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本質是什麼?

有人認為民族精神深入骨髓,無法用語言描述 ,但可以舉出許多民族精神的表現的例子。

比如:看到盛大的閱兵式或說某個描述中國強大的新聞會使人產生某種激昂的情緒(我也有)。

但這裡有非常值得懷疑之處,這種情緒與裝逼時的感覺很像(至少我這麼感覺),所以我懷疑這會不會是只是某種自我滿足,而被人冠以民族精神的標籤。

我對這種 「神聖的東西」很是感興趣,但是我越是靠近這種「神聖的東西」,就會發現它不是神聖的,有些失落。

或許我只是被自己蒙蔽了。

所以我想了解其他人的看法。

補充一下。

抗日戰爭時期,有很多中國人迫於生存去當了漢奸。在他們心中 生存>民族興亡。還有一些人純粹被蒙蔽而去拋頭顱灑熱血~仔細觀察一下,對很多人來說「大家都是這麼做的」是一條很有說服力的理由,這一點他們可能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但這裡還存在一種我所不了解的可能性——英雄。在英雄心中 民族興亡>生存。

所以民族精神得解釋英雄是如何誕生的。

說『』自然誕生的『』不要來,因為我覺得漢奸更像自然誕生的。


瀉藥

題主的問題描述我喜歡,最近難得看到言之有物的問題,我決定好好答一下。

為什麼我們看到閱兵、奧運奪冠……會覺得很高興,那是因為我們認為我們從屬於中國人/中華民族,這一想像的共同體。

而閱兵、中國崛起、南海人工修島等,都是彰顯國家力量的行為,乃至於莫言得諾貝爾獎,也是證明中國人如何如何。而排華、辱華、乃至在倫敦機場有用中文寫的「請勿亂丟垃圾」就讓人感覺恥辱。

總之,我們因為認為自己同屬於這一共同體而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我們和遠方的軍人、奧運健兒是相似的,可以成為一個整體面對和我們不同的人

自古以來,這種讓個體相互認同為利益共同體的理由有很多,比如古老的血緣/家族、文化、宗教、民族、國家等等。一旦你認同從屬於某個共同體,比如你是天主教教徒,或者某個家族的成員,那麼教廷的榮耀就是你的榮耀、家族的恥辱就是你的恥辱。

而家族、宗教、民族、乃至國家這些組織,對你來說具有永恆的、形而上的價值,而你個人的生命也不再是速朽的,你在出生之前便有了立場、傳承、責任,並且要在死後把這組織交給後代。所謂「繼往聖之絕學、開萬世之太平。」組織有感情、有立場、乃至有精神。

你個人的生命是這永恆的組織中的一環,組織不是手段,而是目的。這便是所謂的神聖。

而對於個體而言,這個組織是偉大的、不朽的、絕對的,即便這個組織中的某些人,干著燒殺搶掠的勾當,但他們只要舉著大義的旗幟,便可以得到某種程度上的豁免。

@徐曉軼的答案就很好的詮釋了,以「中華文明」為文化基因的共同體中的個體的自我認知。個體需要負擔責任並且獻出生命。

中華文明的價值就體現在有人願意這種犧牲、這種責任、這種堅持。沒有你所謂的情緒化的感動,就不會有這種平淡的直面自己的責任,然後平靜的蹈死不顧!

需要強調的是,我並沒有去判斷這種共同體是好或是壞,我只是回答:為什麼我們認為自己和遠方的人分享榮耀?為什麼這種感情是神聖的?

OK,赫德(J.G.Hender)認為:個人對群體的歸屬感,如同飲食、生育一樣,是一種天生的需求。

也就是說,人本身就被設定為一個需要群居的物種,需要把自己歸於某個群體以獲得安全感。如果思維只走到這裡:我們天生如此,所以我們需要愛某個神聖偶像——圖騰、神、民族、國家等等。只不過不同的時代,我們從屬於不同的共同體,無論是愛的淚流滿面還是捨生取義,都是天生的、不需要理由的事情。

你可以抱著這種神聖感去解釋自己的行為,做皇漢、恐怖分子、國家主義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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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你願意多想一點的話,我們不妨來談談這個簡單但是聽起來有點禁忌的話題——為什麼我們被教育成要愛國/民族/神的樣子

如果僅限於血緣則很好理解,我們有父母,有子女,他們和我們共同生活,相互扶持。但是人又為什麼會把自己和萬里之外的奧運健兒看成一個共同體呢?為什麼認為國人獲得諾貝爾獎,自己就與有榮焉?甚至國家作為一個建構的?

那是因為我們人類除了細胞里的基因之外,還有一重更為強大的基因——文化基因。

一如基因決定你的身材相貌,文化基因決定你的語言、行為模式、宗教信仰、道德取向等等。生理的基因來自父母,文化基因來自於你成長過程中接受的信息。而由於這種共同信息獲取,人們就可以分出「我們」和「他們」。隨著人類生產能力的發展,這個「我們」的範圍越來越大,從最古老的的部落,然後到村落,再到城邦,最後到國家,甚至有羅馬帝國、中華帝國這樣的近乎地區政治體系這樣的龐大組織。身處組織中的個人,認為組織是神聖的,而組織也需要強化這種認識,以保持自己的動員能力,所以,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專門給你提供某種取向信息的教育

我們想像這樣一個場景,教皇出巡,萬眾跪拜。這裡面有希臘人、有英國人、有法國人、埃及人、日本人、美國人甚至中國人。

大家說著不同的語言、有著不同的習慣、職業,乃至有的國家之間還是世仇。可是在這一刻,他們是統一的,彼此是相互認同的。他們有了新的,共同的對立方——異教徒。可是這些跪拜的人他們並不認識,他們只是想像認為自己和對方有共同的利益/文化聯繫,並且認為大家都同屬於一個共同體。

這就是文化基因帶來的超越血統的歸屬感——想像的共同體。

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歸屬感會如此重要以至於超過人生命的價值呢?


謝邀。

這個問題如果形而上的回答,我沒辦法。所以我只能就我的理解來答一下。

你所說的對你所謂感動的質疑,我倒想起來了所看到的一個紀錄片:採訪上甘嶺的團長。記者問:美軍的飛機、大炮、坦克火力如此兇猛,您當時是怎麼想的?老人家非常平淡的說到:輪到你了,你就得上!

我不知道你是否從這樣的感動中體會到了中國精神的力量。

李澤厚先生說《易傳》對乾坤兩卦的象說就體現了中國精神: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但我個人認為,作為古老文明中唯一的倖存者,中華文明能夠倖存,還有一條更偉大的精神,這個精神由夫子所創立,後世仁人志士受此所激,每每在國家危急存亡之際前仆後繼,蹈死不顧,所以才有中華文明的不絕一縷。這就是夫子的:知其不可而為之!

中華文明的價值就體現在有人願意這種犧牲、這種責任、這種堅持。沒有你所謂的情緒化的感動,就不會有這種平淡的直面自己的責任,然後平靜的蹈死不顧!

不能感染人的精神不值得追尋,不能激勵起人誓死相隨的精神稱不得偉大,但現在是一個宏大述事被消解的時代,我們是否過於看重自己的利益了呢?我們是否只盯著自己的一畝三分第了呢?我們是否已忘記了什麼叫感動了呢?

之前的歲月,強調集體主義、強調宏大、強調國家,物極必反,現在強調個人價值,這是時代潮流,但儒家的用是中庸,取中為用,不走極端。所以在強調個人價值的時候,是否還應當保留一點家國情懷,保留一點責任感,保留一點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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