不夠就挨打,M告老師,老師把幾個流氓罵了一頓了事。後來M就慘了,每天被好幾批校內流氓打,M最後轉學。

學姐Y被流氓騷擾,Y告訴自己表哥,表哥碼了一車人把流氓打得重傷,在醫院躺了兩個月,從此再沒有人敢調戲Y。

學長W因口角和幾個校內流氓打架,抓住帶頭的往死里打,兩人同時住院又一起出院,從此沒有人招惹W(讓我想起了灌籃高手21集宮城良田大戰三井壽團伙)。

從我的親生經歷來看,我認為中國法治尤其是人權這一塊確實不如美國。

這幾個施暴者在國內也是沒少欺負人萬萬沒想到到了國外犯了這麼大的事。

原以為學生打架家常飯,豈料想終身監禁毀一生

據知情者透露,翟芸瑤和張鑫磊被捕後第一次出庭時兩人完全懵掉了,他們沒想到自己竟然闖了一個"終身監禁"的大禍。在他們的心裡,這種在中國司空見慣的學生打架就算被校長知道了,頂多是教訓一頓罷了,連開除學籍都談不上,更不用說要被捕入獄,把牢底坐穿了。

而在中國校園暴力簡直就是家常便飯,而可悲的是在我們遭遇了這種事的時候卻彷彿並沒有什麼措施能夠保護我們,在校園裡就好像又回到了原始社會,誰打架厲害誰就牛逼,誰能叫的人多誰就厲害。而案犯在嚴重傷害一個人甚至毀了人家的一生的時候卻不需要承擔什麼後果。這就導致學生都想當校霸老大又有錢花又有妞玩。女孩也一樣找個老大當靠山自己當大姐大,看誰不順眼就欺負誰。不少女孩為了當大姐大不惜出去和流氓睡,就為了能欺負人。

在學校被這種畸形的價值觀輸送以後,沒權沒勢的學習還不行的,找個地方打工,去技校學個手藝混口飯吃。有權有勢的就把自己的敗家子送到國外去了,出國鍍個金文憑到手回來家裡托關係走後門找個工作。

而這就導致了不公平,我親眼看見我們班頂尖的學習尖子為了不被欺負和流氓混最後高中都沒考上。

在中國的法律我看到的是保護那些渣滓的權益,而未成年的渣滓幾乎就是無法無天。

校園暴力在哪個國家都有,但我覺得中國和日本的流氓最不需要負責。

在這次事件中做的最好的我認為是美國法庭與受害女孩。

受害女孩在恐嚇與羞辱有可能會被報復之後還選擇了報警這需要相當大的勇氣。

而我以前不太喜歡的美國佬幹了這麼兩件事:

多位中國涉案小留學生的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只是在場但並沒有動手,因此對指控和通緝表示不解。

律師鄧洪:最重要的是在美國的刑法,有一個felony murder rule, 如果小孩子一起去共犯的,共同進行一個犯罪行為的話,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擔最重的懲罰。這個案件里也是凸顯了留學生對美國法律的無知。

單說今年6月3日,南加州留學生綁架案嫌犯的父親再次不遠萬里來到美國,企圖行賄證人,結果同樣鋃鐺入獄。

我為你們喝彩。

我想對還在讀書的學生說兩句。

千萬不要被欺負。

被欺負的時候要想盡一切辦法反抗,告訴家長告老師報警,哪怕對方會報復你。有時候以暴制暴也是個好辦法,你的忍讓只會讓對方變本加厲。一個懦弱的人只會讓別人看不起。不要怕丟人,別讓畜生毀了你的一生。


燈塔國幫瓷國把收拾不了的敗類收拾了,大家皆大歡喜


頂批捕。

仔細一想,有啥好頂的,別人只是做到「失信該罰、亂法重罰」而已。不由悲從中來。

——————以下正文——————

當初審案時接觸過大量證人,深刻感受到中國民商事案件中證人制度的形同虛設。

庭審中的證人證言質證環節,有明顯感覺到是在背台詞的;有前後表述不一的;有邊說邊不停看一方眼色的;有下次開庭立馬換說法的。

各種花式表演。

為什麼呢?1、對偽證的處罰太弱了。2、為了利益,誠信度真的太差了。3、沒有信仰,缺乏內心的自我規制。

導致的惡果就是,在民商事案件的審理中,證人證言的效力越來越弱,定案更加依賴書面證據,而對應地加重了舉證方的責任。

在缺乏誠信的社會環境下,我們真的需要更有力的懲罰機制。

期待有個更加「嚴苛」的證人制度,哪怕嚴格到證人不敢來說,也請他千萬不要來法庭混淆事實。


我只是為了轉載一下這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部分的描述。

國內對此事的報道通常用這樣的描述:

根據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項重罪,對酷刑的懲罰是判處終身監禁,並處最高1萬美元罰金。

這顯然是不夠嚴謹的:

張鑫磊、翟雲瑤非法綁架、毆打中國留學生麥嘉怡、劉怡然,並對二人實施酷刑的案件已被洛縣檢察官立案,案件號為:KA109395,檢方起訴二人6項刑事重罪,其中包括:一項拷打罪、三項綁架罪和兩項毆打罪。

涉嫌一項拷打罪:2015年3月30日,張、翟二人在洛縣犯下了酷刑(Torture)重罪,兩人為報復、勒索、說服和虐待受害者,而故意非法拷打受害人劉怡然,觸犯了加州刑法206條第12022.7款刑責。

三項綁架罪:2015年3月28日和30日,張、翟二人在洛縣犯下了綁架罪,兩人非法誘騙、恐嚇、強制拘留、監禁劉怡然和麥嘉怡,將兩名受害者帶往其他國家、省縣和洛縣的其他地方,觸犯了加州刑法207(A)條第1192.7(C)款刑責。以上四項指控均為重罪,兩名被告要為此關押在加州監獄等候出庭,並在審判後在加州監獄服刑。

兩項毆打罪:2015年3月28日和30日,張、翟二人在洛縣對麥嘉怡和劉怡然犯下了會造成身體巨大傷害的毆打(Assault)罪,觸犯了加州刑法第245(A)條第(4)款刑責。

洛縣檢察官桑切茲(Joseph Sanchez)6日表示,1、根據加州刑法第296條和296.1條,他們將為張、翟二嫌進行DNA和指紋取樣,兩名被告若不配合,將罪加一等;2、根據加州刑法第1170(B)條,檢方將向法庭提供所有犯罪證據,並要求陪審團將6項指控累加量刑;3、因此案涉及到未成年學生,根據加州刑法第11166和11168條,檢方擬指控被告「虐待兒童」罪;4、根據加州刑法第1385條,兩名被告犯下的任何要在加州監獄服刑的罪行都不得像洛縣監獄那樣只服刑其中一部分的刑期即可放人。

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5/0406/1018518.shtml


作為校園暴力的受害者,

我願所有校園暴力的施暴者都死的乾乾淨淨。


就是因為這樣,才會導致那樣!

今天上午,記者聯繫到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龍津派出所。民警表示,表示5月8日下午,龍津轄區發生一起幾名學生侮辱一女生案件。案發後,海豐警方以公然侮辱他人案開展調查。5月25日上午,曾某瑩(女,16歲,龍津中學學生)、雷某菲(女,16歲,汕尾技工學校學生)、黃某珊(女,15歲,打工)在其家長陪同下前來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時於當日下午,龍津派出所民警在龍津中學附近將何某祺(女,14歲,紅城中學學生)、周某靈(女,17歲,打工)抓獲歸案。經審,上述曾某瑩等5人對夥同林某環、盧某傑(已處理)侮辱彭某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為此,曾某瑩、雷某菲、黃某珊、何某祺、周某靈等5人被公安機關處於行政拘留並處罰款500元。目前,公安機關還在對其餘涉案人員進行追查。


國內不都這樣么?只要沒把人打死打殘,一般打傷什麼的,公檢法全是「大事化了、小事化無」的做派。理由就是「反正人都死了或者傷了,苦頭已經吃了,拿點錢當補償才是王道,對方多做幾年牢但是不賠錢,對受害者本身又沒什麼好處」。

學校里學生打人,學校還會主動來掩蓋。只要錢賠到位,坐不坐牢無所謂,就算把人打死了,只要別鬧到大家都知道的地步,一樣可以用錢擺平,也就是現在社交app太發達,很多事情沒法瞞罷了。

所以說天朝的法治社會就是個笑話。


從某一當面說,同樣是校園暴力,中美差距卻如此之大,真是令人唏噓感嘆。在中國常因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而從輕發落,可是卻有想過受害者的感受嗎?心智未成熟的校園暴力受害者可能因此產生一輩子的陰影和心結,還極有可能事後遭到施暴者的冷暴力等行為,進而更可影響在校的學習改變人生的軌跡,根本原因在於施暴者的違法成本之低,施暴者因為是未成年人所以在法律上從輕發落,受害者大部分都沒有報警或者不提起訴訟而是經過調解私了,學校一方面大部分則是記過,老師再面對這種事情上也是大事化小,之後如果到了臨近中考高考則處分就會被取消,就算被開除了家長也會為其找到另外一所學校繼續上學,同時網路傳媒也讓一些學生看到了其違法成本之低更助長了其囂張氣焰,同時未成年學生法律意識較為薄弱,不懂怎樣維權保持證據。更有受害者因為害怕報復,覺得丟人,怕父母擔心而不敢報警,更讓施暴者覺得無法無天。從小到大,我曾目睹過許多校園暴力,事情發生後受害者忍氣吞聲,偶爾鼓起勇氣報警或告訴父母后卻遭到消極的對待,沒有讓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懲罰,甚至還會遭致更加嚴重的報復行為,進而影響生活與學業影響自己的一生,而施暴者繼續驕縱跋扈,欺凌弱小。新聞中的行為在美國遭到如此法律嚴懲,而在中國呢?此類現象比比發生,施暴者卻僅僅被拘禁幾天罰款後繼續上學,還能得到周圍人的畏懼,我希望大家對校園暴力行為重視起來,希望知乎上關於校園暴力更多的解決方法是怎麼通過法律解決而不是以暴制暴。在心智未發育成熟而遭到校園暴力行為,甚至可能改變人的一生,救救孩子!!!


從離題千里的說起。

篇一:校園霸凌與孤立無援

我上初中那會,需要騎50分鐘的自行車去上學,期間需要翻過一片被黃髮不良少年霸佔的山。

這些好漢們乾的是俗稱【劫道】的事;除了劫各位少年的午餐伙食費、報名費外;還劫各位少女的色【摸胸、掀裙子的程度】。

得理不饒人的我自然是他們最常欺辱的對象,三年間被摔爛的有:N部自行車,N個飯盒,以及無數次被敲腫的頭與手臂。

那些劫道的好漢通常也是我們的同學。

當你看到他們用劫來的錢買煙遞給校園保衛時,你就會知道保衛不會是你求助的對象。

當你被乒乓球拍砸頭,向老師救助後,換來各打50大板的結果,你也會知道他們也不是你求助的對象。

當你看到教導主任告誡我們中午不要離開教學樓以免被劫財被揍,你會明白這個學校里沒有人可以幫你。

當然這些事情,最後由在另一個中學上學號稱揍過體育老師與保衛的我的表哥成功解決。

對於那個年齡的我,以暴易暴可能是最不合適,但更可能是僅有的獲取尊嚴的方式。

我講這個故事不是炫耀我的能力與快感,我只是告訴大家今天我回頭看這事時的悲涼,至少在我老家那個地方,今天並沒有比昨天更好。

篇二:扭曲的價值觀

上面的問題還有沒有其他的救援方式?是的,找過對方家長,大約有幾種反應:

1.小孩子而已,這才多大事,沒關係,長大就懂事了。

2.罵或打一頓肇事者。

3.你自己沒問題,人家能每天欺負你? 無論哪種反應,換來的大多是無止境的報復。

找自己家長的話,就會回到我的家長找對方家長這個循環。

聰明如我,很快便明白:1.與其投訴他人,不如讓他人投訴我。2.與其被霸凌,不如成為霸凌者。

於是曾經劫道的少年被綁在村口榕樹下,那幾個持鍍鋅管的少年自己一個個跳下灌溉渠。當然我回家少不了挨揍,但還有其他選擇嗎。

這是家長之惡,也是老師、教導主任之惡。每天上演的這些事,他們無一不是幫凶。

篇三:來自罪惡西方世界的關懷

我的家鄉是一個偷渡成風的地方,很不幸少年時的我曾經也是這麼一員。當我的護照被沒收,被法國機場警官帶到辦公室的時候,我想面對的應該是電視中或傳聞的各種【執法與刑訊暴力】。

當然這個故事既然擺到這個問題,就肯定不是我所想的那樣了:

    1. 問話不答的我,被警官帶到食堂吃了還算豐盛的一餐。
    2. 同行的女孩,認為配餐的法式長棍麵包都硬了,警方虐待,不吃飯。害的女警做了相當長的安撫工作,還出去買了中餐回來。
    3. 不招供的我晚上被關在了機場內的一個酒店中【除了沒有杯子等玻璃製品與刀具外,根本就是五星級標準】,當然窗戶是被鎖死的,門是關的,但不讓上鎖,警察拿著一把椅子坐在門口【當然結合前後的待遇,我認為這除了防止嫌犯逃跑外,更多的是防止嫌犯自殺自殘】。
    4. 第二天清晨,被輕聲的敲門聲喊醒,洗瀨後,吃過警察送來的早餐,被帶到了機場的某個辦公室。
    5. 在這個辦公室里坐著一個法國律師,跟律師的交談很多聽不懂,很多也忘了,除了告訴我們應有的權利外,有這麼幾句話我記得很牢,律師問我們:警察有沒有虐待你們,有沒有對你們有不合適的行為,如果有,可以起訴的。這不需要你們花錢,所有的費用,法國政府會支付。

我的崇洋媚外大約便是從這時開始的。我頭一次在家人以外的人身上,感受到身而為人的尊嚴。

罪惡的西方國家保護著每一個人,甚至關照到了一個外國嫌犯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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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離題太遠,題目是美國對嫌犯的重懲,而這裡我猛誇了法國對嫌犯的尊重。但我想說的是:

重懲與尊重並不衝突,恰恰相反,重懲的是【對人的尊嚴與身體踐踏最嚴重的行為】,對此行為的重懲是尊重的最高體現。威猛的美帝與娘娘腔的法蘭西在核心價值觀上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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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體制之善

此次偷渡行程的目的地就是美帝,也是我家鄉那些大多數混混的歸宿。在美帝,他們有被抓捕的,有被遣送回國的,有變的善良守秩的,但我絕對沒有聽說還有誰可以像當年一樣橫行鄉野而不受制裁。

這是體制之善,一個惡棍很容易就可以在權衡利弊之後變的善良守秩。

篇五:體制之惡,和諧之惡

  • 我的父親與村支書一家發生口角,很快包含村支書在內的叔侄五人,手持酒瓶、花盆等各種工具,讓我的父親倒在的血泊之中,我的母親也被暴力毆打。
  • 事後儘管面對村支書,大多數的人不敢做證,但事實過於明顯且已有的證據也足夠充分,在此情況下,派出所仍然沒有做出任何拘捕行動,而是馬上進行遊說調解。
  • 當然這種遊說調解絕對沒有像你們想的那麼乾淨:

1.我們要求驗傷,於是派出所要求到他們指定的地方去驗傷

2.軟威脅我的親戚以達成和解【軟威脅的形式比如,他是村支書,你們以後不想混了之類的】。

3.他坐牢對我們又沒有好處,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賠點錢了事。

4.和諧社會,不要互相為難。

這些醜陋遊說在辦的同時,我的父親還昏迷在ICU病房中。

  • 當然從法帝被遣送回來十多年後的我,早已不是當初的毛頭少年,帶著包含兩名律師在內的隊伍,到市裡給我父母做了傷情鑒定,父親輕傷,母親輕微傷。
  • 在有加害人簽字的書面證據的情況下,在事實清楚,證據鏈完整的情況下,所有證據表明村支書就是主要加害人之一的情況下。5個加害人中僅1人受到的6個月的刑罰,而且還提早釋放。
  • 而村支書在隨後的人大代表選舉中成功擔任區人大代表【即使我們在現場抗議,即使我們當時在信訪辦】。
  • 而法官、警察判斷出我那軟弱的父親整不出惡性事件,一定會妥協。於是這一切就這麼被和諧了。

我也不算弱勢群體了,簽過幾千萬的合同,開過公司,但面對村支書這種可能被認為最沒權力的特權者,仍然很無力。我不知道真正的弱勢群體,可以怎樣面對這樣的事情。

那一天,比12歲時在那條山路上被劫道好漢連人帶車踹到草叢中,搶走學費的那個中午還無力。我知道這個公道是要不回來了。

我們的祖國在法律上不算不健全了,但在保護【生而為人的權利】上執行的如何?和諧可以踐踏一切,權力可以踐踏一切,當然權力也可以踐踏和諧。

如果說:十多年前,我偷渡是為了賺錢養家。那麼今天還在努力的我,一定是為了能抬頭走出這個國門,享受【生而為人的權利與尊嚴】。

最後:正面答題

請給美帝這種保護【生而為人的權利與尊嚴】鼓掌。

因為在看這個問題的大多數人,即使你們今天是加害者,即使你們現在沒有被侵犯,但其實你們都沒有享受過這種【生而為人的權利與尊嚴】。


有一個小叔叔,大概二十五六歲,患有精神病。

因為幾個月前,小叔叔拿著刀砍了他的父親,流了好多血。又被爸爸伯伯們送到了精神病院。

我問爸爸,為什麼小叔叔會成現在這樣。爸爸說,小叔叔在初中的時候曾被一群人毆打,而且是被冤枉打錯了人,從此以後精神方面出了問題,好的時候就像正常人一樣。

發作的時候什麼都乾的出來,離家出走從鄭州一個人跑到小縣城 打人摔東西,沒再上過學了。

我問爸爸,你們送他去精神病院的什麼他沒有反抗嗎。爸爸說,沒有,小叔叔自己說我又要去那兒了,特別平靜,好像已經習慣了隔幾個月就要去精神病院住院了。

這麼大的人了,初中沒畢業就沒再上學,正常的時候自己在家鼓搗股票之類,想讓他去上班也不去,心裡真的特別難過,他的父母只有他一個孩子,如今父母已年過半百,卻還要照顧一個精神病兒子,還要去精神病院看他。如果不是初中那次被打,小叔叔不會是這樣的。然而那些打人的人呢現在可能已經有家庭有孩子了 他們什麼懲罰都不會受到 即使打了一個無辜的人 可是卻毀了整個家。

我家在一個縣級市,從小學開始打架這種事情就司空見慣,拿著刀拿著棍滿街追著打的,可能嚴重的把誰砍傷了 有人報警就去公安局呆幾天,再出來 還是一樣。尤其女生和女生之間的,曾經在補習班門口親眼所見,幾個女生一起圍著一個女生踹打踢扇耳光嘴裡罵著最髒的詞兒,旁邊很多人圍著看,沒人敢攔,也沒人報警。哎。

分割線

今年過年我又重新見到了小叔叔,記憶中上一次見他還是小學,每次都是從家人口中得知他是否還好。嗯,叔叔和他的父母從鄭州來到了我們這個縣級市住了有兩三個月,原因是叔叔的病情似乎不見好轉,住到我們市的精神病醫院了,這個醫院離一個親戚家非常近,走路五分鐘的路程,叔叔住在醫院,他的父母住在親戚家,可以每天去看他,他不喜歡醫院的飯,每頓都去送飯。有時候會把他接回家裡,晚上也都會送回醫院。大年初五那天我見了他,還沒說一句話,吃飯的時候就被送回醫院了,無非是家裡人多,怕他受刺激再犯病。我真的很心疼叔叔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姑奶和姑爺。叔叔是他們的獨生子,為了這個病奔波了多少年,給他錢讓他炒股票期貨,精神好的一段期間還找了個工作,專門買車接送他。可是事情並沒有發展的那麼好。每次我爺爺說到這件事都會很難過,我也是,姑奶姑爺真的太可憐了,沒有人養老卻每天要照顧著這樣的兒子,也聽家人說,叔叔說 我自己沒有病,我知道你們把我當神經病看,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沒病。我也心疼叔叔,每天在精神病醫院關著,我不知道他會想些什麼。前幾天聽爸爸說 姑奶姑爺帶著叔叔回鄭州了。我真希望 明天叔叔的病就會好。希望姑奶姑爺的後半輩子可以活的不那麼累。


隨便怎麼判,但是他媽的千萬不要遣返!!!!!!!!!


粗略看了一下案件過程,感慨燈塔國的法律還是比我國先進很多的。先不談法律的執行層面,就說立法精神上都值得人學習啊。我覺得立法首要目標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懲治罪犯,威懾社會其他人,讓他知道這類行為在法律上「是罪,要付出代價」。懲罰和報復是有不同的。

在此案的表現上:「對群體凌虐案重罰」,「對此類案件中的從犯量刑同於主犯」(連開車的、放風的,都是判一樣的罪),「數罪併罰,面臨無期徒刑很重要一個因素是:對受害人進行折磨」,對比中國甚至日本相同性質的案件,燈塔國在這方面的立法完善很多。我覺得人類社會中最需要重罰的罪行就是「恃強凌弱」,所以強姦案、虐待兒童案、群體凌虐案等都應該是重刑的對象。我們國家在這一塊的建設實在是不足。


作為一個初中就出國的小留學生,我想談談這一批人的心理問題。

首先大部分人都是在中二期出國的,父母不在身邊,你如果在這些圈子裡呆久了,你會發現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原來動畫片里說的都是真的。

這些孩子算是極端案例就不說了,請大家看看北美吐槽上北美高中生初中生是怎麼撕逼的。

很多這些家庭的孩子都不算心理健康,不少人的父母離異,長輩結過好幾次婚有好幾個兄弟姐妹,從小一個人和老人或者父母的一方長大。我的一個朋友剛上大學,但是最大的哥哥已經四十多了。

而雙親因為忙於生意而忽略孩子的成長大有人在。而最正常的家庭出來的孩子,也大概會因為長期離開父母,在青春期缺愛而多多少少有些奇怪的心理。我身邊有花錢包場看脫衣舞的,有因為女朋友跟人說了一句話就把人打了的,有號稱自己有預知未來的能力的,發神經一拳砸壞了牆的,有男朋友怎麼心裡虐待都不分手的。隨意揮霍父母錢的,一群女生撕逼,或者集體孤立一個某人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住homestay被虐待的,被中介騙自己卻不知道怎麼解決的,寄人籬下的痛苦算是最輕的了。在陌生的國家獨自生活不簡單,這種不安全感和缺愛感很容易讓人在另外一些東西上找寄託,而很多父母也會因為覺得這麼小就送出去而放任其亂花錢。這些缺愛的小青年在黑暗中窩在一起,建立了自己無秩序的小社會,說著「有事兒沖我來別動我朋友」,卻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正在毀掉自己、朋友還有受害者的人生。

父母送小孩出去要慎重,在心理沒有成型的時候,卻掌握了一般財政大權和行為自由的小孩子很容易自己認可自己的行為。這是個什麼概念,大概就是自己給自己做事情的許可,包括好事和壞事。能有自律能力的人在整個地球都是少數,更別說這一群嬌生慣養又缺愛的小孩子了...

不學無術、沒有法律知識的人,也許一輩子都只能跟現在一樣當父母的米蟲。

寫這個答案只是想簡單分析一下這樣的現象是怎麼形成的,並沒有為這些人辯護的意思。

而我也不希望大家對我們這個群體形成偏見,好好學習、自律克己最後上了好學校的人很多,我非常尊敬這些人。自己一個人小小年紀就出來,身邊沒有重要的人的支持和社會關係,憑藉自己的能力堅強的走了過來,而且還走得很美很堅強。

最後希望那個女孩子能走出陰影。


個人覺得,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是太偏頗了。。如果是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進行侵害,對施暴方不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


案件本身沒啥好說的該咋判咋判,

有一件事就是他們找錯了賄賂或者說是撒錢的對象

如果花錢找洗地,哦不,是找牛逼律師的話可能結局就不一樣了

不考慮案情本身畢竟人家跟我們社會沒什麼關係

合法減罪甚至脫罪都是常有的

關鍵在於合法倆字曉得不曉得?

辯護也要按照美利堅合眾國的基本法來啊


我看很多人都在談中美法律的不同,我覺得這不是問題的根本,這是避重就輕

用煙頭燙女同學乳頭

這根本就不是人乾的事情,和法律沒關係,即便是在沒有法律的地方也不能這麼干,我看了新聞,明白了一件事,直立行走的動物並不都能稱為人。

法律保護未成年人,但我想說千萬別放過一個未成年人渣!


獼猴山貴族給他兒子買了帽子衣服,送到人類的幼兒園,因為人類這裡有電燈,有火,有床,爽。

兒子變得有人樣多了,貴族很高興。不料有一天,幼兒園派人來告訴他,他兒子在幼兒園往另一個猴子娃臉上扔屎,園長要打他兒子屁股。

貴族著急又慶幸,還好不是扔了人類孩子屎,猴子娃嘛,在我們山上就是這麼玩的。

猴子貴族來到人類世界平事,帶了山上的香蕉蘋果。看到幼兒園裡小朋友們也是吃東西的,心想只要不是喝西北風長大就好辦了。

貴族躲在幼兒園食堂,認準了那幾個看到他兒子犯渾的孩子,啪啪啪,三個香蕉三個芒果扔到了孩子碗里,泥都沒洗。口裡說到,吃吃吃,吃了就閉嘴好吧。老師們都驚呆了。

貴族也回不去猴山了,他怎麼也想不明白,都給你香蕉芒果了,怎麼還不行呢?你們人類世界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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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諸位都是猴子,怎麼評論里各種著急呢?實際上知乎的猴子比例比較少。

我說的是這裡是猴山,猴山上也是有人的嘛。為什麼是猴山呢?論據太多了吧,反對的人們都不在這個社會生活嗎?隨手都能看到現象啊。


哎,估計保釋金應該在$1mil左右,找一個好的律師團,律師費也至少應該是$1mil起。

終身監禁不大可能(15年左右應該是比較靠譜的),按照我看各項案例的經驗(沒認真看過牽涉到未成年人的案例),辯護理由也不會是not guilty 或者 temporary insanity,在我看來,可以說脫罪幾乎是不可能的。

倘若預審階段不認罪,那麼進入庭審階段,被告證詞中的互相指責和規避責任應當是無可避免的了。說實話,我現在好想看這幾個中國「孩子」(可以稱他們為畜生么?)在加州法庭上作證的情景,絕對是一場盛宴,誰互相撕能撕到加州法庭去?嘖嘖嘖。

至於這個家長賄賂,倘若證據確鑿,應該也是雪崩,蹲兩三年牢再說吧。

正如Shen Meng所說,保釋金好像很高,如果裡面有些人父母是一般官員並且沒有辦法證明合法收入的話,敢不敢拿錢出來保釋呢?

---------------------------------------------勢必長期關注這個問題的後續發展----------------------------------------------

我這個人一直是很煩典型的中國腦殘缺家教自以為自己很猛的青少年們,這個群體在小學時就會彰顯出其極其令人噁心的能力,初中則更是無惡不作。

尤其到了初中,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你自己沒幾個小團體,你在學校過的那根本不叫生活,完全的低人一等小奴隸。

我初一的時候,記得中初二那屆出了這麼一件事。

幾個男的有口角對罵,是很正常的事情對吧,但隨後發生的事情就不正常了。

隔天下午,那個有眼保健操的課間,5個人衝進了受害者的班級,把他拖進了旁邊的男廁所,男廁所門口站了一個我們當時學校又高又壯的一個胖子,把門堵住了,還不讓人圍觀。

那時候小,大家就作鳥獸散了,有些害怕,還真不敢圍觀。

之後的故事則更加殘暴,先是受害人被逼跪下,雙手撐地,兩隻手分別被兩個踩著,後面一個人按著他的肩膀,那個「帶頭大哥」(也就是首惡),對著受害人就是一頓暴打。

打到爽之後,首惡叫受害人唱國歌,受害人一時沒反應過來,又被賞了好幾個巴掌。

然後受害人就開始唱國歌了,「起來」,兩個字一下,首惡就抓著他一頓暴打,然後狂笑,「你這個廢物跪著,憑什麼喊起來」,那種肆意凌虐的樣子,大家應該可以想像的到吧。

受害人之後就開始哭,但是又被打,首惡就一直逼著他唱國歌。

每唱一句「起來」,首惡就變得異常亢奮同時更加暴力的凌虐受害人。

這件事直到眼保健操結束(大概維持了十五分鐘吧),受害人被打的鼻青臉腫,被推進了男廁所的尿槽里,據說這五個人對著他的頭和嘴撒滿了尿。

後來就再也沒有人見過這位同學了。

兩個月後,聽說他住進了精神病院,十多年過去了,好像他還住在裡面。

(這就是被活活折磨出了精神病,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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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中學生欺凌現象是不是比中國的嚴重很多? - 知乎用戶的回答

這一段我一直在用戲說的方法描述,是因為這種令人作嘔的經歷不戲說,難道還讓我痛哭流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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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這幾位在美國作惡的中國人,倘若我是律師,我會盡我所能把他們全家榨乾,榨到一分錢都沒有,砸鍋賣鐵傾家蕩產,賺個盆滿缽滿。

當然了,職業上的操守和專業性是必然會做到的,但我覺得在這件事里並無什麼用。

這些熊孩子b孩子,我真是見得多了。

他們或許不是世間最惡的人,但絕對是我最討厭的那群人。

我xxxxxxxxx(自行補充中國最偉大的語言藝術),想解決事情,不會約地方單挑嘛!

好好打一場,動不動侮辱人是什麼意思???還以多欺少?

盜亦有道,這些王八蛋窮其一生也是不會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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