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殘疾人在路上討飯怎麼辦?
我工作的單位就在武漢市的歸元寺附近,每天上班大清早總會路過有很多殘疾人討飯的那條路。每個人都應該保持自己的善良,可是我怎麼能有那麼多的錢每天去分給他們呢?
有段時間我覺得自己這樣是不是很冷漠從來都不捨得給他們錢是不是太自私,可是他們到底是迫於無奈還是自己喜歡幹這一行,甚至他們是不是比我更有錢這些我都一無所知。後來我想,難道政府遇見這些事情都不管的嗎?低保還有國家應該有的各種殘疾人保護政策他們一定都是享有的,所以我一直以來只是上我的班,走我的路。
給你分享個閑得蛋疼的經歷:
我在大連讀書的時候,有一次去開發區找親戚吃飯,回來的時候有些晚了。下了輕軌在火車站附近碰到自稱是母女的兩女,說兩頓沒吃了問我要20元錢到旁邊的餅店買些餡餅當晚飯吃。我開始拒絕後來又被他們跟上前來不依不饒,從輕軌站一直跟了三四百米跟到101公交站附近,途中一個當時女友的電話還被打擾。我心裡想「MB,老子一頓飯6元蛋炒飯就解決了,要飯的這麼囂張。」不知怎麼,當時腦袋抽風覺得他們是假的因為穿的不差,外加善心泛濫。於是對他們說:「你不是餓了嗎?我給你們買飯去。」
她們的旁邊就是XX連鎖餡餅,我帶著她們進的餅店,走向餅店的途中這幾步那「女兒」跟我說:「不用了,你給我們錢我們自己買就行了。」我沒搭理她,心想著「你浪費了我半個小時給對象送東西的時間,我倒要跟你玩玩。」
結果是:餡餅三元錢一個,豬肉餡。是那種CD碟片大小的,不大,但很厚面很多。我給她們兩個買了六個餡餅外加兩瓶冰露。看著她倆把餅塞進肚子。
途中老的說吃不下了,表示想拿著回家下頓吃。我說你當時說只跟我要的晚飯錢,現在又要留給下頓,你這樣不是算騙我養你倆就算騙錢了。我全程沒好氣,我1米89,看起來也很壯。她們倆也沒敢反抗。於是我就這麼陪著她倆耗了20分鐘,完成了我這輩子認為最接地氣的慈善。
我得意的走,伴著打嗝兒聲,只留給他們滿身光暈的雷鋒背影。我告訴自己,這是真的,這不是夢。
我之後試過,那個餅面確實太多,我自己吃兩個就已經有些嘔。開車,路遇老者乞討,伸手五元。
續行,再遇一斷臂老者,心想不可厚此薄彼,伸手十元。
再行,一老漢拖一瞎老婦近,無奈伸手二十。
而後,再遇此情,再無開窗,非無善心,實心餘力乏。
孟言:為政不以小德。
至此方查其實。我來說說我看見的別人的做法。
1.
有次在西安火車站我們朋友一群送另外一個要遠走他鄉的同學,在火車站廣場閑聊,這時有一個老奶奶端著個飯碗過來乞討,我們其中有個比較二的男孩就說我給你介紹個工作去不去。順勢拿起電話:*總,我在火車站遇見一個老婆婆在這乞討挺可憐的,咱那不正需要一個打掃衛生的嗎?...(省略一百字)
其實他只是假裝一下,最後那個老奶奶走了。
2.
第二次是我前幾天遇見的,深圳地鐵上,一個聾啞人(不知道真聾啞還是假的)手裡拿著一張紙上面寫著愛的奉獻,
正對一個婦女討錢,簽名,這女的看起來三十多歲,應該也是來深圳打拚的,她先是從包里取出了一個小冊子《成功的秘訣》贈予了那個少年,隨後給了他五塊錢簽了名,點頭表示讚許...3.
還有一次個人體驗,五月份從北京西站乘火車回西安的時候,在九號線站廳,有個婦女手裡牽著一個小孩碰著了我,
從北京回西安普通火車得十多個小時,所以我也是早早買了些火車上吃的東西。
這婦女帶著小孩就對我說:那包餅乾能給我們嗎...想也沒想就給她了,可他媽誰知道到了南廣場地面都是這種的,都是問你要吃的,討錢的倒很少。所以之後不論在哪遇見這種的,我都是轉過身眼不見為凈。我只是覺得有些人你們看起來跟正常人無異,為什麼不自己去爭取?而只想通過博得別人同情來獲得短暫的溫飽。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對乞討者每一分施捨都是對每一個勤勤懇懇工作的人的最大侮辱
那種純乞討的,我一概不給;唱歌唱戲彈琴的,無論多難聽,有零錢我就給。說到底,不勞而獲可不行。
我是殘疾人。被殘疾乞丐纏著要錢過,
那之後就覺得開個教殘疾乞丐乞討藝術的班應該會挺賺
這些都是該政府做安撫的,我已經繳稅,政府應該負責他們的生活,所以不要管太多啦
那時剛剛上大學,和舍友在站台等公交,一個中年婦女在要錢,說來找親戚結果沒找到還沒錢回家,說要要飯錢,聲音有氣無力,面色無神,失魂落魄的樣子,我看見她發紅的雙眼,一下子就心軟了,掏出10塊錢(我當時兩頓的飯錢),結果被舍友怪了一路,自己覺得好丟臉,再也沒有施捨過。心軟的時候就想想年邁的外婆。
不提騙子,題主想想施捨真的是幫助他們嗎?還是為自己的同情心,或者善良買單呢?(乞丐職業化,團體化……不勞而獲……)另外,不如想想那些自食其力不停掙扎在生存線,收入還不如乞丐的人,對他們又該如何呢?
可以給他們提供一些其他幫助,諸如110,救助站。但絕不給任何乞討者錢。世界上還有很多殘疾人,老人,少年,兒童,都在拚命努力賺取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報酬,他們努力工作而不會去不勞而獲。
施捨乞討者錢,是對那些努力生存群體的不敬,也會加劇這個可悲社會更大的不公。
其實吧, 乞討就是個職業,和工地搬磚的,敲代碼,搞設計,做生意的都一樣。他們的工作內容就是扮慘,以此激發你的同情心或者別的什麼。可以歸類為一種演藝工作,你看著表演得好,就給點打賞,差就不看不理,也沒什麼。所以他們也不算是不勞而獲,只是勞動方式就是這樣的形式。
被要錢的時候我會想,咦我看起來很老實很好騙嗎?
我總是區分不了真假,所以沒做過慈善
一兩塊錢對我們算不了什麼,即便被騙,也不至於被氣的捶胸頓足。既然這些人都已經身患殘疾,即便有可恨之處,也算是可憐之人,沒有點苦衷,又怎麼會走上這條道路。如果真是遇見了殘疾人乞討,即便十次有九次被騙,為了那一次真正的行善,我覺得也算值得。而有部分勞動能力的「乞丐」自然會讓人覺得其不勞而獲,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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